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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福祸朝夕-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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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塘。公孙朝夕站在原地没动,也没去捞她起来,末了叹了口气,喃喃地说:“人生祸福如朝夕……”

萧守红从水塘里湿淋淋的“哗啦”一下站起来,居然整了整衣服,绾了绾头发,仍旧淡淡地道:“你这里有澡盆吗?”

公孙朝夕眨眨眼,“不但有澡盆,而且有最好的澡盆。”

萧守红露出淡淡的一笑,那一刻,即使是明知道她在装,心里其实气得要死的公孙朝夕,都不得不承认她笑得很美。

公孙朝夕的茅屋里,虽然没有什么东西,却在后面有个澡盆。

那澡盆是杉木所制,周围镶了一圈白玉,沾水之后白玉上影影绰绰浮出一排字来。萧守红仔细一看,却是“如丑”二字,一圈白玉上密密麻麻刻着一圈“如丑”二字,少说也二三十个。她心下诧异,想不出有什么典故,只是觉得此二字笔致纤秀,公孙朝夕那奸商万万写不出,却不解其意。泼起水洗澡,她享受地深吸口气,这果然是天下第一的澡盆,无论是高度宽度深度,都让人惬意之极。

房后传来江湖第一美人洗澡的声音,房里的公孙朝夕和西门杀却没有在木板上挖个洞去偷窥,因为现在房里多了个人——这个人是从大门口大摇大摆走进来的,拿着哭丧棒穿着大麻衣,神气活现地站在公孙朝夕面前瞪眼,“你还没死?”

公孙朝夕上上下下打量这位多年老友的打扮,希罕地摇摇头,“我若死了,能看到你打扮成这样,倒也值了。”

“我来上坟。”马无皮“哼”了一声,丢给公孙朝夕一叠东西,“给你上坟的东西。”

公孙朝夕接过一看,有气无力地叹了一声,“你如果不这么喝酒,也许会长高点儿。”那一叠东西是赊账白条,公孙朝夕“死去”的这段时间里,马无皮居然喝掉了三十三坛好酒,吃了五十八桌上等酒席。

“我现在享受够了,”马无皮哼哼着,“你小子想干什么说来听听,虽然从小我就给你小子跑腿,但如果你替我付掉那一千三百六十九两银子,我就陪你过这一着。”

公孙朝夕也瞪眼,“我什么时候要你小子来给我上坟?”

“那是因为你知道我会来。”马无皮翻了个白眼,“你小子诈死,还不是因为你那萧大美人不小心惹上了鄙夫王钱衰灯——”

“鄙夫王钱衰灯?”西门杀一呆,“那就是驱使绿色蝙蝠杀人的……”

公孙朝夕看着他,看了好久叹了口气,“为什么阿杀总是不够聪明,鄙夫王钱衰灯,鄙夫鄙夫,除了他的确是个鄙夫之外,他手下的大批獠牙碧蝠,才是他号称‘江湖四王之首’的法宝。”

西门杀瞪着手中的“屠城”,过了好久才透出一口气,喃喃地说:“鄙夫王、鄙夫王、鄙夫王……”

“你不会怕了吧?”公孙朝夕诧异地看着他。

“鄙夫王虽然手下人手众多,但是论真实武功,的确不如横扇王。”他不是怕,他是完全没想到,公孙朝夕故弄玄虚说了半天“绿色的蝙蝠”,就是鄙夫王钱衰灯。

“那就是了。”公孙朝夕从鼻子里哼了一声,“他在峨眉山喂碧蝠,不小心杀了苏凝雪,要强暴云晴,杀了云晴,被云晴好友梦回廊撞见,杀梦回廊,听到江湖传闻小守红儿毒杀苏凝雪,就起意栽赃小守红儿,把她逼到走投无路,他可英雄救美,并且借小守红儿之名除掉了他很久都看不顺眼的瑞鹤五行掌满门,鄙夫王本就明号是个鄙夫,还是个色鬼。”

虽然公孙朝夕说得似乎满不在乎,但是西门杀突然开始了解为什么他要诈死、马无皮要去喝酒吃尽美食了——鄙夫王钱衰灯虽然不是什么好货色,他却是四王之首,信侯宫的宫主!

信侯宫威震江湖数十年,五十多年前钱衰灯的外公钱栖鸟以一手“缭绫”神功名列第一高手,五十年后信侯宫虽然式微,但是依然不可小觑。钱衰灯小恶不断从无人敢说一句不是,公孙朝夕为萧守红,可说是挑正大板,豁出去了。

“咿呀”一声,洗澡出来的萧守红缓缓推开后门,走了进来。

她面上依然淡淡的,没什么表情,“为我如此,值得吗?”她淡淡地说。

公孙朝夕愁眉苦脸地躺在床上,享受地深吸口气,“我们是朋友,不是吗?”

萧守红微微起了一阵颤抖,握了握拳头,没说什么,转过身去,“找死。”

“谁让我对你一片痴心,看不得别人欺负你呢?”公孙朝夕哀哀地叹气。

“他就是喜欢找死。”马无皮说,“那是他从小到大的习惯。”

“因为你是他朋友。”西门杀冷冷地说。

那一刻,萧守红觉得好像欠了公孙朝夕什么似的。

但是她一转头看见公孙朝夕愁眉苦脸的样子,那一点点负疚便不翼而飞,这人贪生怕死,号称为她与信侯宫翻脸,却还不是指使别人去杀人?要单挑信侯宫的是西门杀,又不是公孙朝夕本人!

更何况,杀人这档子事,她本就深恶痛绝。

西门杀第二天便启程去调查钱衰灯的起居习惯,马无皮启程去调查碧蝠之毒。钱衰灯这碧蝠潜藏隐秘,如不是公孙朝夕、马无皮这般消息灵通以打听密闻吃饭的人,那是决计不知的。

萧守红暂时和公孙朝夕留在高阳这所茅屋里,在这风凉水冷虽然有溪流但是里面没有鱼,虽然有树林但是里面没有梅花鹿的“高阳山”里困守。

此地仅有一房、一床、一澡房、一澡盆。

西门杀和马无皮离开以后,萧守红貌似冷淡,旁若无人地去茅屋左边看花,心里却在想一到晚上公孙朝夕若不肯睡地板,她岂不是要席地打坐?长此以往,她的雪肤花容定然要受到影响,若说要和公孙朝夕抢床,却也说不出口。满山野花处处,她却一朵没看进去。

但其实比床更快面临的问题是吃饭,在外边走了会儿她饿了,支起篝火煨热干粮,她就那么吃。

屋里奇异地飘起香甜的栗子炖肉香、荔枝甘露酒的醇香、蘑菇糯米饭的香,接着是公孙朝夕大吃大喝的声音。

萧守红顿了一顿,顿时觉得自己的干粮难以下咽,但她绝不可能向屋里那个奸商乞食。咬着粗粮制成的干饼,她维持着淡漠的表情,食不知味地吃完自己的干粮——并且因为心有所思,回过神的时候她已经连晚上的那份都吃了。

她从来没有一顿吃得这么多过,兰心惠质的秀气佳人绝不能一顿饭吃下一斤饼,打了个嗝以后,她运功默查公孙朝夕的动静——他仍在吃饭,于是放心把吃掉一斤干饼的罪证统统丢进河里:干粮袋、饼渣。她默念着,让自己忘记刚才做的蠢事,继续在公孙朝夕的茅屋附近“散步赏花”。

她心里开始想第二个问题:不想和公孙朝夕共用一个澡盆,要想什么办法让他不能用那澡盆洗澡?

正当她在考虑的时候,公孙朝夕的吃饭声突然停了,过了会儿响起了洗澡的水声。她不由得嫌恶三分:她竟要每日和一个大男人共用一个澡盆洗澡,好脏啊!在澡房外转了两圈,她探头往大房里看:此地无灶无火,也无米饭材料,公孙朝夕的那些酒肉是从哪里来的?

她先看到好几个大小不一的盒子,里面的饭菜早已吃得七七八八,翻倒了一地,上面还有几个狗脚印,就好像被狗啃过一样——等一下,狗脚印?她脑子一转,恍然知道他的饭菜从哪里来,一转身却看见公孙朝夕颀长的身子倚在门口,手里拎着一只白白胖胖的小肥狗,那狗狗全身湿淋淋的,只露出一个肥肥的肚皮,睁着一双和鼻子一样大的黑眼睛,正天真地看着萧守红。

她被吓了一跳,顿了顿,淡淡地道:“原来狗给你送饭。”

小守红儿就是这点好,明明被吓得要死,明明气得要命,明明肚子里也不知说了人多少坏话,面子上她依然坚持做她的绝世仙女,为了维持形象生而无悔、死而无憾。公孙朝夕摸了摸那小肥狗的肚皮,“照花斋的酒菜,果然是人间绝品。”他却不问刚才她去哪里了,还把原本给她的一份喂了狗。

“是吗?”她可没听说过什么照花斋,也不知道现在公孙朝夕享受的东西是多么昂贵,她只知道他不但没招呼她吃饭,而且把她的那份喂了狗。更可恶的是他把那条狗抓去她本想霸占的澡盆去洗澡!如此——她绝不肯与狗同浴,宁愿在屋外溪水中裸浴,也不肯和狗与男人同流合污。

“汪!”那只狗突然从公孙朝夕手里挣扎下来,朝着溪水往下倾斜的地方紧张万分地奔去。公孙朝夕吓了一跳,然后唉声叹气,“饭刚吃完,还没来得及擦嘴,要债的也不用来得这么快吧?”

正当公孙朝夕唉声叹气的时候,萧守红目光略有诧异地看着一位白衣女子缓步往这里走来,莲步姗姗,仪态万千,远观似如花似玉,近里一看:此女满脸敷粉,敷得太多,走几步就簌簌掉下,双眉画到长至耳朵,胭脂两圈如猴屁股,一张嘴涂得鲜红异常,虽是不大,却犹如唇红将会融化从她嘴上流下,本来面目如何完全看不见。她顶着那一张让人印象深刻的五颜六色的“娇容”,对萧守红盈盈拜倒,声音却婉转动人清雅出尘,“萧姑娘好。”接着转身对公孙朝夕,不低头不见礼,一伸手,“银子。”

“咯拉”一声公孙朝夕把十两银子放在那白衣女子手里,“你也忒着急了点儿,难道我还会少了你饭钱?”

方才那条小白狗跟在白衣女子身后,她数了数银子,“嫣然一笑”,脸上的胭脂掉了一片,“我如果不来,你就当我照花斋是你家厨房,你以为我不知道?”

公孙朝夕颇没有面子地揉了揉鼻子,拉过萧守红介绍:“这位是照花斋的大老板,姓桃……”

白衣女子“巧笑嫣然”,“不是陶渊明之陶,而是桃花之桃。”

公孙朝夕苦笑着道:“是是是,这位桃大老板,小守红儿你们认识认识,她姓桃,叫桃如丑。”

萧守红淡淡地一笑,“桃姑娘。”

她却不说“桃姑娘好。”心下一亮:公孙朝夕那澡盆上“如丑”二字,原来就是这位姑娘的名字,她是要他连洗澡的时候都忘不了他,可见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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