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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我只是个言情文女主-第2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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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丁婕骂大女儿狗杂种,丁志豪也飚骂起来:“她才是杂种!”

听到“我跟我妈再怎么样,现在也是正牌丁家太太和女儿”,这意思是说就算把自己气死,就算不是自己的骨肉,也能凭着法律身份,夺自己的产业吗?丁志豪又浑身冻结成冰,之前跟律师商议过的决定,更加坚定了。

再听到那句“等我爸死了”的话,丁志豪更是火冒三丈,控制了好久,才让血压不窜上去,气过之后,又觉得心头悲凉。

呵,原来这就是自己当成小天使,每次回家都款着自己胳膊撒娇的宝贝小女儿啊。

丁凝看最好面子又大男人主义的丁志豪颓丧得像丧家之犬,胡子没人刮,病房冷气低了没及时调高,冻得清鼻涕直掉,看着有些恶心,顺手揪了一坨纸,擦去他脸上污垢。

杜兰看着女儿给前夫擦,也没阻止,见她弄完,低声蹙眉:“赶快去洗手。”就像是丁志豪得的什么传染病似的。

明明是听得叫人伤心的嘲讽话,丁志豪却觉得是亲人的关怀,像个小孩一样呜呜呜地哭了,这对母女现在重新变回了自己的支柱,当初怎么就会迷恋那只破鞋。拿自己的钱去赞助老情人,最珍重的女儿,还有可能是别的男人的种。

丁志豪哀声求着杜兰母女接受自己的安排。

杜兰拗不过,丁凝是真心实意地根本不想拗,前后答应下来。

丁志豪见自己的财产终于幸免于让自己成为绿帽男和接盘侠的女人得到,像个拿到糖的小孩子,眼眸发亮,又见到端端雅雅坐在椅子上的斯文前妻,心里涌起一股热潮,挪过手,想要去握杜兰的纤腕,吧嗒着口水,含糊道:“兰……你还生……生我的气吗?丁家的门永远为你而开……

丁凝看丁志豪眼下这模样,本来还有点儿同情,现在一听,昨天的隔夜饭却都想吐出来了。什么意思,浪子回头?可不是人人有机会当金不换,也不是每个金不换都能够被宽恕。

杜兰趁他还没捉到手,就赶紧缩回,皱眉嫌恶地看一眼前夫手上的污渍,脸上却很礼貌:“你安心养病吧,你家里那位,跟你现在很配的,有人天生就黏黏答答的喜欢掺合成第三者,我不爱这口。”

丁志豪怔然退回手,脸色又灰黯了几分,眼里全部是灰蒙蒙的死光。

坐了会儿,律师把代管转股一干继承声明大概说了一下,又跟丁凝订好了去事务所签字的日子,母女才离开医院。

——*——*——*——

一直到整个假期拉下帷幕,回学校前一天,丁凝也再没打听虞嘉妃和丁婕那边情况。

穷寇莫追,到了这个地步,再不用自己多做什么,光是丁志豪耗着不跟她离婚,就已经能让她下半生苦不堪言了。

好事成双,这天一早上,杜兰从报箱取回晨报,丁凝顺手拿来,看到头条登着偌大醒目的新闻标题:

“邵氏成功入驻西城区空地,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金,预计五年内完成七星级饭店群及现代商圈。”

下面的事情,该就是等邵泽徽回P城,迂回委婉地断掉跟邵庭晟的表面情侣关系了吧?

反正大家的事儿,都暂时告一段落了。

按照阿男说的,展会这两天应该就要结束了?

丁凝把报纸翻了个面,忽然有些迫不及待了,振奋得很,摸出那个白色电话,打了一条短信:“您什么时候回?”

想了想,好像太不礼貌了,前面打了个“邵先生”。

想了想,他似乎很不喜欢自己这么称呼?还是换成“二叔”。

后面其实还挺想加上一句:合作愉快。

拇指一点,讯息咻的飞出去。

不到一分钟,白色手机震动了一下,发信人“我”来了。

咦……这么快就回了?

丁凝突然觉得,比起他,自己的机德实在差得可以。               

作者有话要说:昨天回太晚了,没来得及更……给跪Orz

谢谢皎皎的地雷和各位撒花的亲=3=鞠躬

_(:з」∠)_该放二叔遛遛鸟儿了

☆、28

丁凝去瞟短信内容,屏幕白底上的字冰凉简洁:

“什么事情?忙。”

光看冷冷硬硬的四方字;眼前就浮现出他那张死了没来得及入殓的脸。

丁凝心悸;人家都说忙了,哪敢多说什么;狗腿子地回:

“要不您先忙?回来再说。”

想了想;姿态还是得放低一些;伸手不打笑脸人;先让他心情舒服,之后也好说话;学着童童发短信的习惯,把那个╭(╯3╰)╮加在后面;这样看上去应该亲切温柔一些吧;指头一碰,发了过去。

这次,手机再也没响,没回了。

看来真的是忙。

杜兰端早餐过来,见女儿埋首捣鼓,问:“怎么了,凝凝?”

丁凝把手机不易察觉快速滑进口袋:“没什么,发个短信。”手心露出的机身质感反射出白色凉光,杜兰看在眼里,心里一暗,没说什么。

————*————*————*

明天要返校,丁凝懒得回度假村,杜兰也叫女儿别回丁家拿旧物了,重新准备一套生活用品。

丁凝想着课本还留在翠微湖山庄,打了电话给阿男,阿男说叫巧婶清理好了会送过来。

放下电话前,丁凝又顺口问:“你这次怎么不陪你老板一去出城开会?”保镖不贴身还叫保镖吗,仇家那么多的人,这次不怕了?

阿男想了想,说:“老板吩咐我留下来,那边也有人照顾。”咚一下,挂了电话,掏出本本,记录:

“09:40,丁小姐主动关心老板一次。”

吃完早餐,母女两去超市买了些日需品,回头路上,经过商场,杜兰又拉着丁凝进去,亲自给女儿挑拣了几件新衣服。

这些年,家里的衣橱倒是给女儿备了不少衣服,几岁到十几岁都有,可惜这女儿一次都没来住过,现在都已经不合身了,现在开学,反正日常用品都更换了,干脆一起大换血,多添置几套带过去。

妈妈打扮女儿的心思,就算女儿再大也总有。

丁凝明白,也由着杜兰打扮自己。

杜兰守旧,时尚敏感度有限,对这个近乎失而复得的女儿,又一直停留在小孩子的印象中,选的衣服自然不怎么跟随时下潮流,贵倒是贵,可净是单一的天真可爱风格,什么粉红翠绿,卡通蕾丝蝴蝶结,怎么鲜艳怎么来,就差直奔儿童专柜了,到最后,连配套的发卡头饰一块儿买了,等女儿试穿好衣服,当场给她戴起来。

索性丁凝对衣服这回事并不大讲究,前世身上的衣服总呆不久,就算是天价货的绫罗彩锦也没太大印象。原身留下来的衣服以最简单的体恤牛仔为主,她穿得乐呵。度假村里郑经理安排的名牌礼裙,她也没意见,只要能是块整布,把改遮的都遮了就成。

可最后见到立镜里的自己,丁凝还是有点肌肉微搐。

梳了两个圆鼓鼓的丫鬟包包头,蝴蝶蕾丝缎带发卡,大象卷香蕉图案的冰淇淋果冻粉□纱公主蓬蓬裙。

这是典型的四五岁小朋友最爱的风格吧?

正巧一个四五岁左右的小萝莉也在专柜陪妈妈买东西,望了满身粉红蝴蝶娃娃的大女孩一眼,摇了摇头,晶晶亮的大眼睛里满是嫌弃,似乎是实在看不下去了,咚咚蹦着肥腿儿跑过来,奶声奶气地训斥:

“你太幼稚了,像咱们这些婴儿肥还没消全的,得穿这种。”骄傲地叉腰挺起身子,给丁凝瞧。

丁凝抱着虚心的态度,端详了一下那小萝莉,黑白纹格掐腰包臀裙,还半露小香肩!顿时明白,自己大大误会现在的孩子了,人家哪里爱什么天真风啊,这小孩子可是名媛风!

她默默拉了一下妈妈:“这好看吗?”

杜兰还在挑选,正在兴头上,回过头笑得合不拢嘴:“怎么不好看?像个小公主似的,比三岁的小朋友还可爱!”

就是不想像三岁的小朋友啊!丁凝凝噎。

杜兰见女儿脸色为难,神情也耷下来,喏喏道:“不喜欢妈妈给你挑的吗?”

哪好泼冷水?丁凝只好干巴巴笑:“喜欢。”再瞧瞧镜子里,多看几眼,也就顺眼了,反正显年轻,幼稚就幼稚吧。

回来后,在家里一边说话一边收拾,等料理好,不知不觉,天已经快黑了,杜

丁凝接到短信:“进了小区,在你家楼下,给你送书来了。”

不是阿男,是邵庭晟,估计是知道阿男要给自己送书,特地替他送过来。

自从在杜兰这边住,这段时间没跟邵庭晟见面了,既然邵氏收地成功,更没必要了。

可书还是得拿的。

丁凝跟妈打了声招呼,出了门去拿书。

————*————*————*

鲜黄色的跑车停在小区中央的小广场里,比一排路灯还闪,就算是晚上也吸引了不少人。

车门敞开,邵庭晟站在旁边,大方地接受路人的注视。

两人在路灯下的夜色中,密探接头一样递接了书包,丁凝说了声谢谢,正要转身,手被后面人一拉。

……意料之中。

她正要打个马虎眼儿,一转头,邵庭晟一张带着酒味的嘴巴已经凑上来,贴到自己唇上,伸出舌头,像个肉蚯蚓似的往里头拱来拱去。

路过的一个小男孩儿指过去:“看,妈妈!那两个人在亲嘴!”

邵庭晟一边啃,一边转过眼神,虎虎一瞪,长臂伸进驾驶座,狠挨了一下喇叭。

旁边的年轻妈妈赶紧把孩子抱起来,捂住儿子眼睛,跑了。

周围本就不多的三五个人,不到几秒,也自觉鸟兽散了大半。

邵庭晟是个不甘寂寞的人,这几天丁志豪病了,不方便找丁凝,也没委屈自己,刚跟P城认识的几名公子哥儿去夜店潇洒了一把,余韵没散干净,眼前还是热裤大长腿,吊带小蛮腰在飘老晃去,一见着丁凝穿个童装,虽然幼稚,可新鲜得很,看得热血烧开,抓过来啃了再说。

嘴唇香喷喷,软得像一坨果冻,亏自己到现在还没吃到手,怨啊。

酒水的果酸味伴着男士香水一下子窜到丁凝嘴巴里。

她也不是新手,死死咬住牙关,躲了半天,有技巧地避开了他舌头吻袭,邵庭晟撬了半天撬不开她牙齿,不满地碎碎念:

“你是我女朋友!吃一口怎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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