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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福祸朝夕-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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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到哪里了?”萧守红在他肩上靠了一下,觉得他全身灼热。

“我要……找棵大树……去……吊颈……”公孙朝夕牢牢抓着萧守红的手,颤着声说,“拿你的剑……来……”

萧守红为之变色,“你想干什么?”

“拿……你的……剑……来……”公孙朝夕一字一字地坚持,片刻之间额上冷汗盈头,脸色惨淡之极。

马无皮跟着变色,“你想剖腹?”

“我……”公孙朝夕痛苦得几乎握碎萧守红的手,“我打赌这比……生孩子……还痛……剖腹……个算……什么……”

萧守红眼看他如此痛苦,如果不给他剑,一那是何等的残忍!如果给了他剑,只怕他这一剑下去,就此天人永隔了!“我来剖!”她颤着声说,握起了断了半截的青铜剑。马无皮见她手指发抖,正要夺剑,却见她断剑一挥,虽然脸色苍白,但却毫不犹豫。

要她看他如此痛苦,还不如一剑杀了他!

青影一闪,“当啷”一声,萧守红的断剑落地,有人一指点中她的手腕,问:“你在干什么?”

马无皮一见顿时放下心来,来人是桃如丑,只见他挑眉奇怪地看着公孙朝夕,“你叫我来救命,结果却叫你老婆拿剑来杀你,你到底是要死还是不要死?”

“帮我把……它……弄出来……”公孙朝夕倚在墙边喘着气,“我受不了……红……红……”

听他这么哀苦的呼唤,萧守红眼睫一颤,一滴眼泪落了下来,拾起被桃如丑打下的断剑,抬头看着桃如丑,“你就——成全他吧——”

桃如丑眼见公孙朝夕如此凄厉的惨状,不由得有些怔忡,虽然说谁都知道公孙朝夕喜欢享受不耐吃苦,但是能让他铁了心说出“剖腹”二字,如果不是痛苦到了板点。他是万万不肯的。看了持剑的萧守红,他突然叹了口气,点了公孙朝夕身上十来处穴道,问他:“还要剖腹吗?”

公孙朝夕立刻松了一日气,桃如丑点了他十来处奇穴让他感觉不到肚子的剧痛,连续喘了七八口气,他竟然先喃喃地说:“不要了……”

萧守红握剑本要划下,闻言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呆了一呆,丢下断剑抱着公孙朝夕“哇”的一声哭了起来,脸卜的表情却是喜极而泣。

“要剖腹,也要找个会剖的。”桃如丑叹着气.挤了挤眉毛,“真的有那么难受?”

公孙朝夕人还半死不活,却已瞪眼回去,“等你自己要生的时候就知道了。”

桃如丑笑嘻嘻地说:“不会的。”

公孙朝夕哼了一声。

桃如丑眉开眼笑地在他面前说:“我会点穴,你不会。”

公孙朝夕人还虚弱得很,懒得和桃如丑斗嘴,病恹恹地说,“至少在你点了我的穴的十二个时辰里面,我能把官水水找来接生。”说着他又喃喃地道:“早知道杀了我也不敢偷走他的兰花明露……”

萧守红紧握着他的手,只觉得他的身体热一阵冷一阵,心里无限恐惧担忧,抱着公孙朝夕,在他颈后轻轻咬了一下,就像只要她轻轻咬了这么一下,公孙朝夕就是她的,就永远不会失去一样。

九鬼胎原是颜玉如在十二个时辰之内,公孙朝夕果然找到了官水水,即使那时候他正在某条路的某家小店里吃面,却突然被马无皮一把拎住,连面钱都还没付就给拖进了“金钱坊”。

把脉之后,官水水很同情地看着公孙朝夕,“它被打伤了,伤得很重,你难道吃了打胎药要自杀?”

公孙朝夕早已又换了身衣裳躺在他房里的那张薄板床上,脸色还是很苍白,“庸医,帮我把它弄出来。”

“我也很想帮你把它弄出来,不过它还没长大,血脉和你连得太紧,现在剖腹,你会死的。”官水水那张纯真的孩子脸十分严肃,“你至少要再等两个月。”

“那么下次见到我的时候记得给我烧两炷高香,我会保佑你多福多寿多子多孙的。”公孙朝夕舒舒服服地躺在床上,愁眉苦脸地看着屋顶,自言自语地道,“人想要活得舒服,怎么就那么难呢?”

“这东西……真的在吃他的内脏吗?”萧守红忍不住问。

官水水白了她一眼,意为如果要吃早就吃了,公孙朝夕还能活蹦乱跳活得这么高兴?“不管怎么样,这是个很大的东西,真要剖腹要等到它即将成熟,经脉和他的血脉开始分离,这两个月会给他的身体带来很大负担,尤其是他——”官水水哼了一声,“公孙朝夕天生经脉不全,为习武大忌,虽然几条小经脉不全,但本来不影响他的身体,可是现在他肚子里养着个比胎儿还大的怪物,这两个月其实相当凶险。”

萧守红心里一跳,“经脉不全?”她只知道公孙朝夕不管内功外功一概差得一塌糊涂,却不知道他居然是受先天条件所限。

官水水没好气地白了她一眼,“为什么说练武要挑美质良材?有些人天生经脉通畅练内功好上手,那就是奇才;有些人经脉不通必须练个十年人年才能打通,那就是庸才;像这种经脉不全永远也打不通的就是蠢材,不过就是这样。”他指着自己的鼻子,“我,就是奇才;他,就是蠢材。”

“两个月之内会怎么样?”萧守红追问,她才不关心官水水究竟是什么样的奇才。

“好的情况是什么事也没有。”官水水说。

“坏的呢?”她小心翼翼地问。

“猝死。”官水水答。

萧守红整个人寒了一下,连公孙朝夕都是一愣。

官水水非常严肃地说:“运气不好的话,他会猝死。”

公孙朝夕和萧守红面面相觑,萧守红容颜惨淡,公孙朝夕揉了揉鼻子,“我还舍不得死。”

官水水看了他半天,凉凉地说:“你的武功实在太差,不管是刀狻猊还是君霜桐,他们的内力都足以把这鬼东西压制到三五年以后,你居然两个月之后就要把它生出来了。”

“那朵桃花呢?”公孙朝夕只要不觉得痛就眉开眼笑。

“那朵桃花——”官水水淡淡地一笑,“他说不定能压个十年八年,只要他不想让步,那东西在他肚子里也既可奈何。”

“那有什么,以后他们的儿子都要管我儿子叫大哥,我想到这一点就马上会偷笑了。”公孙朝夕笑吟吟地说。

※※※×胡说八道了一通,官水水留下了一些五颜六色的药,收了诊金走了。

萧守红守在床榻前,公孙朝夕一直握着她的手。

她看了他一眼,“其实你自己也很害怕,对吗?”

握着萧守红的手不放,公孙朝夕笑得很奸,“当然,你说呢?”

她淡淡地一笑,下颔抵在他放在锦被上的手上,平静地说:“如果真的那么难受,我会杀了你的。她吻了吻他的手,“我舍不得你难受。

他本想说什么,最终还是没有说,静静地感觉她的下颔抵在他手上的感觉,感觉她的呼吸浅浅地吹在他的手背上。突然收起了玩笑的心情,他说:“红,黄山剑会之期快要到了.你不去?”

黄山剑会是一年一度的剑门大会,所有用剑高手都会到场精研剑术,并有比武。君霜桐是这三年来的第一名剑,威名赫赫,她虽不是前十,却也年年参加。闻言萧守红抬起头来,有些迷糊,“哦,剑会之期又到了?”

“呆头凤。”公孙朝夕叹口气,“要去的话,明天动身,差不多剑会前一天就能到达黄山。”他习惯地给她算路程和时间,“从这里去黄山,路上有间‘不足饭斋’做的竹筒饭是人间绝品,还有个很经典的船夫,我可以介绍你坐他的快船……”

“我不去。”萧守红的下颔又抵在他的手上,微闭着眼睛似乎很舒服,“我守着你。”

“我其实不用你守。”公孙朝夕说,“想去就去吧。”

“我不想去。”她已经有些快睡着了,趴在他床前,突然昏昏欲睡地冒出一句:“什么叫做‘他有软猬甲’?明明那种东西早就被郭芙的孙子改成天下最结实的襁褓了,怎么可能还有软猬甲?”

“刚才那个人明明练了类似金钟罩铁布衫那样的功夫,你拿剑去砍剑都会断,可见练得快要变成僵尸了。”公孙朝夕说,“不过我想就算他硬气功练得再好也不可能练到头发指甲上去,试试看拉他头发,他果然很着急。”

“他叫的‘小桃’是谁?是桃如丑?”萧守红好奇地问。

“大概吧,天知道。”公孙朝夕翻了个白眼,“那朵桃花拈花惹草的本事死也不改,他究竟招惹了个什么东西,天知道。”想起那毛发怪人拖长声音苍凉地呼喊“小桃”,他忍不住想笑,“这种宿命的对手,实在是不合那朵桃花的胃口,他喜欢漂亮的。”

萧守红想了想,放弃桃如丑的事,拍了拍他的脸颊,“我只想要你好好地度过这两个月,如果两个月后你好端端的,我就告诉你一件好事。”

“什么好事?你要替我写《冷芳谱》?”

萧守红像被猫咬了一口似的,整个人都跳了起来,大吃一惊地问:“你怎么知道?”

公孙朝夕先是一怔,然后干笑了一声,“真的?”

萧守红想起上次她猜中挑如丑就是“满楼明月梨花白”,不由得嫣然一笑,“原来我们总是能想到一块去。”

“我还在想一件事,你如果能猜到,我就爬起来证明我已经好了。”公孙朝夕说。

萧守红笑吟吟地看着他,过了一会儿说:“你想知道官水水说得那两个月会猝死的警告究竟是真的,还是假的?”

公孙朝夕惊愕地挑着眉头看向萧守红,突然大笑起来,“不愧是我喜欢的那只野乌鸦,我总是不信那名庸医有那么大度,明知道我偷走了他的兰花明露,还大公无私地给我看病。

她连连点头,方才官水水一走她就觉得这警告很可疑。

“我是舍不得死的。”笑声中,公孙朝夕休息够了,从床上一跃而起,浑然不像半天前躺在床上半死不活的人。

※※※×接下来大半个月过去,萧守红陪着公孙朝夕闲扯打牌,赌博斗鸡。公孙朝夕很是惊讶她居然会打牌,她说她本来就会,只不过绝代仙女和人打牌像什么?所以已经很多年没打过了。一开始公孙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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