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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章

限制级恋人-第1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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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这样下去我会先撑死的!

“小摩,那里有卤味耶!”

“……”

我真的辞穷了,“吃你喜欢的就好”、“别太破费了”、“我食量真的很小”、“看到想吃的我会告诉你”,这些话已经轮替了至少五遍,我都快想不到还有什么话能抵用了。

“纱真,我们休息一下吧!你的脚也酸了。”我决定先从根本下手。

找个地方坐下来的话,她就不会继续在充满食物的街上流连、不会逛过一家小吃就问个一遍,我也就用不着频频压榨国文知识贫乏的可怜脑袋来婉拒了。

“好啊。”

合该是注定的,原本路旁无一例外都坐着行人的公共木椅,就在纱真停下来找空位的时候恰巧走了对情侣,连寻觅都不用,纱真就高高兴兴的“坐享其成”。

“小摩,你有吃饱吗?”

舞龙舞狮的表演正好开始,纱真喝着芒果冰沙,习惯性又询问我了一次。

“真的很饱了……”不过就算这么说,下次她还是一定会问的!

“不要跟我客气喔!出门的时候爸爸给了我很多零用钱,带那么多现金在身边真的很不安全,所以你要快点帮我花完才行!”

这不是用来实行财务安全的正常做法吧……

我不知是否该答应她。要是她父亲知道,清纯的女儿把钱全花在本体是按摩棒的伪小矮人的无意义饲养上,一气之下,大概会立誓毁灭全世界的情趣用品店吧!

但要是不给纱真肯定的答案,只怕她会以为我对一路上的吃吃喝喝不甚满意,到时苦的又会是我的肚子。

所以我决定什么都不说,就让她以为我知道了,这样往后比较有推翻言论的余地。

纱真果然没有发现我这小小的心思,或者说她的注意力在说完那串肯定句(正常来说应该要是问句才对)之后,就全放在了眼前的民俗活动上,我有没有说话她大概也没听见。

舞狮走进每间店家,带来了平安与福气,就连坐在路边的行人,它也上前形式性在行人面前舞弄了几下,所到之处炮声隆隆,纱真不禁捂起了耳朵。

爆竹声震得我浑身发麻,不过这并没有什么大不了。只是混在人群中的嚣张窃贼竟趁舞狮吸引众人目光的一刻,电光石火的摸走了小兔子包包。

“纱真!”

鞭炮声比什么都来得大,抓紧飞过纱真耳畔的那瞬间,我放声大吼。

相信听见这声音的人,一定会将视线移到周遭的人身上。

但纱真她第一时间内就看见了被拎走的包包。

“小偷——”她惊叫道。

……不,这已经不算“窃贼”,而是“强盗”了!

同样的环境条件下,纱真的尖叫果然比我有用,不少见义勇为的香客立刻追了过来,原在舞狮的两人甚至将狮头一抛,呼呼喝喝的就狂追而上。

如同游乐园遇到的那两名绑架犯,无视法律的人必然有足以违抗法律的技能与技术。这家伙的脚程一样飞快的不像话,很快穿过未及反应的人群,拐进了一般住宅区,就像被放回水中的鱼,自在穿梭,不将后头的追兵放在眼内。

眼看后头的人一个一个被甩丢,被追回的希望也越来越渺茫,我开始寻思自救的方法。

第一件事,自然就是打开纱真的皮包。

让我惊讶的是里头竟然有一叠数十张的千元新钞。虽然知道当政治家很好赚,但我现在并不追究这些钱是怎么来的,只是不想肥了这小贼的荷包。

将钞票藏在斗篷下并抱在胸前,我打定主意扮演一直维持这姿势的娃娃。不管这只会动歪脑筋挣钱的家伙怎么翻怎么扳,我都死不松手,让他只看得到却吃不到。

他要是没发现钱在我身上就好,要是发现了却拿不走,肯定会留下包包,将我带走另行处理,到时候我再找机会溜回来找纱真就好。

跑了一大段距离,这家伙总算甘愿了,找了个隐蔽的地方蹲着。他气喘如牛的休息了一会,探头向后看了一看,确定没人追来,这才忍不住好奇心的检视战果。

我很好奇为什么他会锁定纱真。

一般来说,偷窃都是在低调中进行,要不引人注意,才能多干下几桩案件;就像上次那两个绑架犯,一个人就摸了二十来个钱包。

但这个家伙却选择了靠近路旁的地点,对小兔子包包这么大的目标物下手,岂不是自曝行踪的自杀行为?该不会是那句“爸爸给了我很多零用钱”被他给听见了,所以才铤而走险?

如果真是这样,那就是纱真的轻疏了!

“……劫匪吗?”

包包正要被打开,站在巷头,利用路灯背光抹黑五官与拉长影子、塑造高大形象兼壮大气势的正义人士忽然莅临,我所算计好的剧情因突发事件而紧急顺延。

不要蛮干、也不要强出头,也许是这行的原则。他二话不说,拎起包包转头就想再度逃跑。然而就在他跑出个箭步的时候,正义人士却早已鬼魅般地伫立在巷尾。

由于光线照射不到如此远处,他的面容依旧阴暗一片。

“你……你是谁?”窃贼的语气明显惶恐了起来。

虽然现在不算太晚,附近还有庙会,但太阳毕竟已经下山,不能排除“撞鬼”的可能。不过就我来看,眼前的拦路者如果不是人,就凭这一身浩然正气,也该是天兵神将级的人物。

“我要里头的某样东西。”正义人士说出了一句足以毁灭形象的台词。

窃贼怔了一怔,猛然了悟:“哼……要钱是吗?想黑吃黑,休想!报上你的名来!”

真是个傻子,人家要是会乖乖说的话,又何必煞费心思的隐藏真面目?

“正义人士”也如我想的,并未报出真实名讳。但由于他表明也想分一杯羹,窃贼便将对方视作同行。既是同行,就不必畏畏缩缩的玩捉迷藏,当下这窃贼胆子也就壮了起来,一副理在我方的,扞卫起自己的战利品。

“我进仔到手的东西,从来没有吐出来的道理!搞半路劫杀这套,你是哪个地盘跑来的渣滓?是不是不想在这行混下去了?”

“我跟你们没有半点关系。”

正义人士向前踏了半步,窃贼的双脚却没嘴上那般气势汹汹,立刻也跟着向后移动了同样的距离。

这一移位,对方的面孔终于从阴影下显露了出来。

年轻沉稳的面孔,让他仗着自己的“德高望重”,音量也大了起来:“小子,滚一边去,大人的事少插手!”

哦,我怎么不知道,什么时候法律变成了“孩童不可踰越,大人却可为之”?就算真是这样,十七多岁也接近成年,已经足以游走于法律边缘了吧?

这番夺理的强词用来吓唬小孩子或许有用,但正义人士(在我弄清楚之前,至少认为他是)却不屑一顾的飞身上前,几个招式便将窃贼打趴在地。

人家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只求自保的窃贼再也顾不得未检视的战果,小兔子包包反方向一扔,果决的断尾逃生。

至少不是个盲目为财死的笨蛋。

打跑了窃贼,(我误会的)正义人士获得了包包的掌控权,常随同不良少年出现的“那张脸”离我非常之近。

是符秀……

就某个意义来说,无人理会似乎比被“他”搭救要来的好……

“慢着,把你手上的东西留下来。”程咬金正好杀出。

他暂停了像是要处决我的动作,转头面对“程咬金”,那一人一狼。

“妖孽……”他吐出两个字。

“大哥,他也是吗?”狼的身分被察觉,政绪登时警戒了起来。

“没有那种气息。是人,但不是普通人类。”狼大哥也不敢掉以轻心。

“没错,那只狼跟我一样都是附魂者!”我突然大声说道。

反正在场的都是识破我身分也没关系的人,我立刻出声主控,并误导情势:“但它却和我不同,为了活下去,不惜害了那躯壳里的狼魂!”

“胡说八道!”政绪气冲冲地正想破口大骂,就被他英明冷静的大哥给拦了下来。

“那小子大概是想设计我们泄露天机。”

它的“想太多”,正好让我对符秀继续拗道:“你只是怀疑我对人有害,但他们却是真真正正的伤天害理。反正这次没得对我怎样,你也知道我人会在哪里。可要是让他们给跑了,可就不见得再有第二次机会能遇到了!”

“废话少说,不把东西交出来,我们就用抢的!”政绪强硬道。不能解释,并不等于可以忍受我恣意的加油添醋。

稍作考虑,符秀将包包往路灯下一放。看来他是决定采纳我的建议,先除掉面前这个祸害人间、又飘忽不定的凶物。

一见符秀想开打,政绪弯折着双手指结,凶气毕露道:“大哥,这次可能得费点工夫了!”

“附魂者不可危及人类的身体及生命”,这是基本中的基本。

他们的策略我大概猜得出来,应该是由身形敏捷的狼先攻,政绪再配合着攻击符秀的另一侧;或是由狼先攻,虚晃一招,实则穿过防线将我破坏或带走。

无论政绪是否有痛下杀手的打算,依符秀的身手只有极低的可能会丢掉性命,因此我隐忍着战法不说。

这么做是有些卑鄙,但我也顾虑到附魂者的“限制曝光”会引致什么情况。

虽然符秀很快就能看透对方的攻法,但也会转而怀疑附魂者互寻同类的目的,这么一来,他就会开口问。一问要是问出不该知道的,或许他会乐于袖手旁观,看我们互相厮杀。

最好的情况就是让政绪以为符秀和我是同伙,而符秀又愿意以为民除害的信念和政绪战斗,这样我的存活率才能最大。

也因为这样,所以我才没说出符秀的“除灵师”身分。要是政绪害怕大哥魂飞魄散而及早撤退,符秀回头第一个对付的就是我了!

就这当下,政绪与灰狼冷不防一块冲了过来,奔在符秀面前处却又突然分开,明显是想双面包夹。

抬手挡下政绪的双拳,左足顺势踢向狼腹,符秀临危不乱,游刃有余。

但反击亦在两人的算计之内。

双拳被阻,政绪提腿就踢,而狼则前爪一按,借力使力向前一跃,转眼之间便来到符秀后方,大张的狼口呼着腥风,反攻符秀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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