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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

浮生物语-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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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来致谢的。”男子缓缓道,“无论当年你做过什么,你终究是守信之人,让我有了几十年安稳时光,在荷塘之下吸天地灵气,重修人身。”他顿了顿,问,“三戒和尚呢?”

她想了许久,才说:“他啊,好像不多时就疯了。我见这和尚麻烦,砍了他的头。”

这就对了。腐神草虽然害他不浅,可这妖草还有个习性,对施毒者亦有反噬之效,虽不至于让对方法力尽失,落个疯疯癫癫,却是一定的。害人必害己,这条俗气的道理,任何时候都是有效的。

“你若不来,许多事我都不记得了。”她略佝偻着身体,拄着龙头拐杖,走到殿外的廊上,望着脚下那一片笼于深夜的城池,眼神浑浊而空茫。

他站在她身后,问:“今时今日,你依然站在最高的地方。不过我想知道,从这里看下去,你看见了什么?”

她怔了许久,说:“空。”

他浅浅一笑,道:“我该告辞了。后会无期。”

翌日,大周皇帝武则天,病逝上阳宫,终年八十二岁。

有传女皇病逝前,下过一道密旨。内容为何,未曾泄露。只是,那块本该立于乾陵之外,刻满武氏一生政绩的石碑,被换作一块空无一字的无字碑……

有人说,女皇入葬之时,枕下垫的是一本《兰亭集序》,真迹。

18

他去了苏府。虽然现在的它,已是一座废宅。

宅中的后院里,离着一座小小的衣冠冢。年代久远,连冢前的石碑上的刻字都肮脏模糊得看不清了。

他从袖中取出了三壶酒,逐一摆在冢前。第一壶酒,敬给一本书。它是妖怪,但有名字,叫兰亭。第二壶酒,敬给一个叫李准的女人。她金枝玉叶,巾帼不让须眉。第三壶酒,敬给一个叫苏秋池的男人。长安小霸王,名副其实。

任何一本史书上,都没有他们的名字。但是,他们比任何人都值得被记住。因为,那是一群遵从了自己真心的意愿,诚恳地挥洒生命的人。

他朝冢前的石碑上略一拂袖,两排干净俊秀的字迹替代了之前的混乱肮脏——千里循香来,笑对酒中影。

“这壶酒,我总归还是要与你们喝的。”

男子举起手里的酒壶,一饮而尽。

尾声

“我偶尔还是会想,当年到底有没有做错。”九厥坐在我对面,手里拿着一个鸡腿,半响也没下口,“如果我让他们喝下那杯毒酒,现在,他们本该好好的活在天界,做他们的大力金甲神。”

“当神仙就是幸福么?我不觉得。”我大口吃着面条,我喜欢这个小饭店里的面。九厥笑笑,不说话。

“最要紧的是,每个人都应清楚,现在应该做什么。执著过去,空想未来,我都不欣赏。”我咽下面条,口齿不清,“总之,我可以与你打赌,就算时光倒回,你依然会阻止苏李二人喝下毒酒,他们俩依然会选择杀敌为国。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你们都在不知不觉中,明白了‘现在’的重要性。”

“呵呵,所以你从来没兴趣窥看自己的未来。”他把鸡腿塞进嘴里,两眼望着窗外,努力做出吃得很香的样子。

“喂,别这样啦。虽然你暂时找不到他们,不过照我看,你上次遇到他们,是等了一千年,算起来,从唐朝到现在,也差不多一千年了,我看,也该遇到他们了吧。”我鼓励般地拍了拍他的肩头。

他突然变了脸色,眼神落在他的右肩上,旋即五官扭曲地冲我吼:“你能不能洗了手再碰我!”他那件刚买的,价值不菲的名牌衬衫上,印了五个油光光的指印。

我连面汤都没喝就逃之夭夭了,后头是穷追不舍的九厥,边跑边吼:“赔我钱!”

饭店外头,一个导游领着一队游客朝这边走来。游客里,一对年轻男女正吵得不可开交,“踩了你一脚而已,用不用这么大惊小怪啊?跟个娘们儿似的!”

“死三八,换我踩你一脚试试!!”

“你敢骂我三八!”

“骂你又怎样,你打我啊?!”

“你当我不敢么!!”

一时间,整条街都被他们折腾得鸡飞狗跳,热闹非凡。

我发现九厥不追我了,他站在街边,兀自望着那对男女呆呆出神。好吧,我知道,我是出了名的金乌鸦嘴,说什么中什么。我想,这次我得一个人先回家了。

离开西安之前,我买了一个舞马衔杯纹银壶的仿制品,下个月是九厥的生日,这个当礼物正好。关键是便宜……

坐在机舱里,我无聊地翻看着杂志。渐渐地,我觉得有些不妥。一种被人窥看的感觉,攫住了我。我突然抬头,四下看去,身边的乘客们看书的看书,睡觉的睡觉,并无异常。难道是我面条吃多了,消化不良导致精神不济?

我甩甩脑袋,赶紧闭目养神。心下只盼飞机快些抵达。话说我不在的这几天,山中无老虎、猴子称霸王,将不停完全交给胖子瘦子大力,实在不能让我放心。只盼回去之后,我的店没被火烧没被水淹,没被相关单位查封就好……阿门。

第十章 暮声

秋天了,我最喜欢的季节。

炎热与躁郁都随着沉寂的蝉声远去,一切生命都在风暖云阔下,呈现出饱满而精神的一面,应和了这个季节的特质——收获。

从西安回来已经好些天了,附近的学校也开学一个多月了,可我发现,不停出了一点问题——本该随着这帮小馋猫的回归而直线上升的销售额,不但没有上升,反而下降了许多,放学后总是热闹的店堂,变得冷冷清清,与往日之景大相径庭。

虽然不停的销售额的高低,于我的经济状况并不具有实际意义,可我好歹也经营它快一年了,好歹也认认真真地将它当成事业在做,好歹我也习惯了店里人来人往的情景。突然的冷清,我不习惯。

我想了想,打发胖子和瘦子出了门,要他们到不停的周边去走走看看。

傍晚,两人回来,带回的消息,果然应了我的猜测。

就在与不停隔街相望的地方,新开了一家店,也是卖甜品的。

根据胖子和瘦子的口供,这家店并不太具备与我的店抢生意的资本,因为比起不停里头琳琅满目,色味俱全的甜品们,该店售卖的产品实在单一并且低端——棉花糖,哪里只卖棉花糖,各种颜色各种口味。

插在玻璃柜里的棉花糖,像偶尔停留的云朵,用不同的颜色表示不同的心情。

那些曾经留连于不停的小馋猫们,似乎将全部心思都放到了这些绵软易化的东西上,它对他们的诱惑,在极短时间内战胜了他们对往日所爱——也就是不停里的各种甜品的钟情。

直觉告诉我,这是反常的。

自打陪九厥那厮去了一趟先,准确说,是在回来的飞机上,偶然截获了那一道窥视我,却寻而无踪的视线之后,心里便存下了些微的不悦,或者说不安,再或者说是某种隐于暗处的,未知的东西,以并不友好的姿态在悄悄渗透进我的生活,可我却暂时无法捕捉到它。

都说女人的直觉是敏锐且精确的,何况我不止是女人,还是女妖。

那家店的店名,与我的不停一样古怪,叫做——

暮声。

听说,“暮声”的老板,也是个女的。

我想,敦亲睦邻是好习惯,哪怕是所谓的竞争对手,也应礼貌拜访。

暮声离不停并不远,不过隔着一条街。但我想,我将要跨过的,绝不止是一条街的距离。

外头起了风,今天没了阳光,温度陡降,胖子和瘦子忙着翻箱倒柜找厚衣裳,房间被弄得乱七八糟。

我今天没心情吼那两个祸胎,只端着茶杯站在窗前,从茶杯中渐渐散去的热气里,怔怔看着院子里,无数金黄的叶片,簌簌落了满园。

那道一直让我耿耿于怀的目光,似从每一片落叶上折射出来……

1

我看着警车从暮声大门口开走,还看到一对满面愁容的中年夫妇,互相搀扶着从店门里走出来,其间,妻子分明还不死心于某事,要在返回店里,却被丈夫拖住,最后悲悲戚戚地上了车,绝尘而去。

暮是个聪明的女人,在我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她的眼睛变告诉了我这个事实。

从没有谁的眸子,能碧绿得那般好看,在长密睫毛下流转不止的,不光是一个属于活人的眼眸,而是一抹天与地才能孕育出的有生命的绿色,注视得久了,它仿佛可以没有障碍地溶化进你的身体和意识。

睿智是不能装的,暮的眼睛将睿智这种玩意有形化了。

我甚至根本没有开口询问警车与夫妇的事,她已然笑盈盈地替我倒好了一杯果汁,娓娓而道:“听说最近发生了几起失踪案,**已来过好几次了。”

她讲得那么自然,像转述一则天气预报。

我端着那杯橘黄色的橙汁,像红酒一般轻轻摇晃,没打算喝,只觉得颜色好看,就像这家小店的装潢一样,浓厚而均一的颜色,墨绿调为主,好看也典雅,但终究透着一股子沉实的执拗,连同店里的陈设,桌椅柜灯,都圆是圆,方是方,没有任何新奇混淆的形状,若没有那些铺在桌上的流苏桌布稍作点缀,稍露灵动,这间小店,不可能拥有任何吸引小孩子的魅力。

最关键的是,本该作为主打的甜品柜子,只占据了店堂里不起眼地一角,几支红黄蓝绿的棉花糖,有些寂寞地在偶尔漏进来的风里颤动,比起我的不停,这里委实太萧索了些。

被这样一个对手抢了生意,怎么也讲不过去的。

“换作别人,面对那些**,多少都会慌了手脚。”我放下橙汁。赞许地看她,“你很镇定。”

“那些失踪的孩子,在他们失踪前的确来光顾过我的小店。可他们买了东西之后便离开了。再来多少**,我都是同样的回答。”暮淡淡地说,又看看我点滴未动的果汁,“怎么,果汁不合裟椤小姐的口味?”

“我喜欢茶。”我笑答,放下杯子,“但你的果汁颜色很好看。”

对,果汁的颜色很好看,但这里的一切都不如眼前的暮好看。我很少从心里去叹服一位同性的美貌,除了当年的雪裳女仙,暮是第二个。我欣赏那些用最简单的佩饰与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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