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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刺客正传Ⅱ:皇家刺客-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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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开的玫瑰般粉红,明亮的双眼在发现每一件宝物时,犹如蓝宝石般晶莹闪烁。相反的,那群穿戴斗篷、帽子抵挡寒冬的那些发色深沉、黑色或棕色眼睛的仕女们,静静地站着附和王后和分享她的喜悦,却不时摩擦冻僵的手指或紧握斗篷挡风。我想这就是惟真应该看到的,散发热情和生命力的她,然后就会情不自禁地爱上她,那燃烧的旺盛生命力仿佛他从前打猎或骑马时的意气风发。

“这里当然很美,”希望夫人一边走一边说,“但天气实在很冷,可能得等到雪融了,风势也减弱了,才能整理吧!”

“喔,你错了!”珂翠肯一阵惊呼,从她的宝藏堆中挺直身子大声笑着,然后再走回塔顶中央。“花园自心中而生。我明天一定得清除塔顶的积雪和结冰,然后把所有的凳子、雕像和花盆摆好。但要怎么做呢?像轮辐一样成放射状排列?还是排成一个引人入胜的迷宫?还是中规中矩地按照高度和主题摆设?可有上千种排列方式,而我一定要多做尝试,除非我的丈夫记得花园昔日的样貌,那我就可以为他重建儿时的花园!”

“明天吧,珂翠肯王后。现在天色已黑,也愈来愈冷了。”芊逊夫人提议。我看得出来上了年纪的她,由于爬楼梯和站立在冷风中而显现疲态,但她仍露出和蔼可亲的笑容说道:“我今晚或许能告诉您我印象中的花园。”

“是吗?”珂翠肯发出惊呼,自顾自地拍着双手,然后对芊逊夫人露出感激的微笑。

“我很乐意。”

接着,我们从屋顶排成一路纵队下楼去,我则殿后把门带上,并稍微站着不动让双眼适应烽火台中的黑暗。我下方的烛火在移动的队伍中浮动着,而我衷心感激跑去将蜡烛拿来照明的侍童。我更加缓慢地跟在队伍后面,整个手臂的咬痕和剑伤疼痛地颤动着。我为珂翠肯的喜悦感到高兴,却也因这整件事虚构的假象产生罪恶感。我建议将花园交给珂翠肯,让惟真松了一口气,但他可不像她这么在乎这件事。她把重建花园视为建立他们的爱情圣殿,但我怀疑惟真翌日还会记得他送她的这份赠礼吗?在我下楼的同时,不禁自觉背叛了别人,也觉得自己挺傻的。

我希望独自用餐,所以避开厅堂走到厨房对面的守卫室,然后看到用餐中的博瑞屈和阿手。我无法拒绝他们邀我一同共进晚餐,但我一坐下就觉得自己好像不存在似的。他们并没有把我排斥在彼此的交谈之外,但我却不再过着他们所谈论的生活,而且马厩和动物产房巨细靡遗的点滴,现在可真让我困惑。他们亲密地互相分享经验和知识,用男性特有的自信轻快地讨论问题,而我愈来愈感觉自己只不过是点头赞同他们,却无话可说。他们处得很好,博瑞屈也没有倚老卖老的意味,但阿手总是无法隐藏对前辈的敬重。他在短时间内就从博瑞屈那儿学到很多知识。他在去年秋天离开公鹿堡时还是位卑微的马童,如今却畅谈老鹰和狗儿的

种种话题,并且向博瑞屈提出切合实际的马匹配种问题。他们起身离去时我还在用餐,只听闻阿手对当天稍早遭马儿踢到的一只狗表达关切,然后两人在对我道晚安之后就边聊边走出门口。

第67节:从牢笼中的死亡解救出来

我安静地坐着,周围还有其他守卫和士兵们正在吃喝聊天。令人愉悦的交谈声和汤匙碰撞锅边的声音,还有从大块圆形乳酪切下一片食用的砰砰作响声,就如同音乐般悦耳动听。房里充满了食物和人们的气息,也飘着柴火、溅出来的麦酒和丰盛滚烫的炖肉香味。我此时此刻应该感到快乐满足,而不是坐立不安、忧愁或孤单。

兄弟?

来了。我们在老地方猪棚见。

夜眼到很远的地方打猎。我带着装药膏的小袋子和一包骨头先来等它,身旁的飞雪环绕在我身边,仿佛火花在冬日里永无止尽地舞蹈着。当我用双眼探索这一片黑暗时,就感觉到它正在靠近我,但它还是有办法出其不意地跳出来吓我,不过它对我还算仁慈,只是轻咬摇晃我没受伤的手腕。我们走进屋里,我点燃了一根残余的蜡烛然后检查它的肩膀。我昨夜可真是累坏了,而且全身酸痛,所以很高兴欣赏到自己的得意杰作。我修剪了它伤口边浓密厚实的短毛,然后用干净的雪清洗伤口,上面的一块结痂变厚变黑了,看得出来今天又流了一点血,但还好并无大碍。我在伤口涂上一层厚厚油油的药膏,夜眼虽然有点畏缩,但仍强忍着痛

让我替它上药,然后转头疑惑地闻着伤口上涂抹药膏的地方。

鹅脂,它说着说着就开始舔拭药膏。随便它了,反正这药膏对它没坏处,况且它的舌头也可以把药膏推进伤口深处,可比我用手指涂抹管用多了。

饿吗?我问它。

不太饿。老井边有很多老鼠。接着,它轻轻嗅着我的袋子,但有点牛肉或野味填饱肚子也不错。

我把骨头倒成一堆,然后它就扑到骨头堆旁,嗅着嗅着就选了一根多肉的关节骨大快朵颐。

我们很快去打猎?它为我想像被冶炼的人。

一两天之后吧!我希望下次能挥剑迎击。

我不怪你。牛的牙齿算不上什么武器,但是可也别等太久。

为什么?

因为我今天看到几个那样的人,那些没有感觉的家伙。他们在溪流沿岸发现了一只冻死的公鹿,然后便吃了它,那可真是既脏又臭的肉呢!但他们仍照吃不误。不过,这可不会让他们耽搁太久,因为他们明天就会更接近此地。

那我们明天去打猎,带我看看你在哪儿发现他们的。我闭上双眼之后,就明白它指的是哪一片河岸。我不知道你走了这么远!你今天带着肩伤一直朝那儿走吗?

没那么远。

它的回答带着些许夸耀的意味。而且我知道我们会一起去寻找他们。我独自行走的速度可快多了,所以我先单独找到他们,再带你一起去打猎会比较容易。

这可不算是打猎,夜眼。

不。但这是我们为本身的狼群所做的事。

我在寂静的气氛中陪它坐了一会儿,看着它啃着我带来的骨头。它在这个冬季发育得很好,粮食充足且过着脱离牢笼的自由生活,让它体重增加,肌肉也更结实了。雪花飘落在它的毛皮上,但它那全身厚实的灰毛抵挡了雪花,也阻挡湿气渗入它的皮肤里,而且它闻起来也挺健康的,并不是那种过度饮食、窝在室内且缺乏运动的痴肥狗味,而是一种清新的野性气息。你昨天救了我一命。

你把我从牢笼中的死亡解救出来。

我想我孤单太久了,已经忘了有个朋友的滋味是什么。

它停下咀嚼骨头的动作,抬起头用温和喜悦的眼神看着我。朋友?这字眼太微不足道了吧,兄弟,而且表达的方向也错了,所以可别再把我当朋友。我对你而言就像你对我而言一样,我们是相互牵系的兄弟,也属于同一个狼群,但我并不会是你所需要的一切。它又重新啃着骨头,而我细细玩味着它刚才说的话。

好好睡吧,兄弟。我在离开前对它说。

它却嗤之以鼻。睡?很难吧!月光就要冲破层层乌云,带给我打猎所需要的光线,但如果还是很阴暗的话,我就会睡了。

我点点头让它继续享用骨头。当我走回城堡时,已经觉得不那么凄凉孤寂了,但内心仍因夜眼如此适应它自己和我的生活方式而感到内疚,只因外出到处寻访被冶炼者的行踪,对它来说,似乎不是件光明磊落的事情。

这是为了同一个狼群,是为了同一个狼群好。这群毫无感觉的家伙想侵犯我们的领土,我们可不允许他们这么做。它倒觉得这样挺理所当然的,还因为我的不安感到惊讶。我在黑暗中点头赞同,推开厨房的门走向晕黄的灯光和温暖。

我一边上楼回房,一边思索自己这几天做了些什么事情。我原本下定决心让小狼过着自由的日子,到头来却和它成为兄弟,而我并不后悔。我也警告过惟真另一批被冶炼的人正朝着公鹿堡前进,但后来却发现他早就知道了,也因此为自己赢得研究古灵和寻找其他精技使用者的任务。我更请求他将花园送给珂翠肯,让她忙到无暇顾及自己所受的伤害,却因此欺骗了她,让她更加坚定自己对惟真的爱。我在台阶停下来喘口气,心想或许我们都随着弄臣的音乐起舞吧!他不是对我暗示过这些相同的事情吗?

我又摸着口袋中的黄铜钥匙,心想现在可是个好时机。惟真不在他的房里但恰林在,而恰林会让我进房用这把钥匙打开盒子。我的双手抱满了在那儿找到的卷轴,可比我当初想像的还多。我把它们带回自己的房里放在衣橱上,在壁炉生火取暖,然后瞄了一眼敷在脖子咬伤处的药布,可早已变成沾了血的肮脏布团,虽然知道应该换新药了,但我却很怕把它剥下来。

过了一会儿,我添了更多柴火,接着将卷轴一一分类,只见蛛网密布的一行行小字和褪色的插画,然后抬头环视自己的房间。

一张床、一个柜子、床边的一张小桌子、装洗澡水的带柄大口水壶和碗、一幅睿智国王和一位泛黄的古灵商讨事情的丑陋织锦挂毯,还有壁炉台上的几支蜡烛。从我搬进来的第一个晚上起,这房间的摆设多年来几乎没什么改变。这是个空荡沉闷且缺乏想像力的房间,我也忽然觉得自己是个空荡沉闷且缺乏想像力的人。我击打、追捕、猎杀和服从命令,虽说是个人,却更像只猎犬,而且还是只无人抚摸和赞赏的不讨喜欢的猎犬,不过是狗群的一只罢了。上次黠谋或切德召唤我是什么时候的事了?为什么连弄臣都取笑我。难道我对于任何事情和任何人都只不过是个工具?除了我自己还有别人关心我吗?忽然间,我再也无法容忍和自己独处,于是我放下手上的卷轴离开了房间。

第68节:过那样的生活

当我敲着耐辛的房门之后就是一阵停顿。“是谁?”是蕾细的声音。

“斐兹骏骑。”

“斐兹骏骑!”她的声调中有些讶异,因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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