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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骑士的沙丘-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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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文舟


第一集 
序 
时光随风而逝,当光芒之神加速了白昼的消亡,喷涌的肉色阳光下,在城堡的守护之下,月光般扫视闪烁的翅膀。 
张开羽翼鸣响的鸽子,应着莱特尼斯可敬的丹顶鹤,从它的巢穴倾诉着洁白而犹豫的音符。 
在垂直的苔藓之上,少女将歌声撒向喧嚣的一族,兽皮,鱼鳞和羊毛,长鳍的和带羽的,沉溺于钟声下的羊群和圣堂的喧嚣,乏味的宁静随着夕阳西下,谷仓沐着夜色,片片田野无比神圣。 

※※※ 
“她有嫣红的嘴唇和胜过月色的肌肤,那歌声是神赐的百灵鸟!”院长嬷嬷因为激动而握紧双拳,夹在腋下的教典成了这歌声的抵罪羔羊。“米蕾尼娅,再唱晚祷词。” 

米蕾尼娅:“嬷嬷,我好疲惫。” 
“坚强!”院长嬷嬷喊着想起了自己的少女时代,“一口水可以解决一切困倦,那是和主每日必不可少的心灵交汇。现在让我听听,光的典礼效忠于太阳!” 
米蕾尼娅打呵欠:“呵啊……光的典礼效忠于太阳……” 
但是随即戒尺敲打桌子的声音驱除了疲惫,院长嬷嬷大声说:“认真,认真!赞美光神普休斯!” 
米蕾尼娅立正高歌:“赞美光神普休斯……” 
院长嬷嬷声嘶力竭:“大声一点!” 
米蕾尼娅声嘶力竭:“赞美光神普休斯——!” 
“太完美了,”院长嬷嬷热泪盈眶,“就这样唱下去,把整个晚祷篇唱完。” 
圣诗修道院的布恩神甫就等在门外,他的脸上是慈父般骄傲的微笑。不要说远道千里而来的教友,就是在国王和教皇面前他也愿意炫耀。圣女学院受人敬仰的院长跨越了两千里的路程来到这里,只为了看看长大成人的米蕾尼娅,那是他们共同的骄傲,数千万光神信徒的众望所归。呵,无以伦比的少女,米蕾尼娅。 

“她完美无缺。”院长嬷嬷这样说,可以安详地微笑并以最舒服的姿势合拢手掌,他们一起微笑着在祈祷堂外面的花圃里默默聆听世界上最好听的歌声,等待落日和晚霞沉沦的瞬间。 

祈祷堂里,简朴的花悄悄地散落在墙角,还盛有半瓶水的从遥远的古勒纳斯进贡来的白玉花瓶伸长脖子,随着米蕾尼娅的手指拍子声嘶力竭:“赞美光神普休斯,呼唤翠绿的白昼,让我们在黑暗中得到庇护下的安眠……” 

“唉,”米蕾尼娅凝望着替她唱歌的花瓶那润泽的颜色,一瓣带露的红色因为水渍贴在瓶颈上面,给洁白增添了几分生动的颜色,但是若论诱人,远不及她羊脂般的肌肤和娇艳欲滴的殷红嘴唇。她用手托着下巴悠悠地说:“我的骑士在哪儿呢?” 

第一章 少年不知愁 
醒来!沉睡者,世界悬挂在树梢,早起忙碌的劳动者,告别醉生梦死的马屁精。当光的栅栏大片塌陷,除了敏捷的骑手人人都要跌落马下。 
马蹄激荡着飞尘,叫骂。 
“拦住右面!” 
铁制的球棍相互碰击,球飞起。 
“混蛋!落后了!” 
缠布的手背偶尔打在别人的球杆上,手指也发青。 
“不要小看人!把球截住!” 
球棍擦球而过重重落在结实的头盔上,骑手的身体在烟尘中翻滚。 
“意外!没事吧?继续……” 
※※※ 
有的时候球赛也是很危险的,特别是天天打。 
“不能再继续了!最近老大火气很大……” 
有的时候事情从赛后余生开始,会牺牲很多人。 
“你还能爬起来吗?想到了,我们需要牺牲一个人,女人……” 
有的时候祸从天降,这话真是一点儿没错,没有任何怨恨或是理由。 
“就从校花开始!” 
“咪咪——!给我们滚出来!” 
※※※ 
“啊——?”玫瑰郡贵族官学的某教室大门被一脚踹开的时候,校花咪咪正在和她的好友们欢天喜地研究能够滥竽充数的平民布料。 
本地最有权势的贵族少爷们鼻青脸肿走了进来,挥舞着铁制的马球棍,老师害怕地躲在墙角,转眼之间咪咪就从人堆里脱颖而出,变成形影相吊的一只孤雁。 
“我什么也没干!不——不关我的事!”咪咪害怕地发抖,无助地望着周围的同学,平时每天跟在后面发誓爱她一生一世的高大男子此刻像是什么也没看见般低着头,女生们就更不要指望了。 

“没说你干了什么!”一个小爵爷用发青的手背抹了一下正在往外冒的鼻血,凶神恶煞地说,“跟我们走!有事要你做!” 
“不要——” 
终于有男生肯站起来:“你们还有王法吗?领主大人不会饶了你们的!啊——”已经被一棍抡倒在地。 
“白痴!”对这种愣头青众人惟有用“勇气可嘉”来概括,有人皱着眉头上下打量:“你就是咪咪没错吧?” 
“是……” 
“我们这里最出名的美女就是你?” 
“这……”咪咪知道什么叫做被盛名所累了,但是否认也很不甘,只能轻轻从牙缝里往外挤出,“救命——” 
“岂有此理!我们又不杀你!”恶霸们已经很没有耐心,一把将她拉住向外拽,“我们只需要你的身体和脸蛋!” 
有的时候,事情一开始就很激烈,是福是祸谁也搞不清。因为,那还是光神大陆上一个不大公平的年代。 
一股春风无意中吹动了柳条,将柳条上怯懦的黄莺也惊飞了。五陵城堡深处用十二色玻璃镶嵌的彩窗内,有人抗议。那是四肢修长的健硕青年,他面貌英俊,眼神明亮而深邃,但是衣衫的华贵的魅力还在眼神之上。纯金打造的衣扣和考究而不夸张的花纹,这样的服装如果出现在菜市场上,人们会为了每一块布料的碎片打破头。 

“没有搞错吧?爸爸,”年特表示坚定拒绝,“我们家难道不是富可敌国吗?难道您不是陛下最信任的爵爷吗?为什么我非得去尽忠报国不可?我现在已经是子爵了!我们家的领地不是世袭的吗?战伐有功业?很危险的!” 

“你这个没出息的……” 
“我想走了!我约了人打球,晚上还要替你签文件,忙得要命,也算对家族贡献巨大。 
那些书麻烦放回架子上去。啊——对了,“年特伸出手,”借我几万金币零钱。“ 
“滚——!” 
“是你让我走的,不要说我不听话。晚饭别等我了。”年特顺手拎起墙角的马球棍,躲过亲爹雷霆万钧的扫膛腿,一溜烟不见了。 
罗斯门德的领主赛格大公爵只能干瞪眼。不过,瞪眼早晚都有时限的,瞪完之后,赛格大公就自豪地笑了:“这小子,都还有些门道……要是每天回家吃晚饭就更好了。” 

赛格大公把书放回架子上,他一心希望自己的儿子能成为了不起的英雄,但是年特认为那是愚蠢的念头,在他也渐渐开始相信自己有点儿顽固不化的时候,门外传来脚步声——“爵爷!”管家气喘吁吁来报,“门外有人来告状。” 

“嗯?为了什么?” 
“不知道!因为……” 
来到庭院里,赛格大公原谅了管家,因为来告状的人已经倒在地上人事不醒,脸上有清晰的马球棍的印子。 
“(混小子!)咳咳,这个人怎么这么不小心,一跤摔倒,正撞在十字镐上……”赛格大公顺手捡起院子里的十字镐摆在旁边,“十字镐就不要他赔了,送他回去,给他一些医药费。” 

“是这样啊!”管家茅塞顿开,招呼人把倒在地上的人抬走了,“爵爷,您老是不在家,跟你一天,都觉得长进不少……” 
“别废话!我精得跟猴一样!准备马匹,我要出去巡视一趟。”赛格大公是一根老油条,而且很喜欢自己的领地。 
※※※ 
年特拎着铁制的马球棍雄赳赳地骑在马上,小白马轻巧地踩着有节奏的步伐奔走在城堡外五陵城的街市上,所过之处领民纷纷低头行礼。正所谓五陵年少金市东,银鞍白马度春风。 

那马蹄一踏上五陵城的街道,大街就热闹起来了。 
※※※ 
在光神世界里,曾经有那么一个时期,人类的文明发达起来了,陆地上头一次出现了一个无以伦比的强大国度——莱特尼斯。 
人们在教会的引导下侍奉光神,听从神的意愿而生活,崇拜色彩,崇拜歌声,终于有了比较富足的生活。丛林的危险,野兽的威胁,饥饿,为一亩三分地的战争,都已经成了过去。 

然而,光神教会的普及程度并没有遍及边远地区。当时在莱特尼斯,靠西方边境的偏远地区,有一块被称作罗斯门德的巨大领地,虽然偏远并且缺乏信仰,却是十分富庶,以盛产金矿和满山遍野的野玫瑰出名。包括数座连绵的山脉,八十万亩土地,十五座城堡,二十个大城市,一百六十个村镇。 

罗斯门德,就有“玫瑰盛开之地”的意思,这块领地就是有名的玫瑰郡。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赛格大公被称为玫瑰公爵。而他的独生爱子年特,就是号称出门从不带银两的小诸侯了,(只带金子)他出生之日,莱特尼斯的老国王正在玫瑰郡做客,当时也一起振臂高呼“万岁”了,所以他就起名叫“年特”。 

年特的钱并不是乱花的,他有花钱的资格,除了生为子爵之外,他从十四岁就学习理财,主管家里的大半生意,经营三座金矿,每天签署大量文件。虽然这些文件都是经过各位主管审批好几道后才送上来,对于他这样的名门子弟来说,就算难得了。而且,他是一个这样的少年。 

“拜托你!和我交往好不好?”马球场外,一个非常清秀娇柔的小姐低三下四地请求,说这句话的时候,已经不是害不害臊的问题了。(好像如果不能让他答应我就会被贵族学校开除,带去菜地每天被人欺侮,父母被牵连,栽个罪名抄家灭门,我的狗——小西也被拉去阉割,连外祖母仅有的房子也不能幸免——那些鼻青脸肿的有权人家的少爷确实是这么说的……) 

“啊?”年特丝毫也不知情,他只是最近很烦,经常用马球棍表达出来。日子太乏味,有时候是会这样的,这就是人们常说的成长的烦恼。只不过,他的问题是总把烦恼留给别人。 

一群鼻青脸肿的小爵爷,也是他的队友兼死党,正在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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