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仙)道阻且跻-第1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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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启顺忙按住她,不愿受礼:“师妹快别客气了。”
陶夭则笑言:“并非客气,而且往后得称师叔了罢?”
“快别,”纪启顺捂了捂额,“我不过是旁听罢了,哪里有这么大的脸。”
听她这样说,陶夭便也不纠结在这种无关紧要的事上了,而是终于将来意道出。她小心翼翼的问道:“说起来,我今日在外门听闻了一些消息。说是,去年的小比上师姐受了伤?”
纪启顺先是一愣,旋即哂然一笑:“原来已经到了人尽皆知的地步?”自从受伤后,她便久居摇光峰,并不轻易与外人打交道。白英、徐金风等人也忙于修炼,并不常常拜访。偶尔来看望她,也从不讲这些事情。
陶夭有些抱歉的道:“对不起,我并不是有意冒犯。”
纪启顺向她摆手:“没事,我就是有些诧异,师妹不用在意。”
见她似乎是真的不在意,陶夭便又问道:“似乎有传言说有人蓄意谋害,不知可是谣传?”
纪启顺面上的笑容不知何时消失了,她注视着陶夭,平静答道:“是真的。”
陶夭犹豫了片刻,还是追问道:“是……苏方师姐吗?”
纪启顺面色依旧平静:“是。”
然后两个人都没有开口说话,场面一时间尴尬了起来,最终还是纪启顺打破了沉默:“师妹是怎么猜到的?”她面上甚至带了笑,看起来并不为此消沉。陶夭便将今日在山门所闻,一一说给纪启顺听了。
纪启顺听后不由大笑:“没想到我竟这么出名。”
陶夭却显得并不轻松,她有些担忧的问道:“师姐的伤严重吗?我听何师兄的话音,似乎不是很好?”
“放心罢,我这不是好端端的站在这里吗?而且还拜了一峰道长为师,真是再得意也没有了,师妹如何还一副放心不下的模样。”纪启顺故作轻松的扬眉笑道。见她这样鲜活的样子,陶夭也笑了,但是心底还是有一丝揣揣的忧愁。
她并没有将自己的苦楚一点点剖开来,展示给旁人观看的爱好。无论是出于不愿意令友人担心的好意,还是因为那些在旁人看来有些可笑的骄傲。就算是陶夭这样的故交好友也不成,再者她与陶夭也有这么多年未见了。
送走陶夭后,她回到住处。
忽又回想起摇光殿中,余元卜与她所说的事情——
今日一早,她便被余元卜召到了跟前。余元卜也不绕弯子,直言道:“半月前,我拿去了你的法器飞剑,你想必还记得。”
纪启顺自然点头,旋即便见对方手掌一翻,掌上凭空显出了一柄线条流畅的飞剑,正是她的漫随天外剑。然而此刻的漫随天外剑,已经不是原本的漫随天外剑了。原本平整的剑镗上竟然镶嵌可一颗通透圆润的珠子,珠子似玉非玉,内里流光溢彩,看着就不是凡物。
指尖轻轻拂过,只觉得触手温润沁凉,她不由问道:“不知这是什么宝物?”
余元卜却不直接回答:“你且用用,看合不合手。”
纪启顺微微颔首,同时心神转动驱使飞剑,就在灵气触碰到剑身的瞬间,一股灵气从剑身溢出,缠绕住她的神思,竟然不需要她输入灵气就可驱动飞剑!
看见漫随天外剑化作剑光,平稳的在身周盘旋。纪启顺吃惊道:“师父已经能自行炼制储灵珠了吗?”
余元卜摇了摇头:“并不是,真正的储灵珠内部有一个十分复杂的聚灵阵,一旦灵气缺少,便会自行运转以吸收天地间的灵气。而我们使用的聚灵阵,却要物主以心神推动,才会开始聚灵。”
纪启顺笑道:“即便如此,也是很好了。毕竟弟子经脉未通,有此物相助,平日行走游历,也算是有了底气。”
余元卜凝视她片刻,慢声道:“不错,有了此物助你,即便是行走蓬丘,也不会有后顾之忧了。待你将此物把玩熟练,便可前往蓬南碧潭阁了。”
说到此处,她取出一份玉质传音符交给纪启顺,又嘱咐道:“到了碧潭阁后便去找许守一,见到本人后方可将符箓交出,她见到后自然会明白你的身份。”
作者有话要说:每次写师父,就会想到一句歌词“爱你在心口难开”哈哈哈!记得以前有妹子说想知道本文的修真境界,不好意思拖到现在才写。(最近听说,如果在有话说求作收,读者就会去收,是真的吗?不过我今天不求哈,等100章的时候求~)
☆、第二十四章 ·飞花客栈(上)
《(修仙)道阻且跻》作者:舟人
中舍城位于蓬丘正中的交通要道上,不管从哪儿来、往哪儿去;几乎无一例外都要经过此地。加之;能够与七大门派平起平坐的散修联盟“云水会”也镇守城中,更是确保了中舍城的安全性。
故而;长久以往中舍城便自然而然的成为了蓬丘最为繁华的城池;也是最兴商贸交易的城池。每日都有许多不同的陌生修士在城门进进出出,因此有许多修为低微之人干起了咨客的营生——专为那些第一次来到中舍城的修士引路。
钱海生于中舍长于中舍,可谓是个土生土长的中舍人了。家中原也有桩不错的营生;然而他少时专心于修炼;并不关心家中事务。奈何他却不是修行的料;直到父母双双离世;还未能突破到出窍。为了能够养活自己;便只得放下修炼事宜出门找活。
他见咨客不需要花费时间去学,也不必付出成本,只需口舌伶俐些、为人乖觉些,便足以胜任。而且,每天只需干成两三桩,便足够维持一天的生活了。因此,便干起了咨客的营生,而且一干便是三年。三年的时间,足以令他从一个只会点头哈腰的愣头青,变成看人下菜碟儿的老油子了。
这日傍晚,钱海揣着手靠在城墙边上,眯着一双眼睛懒洋洋瞅着天空打哈欠。旁边馄饨摊的老王溜溜达达的踱到他边儿上:“哟,钱小子,还没走呢?”
钱海斜着眼睛看他:“怎么着,难道我在这儿碍着你了?”
老王啐了一口:“小子说话怎么这么冲呢!”
钱海又转头看天,很桀骜:“乐意。”
老王看了他一会儿,忽然开口道:“钱小子,你也老大不小了,怎么不找个好人家的姑娘呢?我跟你说,这过日子啊,就要两个人相互扶持着,才叫过日子呢!”钱海是他看着长大的,自然知道他一颗心全扑在了修炼上。但不是这块儿料,就不是这块料,何苦在上面浪费时光呢?
钱海含糊的应了声:“再说吧。”他也知道老王是好心的,但是终归还是觉得放不下。也不愿就这样娶妻生子,一生碌碌无为。
见钱海这样,老王哪里还不明白,到底不是自己的儿子不好管太宽。他也背着手看了一眼天空,恰巧看到一线金光从色彩瑰丽的天际闪过,便笑道:“哟,生意来了。”
也就是这么会儿的功夫,金光已然近在眼前。只见它猛地向地上一坠,落地的瞬间迸裂成数道璀璨金芒。瞬息间,金光消散,一道颀长的清影从中显露出来。他进了城,恰巧城中悬挂的灯笼亮起。灯光落在来人身上——却是个面貌清隽的青年女冠。
女冠穿了身素白的合领大袖衫,外头罩一件青纱道袍,道髻上绾着同色逍遥巾。行走时衣袂飘飞,青纱似云若雾萦绕身周,其意态风流仿佛神仙中人。
钱海做了这么些年的咨客,别的不说,只那一双眼睛便是利得不得了。他一眼便瞧出此人绝非等闲,且不说那身衣袍价值几何,关键是那股气度到底不可能是从小门小户出来的。简单来说,俩字儿——肥羊!
这下子也顾不上与老王混聊了,钱海拍去从墙上蹭的灰,三步并作两步行至女冠身旁,挂了一副笑,殷勤道:“这位道友可是头回来中舍城?”
他一边说着,一边在心中啧了声,好高的女子。修行之人虽大多高挑,但一般女冠绝大部分不会超过五尺,这个女冠得是五尺打底了,看起来也就比他矮个二三寸罢了。
那女冠侧过脸看了他一眼,并未因他突兀搭话而显露出什么嫌恶之情,反彬彬有礼道:“这位道友可是有何指教?”话语温和平静,眉眼间暗藏英气。
钱海搓了搓手,他也是头次遇见这样温和的修士,便愈发殷切道:“不敢谈指教,在下不过小小一咨客罢了。如果道友是头次来中舍城,不如让在下带您到处走走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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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说那日纪启顺从余元卜处回去,花了两日时光将镶了“储灵珠”的漫随天外剑运用纯熟,便告别一众师长、好友,下了山往中舍城去了。因经脉已解开大半,她对灵气的指使又格外精纯,所以只是花了一天的时光便抵达了。她见天色已晚,遂按下遁光。打算先在城中歇息一晚上,明儿再改道碧潭阁。
中舍城是中心高,外围低的地势,故而城门处自然是整个城池最矮处。她在城门处做了登记,进了城后才发现——城中每三丈便挂一顶灯笼,每百丈便悬一颗启明珠。而城中最高处的云水会之上,更是飘浮了一轮银月似得硕大启明珠,与天空中的圆月遥相呼应。
夜色渐浓,宽阔整洁的街道上却恍若白昼。她站在光线柔和明净的灯光下仰望中舍城,仰望这座仿佛浓缩了诸天星辰的繁华城池,心中不由赞叹其撼人心神的壮丽夜景。
忽闻耳边有人搭话道:“这位道友可是头回来中舍城?”
纪启顺侧过脸,见是一个穿着灰袄的高大男人,便随口道:“这位道友可是有何指教?”对方笑得殷勤,却不引人生厌,只言自己是此地咨客,愿为她引路云云。
她思考片刻便答应了,虽说她养气时便来过中舍城。但是那次她急着转道去俗世游历,并没有心情在此游玩。所以,对此地唯一的印象便是人挺多。今日一见方觉往日有眼无珠,且思及左右都要明日才要离开,便起了参观一二的心思。
灰袄的男人在前头引路,边走边道:“小人敝姓钱,钱海。不知道友怎么称呼?”
她也礼貌作答:“小姓纪。”
钱海笑道:“原是纪道友,纪道友可知道本地三最?”
纪启顺道:“还请赐教。”
“这第一桩最,便是云水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