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笔居小说网 > 玄幻小说电子书 > 浮生物语 >

第31章

浮生物语-第31章

小说: 浮生物语 字数: 每页3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肯定没有!”丁小错拨浪鼓似地摇头,赔笑道,“我这样的小人物,哪有那个荣幸是玉面鬼王的旧识。”

他双眼半眯:“你怎知我的别号?”坏了,总不能告诉他,早在她下凡前就已经把他的底细查了个清楚吧。

“我听到那绿衣女人叫你北堂垦,江湖上谁不知道玉面鬼王北堂垦啊,加上你英俊的外表和过人的身手,你别想否认!”她强装镇静,说完马上把头转向别处。

他淡笑,又问:“你说只有灵犀剑才能救你爹娘。你凭什么认为我会帮你把灵犀剑拿回?”

“啊你刚不是已经答应我了么?”丁小错一愣。

“我只答应说真话的人。”北堂垦的眼神一变,扣住她的手腕,“你给我的理由,可信度太低。”

“痛!”丁小错叫出了声,脱口而出,“我没有恶意我只是来帮你的……”话一出口,她慌忙闭上嘴。

“帮我?”北堂垦一把将她揪到自己身边,“帮我什么?你究竟是什么人?”

“我我……”丁小错结巴着,半晌说不出下文。正在二人僵持不下时,一声吆喝传来:“客官,您的饭菜!”

北堂垦慢慢擦掉剑上的污迹。一片狼藉的野店里,桌椅翻倒,碎碗遍地,一条足有半人长的红脚蜈蚣躺在一片污浊的黏液里,头部有个大洞,死得很彻底。它的身上,还套着已经被撑破的人皮,一个白发老头的轮廓。

荒山野林,总有妖精。丁小错从老头端来的菜里嗅出了古怪的味道。那些寻常的酒菜里,混了蜈蚣精的毒液。北堂垦应该感谢她,因为她及时阻止他吃掉那块喷香的卤牛肉。当然,她更该感谢北堂垦出神入化的剑法,她的三脚猫功夫,根本不是对手。他挥剑回鞘,天边最后一抹残阳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丁小错望着他的侧影,脑子里突然迷茫一片,那些在心里蠢蠢欲动的莫名感觉,翻腾地越发强烈。她情不自禁回忆,拼命回忆,仿佛意识了一件至关重要的东西。

一路来的风景,颠簸的马背,他的衣裳,三岔路口的野店与蜈蚣精,甚至此刻天边最后那抹斜阳,都在暗示她一件事——她来过。同样的路,她走过。同样的人,她见过。同样的事,她做过。但她想不起细节,唯一清晰的,有个人站在夕阳之下,影子被拉得很长很长。而且,他一直就在那里从不曾离开,与时间无关。

“上马!”他在马上朝她伸出手,“天亮之前就到西河镇了。”

夜里,飘起了零星的雪。一路上,她变得沉默。她想起北堂垦杀死蜈蚣精之后说的句话。他冷冷看着蜈蚣精的尸体,说,妖怪果然都如此丑陋,令人厌恶。他的眼里,是不加任何掩饰的鄙夷与厌弃。如果,他现在被他搂在怀里的人,也是一只化作人形的妖怪,他会如何?

丁小错紧抿着嘴唇,心事重重。她发现自己竟开始贪恋他的怀抱了。在她的记忆力,见过的帅男人太多了,却从没有一个让她有如此的感觉。这真糟糕。他们才认识几天而已。离春天还很远,她就花痴症大爆发了么?

路过一条薄冰覆面的河水时,他停住,翻身下马,朝河岸边的石堆走去,回来时,手上多了一个挂着冰凌的红果子,“这是酸果,冬天的荒野里唯一可食用的东西。”他把果子塞到丁小错的手里,“你肚子里的咕咕声听起来很是讨厌。”饥肠辘辘的丁小错吞了吞口水,一口咬下去,面部表情瞬间扭曲。真酸!她强忍着咽下果肉,再吃第二口时,果肉比之前甜了,第三口更甜了。吐掉果核,他满意地舔舔嘴。除了留在齿颊上的香甜,还有那么一点奇怪的感动。她分明看到北堂垦把酸果给她时,扎在他手里的小刺和几道泛红的划痕。

如他所说,天明之前,他们终于到了一个像样的小镇,西河镇里那家小酒店里的包子真好吃啊,还有糯米酒。她吃了整整十二个包子,三碗糯米酒。他慢条斯理地吃着鸡腿,说,你是我见过的,最能吃的女人。

丁小错差点被包子噎死。他知道自己是女人?

“你……你怎么知道的?”丁小错上下扫视自己,一身男儿装毫无破绽。

他一口饮尽碗里的烈酒,说:“一路背着你从崖下到山顶,前心贴后背,若这样我都分不清你是男是女,岂不怪哉?”

丁小错脸一红,低下头慌忙啃包子。她窘迫的样子,有几分可爱。北堂垦的嘴角请不自禁地翘了翘,她说她是九百年后来的人,这理由着实荒唐。但,更荒唐的是,他居然有一点相信。对这个从天而降,言行出格的丁小错,北堂垦承认自己开始好奇了。

在一本叫《月老爱情指南》的书里,有一条是这么说的——爱情,通常始于好奇。可惜的是,丁小错跟北堂垦都没看过这本书。九百年前,月老还没出版该书。

这个晚上,北堂垦坐在房间里,擦拭着自己的佩剑,一夜无眠。无尽原,叶霓裳,还有那个神秘的赵四,在他心中来来回回。

墙壁的那一头,躺着酣然入睡的丁小错。他甚至能想象到这个在马背上都能睡着的小妞,此刻流着口水的难看睡姿。事实上丁小错现在的确是以这样的姿态窝在被窝里呼呼大睡,他猜得一点不错。

叶霓裳从来不会有这样“难看”的时候,她像鸟儿珍惜自己的羽毛一样爱惜着自己的美丽。她的罗裙是最完美的,细致到连绣到上头的一朵花,都盛放得恰恰好;镶嵌在上头的珠玉宝石,每个都是上品中的上品;她的胭脂水粉,是专人制作,香味,颜色,独一无二,她不允许别人跟她拥有同样的艳丽。

他放下剑,走到窗边,推开窗户,寒风和着雪花贴到他脸上,很舒服。无尽原,不是终点,就是起点。他突然冒出如此古怪的预感。

离开西河镇。

第三天,他们在那片尘土飞扬的狭隘山路前,遇到了一拨正打劫一队商旅的马贼。马贼对商旅里的男人大打出手,对女人动手动脚,她看不过去,跳出去逞英雄,却被马贼们追得鸡飞狗跳,大喊救命。

收拾完马贼,北堂垦告诉她,不会游泳就不要去救人,天下间的闲事是管不完的。她说,能管多少是多少吧。见死不救,会内疚。他摇头。

第五天,他们借宿在一户农家。她自告奋勇做晚饭,几个时辰下来,饭菜颗粒不见,却烧了人家的厨房。他掏钱赔偿。夜里,她敲他的房门,把一个烤得面目全非的番薯放到他面前,说是刚从地里偷来的,是烤得最成功的一个了,之前害得他没晚饭吃,当补偿好了。他看着一脸黑灰的他她,哭笑不得。

第十天,风尘仆仆的他们,路过一处集市。她的眼睛,粘在了那些玲琅满目的货品上,尤其对那些做工精良,充满塞外风情的女装,更是恋恋不舍。

他买了一套给她。雪白厚实的裙衫,边缘是金线绣成的云朵,系上披风,将那连着绒绒毛边的帽子翻过来戴上,最纯净的颜色映出一张白瓷飞颊的脸孔。她抓着帽檐,冲他咧嘴一笑,说谢谢,真好看。他从没见过哪个女子能笑成她这般难看。但,他居然有些喜欢。

前行的路上,她的新衣随风而动,带着她身上特有的香气,淡而悠长,跟任何胭脂水粉都不一样。靠在他的臂弯里,她依然很聒噪,想到什么说什么,酒鬼师父,树妖巫婆,阿凡达。那个世界,不是他能了解的。他竟隐隐有些失落。

第二十天,离雁门关已经不太远了。他们在一个村落里歇脚,补充水粮。村民们很淳朴,流着鼻涕的孩童们在他们身边嬉笑,新奇地打量这对外来客。

大漠里的夕阳,比哪里都浓墨重彩。地面上起伏不止的线条,朝远方延展,与满天霞光糅合成完美的构图。她把糖块分给孩子,与他们追逐嬉闹,教他们唱歌,什么喜羊羊暖羊羊。土墙边的几只小羊咩咩叫着,把脑袋朝着歌声的方向。炊烟从村落里袅袅升起,他与她并肩坐在土墙下的干草堆上,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看着眼前如诗风景,心都止不住地开阔起来。

在这里修一座小房子,外头围上栏杆。然后在屋后开一块地,种菜。”她歪着脑袋,晃悠着双脚,随意却又诚恳地比划着,“然后在那里,修个牛棚羊圈鸡窝什么的,还要养一只牧羊犬,然后每天带着羊群去放牧,羊儿吃草,我就坐在山坡上看书,狗狗在前头跑来跑去。”她与我说越来劲,脸颊在夕阳下偷着明媚的玫瑰色,“当然啦,身边最好还有一个人。我们牧马放羊,日出而作,日落而息。隔三差五出去旅行一下,逛逛热闹的集市,或者回到喧闹的城市花天酒地一番,沾染一点人间烟火,然后再回到我们的家,继续恬恬淡宁静的生活。”

“以后这房子会变成一座牧场,因为他们养的动物越来越多。有个傻瓜每天都会做很难吃的饭菜,然后整天像一只乌鸦一样缠着别人聒噪不止。有一天,他手忙脚乱地给马儿接生,看着刚出生的小马,她居然又哭又笑。”他看着她一脸憧憬,自然而然地接过话头,指着前方道,“就在那里,她就如患了失心疯一样跳来跳去。”自若的神态,仿佛他真的看到了他所描述的情景。

“我的形象哪会这么败坏!”她白了他一眼,旋即一愣,说,“咦,这些话可不像是玉面鬼王该说的吧?”

“这样的生活很好。”他仰头倒在干草上,深深的一个呼吸,惬意的望着天空,虽是回应,更像是跟自己说话。

一路上,在她的纠缠下,他断断续续的告诉了她许多事。包括他的身份,叶霓裳,他们即将成婚的事实。他跟谁结婚,这并不关他什么事吧?她要做的只是牢牢“粘住”他,拿回灵犀剑她就可以回到自己的世界了,这里的一切不会在她生命里留下任何痕迹。因该是这样才对。但为什么现在一些固有的,觉得不可能会有变动的念头,仿佛被那片夕阳融化了一般,开始动摇。那一场她想象中的生活,木屋,栅栏,羊群,还有那个陪在身边的人,突然从轻飘的虚无变得有了重量,慢慢沉进她的心里。如果真的可以天高云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