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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9章

前妻成新欢-第139章

小说: 前妻成新欢 字数: 每页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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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还是他第一次为她做早餐,郁欢却很平静的吃完,拎了包去楼下等着他回来。

她下楼没多久,沈亦晨的捷豹就回来了,车停稳后,她自觉地走向后座,沈亦晨却已经推门下来,替她拉开了副驾驶的门,样子绅士而优雅。

“坐这里吧。”他想和她近一些,在这最后的时间里,他想寻找一切能拉近她距离的办法。

郁欢原本想坐到后面去,可是沈亦晨的样子很执拗,她最终还是顺从的坐好,关上车门的一瞬间,她却没见到他脸上一闪而过的欣慰。

车里很安静,静的有些尴尬,沈亦晨轻咳了一声,想要打破这样沉闷的气氛,想了想半天,最后终于想到了一个比较轻松的话题,“今天的行程我已经安排好了,你要听听看吗?”

郁欢侧过头示意他说下去,沈亦晨脸上露出了笑,抖擞了一下精神,一边开车,一边正儿八经的给她说起来,“我的衣服上有昨天喝酒时候的味道,你先陪我去买一套衣服,我们中午去吃云南菜,下午去看电影,晚上的时候咱们去逛逛小夜市,然后……”

“不要去看电影了。”郁欢忽然打断他,声音有些冷,对于看电影,她只有一场晦暗的记忆,她咬着唇沉吟了一下,才轻声说:“你嗓子不好,我们去医院吧。”

对于她的提议,沈亦晨慢慢的皱起了眉,有些抗拒的说:“我不想去医院。”

他们最后的时间里,他不想把时间浪费在医院那种地方。

郁欢转过头静静的看着他,有些生气的说:“只有今天这一次机会,我陪着你去。”

沈亦晨想了半晌,终于点了点头,“好,都听你的。”

“晚上的时候,找个地方坐一坐吧。”郁欢看着窗外,话说得有些平淡。

沈亦晨转过头看她的侧脸,有些失落的点了点头,“好……”

沈亦晨是个穿衣服很讲究的人,除了休闲装,正装基本上都是大牌子。他其实并不想带郁欢来恒润广场,这里有她最痛苦的记忆,他不想提醒她,他曾经在这里给过她羞辱。

但除了这里,别的地方买不到他穿的牌子。

这还是他们第一次一起给他买衣服,别的夫妻情侣们走在一起,都是女人挽着自己的男人,两人说说笑笑,只有他们两个中间分开一大段距离,恨不得留给一个第三者的空间。

沈亦晨有些憋闷的看着逛在那些男装店里的郁欢,其实很早以前她也是给他买过衣服的,可是他却没有接受,最终把她买来的衣服全都压了箱底。

“沈亦晨。”郁欢忽然叫他,手里还拎着一件Zegna的黑色西装。

他一走近,郁欢就把外套贴在他身上,专注的比划着,轻声嘟囔道:“好像有点大了,奇怪了,我记得你以前就是穿这个号的,可能是现在瘦了吧……”

他明明是一米八几的个头,可是却很瘦,一般的号码穿在他上还会有点大。

沈亦晨的眼里有欣喜,却也有伤感,她还记得他穿的号码,可是那号码却已经不再适合他了。

“我不喜欢这个颜色。”他看了看她手上的衣服,忽然有些不乐意的说,随后走到衣架旁边,从一排外套里挑出一套藏蓝色的西装,挑了挑眉道:“这件怎么样?”

导购看他拿起那件衣服,急忙走上来,脸上堆满了笑容为他介绍道:“这位先生的眼光真好,这是这一季的新款,藏蓝色也是今年的流行色,您和您太太的衣服真是很搭配……”

郁欢皱着眉看了看他手上的西装,又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衬衣,他分明就是故意的!

沈亦晨倒是没有在意她的不乐意,有些高兴地和导购说明之后,拿了一套衣服走进了试衣间。

沈亦晨到底是个有眼光的男人,他穿着那套藏蓝色西服出来的时候,Zegna店里的那些女人们眼睛都快看直了,一个个的都盯着沈亦晨,几乎有种望眼欲穿的姿态。

他已是而立的年纪,有着强大的身世背景,也有着出众的自身条件,可是当他有了现在的一切时,他却失去了那个最爱的人。

原本正是工作日的时候,恒润里面却有些初中高中的小情侣,穿着一样的校服,逃课出来逛街。女孩子们艳羡的看着那些奢侈品店,男孩们却走上去,贴在她耳边轻轻的说了什么,女孩随即便是开心的一笑。

郁欢停住脚步看着他们,沈亦晨走上来,在她耳边戏谑地说:“你看咱们俩这一身行头,像不像是从公司逃出来偷情的?”

郁欢回头狠狠瞪了他一眼,心下忿忿地想着,偷个屁!即便要偷情,也不会跟你偷情!她瞪够了,转身下了楼。

其实沈亦晨知道自己的声带受损,在他下了胃镜的一个月后,他又抽烟抽喝酒,声音一直嘶哑而低沉,嗓子里经常都是灼热的痛,他就知道自己的声带出了问题。

可是他却不愿去检查,像是自我惩罚一样,固执的认为他这是在赎罪。

从医院出来之后,郁欢一个人快步走在前面,沈亦晨追了好一阵才追到她。

郁欢环着手臂背对着他,停了片刻才转过头,有些生气的对他喊起来,“你明知道你自己的嗓子不好,你还抽烟,喝酒,你刚刚有没有听医生怎么说?你再这样下去,最严重的后果就是声嘶,甚至有可能失声!”

她说着说着,眼睛就忽然红了起来,她没有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方才听医生那么说,她只觉得自己的心一直被提着。

“你就学不会自己照顾自己吗?”郁欢红着眼睛对他大喊,“沈亦晨,你不要以为你用这种方法我就会回头,没用的,身体是你自己的,你不好好照顾自己,受害的也是你,我一点都不会心疼你!”

沈亦晨握着拳站在她面前,忽然就轻轻的笑了起来,有些怅然的说:“我知道,你不会心疼我,我也不敢再想你会心疼我。”

郁欢吸了吸鼻子,抿着唇想了想,最终还是有些决然的道:“蹦极就算了,现在都六点了,我交代了芸姐去接安然,现在也该回家了,今天就到这吧,明天我们去离婚。”

她说完,转身就想离开,沈亦晨却一把拉住她的手臂,嘶哑着嗓音说:“欢欢,你答应过我的,二十四个小时……”

郁欢看着他紧紧地握着自己的手臂,最终还是退了一步,“太阳就快落山了,我们去海边看日落吧。”在郁欢的记忆里,她只看过一次日落,那时母亲患了乳腺癌,各种化疗让她丧失了原本的风华,弥留之际,父亲带着她去海边看了一次日落,母亲的手指一直直直的指着太阳,一直到太阳渐渐没于地平线之下,她的手也跟着垂了下去。

第二天,母亲就去世了。

S市也是一个濒海城市,沈亦晨的车停在海滩之外,两个人一前一后的走向海边,郁欢的高跟鞋深浅不一的陷进沙滩里,最后索性脱下来提在手上。

与五年前一样,郁欢站在海边,似乎还能听到耳边激荡着海水的声音,她轻轻地闭上眼,周边似乎又有了那种窒息的恐惧感,不管过多久,她再回想起来仍然是不停地发抖。

海水很冷,冷得让她心也跟着死了。

海风吹拂着她单薄的身体,沈亦晨看着她纤弱的背影,脱下外套走上去裹在她的身上。

郁欢背对着他,看着海面上激起来的波浪,清冷的问他,“你的嗓子到底是怎么回事?”

沈亦晨垂下头,沉吟了片刻,最终还是把事实告诉了她。

“你走了之后,我喝了很多酒,很多很多,多到我数不清,那段时间我的胃一直不好,后来得了急性胃穿孔,住了院,要下胃镜做复查的时候,我没有调节好,所以擦伤了嗓子……”

郁欢慢慢的转过头,看着他的脸,依然是记忆中的模样,她看着看着,忽然就落了泪,“沈亦晨,你何必呢,我又看不到。”

“我不是想做给谁看,只是那段时间,我真的很痛苦。”

沈亦晨仰头看了看慢慢昏黄的天空,怅然失落的说:“很多事都无法挽回了,我知道的。”

海水清新的味道萦绕在两个人身边,沈亦晨慢慢走上去,轻轻地抱住了面前的女人,声音里满是伤感,“欢欢,五年前你对着一片海叫了我的名字,你说过你爱我……”

可是以后,他再也听不到这三个字了。

郁欢没有回抱他,僵直的像是个木偶一样,任他搂着自己。

沈亦晨轻轻的放开她,慢慢走到海边,捡起手指,对着大海大声喊道:“郁欢,我爱你……”

郁欢看着他高大的背影,不忍的把脸转过一边,轻轻地抽泣了一声。

“郁欢,我爱你,祝你幸福……”

“你一定要幸福……”

哪怕不是我给的……

郁欢忘记了他后来喊了什么,他喊了很多很多的话,可是她只记得那句,郁欢,我爱你。

天色渐渐地昏暗了下去,两个人静静的坐在海边,就这样一点一点耗着最后的时间。

郁欢看着太阳渐渐落下去,红霞染了天际,也染了沈亦晨的脸,明天它再升起的时候,一切都不一样了。

沈亦晨轻轻地往她身边挪了挪,伸手揽住她的肩,靠在自己肩上,在她耳边轻声说:“在我的记忆里,我认识过一个女人,她笑起来很美,人也很温柔。她会做好吃的饭,会画出最优秀的设计案。她是我见过的最优秀,也是最美好的女人,可是我却辜负了她……”

“最开始我很讨厌她,我觉得她不会打扮,不会说话,什么都不会做,还爱缠着我。我不知道一切是在什么时候改变的,我看到她被人欺负,手心被一堆碎玉划的鲜血淋漓,心里忽然就有些心疼。”

“我一直以为我永远都不会爱上她,我骂过她,羞辱过她,可是她一直都没有怪我,仍然陪在我身边。她为我怀过一个孩子,可是我没有保护好她,也没有保护好我们的孩子。”

郁欢听着他的话,转瞬已经是泪流满面,抽咽着说:“别说了,沈亦晨,别说了……”

“她曾经在马尔代夫的海边大声的说过我爱你,那是我这一辈子听过的最好听的话,比任何甜言蜜语和阿谀奉承都要好听,可是我以后再也听不到了。”

“我想给她一个最好的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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