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玄修皆炉鼎-第1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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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灵族。
那是世间感性的完美展现。
没人知道韦莱比特在哪里,那些精灵总是从空气中出现,又在空气中消失。
精灵族的男子都有着俊逸迷人的容貌,飘逸的银色长发,颀长优雅的身材,而精灵族的女子则个个都是美人,她们有着金色的卷发,雪白的肌肤,而且,传说中这些精灵族的美人们有个极古怪的癖好——
喜欢裸行。
但这大多是巴比小镇那些粗鄙的酒鬼道听途说和凭空臆想的,因为真正见过精灵族的人并不多,据某个与韦莱比特精灵进行过丹药交易的商会执事说,这些精灵全身都十分耀眼夺目,如同裹在一层光幕中。
“据说”,总比“传说”要可靠那么一点点儿……
就这样。
在这五颜六色人等的“悉心呵护”下,巴比小镇越变越粗犷。
如果整个大陆的形状如同人类的一只眼眸,那么巴比小镇就位于瞳孔的最中心,按照亚述帝国地理学者伦布鲁所著的《大陆山河地理志》中记载——巴比小镇这个针尖大的地方,是大陆所有纵横交错线的交叉中心点,是世界的圆心。
但可悲的是。
这个圆心毫无意义,它即不是经济重镇,也不是军事要塞,充其量只是一个大交叉路口而已。那些内心稍微软弱的旅人甚至会选择绕过这个小地方而从耶莫镇穿越,他们纯粹是在故意忽视巴比小镇的存在。
而这一点儿也不麻烦。
这些人选择这样做唯一的理由是,巴比小镇周围的环境实在太恶劣了。恶劣到让那些软弱的人望而生畏。
巴比小镇位于亚述帝国的最东边,与它毗邻的是汉唐大帝国的木鹿郡。
越过木鹿郡的底格尔河,巴比小镇的东部是一大块黑色湿地,这里终年雾气氤氲缭绕,不时从里面传出骇人的吼声,没人看得清它的真面目,这里也被称作雾沼。在雾沼的边缘,有一道深不见底的大裂谷,横亘在小镇与雾沼之间形成一道天然的分界线,里面不时有火焰喷出。巴比小镇的人称它为诱惑之唇。
而小镇的北边却是绵延数百里的一大片流沙。那细细的沙子下面有一种极小的金色甲虫,它们有着坚螯利齿,无所不吃,而比虫子更加凶狠的沙族人便在那里生存。沙族人建造的沙堡金碧辉煌。虽然那些沙堡是用赤红的沙金堆砌起来的。但依然连最强横的商队都不敢轻易从那里经过。
越过这片流沙。便到了赫梯帝国的南边境线。
而在雾沼与流沙之间,是巍峨的诺滋大山,巴比小镇便座落在诺滋大山的东麓。小镇周围剩下的区域则遍布着绵延的小山。茂密的丛林,澄澈的深潭,用老狼巴普的话来说,这是一片郁郁葱葱,安静平和的丛林地带。
郁郁葱葱,安静平和?
哼!
鬼才相信这种形容……
图雅心里最清楚,在丛林中隐藏着无数黑洞洞的眼睛,谁知道那些眼睛后面隐藏着什么样的鬼东西……也许是一只人立的食土兽,或者一只双头的低阶魔兽,它们可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主儿。
这里的丛林,便是妖孽的家园。
所以,巴比小镇就只能是个大交叉路口而已,敢在这里停留和居住的,绝非善类。
而对于那些长年生活在这里,即无名誉又不名一文,却野心勃勃的穷小子来说,在走出巴比小镇之前也只有三种暴力职业可供选择——通过特定的玄修测试加入佣兵团、根据自己的实力去做赏金猎人,或者干脆拎上投名状成为一名山贼。
佣兵、赏金猎人和山贼,这三种看似并不搭边的职业,其实质却极为相似,完成任务的过程充满了冒险的乐趣,并且,都有大把的钱赚。
在巴比小镇一个铜币可以买二个紫薯饼,十个铜币就能称上五六斤肥牛肉,而一个亚述银币就完全可以收购一只野山猪了,所以手中若常常有几个银币的零用,在这里自然是被定义为大把的钱了。
但要记得是亚述币,汉唐大帝国的钱币,在这里是很少流通的。
这很奇怪?
但这里的习惯一直便是如此,虽然是毗邻的邻居,可汉唐大帝国所代表的东部文明,与亚述帝国所代表的西部文明,却仍有许多地方格格不入!
当然。
若是哪个家伙拥有几十个金币的积蓄,那简直便是一大笔财富了。不过拥有财富在巴比小镇可并不一定就是一件美妙的事儿,对于那些外来人更是如此。
按照巴比小镇的规矩应该是这样的——
财富绝不应该在一个人身上永久停留,它便如牛角酒杯中的酒一般,一个人喝完之后,便传给下一个人,这个人喝一口,然后再向下传过去,直到喝光为止。所以,若有哪个初来乍到巴比小镇的家伙,胆敢大吼一声说老子有钱,那么可以肯定的是,很快这些钱便不再属于他了。
当然。
山贼总是最先光顾的。
这些穷凶极恶的家伙嗅觉敏锐,即便是那些被偷偷塞进屁股缝里的银币,山贼们也能突破重重障碍嗅到那诱人的金属味儿,最纯洁的办法是用一枚镊子从那倒霉蛋身体的缝隙里把那枚银币夹出来的。
不过山贼们喜欢更直接的方法!
那就是照着那个倒霉蛋的臀部尖骨狠狠地踹上一脚,那枚银光闪闪的银币便会借助**收缩的力量凌空弹飞出来,当然,飞出来的也可能不仅仅是银币,或许是更灿烂的金黄色。
金钱。
向来便是肮脏的!
但山贼们可不在乎这些,他们最大的希望就是让肮脏来得更猛烈些吧。
在山贼们挥霍过一段时间之后,佣兵便会不失时机地出现。他们的装备和战斗力总是比山贼要强上一些,于是佣兵用手中的刀剑从山贼那里把剩下的银币抢过来,当那些银光闪闪的钱币经过佣兵之手,便基本已经被消耗殆尽了。
当然。
如果有人说佣兵与山贼沆瀣一气,反对的人也不多,而有道德的佣兵首领,在巴比地区是不存在的。
最初那个有钱的家伙,在经过一系列变故之后,这时就已经彻底变成了一个穷光蛋。既然大家都是穷光蛋了,巴比小镇的人便很欢迎他加入山贼。佣兵。或者赏金猎人的队伍里来,成为这里的长住民。
自然。
这便开启了一个循环往复的过程。
所以,只要在巴比小镇生活过一段时间的人,便会明白在这里最好的职业其实是在某些时间里做佣兵。在另一些时间里做山贼。而实在无聊时。便去做赏金猎人。至于这其中更深层次的奥妙,只有长年打熬在巴比小镇中那些有着狼一样心胸的人才能够懂得。
图雅恰好就是一个这样的家伙……
……
事实上。
图雅不但是一个山贼,而且是一个响当当的山贼头领。
不过在山贼这个风生水起的行业里。与那些啸聚山林的大盗贼相比,图雅这个头领混得实在有几分寒酸。地盘小就算了,关键是图雅现在的人马实在少得可怜,甚至可以说是少到了不像话的地步——在图雅的麾下,只有可怜巴巴的两个蟊贼跟班。
而即便是这两个蟊贼跟班,还是图雅以非正当手段弄过来的。
图雅的第一个跟班是身高将近三米的大块头俄迪普斯,他在图雅团伙里充当绝对的打手角色,据说俄迪普斯的祖父辈拥有着巨人族的血统,而他的祖祖祖父,甚至还有着霸龙族的旁支血脉,所以俄迪普斯天生便一身神力。
要知道,无论是巨人族还是霸龙族,都有一个极糟糕的弱点,个头与智慧成绝对的反比。
所以。
这个力大无穷的家伙,竟然在一次角斗中被娇媚的图雅使用诡计打趴在地,并继而被图雅用花言巧语收编,成了图雅的一名小弟。而俄迪普斯只要能吃得饱,倒也不介意跟随图雅去做点坏事儿。
杀杀人,放放火,吃吃肉。
对俄迪普斯来说,自己已经属于少数幸福的人了。
图雅山贼团伙的另一个成员则属于狗头军师类型的,这虽然是一个纯种的罗尔罗斯人(罗尔罗斯是亚述帝国北部的一个游牧民族),却完全没有罗尔罗斯人本该有的那种彪悍强横的样子。
这家伙容貌猥琐身体瘦弱,一双金鱼样的肿眼泡总是红彤彤的,并且他的眼珠子如同患了多动症一般,从不会凝视,他的目光永远在叫嚣乎东西,隳突乎南北,一刻也不会静止下来。
只要这世界是运动的,这个罗尔罗斯人的眼睛就决不停止转动,也许在他睡熟了的时候会是个例外。
其实。
也正是这一副超级猥琐的样子,毁掉了这家伙。
因为即便温驯得如同绵羊一样的人见到这么丑陋污秽的面孔,尤其是再加上那贼忒忒的眼神,都会有一种想狠狠揍他一顿的冲动。虽说这个外表长得有些背离的家伙生下来时心地并不坏,甚至还可以用天性善良淳朴来形容,但他以后的人生却不得不学会用斑斑恶行来证明自己的表里如一。
而在这个人见人厌的家伙身上唯一可挑剔的,或许就是他那惊艳而响亮的名字——洛力塔。
如果要用一个充满悲剧色彩的成语来形容洛力塔从出生到成年的整个游牧生涯,那便是,“命运多舛”,如果更通俗一点儿的话,就只有一个字,“衰”!
总之。
在经历了一系列极其“衰”的事件之后,洛力塔被他所在的部族赶了出来。洛力塔被抛弃的结局完全呼应了传说中的那句永恒的屁话,这是历史的必然。
于是。
洛力塔在被自己的部族必然之后,被迫成了一个流浪汉。
可天下虽大,却无处不众目睽睽。这样一个“伟岸突出”的流浪汉实在无处容身,洛力塔便在不断被更新的嘲弄中一直向亚述帝国的北方逃避,最终迷失在巴比小镇周围的丛林里。
本来洛力塔的宿命是应该很快被丛林里的怪物吃掉后再被分解排泄出来,然后融入泥土中,被当作一种污秽从这崇尚美的世界中擦去,这样他悲衰的一生就很完美了。
但偏偏在这时,洛力塔遇到了图雅这个不识趣的家伙。
图雅竟然奋力从一只食土兽的嘴巴里把万念俱灰的洛力塔夺了过来,并鼓动他弃善从恶,而经过红发图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