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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或者缠绵,或者诀别-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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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觉得这厮整个一穷人乍富式的炫耀显摆吗?越是摇头晃尾地乍乎,越表示他出身卑微苦大仇深,一旦攀为人上人,立马忘乎所以。

可你是怎么看出来的?

感觉。还有平时对人的观察和揣摩。

我有点不敢相信,真的假的?

他依然淡淡的口气,这是一种积累,童子功。你不懂。

反正被你猜着了,你那“难怪”一出口,关清大概想找地缝钻进去也未可知。

他有点恨恨的,我最讨厌这种人,一脸暴发户的张狂浅陋,跟丑人做怪一样让人恶心。

我笑笑,问,刚才干嘛撒那个谎?

他怔一下,很快明白过来,不以为然道,既走得理直气壮也给你脸上贴金啊。

我沉默一下,我不喜欢你那样,他是你大伯,长辈,你不该对他说谎。

你意思是,不是大伯,长辈,就可以说谎啦。

当然不。我不认为一个人一辈子不说谎就是光明磊落,有时候,善意的谎言比真实的面对更必须而且仁慈,可刚刚我看不出有什么必要那么说。你想走你可以说回家睡觉上街遛达呼朋会友怎么都行,这些理由不见得不理直气壮,安导也不见得就不放你走。

他口气冷下来,这些都不是我本意,一样是说谎。

那你就直说你想走。

我就爱撒谎就爱骗人我就这样。他拦住一辆计程车,头也不回上车,扬长而去。

我怔在当地,有一瞬间眼泪差点掉下来。我不想跟他斗嘴,不想跟他斗气,我只是觉得他那样做欠妥而且完全没有必要,我只是说了我的原则和看法,难道两个人在一起不应该互勉互励互相指正互相监督吗?我跟莫漠这么好也不是一味顺着对方完全包容不管对错。

这难道有错吗?

这是一天之中,他跟我第二次生气,如果只是按吵嘴算的话。

我很委屈。

很灰心。

我不想跟他相处得这么累。不想跟他搞得这么僵。我想跟他好好相处和睦相处春风化雨其乐融融的相处。

不想有误会有芥蒂。不想争吵。

可是,为什么我们总是吵架,生气。

是我们原本不是一种人?代沟?还是我不够包容?

我等他回家

从沁园春出来,等车到天堂大酒店时,我看见路边有一家小书店,进去问有没有安谙的书,老板给我找出三本,还有两本老板说署名虽是安谙不过不确定是不是安谙本人写的,只作推荐,买不买在我。这年头这么诚实的人倒是不多了。我买了那三本确定是安谙写的书,从书店出来汽车刚好进站,人不多,我坐在靠窗的位置,翻看起来。

他出的第一本书是两年前,附着当时的照片。短发。运动装。脸上稚气未脱,却有一双成熟忧郁的眼睛,有点害羞。我端详良久,找不出我熟悉的影子。但觉亲切。

第二本跟第一本出版时间相差半年。还是短发。休闲装。好像更青春阳光一些。

第三本是去年出版。照片上的男孩已经是现在的发型。眼神更成熟,有了桀傲不逊的味道,没有忧郁,十分自信。是我熟悉的安谙。

看到这个一起生活了这么久的男孩子的相片,在一本一本书的扉页出现,先还有的一点将信将疑慢慢证实。

他居然是一个作家!

而且是一个书卖得很好很有名的作家。书店老板说已再版好多次,盗版伪本更是满天飞。

这真让我难以置信。不是因为他是作家,而是他还这么小,是一个孩子。十八岁的孩子。

尽管他有超乎年龄的成熟。

难怪他有超乎年龄的成熟。

难怪他这么有钱,这么骄傲。

我居然是跟一个作家同住一个屋檐下。

没有受宠若惊,没有与名人共处的喜悦。

只是难以置信。

他没来接我。今天晚上,他没来接我。在我们吵架后,他负气而去后,他没有来接我。

我打车回家。

他不在家。

那只叫旎旎的猫扑过来,用头一下一下挨蹭我□的脚踝,舔我的脚趾。

我惊惧,躲避,然后慢慢习惯,欣喜。猫舌头舔在脚趾上麻酥酥的,喉咙里发出一阵阵亲切讨好的呼噜声。它是饿了吧。

我打开储物柜,里面只剩几袋公仔面,不是我们能吃,是他不许我进货。换之以各种品牌的猫粮,袋装,罐装,鱼肉,牛肉,混合食料……我随手拿起一种,看一下标价,嗬,十一块八。500g。按早上安谙喂它的量,也就够吃两顿。

比我吃的都贵。

我把猫饭盆洗净。小东西在我脚边转来转去挨挨擦擦。我倒猫粮给它。它埋头吃起来。仍然打着呼噜。

你是在说谢谢吗?我摸着猫脖颈上柔软的毛,喃喃问它,你的男主人呢?他不要你了吗?

猫香香地吃着,没有回答。

我洗澡。洗衣服。

时针指到十点半。

安谙还没有回来。

我坐在客厅沙发上,看着电话,想给他打手机,再一想,忍住。

我从没有给他打过电话。

没做过的事,第一次,总是比较难。

邻家的报时钟响过十一下。我看一下手表,慢了五分。

这么晚了,他去哪了?

旎旎跳上沙发,偎在我身边,舔爪洗脸,沉沉睡去。

给他打电话的渴望一次次浮起,一次次被我按捺。

黑色话机,沉默召唤。

打吧?

不打!

打吧?!

不打!!

我犹豫。我决定。

我否定。

有两次,我拿起话筒,吸气,拨号,最后半途而废。

电话打过去,我该说什么,我能说什么。

说你在哪你快回来吗?

我又是他什么人,有什么权力这样做。

回来,也不过是回来。

我不是他的家人,不是让他回家。

十一点二十。

我不再折磨自己,拿出他的书看起来。

第一本书写他或者说一个男孩子的学生时代,小学,初中,高中。他的玩乐,梦想,童真,追求,认知,迷茫,初恋,执著,失落,清醒,沉淀。一个少年的天蓝年代。文采斐然,奇Qīsūu。сom书才华横溢,旁征博引,信手拈来,幽默智慧,老到纯熟。

很多妙喻博引,我都看不大懂,不知出处。这让我惶恐,仿佛回到小学一年级时的语文课堂,老师和同学们的每一次会心微笑,我都不明其意。他看过那么多书!而我如此匮乏。我除了语文课本和课外语文辅导书,几乎再没看过别的。我一直置身其中的校园生活,跟他笔下所讲也天差地远格格不入。

他的一路走来,我只能旁观,无从介入。

或许,真的是代沟。

第二本书收录了他不同时期的散文随笔短篇小说。方寸之间,才华尽显。

第三本书,是小说吧?我不好界定。我没有看过类似文体类似风格的文章。我看的都是那种能够归纳中心思想,划分段落结构,分析作者意图,概括人生真谛的东西,用他在书里所言是应试教育产生的垃圾,培养庸才的万能饲料。比如从一件事里反映资本主义的丑陋或社会主义的优越,再用这件事情折射出人性的善恶美丑,抑或从一棵小草里看出坚韧不拔百折不挠的精神并为之振奋鼓舞。像他写的这些吃喝拉撒酗酒飙车醒着迷茫睡着沉痛的东西,我只能认为那是一个人一个时期的生活状态,而这个人这个时期的生活状态,在我,是不可理喻不可理解的。没有主题,没有目标,没有思想,没有情节。

反叛的彻底绝对。颓废得绝对彻底。

它可能是真实的,而且可能是安谙离开校园后一个阶段的真实状态。

邻家的钟又响了一记,我看表,怎么,已经一点了吗?

不知不觉时间过得飞快。

明天周日,不用起早上课,我决定再看一会。

我拿起他的第三本书,从头读起。这本书,语言平实简单,叙述另类,幽默黑色,没有太多我看不懂的譬喻征引,不会让我太惶惑自卑。最重要的,更接近现在的他。

字里行间,那个“我”的一言一行所思所想,无不让我看到我认识的安谙的影子。

“我”,酗酒,飙车,追女孩子,交女朋友,向往并亲吻她们,怀疑一切,无所用心,沮丧,颓唐,迷惘,抗拒,坚守,绝望,又残存一缕希望。

坚硬反叛的外表下,是一颗不被人知怕被人知的心,柔弱纯真。

看似无赖流氓,身边美女往来穿梭,真正渴望的,只是和一个赏心悦目的姑娘去看赏心悦目的景色。

一处风景,一百个人看,有一百种景致。

一首乐章,一百个人听,有一百种诠释。

我不知道别人看安谙的书是如何理解的,也不知道安谙自己真正想说想表达的是什么意思,我只是用自己的眼睛自己的心,看到一个充满才华为人瞩目的少年,寂寞的穿行在人群中,孤独的游移于人群外。

那么忧伤,那么忧伤。

深夜里买醉的莫漠

熟睡的旎旎忽然惊醒,跳下地,跑出去。不一会,步声响,门锁动,安谙回来了。

赵忠详说过,猫的听力比人敏锐四十倍。

和安谙一起回来的,还有一个女孩,全身瘫软的吊在他脖子上,长发掩脸。

我本来已经走到餐厅,欢喜鹊跃地想对他说点什么,我真的很高兴,为他的回来,虽然这么晚,可是他毕竟回来了,那个女孩纤长苗条的身形,他紧揽她腰的手臂,却把我所有想说的话打落肚里。

我转身回房,房门将关未关之际,安谙叫,出来!帮帮忙!

他还有这个要求!

我气结,一股液体自胃里窜上来,酸而涩。我是在吃醋吧?我是在吃醋。

我爱他,喜欢他,这么晚也等他回来,他却把一个女孩子领回家。还要我出去帮忙!我岂止是吃醋,我简直被伤到。

我打开房门,安谙搂着女孩问都没问一声直走进来,把她安置在我床上。

我几乎要笑出来。

他未免太过分了。过分得无以形容无以复加。

你打算让她睡我屋?我冷冷的问。

安谙吐出一大口气,直直腰,还捶了捶,不紧不慢撩开女孩脸上的长发,露出一张苍白秀气的瓜子脸。

我瞪大眼睛,掩嘴惊呼,莫漠!

这个女孩居然是莫漠。

你怎么会跟莫漠在一起?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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