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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雍正皇帝在今朝-第6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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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弹射到神王苏雄身上,要么擦伤一点皮肉,要么只有一个白点,苏雄根本就不躲不避,跟电影里面的“铁甲威龙”一样所向披靡。

那些原先要做“鬼雄”的弟兄们一见这势头,一边扔桌椅砸包子,一边朝楼下逃去,嘴里叫道:“炮哥,您先撑着,我们去搬救兵!”

大炮张嘴骂道:“你们这些没义气的王八,老子才不指望你们哩!”

说完举起手枪,一面朝苏雄走去,一面朝对方胸口疾射,一边射一边说:“我操你屁眼,老家伙,老子不怕你!炮爷今天让你尝尝什么才是‘高潮’……………射死你,射死你,射死你!”

苏雄低吼一声一把抓住他握枪的手腕一折,大炮惨叫一声,苏雄顺势把手枪插进他的嘴巴,鲜血殷殷,枪头从大炮的后脑勺捅了出来…。。

接下来“联胜英”的单眼英被神王苏雄截杀于尖沙嘴,暴死。

“和胜义”的当家人“安迪”被神王苏雄截杀于油麻地,惨死。

新任“和胜和”与“和合图”的老大也分别被神王苏雄截杀于深水步和中环,俱亡。

一时间当老大的人人自危,出门比美国总统访问伊拉克还要“隆重”。社团老大的洗牌速度甚至超过了波音七四七。

人们都说原来这社团老大的位置是个香饽饽,现在却成了棺材坟头!

街头流行语:想自杀怎么办?去社团当老大呀!

在这场始料未及的截杀中只有两个社团平安无事,一个是洪门最大的帮派“新义安”,另一个就是正在逐渐崛起的社团“福义兴”。

福义兴的扛霸子就是转世到今朝的雍正皇帝…………印震!

第一卷 第六十六章、狗肉火锅

印震刚从天使之翼保安公司出来,就心生警兆。神王苏雄突然出现在路中央,在大家还没有反应过来之际,苏雄咆哮一声把马路中间的路灯连根拔起,接着朝印震狠狠掷去。

印震一个闪身,路灯投中了一辆汽车把它射翻在地。

雪狼和黑龙护着印震转头就逃,七寸上前拦阻苏雄。七寸知道苏雄厉害并不当面应敌而是不断的游走挑衅,以便转移对方的注意力。

乱战须臾,神王苏雄眼见目标人物没了人影,只能仰天长啸,一时间所有汽车的防盗器一起嗡鸣,不远处警笛大作……

福义兴的扛霸子印震也遭到了神王苏雄的袭击,而如今唯一安全的只有新义安的大佬向桦胜向桦强两兄弟。

各社团的眼睛不由自主地都盯了过去,心照不宣地想:“我们的老大都跟罗卜菜似地被人砍了,他新义安为什么还稳如泰山?难道……新义安想要独霸香港……什么狗屁青洪本是一家,他连自己的人都杀,还会放过我们吗?”

猜测纷纷,议论纷纷,流言蜚语像蝗虫一样席卷了整个香港的地下网络。

向氏兄弟不可能不知道自己的身边发生了什么。向桦胜一边坚持“清者自清,浊者自浊”的理念,一边启动线民追查神王苏雄的下落。

庞大的线民队伍启动起来,从卖水果的大妈,到捡废品的流浪汉,从医院里面的医生,到律师行里面的律师,整个香港在私底下沸腾起来,只要跟新义安沾上半点关系,就全部主动成了新义安的眼睛,他们只有一个目标:寻找神王苏雄!

向桦胜原本以为依靠这么庞大的信息网络,就算是一只死耗子也能从下水道里面捞出来,更别说像苏雄那样一个一见难忘的大活人了。

但事实就是事实,他向桦胜花费了所有的精力却连对方的一根毛都没有找到。向桦胜有些头疼了,他可以不在乎外面的谣言,但他手下的兄弟们怎么办?每次出门其他社团都拿仇恨的眼光看着他们,那模样分明在说:“是你们新义安暗中捣鬼杀了我们老大,我们要报仇,我们要把你们给生吞活剥掉!”

向桦胜明显感到一双无形的手把自己紧紧地控制在了手心。他完全可以打破这个并不太高明的阴谋,只要找到神王苏雄一切疑问自将迎刃而解,但那需要一段时间,问题是他现在什么都有,就是没有时间。对手咄咄紧逼摆明了要和他打闪电战,自己要是处理不当的话,一向树大招风的新义安一定会岌岌可危。

导火线终于被新义安下面不出名的一个小弟给点燃了。这名小弟带着马子去槟榔店吃槟榔,无意间跟“和合图”的人马发生了冲突。

这名小弟平时喜欢看武侠小说,满脑子都是走火入魔的江湖争霸,武林争雄,争吵中为了在女朋友面前抖威风当着其他人的面儿说:“我们新义安就是要把你们歪门邪道全部灭掉,然后成为武林盟主一统江湖,千秋万载!”

他这一番胡说八道不要紧,可把新义安给害苦了。原本就擦拳摩掌的其它社团一听这话,心道:“好个新义安,你的狼子野心昭然若揭了,我们先前还以为自己太武断,现在看来是你们吃了豹子胆,敢公然挑战延续了这么久的地下秩序,好吧,只要你一出手,不是你死就是我亡……”

此时此刻群龙无首的各大社团在组织上犹如一盘散沙,各自为政,为了能够对抗一向势力比较庞大的新义安急需临时选出一名公认的“话事人”。

枪打出头鸟,大家都知道这个道理,再加上那个神出鬼没人不像人僵尸不像僵尸的神王苏雄,各大社团的“二号人物”几乎全都缩了脑袋,借鉴于金庸武侠小说《侠客行》里面的策略,决心共同推选出一名“德高望重”的人物去“侠客岛”喝“腊八粥”。于是印震便被自然而然地推选出来成了“八大社团”的公认“话事人”!

印震参加完推举宴会后,回到了福义兴的一个秘密府邸。

这是一间地下密室,这个地方只有两个人知道,一个是七寸,另一个就是印震。此刻七寸一人守在外面,印震趁着微微醉人的酒意去推地下室宽厚的钢阀大门,“咣当当”一阵轰响,钢阀大门被他用力推开露出一间狭窄的石室。

石室里面显得异常闷热,印震顺手解开了中山装上面的几个扣子,走了进去。

石室里面有什么?

一个人,一个被穿了琵琶骨的人,一个被臂粗的铁链锁在石壁上的人,一个面目狰狞宛若僵尸降世的绝代凶人,他就是…………神王苏雄!

苏雄被禁锢在这里,他一看见印震就像发了狂一样吼叫道:“印震,你不得好死!你快放了我,要不然我做鬼也不会放过你!印震,想不到你这么歹毒,为什么不杀我,为什么?”

印震摸了摸耳垂,脸上露出诡异的笑,道:“苏雄,你知道你为什么会败在我的手里吗?告诉你,理由很简单,你没有我‘心狠手辣’!我现在不杀你是因为你还有利用的价值,我用人向来喜欢把对方榨得干干净净,只剩下一具干尸!今天我好高兴,好高兴,没有人再能挡我的路,你不能,向氏兄弟也不能!呵呵…。。”印震用指头比划着笑了起来,笑得有些轻狂,有些自负。

很明显印震的嘲笑把神王苏雄刺激过。神王苏雄眼睛暴突歇斯底里地咆哮着:“印震,你这个小人,你不得好死!老天爷不会放过你的……”暴怒之余身上的琵琶骨把铁链拉扯得哗啦啦作响。

印震眼皮一斜,睨视苏雄:“天,什么是天?天没眼,我有眼,我就是天!我曾经做过最大的天,你知道吗?我告诉你,在这个世界上什么都靠不住,天也有塌下来的时候,你只能不择手段地去向上爬,只有这样你才有机会一手遮天!”

印震说完掏出一根足有六寸长的尖刺,一下子刺进苏雄头顶的天灵中,说:“这根‘天雷刺’能让你忘记所有的烦恼,成为我一手操纵的傀儡。这是我从西藏密宗学到的东西,你就算是扯断了琵琶骨也没有用。该休息了,明天还有一处好戏要演。”说完把整个尖刺埋进苏雄的头里。苏雄睚眦欲裂,忍着脑浆被搅动的痛苦,穿琵琶骨处磨出血来,在闪烁的灯光中他的双眼逐渐变得呆痴,就像是一个巨大的牵线木偶…………不,是一台没有生命的杀人机器才对!

外面不知何时下起了雨。细细的流雨仿佛朦胧的雾。

印震刚走出密室没多久,就接到了向氏兄弟的邀请函,函上只有几个字:诚邀阁下在神仙居一聚。

在香港吃狗肉是违法的,但人们天生都喜欢干违法的事情,而且狗肉的味道又是那么的鲜美诱人。

“狗肉配黄酒,神仙也不走”,这就是“神仙居”的由来。

但神仙居的招牌上写的却是“料理各种羊肉美食”,彻彻底底地成了“挂羊头卖狗肉”。

凡是香港的社团人物都喜欢来这里,因为这里有狗肉,吃上狗肉就会有一种挑战法律的快感。

向氏兄弟来得很早,他们点了一桌热气腾腾的“狗肉火锅”。鲜美的锅底滋滋咕嘟着,散发出一股勾人喉咙的清香,怪不得人们把狗肉又叫作“香肉”,那种香澈肺腑的感觉绝对让人终身难忘。

外面阴雨霏霏,里面香气蒙蒙,这是一种怎样的画面?

印震一下车,向氏兄弟就看见了这个与众不同的年轻人,依旧那样,马尾辫,中山装,宽额,长眉细眼,目光如电,只不过此刻他的眼中含有一股似笑非笑的笑意,让他整个人更显得深沉难测。

向桦胜手不停箸,看了一眼印震道:“快坐下,狗肉要趁热吃才有味道!”

印震也不客气,先自斟自饮了一杯滚烫烫的黄酒,然后拿起长箸开始慢条斯理地享受起来。

旁边新义安的人马以向桦强为首,和守在门口的七寸等人全都虎视眈眈地盯着彼此,跟神仙居里面融洽的气氛格格不入。

向桦胜把一块狗肉夹到自己碗里,突然道:“阿震你知道吗,狗肉一老就不好吃了,它不跟年轻的时候爱跑爱闹,肌肉发达营养丰富,而且老了脑子也不好使,总被人类给算计,就算变不成‘狗肉火锅;也会成为别人枪下的猎物。”

印震晒然一笑道:“胜哥果然是地地道道的美食专家,狗肉老了并不可怕,只要拿同样老的生姜来炖一样出味。”

“姜虽然是老的辣,但年轻就是本钱!”向桦胜用纸巾擦擦嘴道:“为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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