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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浮生物语-第4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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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抬起脚,皱眉道:“你们要赔我一双新鞋,不,两双吧(W//RS/HU)!账单就交给我姑姑好了。”

“王差遣我们出来,不是给你买鞋的。”红发男走到少年面前,没好气的说,”如果这次任务失败,我们所有人都没好日子过,包括你,钟小魁。”

“关我什么事?”钟小魁瞪大眼睛,无辜的指着自己,“你们冥界丢了东西,又不是我偷的!我只负责提供你们在人界的食宿而已。”

“你的任务不止食宿,王特别交代过我们。”黑发男走过来,朝同伴使了个眼色,两人一左一右,架住钟小魁的胳膊,不由分说的将他拎了起来,根本不理会他的抗议,走出了巷子。

月光下,三个人,只有一条影子。

顾七七搬到这座小区已经一周,兴奋之情依然溢于言表。她的上一个“家”,在撒哈拉沙漠的某个角落,骄阳如火;上上个“家”,在南极的一座冰山上,一出去就能看见一群企鹅;在上个,是开普敦郊外的村子?还是纽约的第五大道?总之是,她跟她哥哥每年都会搬一次家,几百年来,地球上几乎没有她不曾踏足的地方。

今年,他到了中国,这个叫忘川的城市。但是,这次只有她一个人。她趁顾无名出远门办事的机会,从国外某处灯火嚣张的别墅区他跑了。

这是她人生第一次独自的旅行,如果他没记错的活。

顾无名是哥哥,是保姆,是教官,是牢头,对这个唯一的妹妹的唯一的要求就是——听话。

要听话,绝对不准在人类面前出现,也不可以跟人类做朋友。

要听话,不要相信任何一种生存在一具比囊下的生物。

要听话,只可以吃素食,不可以吃肉,薯片什么的垃圾食品更加不要碰。

也许哥哥只是太爱她了。但,不管哥哥是出自大男人主义的霸权,还是亲情的关切,他着实是厌倦了这种诸多限制的生活。他想过自己的生活。

住在这个普通小区里的人很多,有高中生,推销刮胡刀的销售员,头发花白的退休老有老太,还有专栏作家什么的,鱼龙混杂。

顾七七每天都在这些人的家里穿进穿出,看他们做事,听他们说话,这样的俗世生活,人间烟火,是沙漠里,南极上,或者豪宅中永远感受不到的东西。

但,鉴于她与人类之间这种”敦亲睦邻“的行为,顾无名曾今狠狠走过她两次,一次是因为她出手救下一个半夜跳楼的中年女人,另一次是因为她背着一个摔伤腿的年轻男人从着火的树林里跑出来。

她以为是好事,在哥哥眼里,是十恶不赦。

那获救的中年女人,当她看到接住自己的是一具雪白的骷髅时,一把将顾七七推开,尖叫着晕了过去。第二天,醒过来的女人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找了好几个道士,在她家里做法三天,写着”邪灵退散“的符纸,贴满了她的家门。至于那个被她从森林大火里救出的男人,看清她面容后,第一件事是将一把防身用的匕首,插入了她的胸膛。

作为一只骨妖,顾七七必须现出原身,她的力量才能在人类身上起到作用。

她不是邪灵,所以道士的符纸依然是一张纸:她只是一副骨架,所以男人的匕首伤不到她的分毫。她只是有些疑惑,她不过是救他们一命而已,不过是露一下真容罢了。

“你跟他们是不一样的!”这是顾无名在揍过她之后,大声说的一句话。不一样?!

走在阳光充裕的街头,顾七七在人群里探望,这些男男女女,老老少少,无非是比自己多了一层皮肉了。再说,他们死去之后,不也是骸骨一副?归根到底,他们明明跟自己是一般模样,为什么要如此害怕?害怕她,不就是害怕他们自己、

人类真是有趣有古怪的生物,一面百般爱护着自己的身体,一面恐惧着支撑自己血肉的骨架。

这种矛盾越深刻,顾七七越是渴望跟一个人类做朋友,居无定所,加上哥哥的监管,她没有太多朋友,当然,这个“朋友”是指各种各样的妖怪,比如住在山里的蘑菇小妖,撒哈拉的老蝎子精,纽约的时尚花妖等等,不包括任何一个人类。

顾无名说,不会有一个人类愿意与骨妖成为朋友。骨妖跟别的妖精不同,可以美女俊男变幻无穷,我们永远不会变换出人类喜欢的好皮囊,从开始,到结束,我们只是一副最真实的骨架。

这一点,顾七七是知道的。真真的骨妖,从生到灭,都不能改变自己的形态。至于那位被泼猴打死的表姨,修为再高,也只能硬生生披上一层人皮,草草冒充个人形,无法真正幻化人身。

可是,不能变成美女又如何?自己现时的模样有何不好?母亲说过,她是骨妖一族里最漂亮的女娃。所以,顾七七至今也不明白人类排斥自己的根本原因。难道仅仅是审美观的差异?

但,她还是相信,总有人是与众不同的。

对她的“相信”,顾无名依然不屑,就像他不屑她照镜子的行为,说,我与你打赌吧。但凡有一个人类,愿意真正与你做朋友,今后的生活,就由你自己全权决定,我不干涉分毫。前提是,他真真切切看到了你的模样。

成交!顾七七要用这场赌局,彻底挣脱“听话”这个紧箍咒。但,这个赌局已经有了好几十年的历史,顾七七依然没有赢得迹象。所以她认为可能与她做朋友的人类,无一例外被她的模样吓得魂飞魄散。

她有点泄气,但仍抱希望

“别家的店都打烊了,你还不关门?”

顾七七蹲在这家卖金鱼的小店门口,看着那些在水缸里游弋的各色金玉,再看看坐在店门口那张旧椅子上的男生,好奇的问他。

现在是凌晨十二点半,这家金鱼店位于小区外这条巷子的深处,与之相邻的杂货铺冲印店什么的,早早都关了门,只有它,还在两个简陋灯泡的照耀下,继续营业。

顾七七注意到这家金鱼店,以及这个守店的男生好些天了,他们总是开店很晚,她从来没见过他们关门。一家金鱼店而已,又不是7…11,难道也要通宵营业?真奇怪。

“天快亮的时候我们才关门的。”这个看起来约摸十五六岁的男孩,一件肥大的灰色T恤明显不合身,蓝色牛仔裤已经洗得发白,他侧身在旁边的架子上摸索,取了一小袋鱼食,小心抖落进面前的鱼缸里,“吃宵夜了哦!”他一脸笑容地对那些鱼儿说。

他应该是个瞎子吧?顾七七从架在他白净脸上的那副墨一样的眼镜上判断,谁会在大半夜还带着种瞎子阿炳式的眼镜、何况,他那东西时还是用摸索的方式。

顾七七忍不住伸出手在他鼻子下晃了晃。

“拜托,我不是瞎子好不好。”但上停下手里的动作,推开顾七七的手,“只不过眼睛有些毛病,不能见强光,视力差点而已。”

顾七七尴尬的咳嗽了两声,嘀咕:“那你拿鱼食的时候干嘛用手摸来摸去。”

“我不是在摸,最近天气潮湿,有些鱼食结块了,我的把他们捏散。”男生无语的瞄了他一眼,“倒是你,大热天穿这么多,还戴口罩,很容易被人当成怪阿姨的。”

“你……”顾七七差一点被他的话呛死,但,人家说的没错。为了跟这个金鱼店男生对话,又为了不吓到对方,今夜他特意精心装扮了一番,高领运动装加靴子加手套加假发,加大草帽,脸上还架着墨镜与口罩,总之是不露出身体的一丝一毫。

“要不是听你的声音,我还以为是个怪叔叔呢。”男生很诚实的说。

“我感冒了行不行。”顾七七一脸黑线地掩饰,“再说,有身材这么好的怪叔叔么?”

“哈哈,你还真自大啊。”男生大笑,露出贝壳般光亮的牙齿,笑声清脆得像一尾尾在水里欢乐游动的鱼儿。”

“谁会在这个时候买金鱼?拿回去当夜宵么?”顾七七故意嗤嗤笑这个对她无礼的小鬼。他左右张望,巷子的两头都淹没在幽暗的寂静中,别说人,鬼都不见一只。

挂在墙角的灭蚊灯啪啪作响,是此刻最嘹亮的动静。

你最好回家去,怪阿姨。”男生微微动了动,身子朝外探了探,将头转向巷尾处,没有太多血色的嘴唇翕开着,低声念叨着什么。这时的他,才像一个等候顾客的小贩,就算眼神被墨镜完全遮挡,他的表情也透露出足够的期待。

“我叫顾七七,不是怪阿姨,我还年轻呢!”顾七七却直想把口罩揭了露出真容给这小子一个半夜惊喜。骨妖也有爱美之心,也讨厌被人叫阿姨而不是姐姐,尽管她已经好几百岁。

“好吧,怪姐姐。你确定要留下来?”他若无其事的继续望着巷尾。

“你反应真快啊!”顾七七咬牙切齿的笑,心下却觉得这小鬼有些趣味,“喂,你叫什么?是住在附近么?”

“我叫阿生。”他爽快的回答,“我还有个英文名字,叫Live,喜欢叫哪个随你。”

“Live?这英文名真怪……”顾七七嘀咕着,不过跟这个看起来也正常不到哪里去的小鬼倒是蛮配的,一个半夜守着金鱼店的,牙尖嘴利的古怪男生。

“你也不见得多正常,顾七七小姐。”他在几分钟内对他改了几次称呼,似乎很以此为乐,”已经快1点了哦,你真的不回去睡觉,女人太熬夜的话,容易老的。”

“我今天刚好失眠。”顾七七故意夸张的笑,“所以我决定留下来陪你这个孤独的小鬼。”

“随你。”阿生露出一个好看的笑,摇头道,“现在无聊的人真是越来越多了。大半夜不睡觉,看别人卖金鱼。”

“在无聊也不及你,还有你这家店无聊。”顾七七索性坐到鱼缸旁边的台阶上,指着巷尾道,“我与你打赌,如果今夜你能卖出一条金鱼,我就满足你一个愿望。”

“你不是圣诞老人。”他看也不看她,继续张望。

“要是你输了……”顾七七故意摆出流氓态度,“你就乖乖对我说一声,美女姐姐,我错了。”

“好吧,是你自己要留下来的。”他转过头,墨黑的镜片上摇晃着顾七七粽子一样严实的脸,说;“我不会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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