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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福祸朝夕-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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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移过去把头靠在公孙朝夕的肩上,“没什么,突然之间,觉得你很重要。”她微闭上眼睛,似乎觉得很安详,“没什命理由,就是突然之间,想到如果没有你,也许我就不是我了。”

他拍了拍她的头,手指很热很有力,她很喜欢,接着慢慢地说:“古心心差点儿打到你的时候,我想杀了她。不为什么,就是那时候气得发疯,我受不了看到那样的事。然后很怕你终有一天遇到比我更能让你赚钱的女人,你就会离开我。”

公孙朝夕笑了笑,“你咬住她的那一下,实在狠得像条狗。”

她轻轻捶了他一拳,“那时候如果我是条狗,我一定咬死她,可惜我不是。”

“你这样对我笑,我会脸红的。”公孙朝夕叹了口气,“我这个人虽然平时脸皮很厚,但在他喜欢的女人面前,脸皮是很薄的。”他果然脸红了。

她大笑,“这个女人在她喜欢的男人面前,脸皮却很厚。”她咬着唇笑,“所以……你一定会被我吃得死死的……”

七一路残阳昭大旗两个人一直走了三天,从第三天开始,萧守红开始困倦乏力,脸色发黑,渐渐的一天睡的时间比醒的时间多。但她醒着的时候却很精神,一点儿也没显出她很累。

这一日马车行到黄昏,突然下起了大雨。

马车外一时俱黑,雨点打在车顶上劈里啪啦,萧守红觉得很冷,公孙朝夕找出披风给她披上。马匹停步自行找了树下避雨,荒凉处没个人家,只闻雨水哗哗地打在树叶上的声音,窗外灰黑一片,就好像全天地,就只剩下马车里小小的一片世界。

“离昆仑山还有多远?”她直往公孙朝夕怀里钻,“我怎么觉得像去西天取经,怎么走都走不到……”

公孙朝夕轻轻拍她的头,“官水水给你配的伤药我带着,如果来不及,你就乖乖吃药回家去休养三年。”

她不答,过会儿懒洋洋地说:“我不要。”

“温柔体贴的江湖美人都是善解人意、体弱多病的。”公孙朝夕一本正经地说。

她被他说得语塞了一下,懒懒地伏在他怀里,“那么我就不做美人。”

“你饿不饿?”公孙朝夕问。

“不饿,我想喝茶。”她闭上眼睛,“胸口好闷。”

“我给你推拿?”公孙朝夕挑眉含笑。

她立刻睁开眼睛,瞪着眼道:“你休想!”

公孙朝夕回瞪她一眼,“马车里是没有茶的。”

她眨眨眼,人本来赖在他怀里,现在双手圈住他的腰,懒懒地问:“现在有没有茶?”

公孙朝夕故意叹气,“没有。”

她爬起来咬了他耳朵一口,“有没有?”

公孙朝夕一把搂住她,吻了吻她娇艳欲滴的唇,她咬了咬他的唇,然后一本正经地说:“我要喝茶。”

“真是市侩的女人。”公孙朝夕放开她,“萧守红居然抱住个男人送吻说‘我要喝茶’,那些当你是世外仙女的男人们真可怜。”

她吃吃地一笑,懒洋洋地说道:“我还不是被你教坏的……一年前我是多么清高优雅的女人……”没趣地念叨了两句,她拉住公孙朝夕的衣袖,软绵绵地说:“我渴了,我要喝热茶。”

公孙朝夕从马车车壁上翻下一块板,那车壁里有个暗格,里头居然有一套茶具,一竹节茶叶。他把茶具茶叶搬了出来,想了想,从马车座垫底下拖出一个小火炉,火炉上还放着一个细嘴水壶。

萧守红吃惊地看着他从马车里翻出那么多东西,挑了挑眉,“这些东西你是什么时候藏进去的?”

公孙朝夕兴致勃勃地摇了摇水壶,那里面居然满满的有一壶水,火炉里有炭,他在马车里生火烧水,调弄茶具。

“那是什么水?”萧守红忍不住问。

公孙朝夕笑吟吟地说:“不知道。”

“不知道?”萧守红嗅着空气中极其幽雅好闻的气息,此水绝不是普通清水。

公孙朝夕享受地嗅了嗅,喃喃自语:“难怪官水水把这些东西当宝藏在床底下,果然是好东西。”

萧守红的眼睛立刻直了,“这些是你从官水水那里偷来的?”

“他收了我五百两诊金,居然没治好半个人,我要回一点儿利息,难道不行?”公孙朝夕懒洋洋地说,“好香,这难道是传说中官水水收集了二十年的兰花明露?”

“兰花明露”是神医官水水种的一棵异种兰花清晨所凝的露水。听说那兰花只有三叶,每日清晨也只得三滴露珠,能明目清火,养颜美容,还能驱邪却毒、总而言之便是传说中能治百病的灵药。官水水之所以貌若十二,听闻也是这“兰花明露”的功效,公孙朝夕偷了他一大瓶兰花明露,却倒在水壶里泡茶,若是给官水水知道了非气得吐血不可。

“听说这东西吃下十病就可以百病全消?”萧守红忍不住问,那水壶里别说十滴,一万滴都有了,“如果喝下去一壶,那会怎么样?”

“试试看。”公孙朝夕慢条斯理地调整茶具,往紫砂壶里倒茶叶。

“这是什么茶叶?”萧守红又忍不住问。

“这是那朵桃花放在酒铺里卖给张阿三李阿狗的那种茶叶。”公孙朝夕叹口气,“我说我喜欢喝酒,他偏偏要送我茶叶。”正当他叹气的时候,水壶开了,他若无其事地把那些千金难买的水倒进天下最差的茶叶里,泡成了两杯茶。

萧守红小心翼翼地喝一口,茶味苦涩,但水气清新幽雅,倒也不怎么难喝。多喝两口便让人精神一振,这水果然提神醒脑,她惋惜地看着那壶水,“可惜只有这么一点点。”

“官水水有两大瓶,我怕他全丢了会搬凳子上吊,只摸走了他一瓶而已。”公孙朝夕也很惋惜地看着那壶水,喃喃地说,“早知道这么好喝,我连他那颗兰花都摸来,叫那朵桃花拿去炒菜想必很好吃。”

其实这“兰花明露”滴于清水中,清水便有明露的幽香,这水经过沸水一烧,清热解毒什么的功效丧失殆尽,只不过提神醒脑而已。公孙朝夕和萧守红在暴殄天物,居然还打算把官水水那颗兰花拿去炒菜,当真让官水水知道了只怕不是搬凳子上吊,而是拿菜刀杀人了。

只一会儿那一壶“兰花明露”就被全部喝光。萧守红心满意足地倚着公孙朝夕,车外是雷雨阵阵,车里却暖意融融,“原来那朵桃花的茶也不怎么难喝。”

公孙朝夕也有些懒懒地道:“下次你用河水去泡,保管你喝了一口就想杀人。”

她把玩着公孙朝夕的手指,他的手指修长白皙,其实长得不错,她五指和他交握,她的手指纤柔雪白,两个人的手握在一起倒是好看,“原来你的手生得很好看。”她自言自语。

“比你的好看?”他含着笑问。

她唾了一口,“怎么可能。”举起她的手指,她懒洋洋地说,“我娘说我就手指和眉毛最好看了。”

公孙朝夕慢吞吞地说:“这么说会有很多人想要剔掉你的眉毛。”

她吓了一跳,笑了起来,过了一会儿她问:“现在觉得怎么样?”

“什么怎么样?”公孙朝夕装傻。

“你儿子。”她说,眼睛不怀好意地瞄着他的肚子,“还乖吗?”

他懒洋洋地说:“我已经忘了。”

她举起手肘,似笑非笑,“要不要再来一次?”

公孙朝夕吓了一跳,苦着脸,“这祖宗再动一次,我就找棵大树去吊颈。”那种毫无防备痛得仿佛五腑六脏都断了似的痛,在他这种毫无忍耐力的人身上根本是不可忍受的事。顿了顿,他自言自语地道:“不知道君大公子和刀二公子会不会也去吊颈?”

她忍不住好笑,插嘴说:“像君霜桐那种毅力惊人的人,我打赌他不会,因为丢脸。”

“你那刀二公子,我打赌他心里想去吊颈,但是基于他老爹的淫威,就算他想也不敢。”公孙朝夕忍不住跟着笑,“那朵桃花万万不会,我相信他很乐意生下个妖怪出来瞧瞧,他就是那种……惟恐天下不乱,只怕没有稀奇古怪的事凑热闹的闲人……”

“凑热闹凑到玩命也不在乎,果然是会因为‘小楼一夜听春雨’就想到‘满楼明月梨花白’的人啊……”她感慨地道,“你知道这句‘满楼明月梨花白’是从哪里来的吗?”

公孙朝夕故意说:“不知道。”

“不逐秦王卷象床,满楼明月梨花白。”她笑吟吟地说,“我第一次听说这个故事的时候心里奇怪了半个月,这明明是一句……艳诗……”说着她笑得在公孙朝夕身上发抖,“‘芙蓉力弱应难定,扬柳风多不自持……不逐秦王卷象床,满楼明月梨花白。’这明明就是首香艳诗,怎会有人把它和‘小楼一夜听春雨’凑在一起,那实在是个妙人,而且还凑得这么像模像样……雨天的‘小楼一夜听春雨’,晴夜就‘满楼明月梨花白’……笑死我了……”

“那朵桃花本就是个妙人。”公孙朝夕一本正经地说,“他本姓柳,后来改姓桃。”

“改姓?为什么要改姓?”萧守红很好奇。

“他说他不想有个祖宗叫柳下惠。”公孙朝夕笑吟吟地说,“这理由也很妙。”

“他本姓柳,叫柳如丑?”萧守红噎了一口,“这名字实在……”

公孙朝夕瞪肠“他姓柳的时候叫梨花。”

萧守红彻底地被呛住,“咳咳……咳咳咳……”一口气差点儿没转过来,“什……么……”

“他本姓柳,本名梨花,绝对是真的。”公孙朝夕叹了口气,“其实他的本名也很妙,可惜他就觉得祖宗不好,硬要姓桃。”

萧守红笑得眼泪都出来了,喘了半天气,“那为什么要姓桃?”

“因为桃花和梨花是亲戚。”公孙朝夕说。

她边笑边擦眼泪,“果然是……天生一朵桃花……”

“如果不是出这么多事,我打算《冷芳谱》第四谱就把这朵桃花卖了,可惜啊可惜……”公孙朝夕遗憾地道,“可惜现在写谱子画图印书都是无皮马在管,公孙大少已死,那只被剥皮的马却想不出那朵桃花就是梨花。”

“你没告诉马无皮桃如丑就是‘满楼明月梨花白’吗?”她有些奇怪,“你们不是好朋友吗?”

“我告诉过他他却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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