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川不经年-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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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爷,您前几天不是还想见陆小姐…”
“现在,不想见了。”王之其果断的拿过平板,修长的手指在上面点点划划,好像真的对陆川纪的事情一点不上心。
“少爷…”Smart还想说什么,然后医生一袭白衣推门进来。其实王之其的身体已经好的差不多了,医生借故说是要休养一阵子,不让他出门。
照理按照王之其的思维,他绝对想象的到这是王锦震设的计谋,包括和汉典三小姐的婚讯,他的目的无非只有一个,那就是他想彻彻底底的操控他,商业婚姻是名利场上见怪不怪的伎俩。
他在等着他演,所以现在必须好好配合。他放下平板,乖乖的上床,Smart上前给他贴上靠枕,任医生前前后后检查,王之其反正是无所谓,就像Smart说得身体健康比什么都重要。
直到医生离开,王之其和衣上床睡觉,合着眼眸,他忽然开口:“在哪里?”
Smart一时没反应过来,愣了半晌才意识到时在问和陆川纪见面的地方,笑着说:“四点,羲和私房菜馆。”
“你可以出去了。”王之其翻了个身,开始睡觉。
Smart笑笑,关门离去,他就知道王之其绝对不是三心两意的人,他那么爱陆川纪,肯定不会和汉典的三小姐结婚的。
不过他既然知道这是一场商业联姻,为什么没有站出来反驳?
他自然想不到王之其在想什么,如果想到了,那么他就是总经理了。
房间恢复黑暗,王之其睁开眼睛,外面一片漆黑,房间一片漆黑,只有亮着的手机屏那么刺眼的光亮。那是陆川纪,那是他心里的唯一温暖。
虽然他正在努力扮演一个傀儡儿子的角色,可是明天的见面他一定要去,他已经那么久没见她了,他想她想得快发疯了。
思念像海藻密密麻麻的包裹了他的身体,让他呼吸都变得紧迫。
*
深夜来临的时候,是一个人心灵最脆弱的时候,也是思念最疯狂的时候。其实一个人并不孤单,想念一个人的时候才是真正的孤单。
王之其很少看这么感性的东西,可是他记得大学时候的陆川纪是多么感性的一个女孩子,她喜欢看煽情的故事,看感人的桥段,更喜欢看动人的电影,她会看着那些情节哭,看着那些情节笑,她好像看着看着就深深的融进故事里面去。
他会抱着她,拥着她,他喜欢她的喜乐形于色。
可是那些美好的往事,也在时间的流逝之后,慢慢的融化成记忆。现在的陆川纪果敢决绝,没了当年的柔软温和。
他却依然愿意抱着她。
其实王之其不知道很多事,包括王锦震对他的好,他总是那么自以为是的以为是王锦震对不起他母亲,所以他发誓要拼命的报仇。他以为他就是王锦震手里的一颗棋子,只有用的到的时候才会想起,可是却没看到他眼里的怜惜疼爱。
他一直以为那是做梦,因为在他昏迷的时候他听到王锦震说:“儿子,你要快点好起来。”
梦醒之后,王之其一遍遍的嘲笑自己,他怎么会做这种梦,王锦震怎么会叫他儿子,怎么会用那么温和的语调和他讲话?别再自欺欺人了。
次日天明的时候,王之其起了大早,他坐在客厅里吃早饭。
早饭很丰盛,也许是叶瑞萍为了褒奖王之其忽然的孝顺和善,都是清淡的很合口味的早饭。
“爸,早。”王之其嚼着土司,面上挂着笑容。
他的孝顺一时间也让王锦震有些受宠若惊,虽然他一直都保持着温和的状态,可是现在的样子和生病之前相差甚远。
更何况,家里没断网,他应该知道他已经自作主张的传出他和汉典三小姐的婚讯,竟然没有一点反应?
“爸,我的病好差不多了,今天想回公司上班。”王之其笑笑,拿过放在边上的报纸。
“也好。”出乎意料的王锦震没有拦住他,也许公司里面耳目众多,他也不怕王之其找机会和陆川纪见面。
王锦震坐下身,拿过边上的财经早报,随意浏览起来,这顿早饭好像吃得很随意,可是难得的和谐。
“我吃好了,先去公司。”王之其起身,剩下只动了几口的早饭。
脚步轻盈,完全看不出来还有任何生病迹象。走了几步,他转头:“爸,听说汉典的三小姐知书达理,是个难得的美人。”
“我觉得宝以这孩子不错。”王之其头一次这么夸奖一个女人,叶瑞萍笑得合不拢嘴,这说明王之其这孩子对这个女孩子不排斥。
“那就订婚好了,”王之其也不应声,直接接下去后面的话,“就定在王氏百周年庆典吧。”
叶瑞萍愣了愣,随即才反应过来,“什。。。么?百周年庆典的时候订婚?”
这会子,倒是王锦震也抬了头,盯着一脸笑容的王之其,天真的容颜好像不是在开玩笑,可是前几天还围着一个叫陆川纪的女人要死要活的,怎么才生病住了个院就变心思了?
“你们不是一直希望我早点成家的吗?”王之其眼眸弯弯,好像吃了蜜枣般。
“是…是有这意思,不过距离百周年庆典,只有一个礼拜…”叶瑞萍放下筷子,声音越来越小,最后看着面前阴沉着脸的王锦震。
“你真的这么想?”王锦震抬了眼,确实看不到他眼底的阴霾,末了,只是说了那么一句话。
“是。”王之其点头,沉稳真挚,好像在结婚宣誓般诚恳。
*
王之其侧身出门的时候,王锦震在背后讲了一句话,很清楚,很大声,他听得很真切:“你说得话,最好记得。”
他的言外之意就是让他彻底忘记陆川纪,然后完全抛弃那段所谓的美好记忆。他只能遵守自己的原则承诺,接受汉典三小姐,假装成为业界的神话情侣。
他没回声,大步流星的离开。Smart紧随其后,给他开了车门,开车送他前往王氏国际。
自从王之其生病以来,他应该有足足两星期没有来公司,王锦震也借机在他缺席的时间里,全权代理了他的职权,大事小事一把揽。
车厢里及其安静,Smart从观后镜看到后头仰面闭目养神的王之其,忍不住问:“少爷,您真的要和汉典国际的三小姐订婚吗?”
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回话,Smart当他睡着了,也就噤了声。
可过了会,他说:“这是去哪?”
“王氏国际啊?”Smart摸不着头脑。
“掉头,去锦瑟庄园。”他发令,脸上全然没有刚才的笑意,清淡的让人悚然,“还有,思程最近怎么样?”
“。。。经过上次的事情之后,思程业绩稍有提升,可是经济才刚复苏,没有大公司愿意跟其合作,也不太乐观。”Smart稳稳的答复。“梁弗洛呢?程妍思有没有什么动作?”这倒是王之其一直挺期待看到的结果,昔日爱人互相残杀,或者依依不舍,更或者低贱男人下跪求饶?
“程大小姐倒是和梁律师见过一面,好像吵起来了,可是没有后续动作。”王之其听完之后,只是挑眉,嘴角漾起冷笑,他以为整件事情足够让他下跪求饶了,看来律师的口才还真不是白练的。
“陆川纪呢?”
“除夕之后,去过公司几次,见了一下吴小姐,其他也没什么大事情…”Smart支支吾吾。
“其他没有什么大事情?什么大事情,明确说。”只要一遇到陆川纪的事情,王之其还是忍不住揪心,脾气变得不好,也好像是自然而然的。
“陆小姐额头受伤了…缝了三针…”
“我让你看着她,你去干吗了?”暴怒异常,王之其讲话的时候手在拼命颤抖,尽管声音极度冰冷。
Smart自当噤声,默默的拨着方向盘,确实,他慌得照顾王之其,都忘了王之其吩咐过要好好看着陆川纪。他没有确实的做到这些,理应受罚。
“快点。”像是某种长久不见的忍受不住,王之其太迫切的想看看这个魂牵梦萦的女人。
王之其闭着眼睛的时候在想,时间,过得好快,也过得好慢,一切似乎都是一个定格,又貌似是一艘游轮,有灯塔,却没有方向,莽莽撞撞的心,始终在吟泣。
陆川纪始终是他心里不灭的灯塔,他一直朝着前往的方向。如果没有她,也许他的这辈子就没有前进的动力。
锦瑟庄园,真的好久不见,他有多久没有迈足,好生怀念,原来什么时候开始,他也变成一个感性的人,喜欢缅怀一些事情。
譬如,陆川纪。
譬如他们的回忆。
他没有让Smart出来,而是径自一人出了吉普,脚步缓缓的走向楼上。他轻轻的一步一台阶的走,然后灯一盏一盏亮起来,把楼道照得通明。
他忽的笑起来,也只有陆川纪喜欢把楼道的灯设成声控灯。
终于走到门前,王之其却感觉不到自己手脚的重量,这样一点都不像他的冷静自持,心跳都快令他窒息。
钥匙还放在原来的位置,没有动过。他拿出来,轻轻的一转,门咔嚓一声,打开,熟悉的气味从门缝里面溢出,充斥着他的鼻腔。
这是属于陆川纪的味道。
*
冬日的早晨还带着丝丝严寒,王之其就算穿着厚重的呢大衣还是缩着脖子觉得寒风入侵。他不喜欢戴围巾,感觉太拖拉,又麻烦。
现在门一推开,他感觉到铺面的暖风夹杂着陆川纪的香水味从里面溢出,很熟悉,很温馨。
果然里面不是很黑,他知道陆川纪的各种习惯,譬如她最猖獗的一个习惯就是,睡觉喜欢开灯,不是床头灯,不是台灯,而是地灯,泛着幽暗的灯光,把白白的腿照得泛绿。
他合上门,轻手轻脚的往卧室走,这会子,她应该还在睡觉。抱着这种想法,他脚步还没走到卧室门口,却听到一声惊呼,然后整个房子的灯都亮了起来。
王之其有些不适应,伸手遮了遮眼睛。周围的空气像凝固般,没有一丝一毫的噪音,待他放下手,终于正对面前的女人,才露出明晃晃的牙齿笑出来。
“如果我是坏人,你怎么办?”王之其打量着她的穿着,眼神上下瞟了瞟。
陆川纪就是这样一个女人,她有半夜起床喝水的习惯。尽管现在大冬天,她还是喜欢大半夜的起床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