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个嫁给他的理由--盛放-第2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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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晓苏痛得大喊一声,双手支撑着冰冷的大理石地板,想要挣脱,却无力挣脱。。。。。。
季非墨的动作越发的粗鲁和粗暴,嘴里还不停的吐出侮辱性的话语:“顾晓苏,是我让你舒服还是你以前的男人让你舒服?”
当然没有回音,季非墨不解气,忍不住用手抓去她的头,让她的头被迫抬起来,薄唇移到她耳边,再次声色俱厉的怒吼着:“说,究竟谁让你跟舒服一点点?”
晓苏痛的眼泪双滚,咬紧的牙关因为头顶传来剧烈的痛而不得不松口,终于,哽咽着突出一句:“一样。。。。。。我的感受都是一样的。。。。。。。舒服或不舒服。。。。。。。。”
“你去死!”季非墨狠狠的甩开了她的头。
一样?他怎么可能和别的男人一样?他要给她不一样的感觉,他要让她记住他,让她忘记别的男人!
夜,漫长,心,无比的凉!
晓苏就这样再次成为了季非墨的女人!
因为季非墨愤怒的缘故,于是就变着花样要了她整整四十多分钟,直到她像一个破碎的布娃娃才最后急速的冲刺了几下,然后抵住她幽谷最深处,把自己全部的灼热释放给了她。
他浑身软得没有半丝力气的趴在她的身上,大口的喘着粗气,片刻,气喘匀了之后,才用手揉捏着她胸前的柔软,低声的讥诮道:“很舒服是不是,刚刚你叫得好大声,我的技术,还让你满意吧?”
晓苏把头扭向一边不去看他,季非墨也不跟她计较,直接从她身上优雅的起身,走到一步之遥的淋浴下,一边让温热的水洒在自己精壮的身上一边轻蔑的看了眼还躺在地上一动不动的女人,嘴唇朝两边轻微的上扬,薄唇掀起,嘲讽的声音从凉薄的唇里讥诮的溢出:“顾晓苏,人至贱则无敌,你连自己妹夫的床都爬,当真是贱人中的贱人!”
晓苏就那样躺在冰冷的地板上,季非墨淋浴洒下的原本还算温热的水,等流到她的身下时早已经变得冰冷,一如,她此时的心境。
她的双手暗自握紧成拳头,牙齿咬得很紧,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为了熠熠,为了她心爱的女儿能有一个健康的身体,就算是再贱的事情,她也愿意去做。
季非墨已经清洗完自己的身子,看了眼还躺在地上没有动的女人,随手扯下一块浴巾裹在腰间,优雅的走出浴室去了。
晓苏不知道在浴室的地板上躺了多久,因为她被季非墨折磨得浑身像是散架了一般,大腿根部火烧火燎的痛,而腰那个地方也叫嚣着的痛。
不过,这些身体上的痛和她内心深处的痛比起来,实在是渺小得微乎其微了。
她很累,累得没有力气挣扎着爬起来是一回事,另外,她也想就这样躺久一点,再久一点,希望这一次能像四年前一样,他留下一颗种子就能在她的肚子里生根发芽。。。。。。
正因为晓苏在浴室的地板上躺得太久,等她爬起来洗了澡走出浴室时,季非墨早就没有人影了,可客厅里残留的烟味和烟灰缸里的那只孤独的烟嘴正无声的说明他是抽了支烟才走的。
她只是淡淡的扫了眼那个烟嘴,随即转身走向卧室,把自己即将散架的身子抛进软软的床上,拥紧柔软的被子,身体极具疲倦的她,终于沉沉的睡去。。。。。。
苏是被一种叮咚的铃声吵醒的,迷迷糊糊中本能的把手伸向床头柜的抽屉,拉开抽屉拿出手机,按照记忆中的方式想要把闹钟给掐掉。
然而,她把手机的闹钟掐掉了,那叮咚的铃声还在不停的响着,她这才真正的惊醒过来,看着手里的手机,原来手机是关机状态,又怎么可能会有闹铃呢?
不是闹铃,那是什么声音?
叮咚,叮咚。。。。。。。
门铃?
晓苏这一下是完全的清醒了,居然是门铃在响,她住在这里两个多月了,门铃从来没有响过,她还一直以为这门应该是没有装门铃的。
因为她和季非墨都有钥匙,而且季非墨不常来,她自己一个人住这里,按门铃没有用,所以从来就未曾去注意过这个东西。
有人按门铃,她即刻从床上跳下床来,身上还穿着睡衣,迅速的拿了件外套披上,这才迅速的拉开门来到客厅,然后到门口,通过门上那个猫眼朝外边看。
外边是一个年轻的男士,身上穿着制服,好像是某家餐馆的员工,他手上提着两个精致的饭盒,晓苏稍微一愣,还是拉开了们。
“您好,我是潮泰茶餐厅外卖员,给您送早餐来!”门外的男士彬彬有礼,说话间已经把早餐给晓苏递过来了。
“我好像没有定早餐,”晓苏并没有伸手接早餐,而是看着男士真诚的说:“你是不是弄错了房号了?”
“没有弄错,望海阁银座1919房间,”男士再次看了下自己手里的订餐单,然后非常礼貌的解释道:“是一位姓季的先生打电话过来定的。”
“季先生?”晓苏稍微一愣随即反应过来,原来是季非墨帮她定的早餐,于是她赶紧把这两个餐盒接过来,接着又问了句:“多少钱?”
“钱季先生已经付过了,”男士把自己的餐单和笔递过来给晓苏:“麻烦小姐在这单上签收一下就行了!”
晓苏即刻接过笔签了自己的名字,见那人转身走了,她这才关上门,然后把这两份早餐提到茶几上放好。
抬眼的瞬间,才看见墙壁上的挂钟,已经是早上8点多了,好吧,她一觉睡得,今天估计要迟到了。
想到这里,迅速的跳到浴室里去洗漱,走进浴室,还能闻到他昨晚留下的味道,她鼻子一酸,即刻把百叶窗卷起,推开窗户,让冷空气灌进来。
很冷,不过很快就把他留下的味道全数的卷走,她快速的洗漱干净,逃也似的冲出这间浴室,跑进卧室,拿了衣服迅速的换上。
茶几上的两个盒子安静的躺着,她稍微迟疑一下,还是打开了盒子,一份精致的荔湾鲜虾肠,里面橙白相间的虾仁透过水晶般透明的粉露出来,鲜得让人要流口水。
而另外一个盒子里是粥,居然是‘状元及第粥’,她的眼眶本能的湿润了,她最喜欢的肠粉,她最喜欢的粥。。。。。。
原来,他还记得,她还以为,他应该早就忘记了,应该,不再记得他们曾经的那些点点滴滴——
因为,他都已经把她从他的生活中给直接删除了。
可是,这会儿,当看见这鲜嫩的肠粉,看着这还冒着热气的‘状元及第粥’,晓苏知道,他没有忘记,至少,没有全部忘记。
拿起筷子,挑了根肠粉放进嘴里,鲜虾的味道鲜得差点连舌头都一起吞下去,再用塑料勺子舀了一勺子粥放进嘴里,香气在嘴里满溢。
她在吃早餐的过程中,又看了看那烟灰缸里孤独的烟头,鼻子一酸,眼眶再度湿润,泪眼朦胧中,好似,他正微笑的坐在她的对面。。。。。。
他们第一次一起吃早餐是确定恋爱关系的第二周的星期日,当时季非墨每天早上还是喜欢晨跑,只不过不再是一个人晨跑,而是带着顾晓苏一起晨跑。
他们晨跑完后去的饭堂吃早餐,去的有些晚,馒头花卷葱油饼炒面等都没有了,只有粥和汤粉。
季非墨问她吃什么粥,她当时随口就说了句‘状元及第粥’,季非墨一愣,随即对那师傅说要份‘状元及第粥’。
饭堂当然没有,师傅好心,说他有白粥呢,如果季非墨能给他20块钱,他就专门为他女朋友煮一碗状元及第粥出来。
晓苏原本想说算了,就喝白粥就好了,可季非墨已经掏出20块钱来递给那师傅了,让赶紧煮粥,他和女朋友等着吃呢。
粥是二十分钟后煮出来的,清香四溢,师傅人很好,用好大的一个碗装着,然后又递给季非墨两个小碗,让他和她分着吃。
季非墨没有接那小碗,只接了两个瓷勺子,把粥放在长长的餐桌中间,他们俩对面坐着,一人拿一根勺子,就那样在大碗里舀粥吃。。。。。。。
季非墨第二天早上和她晨跑时才问她为什么喜欢‘状元及第粥’,她告诉他,是因为小的时候在老家,爷爷常常煮她吃,说多吃这个粥,以后能考状元。
季非墨听了她的话,就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看着她,然后说了句:“怪不得你高考能考个省状元呢,感情都是吃粥吃出来的?”
“可不?”她装酷一本正经的点头。
他却笑笑眯眯的看着她,然后又冒出一句:“我说怪不得你这么能吃呢,原来从小就被当猪养着。”
她气得跳起来追着就去打他,他就跑,在她即将追到的时候却猛的停住转过身来,害得她收势不急就直接撞进了他怀里,他就用手捧着她的头,薄唇就那样朝她的粉唇盖了下来。。。。。。。
当时的阳光透过树叶斑斑点点的洒在他们的身上,而他和她在晨曦里拥抱,他吻得极其温柔缠绵,她闭上眼睛享受着他的爱护。。。。。。。
缠绵的吻了好久,他的薄唇才移到她的耳垂边,含着她的耳垂,轻声的道:“小猪,以后,我们结婚了也要生个女儿,我要天天给煮‘状元及第粥’给她吃,让她以后长大了也考个状元,不再是省状元,而是全国的状元,全世界的状元!”
晓苏终于再也无法把这碗‘状元及第粥’吃完了,眼泪像是决堤的洪水从眼眶里流下来。。。。。。
而今,她有了他的女儿,她不希望她能成什么状元,她只希望她能赶紧从病痛中走出来,能够健健康康的长大成人就好了。
晓苏最终没有吃完那份早餐,看看时间不早了,拿了自己的包准备上班,按开手机时,即刻有条短信跳了出来。
她稍微一愣,按开短信,却是他发来的,很简单的几个字:把报社的工作辞了,我季非墨还没有穷到养不起情妇的地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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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们:胡杨很勤力哈,一早就更上来了,么么大家!
☆、惊鸿一般短暂,烟花一样绚烂34
晓苏把辞呈递上去的时候,报社宁主编并没有做过多的挽留,也是,她在报社原本就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物。
倒是葛小菲,这两个月和她关系处得不错,见她要走,有些恋恋不舍的,送她到楼下时还不忘叮嘱她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