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字弓-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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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克力蛋糕则覆盖了铺着精致蕾丝刺绣桌布的华美桌面,上面挤满了香腻雪白的奶油花饰。
宫廷乐团演奏出华丽优雅的洛可可舞曲,礼服上的宝石和绸缎互相映衬,羽毛随着音乐跳动,无数穿着显贵的绅士淑女们在大厅中央翩然起舞。
通往会场二楼的宽阔楼梯上铺着深红底金线织就的地毯,雕着蔓藤卷叶花纹的扶手上点满了粗如儿臂的红烛。金色与银色的亮粉铺天盖地折射烛光,奇异而美丽的花纹若隐若现,各式各样的羽毛、铃铛和宝石在华贵的礼服上面装饰着每个人的脸。
所有的宾客全部戴着面具。
在面具后面,没有人知道你的姓名年纪,没有人猜得出你的官爵领地。大家全部变成了陌生人,放下了一切阶层和顾忌,在这种神秘的角色模糊的游戏里疯癫沉醉,如痴如狂。
夜越来越深,宾客们酒到酣处,舞到酣处,交谈和动作愈发放肆,舞会的气氛就更加热烈。到了最后,每个人似乎都被这浓郁奢靡的狂欢气息感染了,轻松愉悦的欢声笑语弥漫了会场每一个角落。
或许除了二楼东边的最后一个包厢。
半掩的帘幕之后安静地坐着两个人。他们似乎对舞会热烈的气氛完全不为所动,只一杯接一杯从精致的金酒壶里倒着葡萄酒,间或交谈一两句,就再无其它。左边那个人戴着一只纯金色的面具,上面镂空的精致雕刻和镶嵌着的宝石一看就知价值不菲。他穿着深紫色做工考究的双排扣礼服,领子上系着一条同色系的荷叶边丝巾。右边那个人穿了件同样款式的绿色礼服,却戴了个和礼服颜色完全不搭的白色鸟嘴面具,细看过去金棕色的头发在脑后乱成一团,似乎都没有好好梳过,连绑辫子的缎带也散开了。
“那位尊贵的大人希望你忘掉这一切,”左边的人说,端起酒杯做了个敬酒的姿势,右边的人也拿起酒杯,大概端的急了,里面的酒泼洒出了一半。
“你知道,”左边的人帮对方扶住酒杯,无奈地说,“我也只是奉命行事,蒂利伯爵。”
右边被称为蒂利的人点了点头,沉默了一会儿。“可是,”他踌躇着开口,“既然那位尊贵的大人已经得到了他想要的东西,为什么还……”
“以我等职位,怎可妄自揣测天意。”左边的人似乎微笑了一下。然后他一口饮尽了杯中酒,甩下犹自惊疑不定的蒂利伯爵,离开了包厢。
舞会仍在继续。酒精和香水的味道让嗅觉失去了敏感,缤纷夺目的装饰让眼睛迷失了焦距,耳中充满了笑声,喧闹,间或的争吵,甚至情欲来袭的粗重喘息。在会场周遭重重帘幕的遮掩下,丈夫们把别人的妻子们拖到栏杆下面,屏风后面,熄灭的蜡烛和金制酒盏的中间。
每个人都戴着面具。
罗莎有点醉了。
“什么都不要想,好好的玩一夜。尽情享受巴黎。”这是来之前菲尔逊对她说的话。
她也确实做到了。什么灭门血案,什么圣杯八,什么家族重任,都让它见鬼去吧!罗莎挑了一只银色做工精致的半脸面具,挽着菲尔逊的臂弯走进舞会大厅。
在镜子里,罗莎发现他们是极其合衬的一对。两个人都身材高挑,把精致的礼服恰到好处的撑到完美。而且菲尔逊还极其擅长跳舞。只要他走下舞池,他就是会场正中绝对的焦点。他并没有佩带很多的宝石,一身纯白礼服剪裁的式样也极其简单——但是他站在那里,就好像聚集了会场上所有的光芒,似乎他本身就可以发光——其实不只是跳舞,他在任何方面都很优秀。他是世袭伯爵,有显赫的家世,受过正统的文理与军事训练;他的人风趣幽默,见多识广,他还会讲至少五种语言!跳舞的时候罗莎把头靠在对方胸口,不由自主的想。
但是菲尔逊的老师波莱曼尼先生似乎不太喜欢罗莎。他没有说,但是罗莎有感觉。那是个头发花白但是精神矍铄的老人,不言苟笑,一张脸总是绷着,看着罗莎的时候,眼睛里总是透露出一种深沉古怪的光芒。罗莎不知道那是什么,她也没兴趣知道。她只是想把一切都暂时忘掉,尽情享受舞会,尽情享受巴黎,尽情享受身边年轻的瑞典伯爵所带来的愉悦。
然后她看到了正从楼梯上走下来的那个金色的面具。
那个人走路的姿态极其优雅,带着一种说不出的摄人魅力。她捅了捅菲尔逊,“那个人是谁?”
菲尔逊顺着罗莎手指的方向看过去,摇了摇头,“我怎么知道?”
罗莎已经喝的醉醺醺的了,她想都没想就拉过菲尔逊,“走,我们去找他说话。”
菲尔逊也醉了,没等他反应过来,罗莎已然拉着他截住了来人。戴金色面具的人停住脚步,看了看罗莎,再把眼睛转到菲尔逊。罗莎扶住栏杆,仔细观察着对方的脸。
那是舞会上最为精致的一只面具。金色为主,眼睛周围细细的金属丝片折成繁复美丽的镂空卷叶花纹,覆盖半片脸一直延伸到帽子上缘,花纹之间点缀着无数宝石和闪亮的水晶珠片。面具后面依稀可以看到雪白的肤色,尖削的下巴,还有柔软的粉色嘴唇。他的眼睛似乎是蓝色,又像是金褐色,在跳动的烛火中看不真切,可以看到的是里面闪亮的瞳仁,露出比蜡烛的火焰还要灿亮的光辉。
在那光辉里罗莎看到自己的脸。一种从未有过的熟悉又陌生的感觉突然间涌上心田。她愣在那里,连菲尔逊在自己身后捏了一把都不知道。
菲尔逊看她毫无反应,只得自己硬着头皮尴尬地开口,“你的面具很漂亮。”
金色面具的人笑了,笑声极其亲切,“谢谢,菲尔逊伯爵。”
“你是?”菲尔逊愣住了。“你怎么认得出我?”
“法国人很少有您这样高挑的身材,”对方礼貌地微笑,他的法语发音极其纯正,“我们前不久刚在瑞典大使馆见过面。”
“哦!”菲尔逊恍然大悟,“你就是那个跟着蒂利伯爵的……”他突然觉得与对方的风范相比,自己这样说既没礼貌又没教养,于是停下来,不好意思的笑了笑,伸出手,“很高兴再见到您,阿图瓦子爵。”
“这位是?”阿图瓦子爵与他握了手,含笑望向一边还在发呆的罗莎。
“我的……”女伴两个字还未出口,菲尔逊突然看到正前方不远处一个人的身影晃了一下。那个陌生的女子戴着一只小巧的黑色面具,穿着少见的纯黑色礼服。她一举手一投足,在当时菲尔逊心里浮现出来的唯一一个形容词就是:
风华绝代。
她回头看到了菲尔逊,微微笑了一下,然后转身走开。
“……我的朋友,”菲尔逊顿了一下,回过眼神继续介绍,“罗莎·拉密那小姐。”然后他把罗莎推到了阿图瓦子爵身前。
阿图瓦俯身亲吻罗莎的手,“很荣幸认识您。”
“我也是,阿图瓦子爵。”罗莎想回礼,对方却没有放开她的手,“请叫我加米尔。”
罗莎凝视着对方面具后面发光的眼睛。一种熟悉而亲切的感觉再次像潮水一样涌了上来。
对方是彻头彻尾的法国人,而自己在伦敦长大。我们本该没有任何交集,罗莎想,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一种甚至不是一面之交的记忆,而是更深的,埋藏在血里的,一种互相知晓的熟稔。这感觉就仿佛遇到失散多年的亲人,虽然面孔并不相识,却有其它的什么东西,生来就无法逃脱的羁绊,把互不相关的两人紧紧联系在一起。像一张命运的网,被神写下的预言,一旦注定,就再没有人可以从中逃开。
菲尔逊把罗莎和加米尔留在楼梯上,自己则上楼去寻找那个神秘的黑衣女子。他没有看到她面具后面的脸,但是他确定她一定美艳卓绝。这也是他的命运。他不想放弃。他不能放弃。
史书记载,公元一七七四年一月五日,十八岁的瑞典伯爵阿克塞尔·冯·菲尔逊旅行至巴黎,与其师波莱曼尼出席了位于凡尔赛的宫廷舞会。在舞会上,菲尔逊邂逅了当时法兰西的太子妃玛丽·安托瓦涅特。命运的轮盘开始旋转,法国历史上两个年轻人的命运从这一天开始紧紧相连。
那天之后,罗莎和菲尔逊同时意识到了一点,那就是无论对方看起来多么优秀,不是自己的,终究不会是自己的。他们并不是相互生命里注定的那个人。但是他们仍然是朋友,很好的朋友。间或菲尔逊会邀请罗莎出去喝茶或者吃饭,但是他们再没有参加任何舞会或者沙龙。有时候菲尔逊也会给罗莎介绍认识些新朋友,但是罗莎似乎始终对社交兴趣不大。
狂欢节的气氛已经冲淡了这些天市内接连发生的命案,巴黎城内一片歌舞升平,仿佛一片国泰民安。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鲁斯凡一家的悲剧逐渐被人们遗忘了。皇家大道上的阻街妓女们仍旧堵塞了街口,拉扯着路人的衣服,以金钱换得一夕欢愉。没有人还记得夏奈宫的花花公子埃特·卡普,就仿佛他领子上的那两颗人造蓝宝石,已经成为了一个虚假的存在。
所有相关的线索都断了。一连几天,罗莎一筹莫展。
她无聊地在巴黎街头闲逛,走过各种各样的店铺和饭馆、酒廊、咖啡店,圣诞节的装饰还没有撤,人们又挂满了数不清的狂欢节面具、铃铛和大把大把的鸵鸟毛。裁缝店忙得不可开交,整日整夜为宫廷里那些显赫的大人们缝制欧洲最新式样的服装,葡萄酒商和菜农则不辞劳苦地从乡下把一车车香醇的葡萄酒和新鲜蔬菜拉到市内的菜场和贵族们的庄园里。
沿着塞纳河走到郊区,罗莎经过了数不清的教堂、学校、修道院和墓地。那些古老的墓碑上爬满了干枯的藤条,它们密密麻麻地绕在碑石上,犹如巨大坚固的蜘蛛的网。蛛网后面是洇湿的模糊的字迹,被岁月腐蚀掉一半,剩下一半变成石头上亘古永恒的花纹,继续着它们对墓碑主人沉默的爱恋。
一只火红的狐狸擦着罗莎的脚跟跑了过去。一种说不出的熟悉感觉逐渐在罗莎头脑中变化成型。
然后更怪的念头出现了,罗莎突然想起了舞会上那只金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