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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4章

重生之嫡女无双-第1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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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向她示好服软,又突然变脸恼怒,如今更怫然离去……。裴元歌微微蹙眉,沉思不语,这裴元华到底耍的什么把戏?正想着,忽然察觉到异常,猛地抬起头来,隔着软罗轻纱,隐约看到几个粗布灰衣的身影在向她靠近,虽然看不太清楚容貌神情,却明显能感觉到不怀好意。

“小娘子独自在这里,想必没有人陪寂寞了,不如哥哥来陪你说说话?”不必看人,只听这话语就知道不是什么正经人。

“可不是吗?能在这碰到也是缘分啊!”

那七八个人说着风言风语,慢慢地朝着裴元歌所在的地方走过来。

周围店铺里的人似乎都知道这些人的来头,都下意识地推开,不趟这趟浑水,就连茶寮老板都悄悄地躲了起来,原本坐着歇脚的茶客也默不作声地走人。转眼间只剩裴元歌孤身坐在茶寮中,心念电转,飞快地整理着整件事的经过。

她现在在的地方是京城的平民区,这些人显然是附近的地痞无赖,行事作风很是下作,俗话说小鬼难缠,所以周围的人都不敢做声。若是平常,裴元歌所到的地方多是高官权贵所在,京城巡卫来回走动,根本不会有这种事情发生。裴元华费尽心机,延误了时候,算定会被人潮堵在这里,又邀她下车,难道就是为了给这些地痞无赖创造机会,想要污了她的名声,甚至毁了她的清白?

不,不可能!

虽然周围的人都不敢出来,但毕竟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这些地痞胆子再大,也不敢真的做出什么。但若是为了玷污她的名声,她本来是好好地在车里呆着,是裴元华提议下车走走,是裴元华吩咐护卫守着马车,是裴元华让紫苑木樨她们离开,如果她真的出了事,父亲问起来,裴元华难辞其咎。

到时候她固然要遭殃,但裴元华也会失了父亲的欢心。

伤敌一千,自损八百,裴元华是不会做这种事情的,至少,现在不会。

裴元歌强自镇静,锐利的目光透过纱幕向四周望去,忽然间眼眸微眯,在人群中捕捉到一道白衣如雪的身影。虽然隔着纱幕朦朦胧胧地看不清楚模样,但这道身影,裴元歌实在太过熟悉,前世今生萦绕脑海,印刻得分毫不错,随便一个动作,就能让她认出来人,同时也明白裴元华究竟在算计些什么。

原本准备到鬓发后面取玉簪的手,悄无声息地垂了下来。那次在白衣庵,因为有裴府的护卫,又是合家女眷一起前去,她没有戴这个玉簪,以至于后来遇险时束手无策。从那之后,裴元歌的戒心更严,只要外出,便戴着这根玉簪,里面有紫苑为她配的迷一药,效果极好。因为今天裴元华行为反常,她便又戴上了。

不过,这次应该是用不到了。

裴元歌的心慢慢安定下来,知道今天必定不会有事。

领头的地痞无赖正大摇大摆地走着,忽然觉得腿弯出一酸,左腿顿时提不上力气来,“砰”的一声半跪倒在裴元歌跟前。膝盖处的疼痛犹在其次,这样当众折面子却让他十分恼怒,四下看着,横眉怒眼地喝道:“谁他妈暗算老子?有本事站出来,大家当面锣对面鼓,好好较量一番,暗箭伤人算什么英雄好汉?”

人群中,万关晓顿时一怔。

难道有人横加干涉?

按照原本的计划,他是要等到最危急的时候才出手,但现在异变突起。现在被人潮堵在外面的马车不止裴府,说不定有哪些纨绔子弟见状出来逞英雄,若耽误下去,只要就要为他人作嫁衣裳了!刑部尚书的嫡女,这不是他这种寒门子弟所能高攀起的,机不可失,失不再来!

想到这里,当即缓步走出人群,正气凛然地喝道:“京畿重地,天子脚下,光天化日,众目睽睽,居然想要欺辱弱女子,你们这些无赖也太放肆了。还不快给我滚?”

他本就面目俊美,一身白衣翩然出尘,这一亮相便引起人群中一阵惊叹,再一听他的言辞,顿时更觉这位公子不畏强暴,敢为人言。一时间,人群中许多少女的秋波顿时盈盈送来,芳心可可,暗自系在这白衣少年身上。

果然!裴元歌冷笑,今天这一切,不过是裴元华在想方设法为万关晓博一个惊艳的亮相。

英雄救美,以身相许?

哼,还当她是前世那个无知易欺的裴元歌吗?

在万关晓越众而出的一瞬,不远处酒楼二楼正要起身的身影顿时一僵,原本就透着三分恼怒,三分阴寒的容颜,此刻更是冰寒彻骨,优美的唇形弯起一抹讥诮的弧度,幽黑如曜石般光泽幽然的眼眸晦暗难辨,看似淡然轻飘地掠过那道白色身影,黑瞳深处,却已经闪烁过一抹冰雪般的光泽,冷暗森寒。

天底下,居然还有人敢抢他的功劳为己用?

真是有意思!

稳稳地坐下,宛如玉刻的修长手指慢慢地把玩中手中的酒杯,看似云淡风轻地瞧着下面的场景。

“你算什么东西,敢叫老子滚?”地痞头领本就满心怒火,见这白衣少年一副文绉绉的书生模样,更加不放在心里,握了握指关节,发出咯咯的响声,狞笑着道,“哪里来的毛头小子,也敢管老子的事情。今天不教训教训你,你都不知道马王爷有几只眼。”说着,捏着钵盂大的拳头,就冲着万关晓砸了过去。

看他那清秀的身姿,恐怕连这人一拳头都禁不起。

人群中顿时响起一片惊呼声,十之**都是娇俏婉转的莺呖燕语,充满了担忧关切之意。

然而,身为当事人的万关晓却怡然不惧,顺手拿起腰间的竹笛,敲、点、划、勾,如灵蛇般,配合着他如穿花蝴蝶般矫健灵动的身形,招招都打在地痞头领的身上,自己却毫发无伤。待这轮交锋过去,地痞头领已经肿的满头青紫大包,万关晓却是衣袂翩然,半点也没让他沾上身。

地痞头领的狼狈,更衬托出万关晓游刃有余。

“还不快滚?”万关晓凛然喝道,“还是说,想要一起上来试试?本公子全然奉陪!”

地痞头领知道眼前这人拳脚功夫了得,不是他们能应付过来的,虚张声势地丢下一句:“老子今天拉肚子,虚了点,这才不是你对手。你要真有本事,就给我等着,等老子去治好了这体虚,再来跟你较量!你别走啊,你要走了你就是王八蛋!”口吐秽言,灰溜溜地带着一众人离开。

本就是翩翩少年,见义勇为,又有这样的好身手,再在这污秽狼藉的地痞头领的衬托下,白衣如雪的万关晓此刻直如天神般威武雄俊,却又秀丽如花,围观的人群中爆发出阵阵叫好声,而这次不止是围观的平民少女,就连旁边停车游玩,被吸引过来的官家少女,也有不少眼眸定定地凝视着万关晓所在的方向。

一阵风吹过,顿时有无数面纱“凑巧”被风掀起,露出如花似玉的容貌,和赞赏的盈盈秋波。

万关晓视若无睹,径自迈步走近裴元歌,在三步远的地方停下,将竹笛系回腰间,这才拱手为礼道:“姑娘受惊了,不知道可否安好?别被这些污秽之人惊吓到才好。”

对于这个结果,裴元歌一点都不觉得意外,前世她与万关晓夫妻四年,对他的身手很清楚。表面上看起来文弱秀丽,出口成章,却也有着一身的好武功,算得上文武兼备。当年科举,他文试只上了榜,三甲之中,得了个同进士的出身,武举却是榜眼,又兼容貌俊美,很是京城父母心中的佳婿典范。

上次是幽林山谷之中,奏笛吟诗,这次是闹市之间,英雄救美。

裴元华为他所设计的每次出场,都是煞费苦心啊!对方已经搭好了台架,她若不跟着好好唱一出,岂不是太对不起这场惊吓?

“多亏公子及时赶到,赶走了那些恶人,小女子才得保全。”裴元歌盈盈福身,一身深深浅浅的蓝,宛如海水般澄澈清逸,沁人心扉,声音更是娇柔婉转,却又端庄矜持,处处守礼,没有丝毫的轻浮之感,“不敢请教公子尊姓大名,小女子也好让家父登门致谢,以报答公子今日的相救之情。”

听到这般娇糯动听的声音,万关晓不禁一怔。

他对裴元歌的确有所图,那也是听说裴府姐妹不合,大小姐有意整治这位四小姐,这才用得上他。原本以为会是个刁蛮任性,或者容貌丑陋的骄横女子,但为了前程便也应了。那日山林之中,他一直背着身,又离车队远,根本就没看到裴元歌,今日相见,却发现她身姿轻盈,气质出尘,虽然隔着帷帽,看不清楚模样,但听其声音,观其姿态,想必是位美貌温存的贵族少女,心中登时意动。

“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是我辈应为之事,姑娘不必放在心上!”虽然意动,万关晓却并没有急切地报上姓名,而是不动声色地吊着这少女的胃口,甚至不再多说一句话,笑道,“姑娘既然无恙,小生就放心了,这就告辞了!”

说着,取出腰间的折扇,“唰”的一声展开,微微摇晃着,信步离开。

虽然时间很短,但裴元歌仍然看到了那折扇上的字,正是当日前去白衣庵的路上,万关晓故作姿态所吟诵的那首《感遇》,心中冷笑,却故作惊讶地轻咦出声,留道:“公子请留步!”

听到那声轻咦,知道裴元歌必定认出他就是当日奏笛吟诗之人,万关晓心中得意,却并不顿足,径自离开,长声笑道:“区区小事,不足挂齿,姑娘真的不必放在心上。”当日幽谷之中,他乍然出现,奏笛吟诗,却连个正面都没漏,今日英雄救美,让她察觉到自己就是那日山谷之人,勾起她的好奇心,已经做足了姿态,神秘、好奇、悬念,都是容易勾人的情绪,这两日露面,定会让裴元歌那位深闺小姐对他印象深刻,日思夜想。

这样的效果,刚刚好!

按耐住想要转身再与裴元歌说话的冲动,万关晓强令自己离开。

也许,等到下次相见时,便可以再进一步了!

习武之人耳目聪灵,虽然离得不近,但裴元歌那软糯的声音还是传入耳中,浅色的唇微微抿起。没良心的丫头,他也救过她,也帮她接过围,她何时这样跟他道过谢?紧紧盯着下面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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