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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弑君者传奇:风之名-第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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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没人提到昨晚的事,没人提及他们一烧再烧的东西,当然其他人都议论纷纷,镇上传闻闹得沸沸扬扬。卡特的伤势让大家对那传闻半信半疑,不过也就仅止于此。有人提到「恶魔」,不过大家都只是笑笑,随口说说。

焚烧那怪物前,仅六个人看到那东西。其中一人受伤,其他人还喝了酒,祭司也看到了,但眼见恶魔本来就是他的工作,对他来说,有恶魔才有生意。

当然,旅店老板也看到了,但他不是当地人,他不会知道这小镇上土生土长的人都深信不移的事实:故事在此传述,但发生在他方,这里并非恶魔之地。

况且,现在不自找麻烦,情况就已经够糟了。老马和其他人都知道没必要再谈论那件事。想说服大家相信,无疑是让自己成为众人的笑柄,就像那个长年在房子里掘井的疯子马丁那样。

不过,他们每个人都向铁匠买了一片沉甸甸的冷锻铁,大家都绝口不提心里在想什么。他们只是抱怨路况愈来愈糟,谈论商人、逃兵、征税,盐不够撑过寒冬等等。他们回想起三年前夜不闭户的日子,更别说是闩上门了。

聊到这里,气氛急转直下,虽然他们都没说出自己内心的想法,但当晚最后划下阴郁的句点。这些日子以来每晚大多是如此,那年代就是那幅光景。

第二章 美好的一天

这样完美的秋日在故事里是如此常见,在现实世界里却是如此罕见。天气和煦干燥,正适合小麦或玉米田熟成。道路两旁的树木正值换色时节,高大的白杨木转成米黄,伸出路肩的漆树也染上一抹鲜红,只有老橡木似乎还不肯放开夏天的尾巴,树叶依旧匀称地金绿混杂。

话说回来,如果没有遇上五、六个当过兵的人,手持猎弓把你洗劫一空,这天就太美好了。

「长官,它已经称不上是一匹马了。」编史家说:「只比拖板车好一点而已,一下雨,它就……」

那人快手一挥,打断他的话:「听好,小子,只要是有四只脚和至少一只眼睛的东西,皇家军队就肯买;如果你疯到骑着木马上街,我还是会把它抢走。」

他们的首领给人一种颐指气使的感觉,编史家猜测,他不久前应该是个低阶的军官。「你下来就对了,」他板着脸说:「我们拿了东西就走,你也可以继续走你的路。」

编史家从马匹上下来,他以前也被抢过,知道何时多说无益。这些家伙擅长行抢,不会浪费精力虚张声势。他们其中一位仔细打量马匹,检查马蹄、马齿、马具。另两人迅速翻查他的鞍袋,把他全数的家当都摊在地上:两条毯子、连帽斗篷、皮革背包、塞满食粮的厚重行囊。

「都在这了,队长。」其中一人说:「另外还有大约二十磅的燕麦。」

队长蹲下身,打开皮革背包往里瞧。

「里面除了纸笔外,没其他的东西。」编史家说。

队长转头往肩后瞧:「所以你是书记?」

编史家点头说:「长官,那是我谋生的工具,对您没有实质效用。」

那人仔细看了背包,发现他讲的没错,就把它搁在一旁。接着,他把行囊里的东西倒在编史家那件摊开的斗篷上,漫不经心地拨动那些东西。

他拿走编史家大部分的盐和一对鞋带。接着,他拿起编史家在线林镇买的上衣,那是染成宝蓝色的精致亚麻布做的,质料太好,不适合穿着赶路,编史家连穿的机会都还没有。他沮丧地叹了口气。

队长把其他东西留在斗篷上,站起身来。换其他人轮流挑编史家的东西。

队长大声地说:「詹斯,你只有一张毯子吧?」

其中一人点头。「你就拿他的一条走吧,冬天结束前,你会需要第二条毯子。」

「长官,他的斗篷看起来比我的新。」

「那就拿走,留下你的。威金斯,你也是,如果你要拿走他的火绒箱,就留下你那个旧的。」

「长官,我的不见了。」威金斯说:「不然我就给他了。」

整个过程异常平和,他们拿走他所有的针(只留一根)、两双不成对的短袜、一包干果、一包糖、半瓶酒、一对象牙骰子,留下他其他的衣服、肉干、吃一半的过期黑面包,没动他的皮革背包。

那些人重新装好他的行囊后,队长转向编史家说:「把钱包交出来吧。」

编史家交出钱包。

「还有戒指。」

「这里头几乎不含银。」编史家一边拔下戒指一边咕哝着。

「你脖子上挂的是什么?」

编史家解开上衣的钮扣,露出一个串在皮绳上的普通金属环。「长官,就只是个铁环。」

队长走近他,拿起铁环在指间搓了几下,又放它荡回编史家的胸前。「那你就留着吧,我不是那种干预人家宗教信仰的人。」他说,接着就把钱包里的东西倒在一只手上,一边用手指翻着那些钱币,一边发出惊喜声。「书记比我想的好赚嘛。」他开始点算分给弟兄的金额。

「能不能留个一两分钱给我?」编史家说:「够我吃几顿热食就好?」

那六人转身看着编史家,仿佛不敢相信刚刚听到的话。

队长大笑:「老天,你还真带种!」语气中带着几分不得不佩服的意味。

「你看起来满明理的。」编史家耸耸肩说:「况且人总是需要吃点东西。」

队长首次露出微笑。「我可以理解那种感觉。」他拿出两分钱在手上晃了一下,放回编史家的钱包。「就因为你带种,给你一对铜板。」他把钱包丢还给编史家,把那件好看的宝蓝色上衣塞进自己的鞍袋。

「谢谢长官。」编史家说:「你可能会想知道,你弟兄拿走的那瓶东西,是我用来洗笔的甲醇,万一喝下去就糟了。」

队长微笑点头:「你们看到善待别人的结果了吧?」他一边上马一边对着弟兄说:「书记先生,幸会。你现在上路的话,天黑前还可以抵达修院长浅滩。」

编史家等到再也听不到他们走远的马蹄声时,重新装好行囊,确定一切都收拾妥当。然后他拉下一只靴子,抽出内层,拿起塞在鞋尖深处的一捆硬币。他把其中一些硬币放进钱包,接着松开长裤,从好几层衣服底下取出另一捆硬币,也把其中一些放进钱包里。

关键在于钱包里要装适量的钱币。放太少,行抢的人会失望,会想要进一步翻找;放太多,他们会很兴奋,可能会变得更贪心。

第三捆硬币塞在那条黑面包里一起烘烤,只有最饥不择食的行抢者才会对那条过期的面包感兴趣。他暂时先不去动它,还有墨水瓶里的银币。多年来,他把那银币当成幸运符,从来没有人发现过。

他不得不承认,这可能是他遇过最客气的抢匪。他们不动粗,手脚利落,也不太机灵。丢了马匹和马鞍的确很难过,但是他可以到修院长浅滩再买新的,买了以后还是有足够的钱舒服度日,直到他完成这趟愚行,在特雷亚会见史卡皮为止。

编史家突然感到内急,于是穿过路边鲜红色的漆树丛去解放。他重新穿好裤子时,矮树丛里突然有个黑影从附近的灌木里窜出来。

编史家踉跄后退,惊声尖叫,后来才发现那不过是只拍翅离去的乌鸦罢了。他忍不住为自己的大惊小怪发笑。打理好衣服后,他穿过漆树丛,回到路上,拂去黏在脸上令人发痒的无形蜘蛛丝。

编史家背起行囊与背包时,感到无比轻松。最糟的状况已经发生了,但没有想象的糟。微风穿梭树间,吹得白杨叶有如金币般洒落在满是车轮凹痕的泥土路上,这是个美好的一天。

第三章 木与字

寇特漫不经心地翻着书,想藉此忽视旅店空荡荡的寂静感。这时门打了开来,葛拉罕倒退着走进房间。

「刚做好。」葛拉罕小心翼翼地在桌子间穿梭。「本来我昨晚就要拿来的,但后来我想『再上最后一层油,擦一下,让它干了』再说,还好我做了,老天,这是我做过最美的东西。」

旅店老板的眉宇间原本挤出一小条线,当他看到葛拉罕手中捧的扁平物体,不觉喜上眉梢。「啊!是挂板!」寇特尴尬地微笑,「葛拉罕,真抱歉,事情过了那么久,我差点忘了。」

葛拉罕有点不解的看着他说:「即使路况没那么糟,光是从阿尔炎大老远运来木头,四个月并不算久。」

「四个月。」寇特附和,他看到葛拉罕在看他,连忙接着说:「殷殷期盼某样东西时,感觉就像一辈子那么久。」他试着展露欣慰的微笑,看起来却像苦笑。

事实上,寇特看来无精打采,不是病恹恹的,而是有气无力,脸色苍白,就好像植物移植到错误的土壤里,缺乏生气,开始枯萎似的。

葛拉罕也发现异状,旅店老板的动作没以往那么利落确实,声音也没以前深厚,连眼神都不像一个月前那样明亮了。他的眼珠似乎黯淡了些,不像以前那样有如浪花般耀眼,如草地般翠绿,现在看起来就像水草、绿色玻璃瓶的瓶底一样。以前他的发色是鲜艳的火红色,如今看来就只是红色,只是普通的红发而已。

寇特拉开外面那层布,往里瞧。那木头是深灰色的,配着黑色的纹理,像铁片一样沉重。木头上刻着一个字,字的上方有三个深色的木桩。

「愚」,葛拉罕念:「好怪的剑名。」

寇特点头,小心不露出任何表情。「我欠你多少钱?」他平静地问。

葛拉罕想了一会儿:「扣掉你预付的木头成本……」他眼中闪过一丝狡狯,「大约是一银三。」

寇特给他两枚银币,「不用找了,那木头不好施工。」

「的确是。」葛拉罕语带几分自满:「就像用锯子锯石头一样。我试过凿子,它跟铁块一样硬,好不容易切好后,却没办法把它烤成炭。」

「我注意到了。」寇特语带一丝好奇,用手指抚摸着字在木头上印下的深色沟槽。「你是怎么办到的?」

「这个嘛,」葛拉罕沾沾自喜地说:「花了半天徒劳无功后,我把它拿去铁匠坊,和孩子设法用热铁烤它。花了我们两个多小时才把它烤黑。它完全没冒烟,但发出老皮革与苜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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