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祸朝夕-第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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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淡淡地捋了下头发,“也许我该杀了你。”
李艳芳不得不赞叹她这捋发的姿态很美,和方才发狠的女人截然不同,心里的念头还没转完,她居然撤剑后跃,淡淡地道:“本姑娘剑下从不杀人,今日且饶了你,去吧。”
李艳芳行走江湖少说也二十年了,仍被她这几句话说得一愣,啼笑皆非,“萧姑娘聪明伶俐,饶命之恩,我且记下——不过你还是要跟我回信侯宫!”他弯刀出手,刀柄系着长长的纤细锁链,“当啷”一声微响飞出,他这“杀人刀”出手从不落空,那锁链在萧守红颈上绕了几圈,弯刀正好抵在她的咽喉处,只要李艳芳回力一拖,萧守红立刻要破喉而死。他拉着萧守红,“跟我走吧。”
萧守红心里大怒:她放了这小人一条生路,他不是应该感恩戴德放手而去吗,竟然如此对她!她心里愤恨嘴里却说不出来,眼睛瞪着李艳芳,一步一步被他从溪边拖走。
眼看她就要这样被拖死狗似的拖去信侯宫,突然前边传来“汪汪”声,一条雪白的小肥狗拦在路前,扑上去咬李艳芳的腿。她心里不平:她居然落到要一条狗来救她!
脚踝被稍微咬到了一下,有轻微疼痛。李艳芳不以为意一脚踢开小肥狗,那小狗也知道他一脚厉害,居然一跃避开,汪汪叫着往一边去了。
“小守红儿居然会咬人。”旁边突然响起一个喃喃自语的声音,“不好,以后万万不能和她打架,非输不可。”
萧守红脸上一红,她刚才情急拼命居然给人看见……一时间恨不得自己钻进土里,眼神刚刚一闪,“叮”的一声李艳芳的锁链给什么东西一下打断,一个人“呼”的一声掠过把自己抱起飘得远远的,只剩下李艳芳一个人在场中。
好暗器!好轻功!萧守红精神一振,脚一落地,解开锁链,转头:“多谢恩公搭救……”突然一怔,眼前的“恩公”一身白衣女子装束,他却是个男人,长得斯文白皙,像个书香公子。但他看起来极是眼熟,她心念一转,“你是——”
女装的白衣男子一笑,“桃如丑。”
萧守红脱口而出:“你竟是个男子……”
桃如丑一笑的时候俊朗非常,此刻挤眉弄眼,却是含情斜睇风情万种,他笑吟吟地说:“要英雄救美的时候,万万不能假冒女人。”
她脸上一红,“公孙朝夕呢?”
“你还记得他?”桃如丑三分惋惜三分哀怨,指指东边,“喏,那里。”
公孙朝夕拿着个算盘在李艳芳面前劈里啪啦打个不停,萧守红看得莫名其妙,“他在干吗?”
“算账。”桃如丑答道。
公孙朝夕在李艳芳面前打了半天算盘,李艳芳本在防备突如其来打断他刀锁链的桃如丑,终于忍无可忍,一手往公孙朝夕咽喉抓去!
公孙朝夕突然抬头,闪开三步,“你知不知道你很值钱?”
李艳芳一怔,喝道:“什么?”
“你七岁被后妈赶出门,十一岁开始杀人,杀的是你养父,为了五两银子。二十一岁出师,杀师门满门,二十二岁杀‘江南螺’李傲双,二十三岁杀‘塞北瘟’刘大肆,惹翻‘江南塞北帮’中原三十九分坛,潜伏十年后又杀‘天风神医’水通,被江湖追杀,逃入信侯宫做钱衰灯座下一流高手。”公孙朝夕细数他的过往,“你养父李春芳是春光道姑的奸夫,春光道姑、李傲双和刘大肆的家人都很有钱,江南塞北帮肥得流油更不必说,你算算多少人想要你死?”公孙朝夕终于打完算盘,瞪眼看着李艳芳,“你一个人值五千两银子。”
李艳芳先是惊愕此人居然清楚他平生底细,接着怒极反笑,“你能杀我?”公孙朝夕武功如何,他听他的脚步声就知道!此人三脚猫武功都算不上,居然敢算计他死之后尸体值多少银子?
公孙朝夕叹了口气,“这世上总有些事和人想的不同。”正当他说话之间,李艳芳突然觉得腿脚发麻,低头撩起裤腿一看:被那小白狗咬伤的地方一片紫黑——那貌似普通的小狗居然有毒!大惊之下,公孙朝夕惋惜地告诉他:“被我们家小白咬伤,是无药可救的。”因为那是剧烈麻药,不用救就会好。在公孙朝夕说话之间,李艳芳已倒了下去,双眼上翻,生死不明。
“五千两银子……”公孙朝夕还没说完,突然眼前一花,原先不知在何处的蝙蝠纷纷扑来,挤在李艳芳身上吸血,叽叽喳喳咦咦呜呜,顷刻之间,这位“小弯刀”李艳芳已成了一具枯骨,血肉全无。
碧蝠。
旁观的三个人为之毛骨悚然,惊悚地看着那些蝴蝶般的碧绿蝙蝠四散飞去。
萧守红有些作呕;桃如丑呆了半晌:他的小白只是在牙上装了麻药的普通小狗,李艳芳会昏倒是因为公孙朝夕出言恐吓,但人一倒下,无论是死是活,这些蝙蝠就一拥而上将人吸成枯骨,实在是令人从头到脚不舒服。
公孙朝夕喃喃地说:“菩萨保佑这些鬼东西吃饱了一个月都不会饿……”
萧守红和桃如丑面面相觑:如果这些蝙蝠因为脱离李艳芳的控制袭击百姓,那要如何是好?
公孙朝夕走过来,“李艳芳是怎么找上这里的?”
桃如丑从枯骨的衣服里抽出一张纸,叹了口气,“你家小守红儿做的好事。”
公孙朝夕瞪眼去看,萧守红一呆:那是公孙朝夕通过鸟儿寄给她的那张他在高阳下葬的纸条。“我……”她可不是故意丢失这张纸条,但她真的不知道是丢在哪里……
还没等她解释,公孙朝夕看左边,桃如丑看右边,同时叹了口气,喃喃地说:“女人啊女人……”
高阳山不是久留之所,必须尽快搬家。公孙朝夕看了看天色,“李艳芳不知带来多少碧蝠?”
“等它们来吃你的时候,你就知道了。”桃如丑说。
萧守红有些毛骨悚然,“蝙蝠不是晚上才出来的吗?”
“我就怕白天出来的那些都是走错路的,真正的蝙蝠群在晚上。”公孙朝夕苦笑着弹了弹他最近老穿的这件白衣,喃喃地说:“桃花,你有一百两一壶的酒吗?”
桃如丑和他叹气,“就算你喝一千两一壶的酒,在晚上以前你还是喝不完你的十几万黄金的家当。”
萧守红静静地站在一边,白衣白鞋玉剑,还是如空谷幽兰;公孙朝夕也是白衣,飘逸贵介的一个公子;桃如丑更是俊朗潇洒的一代翩翩君子样貌,三个人如花似玉,彼此看了看,心里不免都浮起对方被碧蝠吃了的诡异模样。
桃如丑先说:“我走了。”他说走就走,片刻之间已经在十丈之外,一个转身,抱着他那条小白狗已经无影无踪。
公孙朝夕拉着萧守红的手,“我们也赶快逃吧……”
突地“啪”的一下,他的手给萧守红甩开,只见她淡淡地道:“放任此地碧蝠乱飞,若不能赶尽杀绝,岂不是为祸百姓?”
“世上为祸百姓的东西多了,”公孙朝夕苦笑着道,“老鼠也为祸百姓,蚊子也为祸百姓,苍蝇也为祸百姓,臭虫也为祸百姓,跳蚤也……”
她冷冷地看着他,“不杀尽高阳山碧蝠,我不走。”
公孙朝夕愁眉苦脸地看着她。
她眼神宁定,明澈如水,没有丝毫开玩笑的意思。
萧守红救“红衣丞相”许明之,杀“画眉大盗”何凡冬,为一病危孤女舍身闯十八莲花洞找救命药草,又曾从百丈寒冰潭水中切下万年玄冰救走火入魔的武当空陷道长。萧守红虽以美貌扬名,爱惜形象,故作冷漠,但确是侠义心肠肯为人舍生取义的好女子,“要杀蝙蝠,首先要会飞。”公孙朝夕叹了口气,喃喃地说。
正在这时,一只黄色小鸟飞来,公孙朝夕接过一看消息,又叹了口气,“阿杀也忒着急,居然踹了信侯宫……”
萧守红一怔,“他怎么了?”
公孙朝夕扬起白纸,道:“钱衰灯和手下‘一枝浓艳’古心心,‘小弯刀’李艳芳,‘白将军’白星汉等等一干人不在宫中,阿杀一人一剑进去,把信侯宫上下赶了个干干净净,连房子都放火烧了。”
萧守红差点儿呛了一口,吞了口唾沫,她定了定神,淡淡地道:“哦?”
公孙朝夕抬头看着树顶上飞过的几只碧蝠,持续苦笑,“如果钱衰灯不在信侯宫,那么他在哪里?李艳芳在这里,钱衰灯还会远吗?小守红儿,我可能犯了个很大的错误。”
萧守红淡淡地说:“你料到钱衰灯好色成性,既然嫁祸于我,若是对我起意,应当会假以英雄救美诱我,却没有料到,他有这么快。”
“李艳芳已死,钱衰灯和他手下一干人物,必然锁定高阳山,你我一着之失满盘尽输,要逃,没那么容易了。”公孙朝夕唉声叹气,“还有这些要命的蝙蝠,我总算知道那朵桃花为什么逃得那么快了……”
四终夜惊魂草寂寂要杀蝙蝠,除了要会飞之外,前提条件是自己必须是活的。自桃如丑一走,小白也跟着走了,小白跟着走了的后果是没有饭吃。偏偏这高阳山,除了仙风道骨的花花草草之外,一没有野兔二没有野猪三没有野鹿,河里一没有鱼二没有虾三没有螃蟹,是个名副其实的“不食人间烟火”的好地方,除了老鼠什么都没有。
“按照江湖传说,凡是这种鸡不生蛋鸟不拉屎的地方,必然是因为有千年仙草或是万年毒物坐镇,所以野味都不敢来……”公孙朝夕躺在他茅屋的大床上自言自语,眼睛看着屋顶。
萧守红就坐在西门杀坐过的那张椅子上,这屋里没有第二张椅子,她淡淡地道:“我已经查过一遍,什么都没有。”
“真奇怪……”公孙朝夕叹了口气,“不过我年年秋天都来这里休憩,记得十年前来的时候这里还是有不少野味的——难道被我吃光了?”他冥思苦想,来了点了点头,“我记得是两年前,那朵桃花来这里度假以后野味就都不见了,天下第一厨名不虚传……”
萧守红端起一杯茶,居然和西门杀一样端坐在公孙朝夕床前吹茶,自然她吹得比西门杀美得多,浅呷了一口,“如果我们一天没有饭吃,到了晚上应付碧蝠只怕体力不支,如果钱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