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烟引(最终版)-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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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道:“这个不是吗?”
宫翡翠眯起了眼睛,拖长声音道:“这,是,吗?”
少年大笑道:“这是啊!你邀请的是萧君,我就姓萧,叶子现又在我手上,可不就是我的请贴?”
“你!”宫翡翠顿时气结,咬牙道,“你姓萧?”
“在下姓萧名左,萧左是也。”
宫翡翠冷笑:“萧左?哼,我还宫右呢!”
萧左笑道:“如果大小姐愿意为我改名,我当然求之不得。这样一左一右,可不就是一对了么?”
“你!”二度语塞,宫大小姐开始跺足,转头问我道,“纤素姐姐,这家伙什么来历?”
我毕恭毕敬的回答:“萧左,大名府萧三爷之子,自小娇宠无法无天,邻里家仆背地里都称其为‘混世魔王’。十五岁时,其父病故,万贯家财尽数留给了这个独生宝贝,谁知他吃喝嫖赌游手好闲,短短三年,就将家产败光,因此又有‘天下第一败家子’之称。”
萧左转向我笑嘻嘻道:“风总管就是风总管,简直比我自个儿还了解我自个儿。”
宫翡翠再也想不到来的竟真是个姓萧的,有点挫败的把萧左打量了一番,忽然一咬唇,道:“你倒果真运气不错!进来就进来罢,谅你也玩不出什么花样!”
哪知萧左摇了摇头,慢吞吞的说:“不忙,我还要等个人。”
“谁?”
“他。”萧左头向西边一偏。
话音刚落,一阵马蹄声便由远而近。
长街的那头出现了一骑快马,马身漆黑毛如织锦,阳光下散发着绸缎般的光泽,而马上人更是一身玄衣头戴斗笠不肯露出半寸肌肤。
一人一骑来的极快,不一刻便到近前,但瞧他趋势,似乎无意停马,准备直闯而入,宫翡翠轻眯着眼睛没有动,身后的钟若和家仆们也没有动,眼看那人骑着马就要踏进门槛时,黑马突然一个抽搐,“砰”一声栽倒在地!
马上人朝后飞起,披风被风带的笔直,犹如一只大鹏般在空中转了一圈,才轻巧巧的落下。
正好落在我的面前。
透过斗笠的黑纱,可以感觉到一双刀锋般锐利的眼睛正一眨不眨的盯着我。
“紫萸香慢风纤素?”声音低沉、有点暗哑,带着种令人砰然心动的节奏,像是来自地狱的诱惑。
“是。”
“你杀了我的马。”听语气,那不是问句,而是肯定句。
我面无表情的回答:“没有人可以直闯宫家的大门。”
“你知不知道那是匹什么马?”
“那是追日,极品名驹,日行千里,万金难求。”
“是吗?”声音犹在唇边旋回,一道寒光已突兀掠来,一闪,只一闪,便停在了我的眉心。
好快的刀!
我甚至可以感觉刀尖触在肌肤上的冰冷感,但却没受伤。在那么快的速度下还能对尺度把握的如此好,此人是个绝顶高手。
“你杀了我的马。”他第二遍说这句话,流淌的信息是“也许我该杀了你?”。
我微微一笑,眼睛平视着他,没有丝毫畏缩:“它没有死,只是昏迷了。三个时辰后便会醒来。”
他沉默片刻,缓缓道:“周围这么多人,而我又在马上,你悄无声息在一瞬间就迷昏了我的马。能把毒控制到这种程度,真是了不起。”
我勾了勾唇:“好说。”
他收刀,手腕轻动间刀锋便自我眉心撤了回去,“唰”返回刀鞘,而那只手未停,一把摘掉了斗笠,露出一张非常个性非常阳刚也非常倨傲的脸来。
“我是百里晨风,幸会。”说着,一片碧玉叶子飞了过来,落进钟若捧着的锦盒里。
百里晨风!他就是百里晨风!
我忍不住转头朝宫翡翠望去,只见她灿灿如星的眼中也多了几分惊诧之色。
原因无它,这是十年来百里城第一个派来赴会的下属,也是百里城排名第一的刀客。
第一章 洛阳盛会(4)
家族颜面
江湖上对武林中人的称谓各式各样,倘若对方是初出茅庐的热血少年,可称其为“少侠”;若是夫妻俩共同行走江湖的,哪怕不那么恩爱,也得喊一声“贤伉俪”;如若是混了大半辈子而又侥幸没落下骂名的,便一定要称其“大侠”了。
我虽自小长在深院,但因家族从事的是个必须广结善缘的行当,对江湖上的种种规矩法则倒也算熟悉。
遗憾的是,尽管如此,我还是找不到一个可以用来称呼百里晨风的称谓。
他已不算年轻,少侠二字喊出来我怕自己倒先笑死。
他也并不太老,且一向行踪诡秘、行事难料,当不得大侠这个闪光称谓。
更要命的是,他甚至没有一个绰号!
如此一来,害我连“原来是‘某某刀客’大驾光临”这种话都说不得。
我只好说:“原来是大名鼎鼎的百里城的第一高手大架光临,宫翡翠这厢有礼了。”
这段话很长,中途我停顿了三次,第一次停顿时,那个讨厌的败家子萧左就“扑哧”一下笑出声来,但我正跟客人说话,只能在心里咒他笑的脸上抽筋。
第二次停顿时,百里晨风向我走了过来,等到了面前,我的话才总算讲完。
相比于我,他的话简洁多了:“宫大小姐。”
名副其实的寒暄,而且,他没说幸会。
呸!谢谢他至少还记得我姓宫!
“家父生前一直期望能够得见百里城高手的风采,可惜数十年来缘悭一面,今日翡翠何幸,竟盼来贵客,也算替家父一尝夙愿。”
又一段长长的话说完,我很是崇拜自己的涵养又上了一层楼,并感慨做一个继承人有多难。
尤其是宫家这样的大家族。
如果不是亲自接管,我怎么也没想到爹爹留给我的,竟然是如此庞大的一份家业,如果我能不那么要强,就算整天在家数银子,只怕也得数上几辈子。
所以,我实在很佩服萧左,他家垄断了中原地区的盐业长达两百多年,而他居然能在三年内把偌大家业尽数败光,这实在是一种本事。
这样想着,我忍不住向他看去。
他竟也正瞧着我,发光的眼珠隐藏着一丝笑意,表情很值得玩味,那样子仿佛……仿佛看出我是为了家族颜面才不得不隐忍着敷衍百里晨风。
我不禁狐疑起来,而这副神情对他来说大约太过正经,让他有点不习惯,他突然拎起手上的碧玉叶子冲我晃了两晃,然后睨着我冒火的眼睛大笑起来。
这个地痞!他是故意的!
他竟敢,竟敢惹我!并以此为乐!
我已经火冒三丈,想都没想一撩裙摆就想冲过去把他踢出门,偏偏在这个时候,一个声音客客气气的响了起来。
“宫大小姐言重了。”
是百里晨风的声音。
我的手一松,厚重的裙摆“哗哧”一声落了下去。
转过脸,百里晨风的嘴巴一张一合:“百里城上至城主下至城众,对令尊大人都不无尊敬。这些年来,贵府送上的每一张请贴都被城主保存完好,至于无法参加的原因,实在一言难尽,还请宫大小姐海涵。”
肯定是我大家闺秀的风范震慑住了他,他总算不好意思再和我“寒暄”了。
我很辛苦才没对他露出狰狞的表情,细声细气的说:“既如此,您一路车马劳顿,还请到客房先行歇息。用完晚膳,珠展正式开始。”
“我与萧左兄多年未见,可否把我们的住处安排在一起?”
见你的大头鬼去吧!不要跟我提那个名字!
我秀秀气气的一点头,满脸堆笑道:“当然可以,钟若会为你们安排。”
然后,我就眼睁睁的看着钟若引着那个混蛋和百里晨风谈笑风生的走了。
极少有人能把我气成这样,这个打击对我来说很大,折磨了我一下午,所以晚饭我就多吃了些。
很快,我就后悔了。
为配合此次珠宝展览的盛况,我共准备了九套衣衫,其中又以要在开幕礼上穿的紫金百凤衫最为华美,也最为我所喜爱。
可是现在,开幕礼即将开始,我却因为吃的过多而无论如何也没法把腰身裁剪极细的紫金百凤衫套上身。
在心中大骂萧左的同时,我决定放弃紫金百凤衫,改穿云英紫裙。
穿戴完毕,揽镜自照,我不得不承认我实在是有些自恋。
因为我突然发现,穿上云英紫裙的我,也一样美的紧。
我的上身着一件琐里绿蒙衫,绣以惟妙惟肖的飞鸟含枝图,窄袖小衣配上折裥密布、翠盖珠结的长裙,显得身材修长而气质优雅。
光有好的服装,当然远远不够,发髻才是能否体现完美着装的关键——飘动感极强的云英紫裙,最适合梳以飞天髻。
把头发分为数股,每股弯曲成髻鬟,每一股的线条都必须清晰,层次都必须分明,再把花箍、钗、簪、流苏等饰品穿插其间……这当然很麻烦,所以我从不自己梳头,梳头的时候也从不睁眼。
——我怕看一眼过程就会被吓的再也不想梳头。
幸好,我有个专为我梳头的巧手丫鬟,每次都把我的三千烦恼丝打理的只能用“美妙”一词形容。
“眉妩,”我目不转睛的盯着镜中清雅飘逸的发式,对丫鬟说:“你这丫头的手可真是巧!”
眉妩抿着小嘴一笑,道:“其实,用来配合紫金百凤衫的流苏髻才叫复杂呢,梳成后也特别好看。可惜……”
我倏的沉下脸,眉妩忙住了口。
我拼命咬着唇,半晌,终未忍住,猛的一拍桌子,恨声道:“都怨那个王八蛋!”
“大小姐说的是……”
“还有谁?”我撇撇嘴,清清脆脆、掷地有声、一气呵成的痛骂道,“就是那个天下第一败家子萧左呗……无赖、地痞、流氓!”
眉妩愕然,半晌才期期艾艾的小声说了句:“大小姐,婢子还是第一次看您对……对一个男子,有这么大的反应呢。”
呃?我怔了怔,真的么?第一次对一个男子反应强烈?好象、好象是真的呢……
“呸!”我突然跳起来,拧身面对着丫鬟,大声说,“我告诉你眉妩,我对他,什么反应都没有!我就是讨厌他——我从来从来从来没有像讨厌他一样讨厌过别人!你明白了么?”
眉妩眨眨眼,乖巧的点点头:“明白了,大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