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见风花(女尊)-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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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过饭收拾了一下,又东拉西扯的聊了些别的,两个人便各怀心思的回各自的房屋子休息去了。
一夜无话。
第二天起来,恋雪让江南风带着自己去布衣市场挑了一些专用来做贴身衣物的布料。回去之后,恋雪托江南风用大锅烧了满满一锅的开水将布料和剪刀都细细的煮过。然后再用消过毒的剪刀将布料剪成长条状放在太阳底下晒干。恋雪暗暗的估算过,每次之后直接将用过的布料丢到炉子里烧掉,虽然这种方式开销会有些增加,但这种方式无疑是相对安全些的。而且,若是眼下平均七到十天进账5个银币的收入,这样的开销自己还是承受的起的。
☆、金玉阁
虽说签订了契约,但恋雪对这个世界契约的履行程度还是没报太大希望。她也知道,在强权社会,若是韩天无视契约条款,那这一纸契约大概只有在对她不利的情况下才会发挥应有的作用。所以从一开始她就想过自己所谓的七到十天进账5个银币的预算,是有相当程度的不稳定性。
不过合作了几次之后恋雪发现,她的合作对象韩天算是个相当守约而且给钱痛快的主儿。从那次签约之后,韩天基本上都是隔个七八天就找她一次,不一定是约在什么地界儿,而且一般都是带着一把相当够味的九弦琴和云霄外唱曲儿的那个小牧,并且当天的开销费用全包。最重要的是,每次都是见面先给钱。
小牧的乐感唱功自是不必说。单是韩天带来的那把九弦琴就够让人震撼的。恋雪的耳朵虽不够敏感刁钻,但好歹也是学过8年琴的人,对乐器音色的把握度多少还是比普通人强些。那绝对是一把顶级好琴,低音让人觉得心脏都跟着压抑起来,高音更是霸气。韩天本人的琴技也可以用神乎其技四个字来形容。
记得那次她们去的是北郊一个相当偏僻的小山包,韩天说那是她新发现的一个人烟稀少景色却不错的地方。本来是三匹马打算大家一起骑马去的,当韩天知道恋雪不会骑马的时候惊得一双眼睛差点没蹦出来,连一边的小牧也是骑在马背上摇着头做微微鄙视状。几次合作她一般都不带着江南风,一是不合时宜,二也是给彼此一个相对独立的空间,当然这也是江南风的意思。可是没了江南风就她们三人行的话,连小牧都骑马她身为女人再提坐马车就太尴尬了。最后,无奈之下到底是韩天带着她同骑的一匹马,她坐在前面,韩天背着琴坐在她的身后,没办法,总不能和男生的小牧同骑一匹吧。
韩天说的那个地方虽然偏僻但山坡山谷间确实是泉水叮咚、青绿草地、鲜花姹紫、景色宜人。恋雪一曲教完大家躺在草地上闲聊时候,小牧透露说韩天的琴弹的堪称一绝,她当时还颇不以为然,合作几次不过就是听一边歌弹出主旋律,正经学过乐器的这应该是基本功,不见得就绝在哪里。于是便联合小牧非挤兑着韩天现一首不可,而且要高难度的。谁想,人家韩天同学根本就不是那含蓄婉约放不开的类型,让弹就弹,根本就不用拿话挤兑,倒是弄得恋雪有些不好意思。
恋雪始终记得,韩天当时弹的那首曲子叫《天涯》,之前她这个海客自然是没听过。那曲子气势磅礴、宏大而沉重,尽管弦乐和恋雪学过的键盘乐有着很大的不同,但单从音符的宽度和密度也可以感受的出来,此曲的难度毫不亚于钢琴曲中李斯特的《鬼火》。弹琴时的韩天低垂着眼,修长的十指飞快的在九弦间按捻舞动,配上一身的骑马装盘坐在绿草青山之间,非但不觉得不搭,相反还有几分君临天下的大气。恋雪不仅想起了初见时韩天站在自己的桌前说她是个好乐理之人,从现在这功底看来,那番话倒也不假。
除了一手好琴,韩天还有一项喜好是让恋雪叹为观止的,那就是换装。说来之前她认识的钟晴也是个爱美之人,各种款式的纱裙是隔几天换一套鲜少重样,但若是和韩天比较起来就是小巫见大巫了。钟晴对衣服讲究的是款式,而韩天注重的却是风格。除了初见的世家小姐打扮、后来的飒爽骑士打扮,恋雪掐掐手指头发现自己至少还见过她三个以上的造型,印象比较深的是高领对襟水手服、棉布深色管家服、以及航海学院的双排扣立领学院制服。不得不说,若这个有cosplay爱好的少女生在自己的世界,那绝对是个实力派好莱坞巨星,虽说五官不够出众,但那种穿什么衣服像什么人的天然演技混影坛绝对是核爆炸式的高强光——光芒挡不住啊。对于韩天的变装爱好恋雪已经从一开始的见而不识目瞪口呆,发展到后来不痛不痒的瞟一眼说一声:“哦,你今天换成……云云。”总之,习惯成自然,见多了也就不觉得怪了。
虽说韩天做过云霄外管家的标准打扮,自己的那些曲子她也是第一时间学到,但恋雪从未见过这个琴技超群的少女在云霄外客串伴奏过,一次都没有。那次签约后云霄外的当家韩冰曾上下交代,日后她和江南风来云霄外就餐茶果全免。冲着这句话,恋雪闲暇之时来云霄外一般都只点茶果不要正餐,无视小二姐鄙视的目光她坐在那儿无非也就是听听书或者听听小牧究竟是如何演绎那些曲目的。
自从开始教小牧唱自己世界的曲目,云霄外的生意一时间可以说是一日千里、火爆异常。小牧站在用弦乐伴奏的中年男子身前、引吭高歌,几乎每次都会引起满场惊叹。惊叹简直是一定的,异世界的主旋律经过韩天小牧这种高手编曲重绎,新鲜和震撼自然不是一点半点,何况先前还有沸沸扬扬的烟草传闻做铺垫呢。
为了避免类似烟草的失误,恋雪选的曲目基本都是歌唱爱情,好在小牧是抛头露面的容不得扭捏,学得倒也敞快。只是,唱的都是情爱歌曲,纵使曲风新鲜可时间一长,嗅不到烟草气息摸不到具体方位,满城那股海客海岛的热切也就慢慢退了温。淡了远海烟草的诱惑,无关痛痒的情爱词曲使得谣言也渐渐失了味道,云霄外的生意自然跟着逐步回到正轨。只是,总会有一些抱着发财致富冒险梦想的海商水手会来店里听曲儿企图从字里行间寻觅出些许的蛛丝马迹,毕竟明滨这样的海港城市从来不缺梦想家和冒险家。兴许还有一些如韩天这类好乐理之人是冲着新鲜的曲子去的,谁知道?总之,云霄外的生意虽说回了正轨但相比从前营利水准还是更上了一层。
对恋雪而言,云霄外的生意如何远比不上自己的学习进度重要。当初在海崖时候她曾跟着江南风学过一段时间奉临的文字,后来启程奔向明滨这段学程就跟着搁浅了。如今,她在明滨也算是暂时落下了脚,有了自己的收入,生活也算逐渐步入轨道。所谓物质基础决定上层建筑,如今生存状态既然已经稳定下来,那她自然是不愿意沦为文盲一族,怎么也得提高自身精神层面不是?
毫无疑问江南风是一个相当不错的老师,讲起课来知识渊博、语言风趣。想当初海崖那些上串下跳的野猴子个个都被他的课勾的五迷三道,老老实实的坐在那认认真真欲罢不能的听课,学习热情异常高涨。可惜,恋雪虽然自认学习热情她是大大的有,可惜她的语言天赋实在是大大的无。至从签了契约生活多少稳定下来后,除了教曲儿的日子恋雪每天都会抽出大量的时间让江南风教她奉临文字。其实,按江南风的教学计划,应该是在教她文字的同时慢慢的让她渗透了解奉临各地的风俗地貌、风土人情、历史由来、周边环境、生活常识等等等等。可是,恋雪学文字的进度不是一般的慢,不是不用心,实在是并非那块料,教了这个忘那个。无奈之下,江大公子彻底放弃了原本制定的在学会常用文字之后,用阅览书籍辅助讲解的方式让这个海客的少女了解奉临的计划,那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马月。
于是乎,本着因材施教兼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的教学方针,江南风提议恋雪学字之余没事多出门转悠或者去云霄外听书,随便家里的柴米油盐日常采购甚至后院那匹拉车马的马料都由恋雪全权负责,美其名曰了解生活常识。恋雪自然是一一照做,事实证明从日常琐事开始亲历亲为果然是可以更快的了解习惯并融入这个国度,只是每次看到江南风那双清澈又闪亮的眼睛,恋雪就有种进套了的感觉,这小子难道真正的目的是忽悠她干活不成?
学字、教曲儿、听书还有一系列杂七杂八的生活琐事,三个月的时间一转眼就过了,谣言逐渐淡去,云霄外也逐步回了正轨。正值盛夏,清晨的阳光早早就亮了起来,明晃晃的扰人清梦。恋雪打着哈气从被窝里爬了起来,慢慢悠悠的穿戴洗漱。一进院子,却发现江南风穿戴的整整齐齐正坐在院中的秋千上悠悠的荡着,脸上却是难得一见的淡淡沉思。奇怪,平时这个时候他都是在厨房准备早餐啊……
见恋雪从屋子里出了来,江南风离开秋千站了起来,对着眼前一脸雾煞煞的少女轻轻笑了笑,开口说道:
“恋雪如果收拾利索了,我们早餐就去郭家吃点雨羹。之后你随我去一趟金玉阁,我想看看眼下那块紫金的琉璃镜能值多少银子。”
闻言恋雪呆了半晌,迟了半拍才听明白江南风说的是什么。暗暗弹了弹近期被奉临文字秀住的脑袋,真是,她都快忘了当初她们是为了什么才来的明滨。三下五除二的收拾利索自己,两个人一起去郭家吃了点雨羹便一路往城内最大的首饰店走去。
金玉阁位于南集市最繁华的一条街,三层高的楼身正中挂着一副偌大的牌匾,据说这匾上龙飞凤舞的金玉阁三个大字是前朝一个有名的书法家亲笔所提,其字迹刚劲有力、入木三分。
日头刚上了头午这金玉阁的小伙计便看到门口进来两位,一男一女。单看相貌气质两个到都是人堆里拔尖的人物,只是身上这装扮……小伙计一双眼睛溜溜的在两个人身上打了一个转……两个人穿的都是棉布的寻常衣物、而且腰间头上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