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着元宝私奔-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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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你姊夫浪费得紧,家中好荼供应不断。”
“这只是原因之一。”
“那原因之二呢?”
“半斤荼叶你也送得出手?我怕你给我丢脸!默婵不笑,姊夫也会笑死。”
元宝说完便溜,金乞儿瞪著她的背影不住摇头。
“没救了!天生的野马,败家女!”他非常烦恼,怕要倒贴一笔钱才能把她推销出去,而且还须是一笔可观的数目。所以,他立定志向,要在老四、老六、老七身上把他即将损失的财富再赚回来。
幸而“天公疼憨人”,他的女儿一个美赛一个,年纪愈小愈迷人,身价自然也就节节高升,不至于再发生“倒贴”的惨事。
徐娘半老的王媒婆扭腰摆肾的走了进来。
“哎哟!我说金老爷红光满面,气色极佳,果然是大喜之兆呀-”
元宝躲在窗后“听壁脚”,满意的得知新资讯,便大摇大摆的回到姊妹们共住的“招才院”。或许,叫“招财院”更加贴切些。
一篮新鲜的桃子端端正正的摆在她住处的花厅桌上。
“蔡头这老家伙还挺识相的嘛!”元宝嘿嘿一笑。
丫鬟巧云和彩霞相对苦笑。
彩霞嘴甜些道:“连老爷都要让小姐三分,何况一个老园丁。”有这样一名主,做她的丫头并不吃亏,元宝比起她老头是慷慨多了-反正都是慷他人之慨嘛!
巧云虚长两岁,个性也比较正经。“小姐,你不先到夫人那儿去报到吗?”
“我现在没空。巧云,你去请石头明珠过来。”
“四小姐就四小姐嘛!你别当她的面叫她”
““死”小姐就比较好听吗?”她的反驳快如风。
元宝的生母薛姣是金家的三姨娘,自从生下香火子金富国之后,身分已是不同凡响,在元配去世后,去年终于被扶正,条件是答应不干涉金乞儿讨年轻小姑娘作妾。
金乞儿原本还挺犹豫的,但禁不起她威胁要带著儿子去死,再加上性喜幼齿小妾,最后仍是屈服。金乞儿生性吝啬,常常纳妾是他唯一的“奢侈”行径,但绝不是浪费,因为他每次都大张旗鼓,让亲友,商家,女婿们回来“进贡”一番。
“才几步路,快去快回呀!”
元宝像赶苍蝇似的赶人,巧云只好怀著忐忑的心去了。谁都知道,把四小姐和五小姐放在一块,那场面绝对说不上祥和。
金家财大气粗,又不缺地方住人,干什么一定要闺女们住在同一个园子里?“三个女人胜过一群鸭”,不怕吵翻天吗?这道理再浅显不过,两个字:省钱。
同住一个园子,只需两名仆妇和两名粗使丫头便可以做完所有的粗活,若是七位小姐住七个小院子,该要浪费多少人力和米粮?而每位小姐身边都有一位贴身丫头,那是指定名额,经金乞儿批准,由帐房支领月俸;至于若要多增一名丫头在房里服侍,那份月薪则由那位小姐的亲娘自个儿用私房钱支付,金乞儿一概不认帐,并且严格把关。至于吵不吵翻天?他一位老爷又不进“招才院”,尽管装聋作哑便是。
而小姐们的大家闺秀养成教育呢?除了每逢三、六、九日,规定未满十五岁的姑娘到书房念书〈如今则由金富国的老一同教导〉,其他日子,由年纪居长的姨娘们督促做女红,学烹调等等。
金家是出了名的美女窝,求亲者众,即使金乞儿的“嫌贫爱富”同样永垂不朽,但是,仍旧不怕找不到一掷千金〈对岳父〉的女婿,正因为金家小姐不但谨遵三从四德,而且每个人都有一样特别突出、值得夸耀的专长。大姊金照银擅于理财;老二金翡翠是女诗人;老三金玉环人称琴娘;老四金明珠封为织女;老六金迎钏专攻易牙妙技;老七金满钗预备朝“针神”之迈进。
唯一的例外,是老五金元宝。
她是意外之中的意外,连金乞儿都不得不认栽,只因为从小“教错”了。
提到这点,不能不说一说元宝对金明珠的复杂心结。如果金明珠不要比她早出生一个月,如果她比金明珠早一天钻出娘胎,真的,早一天都好,或许,整个情劫就会完全改观,她也不会是今天这么副模样的金元宝了。
话说当年金家众妻妾努力的生,想生出一位金家太子,谁知生的都是千金,生到第四个金明珠,金乞儿当真火大了,扬言再生女儿就送人当童养媳,他不再养女儿了!
那时,即将临盆的薛姣已心生警惕,怕生下的又是女儿,到时候女儿命苦不打紧,更严重的是,她察觉生下女儿的小妾们到后来都逃不了深闺冷落的命运,金乞儿正好趁此机会再纳新宠。所以,她很机警的先一步与娘家的兄嫂商议好对策,准备偷龙转凤。
临盆时,果然是是个女娃,薛家嫂子已买妥一男婴来偷换,谁知薛姣竟临时变卦,她太喜欢刚出生的女婴,因为她和自己长得十分相像,简直是一见投缘。
但为了母女日后的前程,薛姣暂时忍耐,将女婴交给嫂子带到乡下扶养,怀里抱著偷买来的男婴接受家人的祝福和嫉妒,但除了请满月酒当天让男婴公开亮相之外,薛姣以一连串的迷这说法杜绝旁人亲近她的“儿子”,连金乞儿都不例外。
金乞儿这一生最爱的就是黄澄澄的金块、金元宝,理所当然,他为刚出世的宝贝“儿子”取名:金元宝!
孩子满周岁时,薛姣以身体不适为由,抱著男婴回娘家一住三个月,重回夫家时抱著的是自己亲生、穿著男童服饰、货真价实的金元宝。一直过了十二年,薛姣终于如愿生下香火子金富国,才公开这个秘密,让元宝恢女儿身,但起步已晚,过了适合缠足的年龄,元宝的一双天足使她在婚姻市场上一开始就注定会输,没有一个好家世的青年才俊愿娶一个大脚新娘。
俗话说“勤能补拙”,先天条件已经差,假使能够在妇德、妇工上头多费点心思学习,好歹培养一项值得宣扬的专才,或许还有一线希望。但不知是元宝天生资质太差,还是薛姣欺疚心理下的纵容,她什么都学,却是什么都不精。
元宝的个性乐观又现实,不知多愁善感是啥滋味,姊妹们若取笑她一双天足,她除了找机会连本带利的修理她们一顿之外,可不会羡慕人家的二寸公莲,她亲眼见过几位姊妹在缠足时所吃的苦头,以及缠足之后受到的限制。
外面的天地多辽阔,一双天足才方便嘛!
但是,她无法谅解金明珠的提早出世,使她没有选择权的落入不同的生命轨道。对所有错待她、使她感受到不公平待遇的人,她潜意识的会加以清算。
以“千羊之皮,不及一狐之腋”来比喻金明珠的织布天才,一点也不为过,她所织出来的绫罗绸缎之轻柔明丽,正是那所谓的“一狐之腋”,她被封为杭州第一织女,身价不同凡响,苏杭一带的丝织业者莫不卯足全力要迎娶这一颗价值连城的明珠。
金乞儿很清楚这个女儿的不平凡,所以开价很,高已回绝了三家织纺,等最识货的买主出现。
而今元宝知道,这位“散财女婿”终于现身,九成九老爹会应允,有好戏可看了,她忍不住要一睹为快。
金明珠在丫头香儿的扶持下姗姗走来。
元宝一见就有气,“故意向我炫耀她的三寸金莲似的,不让丫头扶著就不会走路啦?作怪!”她娘亲和至交默婵也是金莲一双,不照样行走如云。
彷佛要和元宝的形象作一个明显的对比似的,金明珠的一举一动均十分地女性化,完完全全符合社会规范下的大家闺秀模样。就因为太标准化了,反而缺少个人色彩,元宝于是奉送她一个外号:石头明珠。
“几日不见,你的脚是扭伤还是烫到,走路都要人扶?”元宝啧啧有声,以同情的口吻说:“保重点,如今你可是爹的贵重资产之一,全杭州的贵公子欲求的“贤妻”最佳人选。谁娶了你,这辈子吃穿都不愁。”
明珠骄矜的端坐如仪,不动膝,不摇裙。
“一个人有可取之处,自然是仰慕者有之,嫉恨者也有之,除了心平气和之外,只有安慰自己至少胜过“滞销品”多多。”她轻声细语,连牙齿都未露出,骂起人来却是刀刀见血。
元宝一向皮厚,给人损两句无关痛痒。事实上,生在女儿国,上无兄长可撒娇,父亲又是认钱不认女儿,金家的女千金们个个有一套自保之道,纵使生得是百媚千娇,连只蚂蚁都踩不死,却没一个好欺负的。
“呵!“天不言自高,地不言自厚”,一个人著是不晓得虚怀若谷的道理,迟早会受人鄙弃,对姑娘家而言尤是。”元宝出口成章,亳不犹疑,显然姊妹之间时常有机会“训练口才”,反应快得很。
“不必你猫哭耗子假慈悲,有空嚼舌根,不妨多烦恼一下你的下半生,有道是:才子配佳人,瘸驴对破磨。”明珠面不改色,眼睛都不眨。
元宝却得意起来,嘻嘻而笑。
“太好了,你都承认自己是“瘸驴”,正好配上陈菊如那个又老又色、早已被掏空身子的“破磨”矮冬瓜。”
“你说什么?”明珠喃喃的摇头。元宝向来消息灵通,但也不该灵通到使她突然心中一紧,莫名其妙的害怕起来。
元宝那晶亮的、狡狯的、邪气的眼光,可有些幸灾乐祸?
“陈菊如世居湖州,在杭州也算得上是一号叫得出名的人物,你是知道的,不过,详情如何还有待我来解说。”元宝眼睛发亮,颇为得意似的。
“陈菊如,湖州人氏,今年五十有二,湖州第一大织坊“锦织坊”就是他的。此人性喜渔色,纳妾的速度比咱们老爹快上十位,儿子、女儿一大堆,去年元配去世,如今正缺一位填房,于是派王媒婆来说媒,意图迎娶金金家最值钱的那颗明珠,需要多少聘金、礼数,任由老爹开口,只求明珠小姐肯作他的继室。”
“我不答应。”明珠忘情的叫道。少女情怀总是诗,谁愿嫁一个糟老头子?
“那可由不得你。”元宝有些同情她,只有一点点喔!
“爹会拒绝的,”明珠努力镇定自己,夸张的掩饰内心的悲愤。“爹知道,我值得更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