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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4章

亵渎-第49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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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并不是说艾尔格拉的力量就不如这两位君王了,只是巫妖大多数的魔法知识都已经装在罗格的记忆里而已。当然,知道归知道,想要靠着魔法打倒这只活了几千年的巫妖,那几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在千年漫长岁月中,巫妖虽然因畏惧天界巡狩而不敢提升魔力,可是它把时间全部都花在了提升魔法控制和研究新的魔法应用上面,若只论精通的魔法数量,它足以抵得上好几位大魔导师。

罗格反复思索,如果自己站在这三位君王面前,战斗结局将会如何。他知道每一位君王的力量都要比他强大得多,但纯粹的力量并不是一切。

胖子冷冷一笑。

正如死亡世界约束一切的是君王第一法则一样,在这个世界,也存在者约束强者的规则。胖子熟悉这些规则。君王们的力量再强大,能够依靠和使用的也只能是单纯的死亡力量。而就算是当年的罗德里格斯,在使用死亡力量时也是顾虑重重,不敢过于张扬。不过,在死亡世界中生存了无数岁月的君王们是不可能知晓这些。

胖子不由得有些后悔当日实在是太过于激动,以至于开口向君王们挑战。既然自己都说了,君王间进行的是战争,那还用得着估计什么尊严和道义?战争毕竟不是决战,何必过早暴露意图,让他们心生防备呢?

但他转念一想,这也未必不是件好事。机会总是有的,只是看他能不能利用罢了。三位君王空有强大的力量,他们也许能够很快适应世界、获得成长,但他们绝不可能熟悉这个世界上某些重要的规则,比如说,人们对待死灵的态度,君王的力量的确强大,一定要好好利用才行……

转眼之间,罗格就盘算出了好几个计划。

罗格忽然想起,神仆塞拉菲就莫名其妙的只有十四级斗气,而且她在教训自己时,那飞舞的拳头上甚至于连区区十四级斗气都不屑于附上,十级斗气!仅仅是十级,塞拉菲就已经将胖子打得找不到北。那只闪亮精致的靴子每一次踏在罗格肚皮上时,都将十级斗气发挥的淋漓精致,连最微弱的一丝都不肯浪费,统统地送入罗格身体里,千丝万缕的斗气每一根都如同长了眼睛,将罗格试图凝聚的一团团魔力戳散,甚至还有余力狠狠地折磨一番他的神经。

罗格反复回想那几下踩踏,越是细想,越觉得回味无穷、意犹未尽。若是塞拉菲在场,只怕罗格还会想请她再多踩几脚。

他忽然长叹一声,只觉的世界是如此广袤无边浩瀚无涯,可惜时光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绝不会多给他一分一毫去探索和体会。

罗格将手伸到面前,蓝色的月光静静地落在他摊开的掌心,突然那如水银般流泻的光华如一湾湖水一样,竟然慢慢地在手心积累满起,重新又化成了光芒,投射在地面上。

月光下,那只手的影子已经消失了。

罗格微微一笑,略带一点苦涩。若是他早日专注于力量的提升,那么,风月啊,你又何至如此……

可是力量之途没有捷径,他就算更加注重个人力量,结果还是会一样的。

罗格心里明白,他仰望蓝月,唯有苦涩地笑。

群星在天鹅绒般的深蓝天幕中闪烁,圆月正行至中天,浮空之城静静悬立于西方,七种色彩交织成的魔法光芒在深浓的夜景中比白天更璀璨,甚至夺去了蓝月君临夜空的光辉。可是那变幻不定的魔法光辉中,偶尔也会透出一股浓郁的死亡气息,为这座梦幻般美丽的城堡增添上一丝诡异。

浮空城上,中央大殿紧闭的彩窗之后,那双银色的眼透过了重重阻碍,也在遥望着天上的蓝月……

月落,月升。

在罗格的军事地图上,血色双旗的位置不住向前移动着。

费伦之后,是独具风情的小城卢北克;卢北克之后,是雄伟的军事要塞旺达;当旺达被染成暗红时,那飘扬的血色双旗,终于到达了特拉华帝国的首都,蒂凡妮。

第十六卷黄昏之十二乐章第五章昏暗

中央山脉巳径开始下雪了。

一座座山峰都披上了银色的雪衣,掩盖住嶙峋的山岩和陡峭的山崖,山坡曲线变得柔和而优美,多刺灌木和低矮灌木从夏秋的新绿转为深绿色,象是点缀在雪衣上年代久远的祖母绿宝石。

群山环抱中的神谕之城丝毫不受影响,大部分精灵都还没有注意到下过雪了。精灵古树苍郁的树冠依然青翠欲滴,源源不断喷发着魔法水雾,丝丝魔力透过精灵古树绵延的根须化成了阵阵的暧意,缓缓从地下升腾,消融了方圆百里的寒意。雪花甚至没有机会接近谷地,就在高空化为一团雾气。

只要踏出神谕之城庇护的范围,立刻就会感受到冬天的威力。

风中传来的丝丝刺骨寒意不住地提醒着艾菲儿,现在已经是冬天了,而且是北方的冬天。这个时候,她应该呆在温暖的神谕之城才是。在精灵古树的庇护下,神谕之城温暖如春,甚至连小湖都不会封冻。

艾菲儿拉紧了夹层斗篷,寒冷使她可爱地缩着脖子,连头一起躲在风帽里,只露出半边面孔和一张小嘴,呼出一团团白气。

精灵的敏捷在她身上发挥得淋漓尽致。尽管紧紧包裹的斗篷极大地限制着她行动自由,她仍轻盈无比地从一块大石跃上另一块岩石,或者以极细碎的步伐在森林间迅速地穿行,凭着敏锐的灵觉她总能先一步避开雪下的石缝和树洞。

其实她完全可以跑得更快,但看得出来,艾菲儿宁可选择这种极累的跑法,也绝不愿意将斗蓬掀开一条缝,让寒冷的空气直接接触到她的皮肤。

潺潺水声一下子吸引到了她的注意力。艾菲儿迅速换了方向,不一会就站到了一道小溪的面前。这是冬季山里少有的几处不封冻的水源,有地热从土壤深处通过,虽然还无法成为温泉,但也足以保证清澈的溪水在这寒冷地季节顺畅地流动。

没有一丝杂质的溪水如花儿绽放般漾起层层涟漪。不知名的小动物因外来者的气息窜上岸,飞快地钻进一丛覆着残雪的灌木。连精灵的眼力也没有看清它的模样。呼吸着水边湿润的空气,艾菲儿心情愉快地停下脚步。她有心想洗濯一下自己。她已经独自在森林中奔驰了一天一夜了,哪怕只洗一下手脸也好。可是刺骨的寒风让她连根手指也不愿意伸出斗篷。

艾菲儿终于犹豫着蹲下,试探着将一根手指探入了溪水中。她的身体瞬间就已凝固,脸上全无血色!

她闪电般跃退,然后紧紧地把自己用斗篷衰得更严实,颤抖不已。

袭来的风中忽然有了丝丝的暧意。这暖意温煦祥和,转眼之间就渗入了艾菲儿的肌肤,融合到血液之中。将她浑身的寒意驱逐得干干净净。

“纯净的精灵啊,你为何会在这种天气外出?寒姑的北方可不适合精灵生话。”

艾菲儿转头望去,见一个高大的中年男子正站在不远处,微笑着望着自己。在这寒姑的天气里,他只穿了一件单薄的白色长袍,却没有丝毫瑟缩,最引人注目的是他双手上戴着一副镣铐。现在他的两掌间亮着一团淡淡的魔法光芒。刚才那阵温暖的风就是出自他的手。

艾菲儿舒展了一下身体,感觉好多了。那阵温暖的风始终不停弛绕着她盘旋着,将北国的严寒都挡在了外面。

她这才想起还未回答对方的问题。当即道:“这是我工作的一部分啊!要不然我才不愿意离开神谕之城呢。谢谢你,我叫艾菲儿。”

“康斯坦丁。”

艾菲儿上下打量了一下康斯坦丁,问道:“你为什么戴着镣铐?虽然它看起来是件好东西,不过肯定束缚行动的。”

康斯坦丁微笑道:“这副信仰之镣铐的用途是检验佩戴者对至高神的信仰是否虔诚,除此之外,别无他用。按世俗的看法,它和你背上的那张精灵王之弓可差得远了。”

艾菲儿皱眉道:“这张弓用起来好麻烦的,我宁可用一张普通的魔注长弓。对了,康斯坦丁先生,您为什么会孤身深入荒山呢?”

“今年北方的冬天特别寒冷,我嗅到了野兽们躁动的气息。听说这附近新建成了一座精灵城市,我怕中央山脉的兽人们会有什么大规模的骚动,所以赶过来看看。”

“哦?”艾菲儿看着康斯坦丁的眼睛,那清澈的目光如有穿透力:“康斯坦先生,我怎么觉得这并不是您到这里来的唯一原因呢?”

康斯坦微笑不变,道:“我本来是在北方传播至高神的信仰,可是那边出现了一个很厉害的人,我打不过她。所以……临时决定来调查一下中央山脉的兽人话动。”

“您是说,您逃跑了吗?”

康斯坦丁脸不红、心不跳地道:“无意义的送命并不是智者所为,只有留得身躯,才能继续传播至高神的荣耀。艾菲儿小姐,你的工作又是什么?为什么要在这么寒冷的冬天四处跑?”

“我在寻找三个小偷,每隔几天我就会在神谕之城周围找他们一次。不抓小偷的时候我要打扫神使殿,如果神使回来了,我还会陪他上床。”

对艾菲儿的回答,康斯坦丁微微吃了一惊,他双眼中亮起七彩的光雾,上下扫视了艾菲儿一遍,突然眼睛一亮,大声赞道:“艾菲儿小姐,您真是圣洁啊!如您这样的人,应该回归至高神的信仰才是!嗯,嗯!真是难得一见的纯净!就这么定,艾菲儿小姐,我一定会将至高神的荣耀传递给你的。”

“精灵都信仰希洛。而且按你们人类的标准,应该认为我很不好才是。”艾菲儿毫不领情。

康斯坦丁正色道:“圣洁与否,只看灵魂是否高贵。艾菲儿小姐灵魂的光辉是我所见过的人中最为柔和圣洁的。我不管世俗中人怎样想,我只相信自己双眼。艾菲儿小姐,希洛的信仰完全无法同至高神相提并论的。”

“你怎么知道希洛不如至高神?你既然只相信自己的双眼,难道你见过希洛,见过至高神?”

康斯坦丁沉默了片刻。他忽然庄重地道:“希洛我没有看到过,可是至高神……如何形容呢?在一次冥想之中。我曾经亲眼看到了至高神……你无法想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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