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城主我的城-第10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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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还不是有你们的黑龙佣兵团在,你们是A级佣兵团,只会给我们压力更大。”席多科虽然有点酒醉,思维还是很清晰,歪着嘴笑道。
“那不一样的,席多科团长。”琳达转过头,认真的说道,“黑龙佣兵团只是我们发展托斯城的一个助力,现在的托斯城潜力无限,但是需要人才去保护和开发,黑龙佣兵团就是我们招纳人才的一个媒介,等托斯城走上正轨,黑龙佣兵团也就大功告成,该功成身退了。”
“你们要解散黑龙佣兵团?”亚莉克希亚惊讶的问道,少女总是有莫名其妙的幻想情节,一个A级黑龙佣兵团,基本上就是一个遥远的传说,属于稀罕物,幻想的良好对象。而威尔又是这个A级佣兵团的副团长,就更能引起亚莉克希亚的好感了,所以才会这么惊讶。
琳达微笑着解释道:“麦昆是托斯城的城主,将来一旦索拉丁王国选出了新的国王,统一了秩序之后,麦昆这个城主就要受到管制了,再保持黑龙佣兵团就不好了。”
“那,可以转交给别人啊。”亚莉克希亚带点小心思的说道。
“黑龙佣兵团,是屠龙勇士的附带福利,一旦城主推出,佣兵团自动降级为最低的F级佣兵团。”威尔鼓起勇气,和亚莉克希亚解释了一句,两人到现在为止,还没怎么说过话呢。
“哦。”亚莉克希亚眨巴眨巴大眼睛,不再多问了,只是唇角荡漾着一种些许少女怀春的意味。
面对麦昆和琳达的提议,席多科打着哈哈说道:“这个,我们一定会考虑的。”很明显的推辞之说,不过麦昆也没有再多说什么,过犹不及,这种事情得慢慢来,最好等威尔把亚莉克希亚娶过门,生米煮成熟饭之后再说。
剑光佣兵城和托斯城距离又不远,席多科等人对于托斯城的情况还是很了解的,现在的托斯城对他们的确没有什么太大的吸引力。麦昆的前世,不是流行这么一句话吗,栽下梧桐树,引来金凤凰。托斯城只要继续这样发展下去,完善了基础设施,改善了大局环境,吸引人只是迟早的事情。
现在,只是赶时间,加速这个过程罢了。
避开这个话题后,众人继续喝了一小会,在一片欢声笑语之中,吃过了午饭。下午没什么大事,原本的打算是造访各个佣兵团的,现在威尔刚刚找到对象,麦昆总得体谅一下这对新人的感受,于是痛快的放了威尔一下午的假,让他带亚莉克希亚出去转转。
然后麦昆和琳达别过羽毛佣兵团,也在剑光佣兵团瞎逛游起来。两人连坐骑都没有骑,就这么走在大街上,一前一后带着一股怪异的氛围,慢慢的一路欣赏风景。
“这算不算第一次和女孩子逛街呢?”麦昆双手抱胸,迈着八字步,心情古怪的想到。前世的自己是个宅男,有几个网上搞些小暧昧的女性朋友,但是真要是说逛街之类,除了几个死党一起之外,好像就没怎么逛过了。
本来在接受高等教育,也就是上大专的时候,是有机会牵着小女孩的手,满大街的逛游的。可惜,当时抱着天老大地老二自己排老三的态度,没有按照室友的泡妞三要素来进行,反而是自以为是的以为自己拍拍手,小姑娘就会倒贴。只是,贴倒是贴了,就是没贴在他身上而已。
“我是不是应该把握这个机会,迅速的祭出泡妞三要素,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将木头刻成舟,大米煮成熟饭呢?”麦昆摸摸下巴,神色变幻的想到,“不过,这泡妞扫要素一直没用过,不知道有没有效果啊。”
何谓泡妞三要素,胆大、心细、脸皮厚是也,前世的那个室友号称大众情人,一个月换一件衣服,虽然衣服质量都不咋地,却也羡煞了一圈还在浪费纸的初哥们。这个泡妞三要素,据说就是他的杀手锏,杀手锏一出,少女们无一不失足落水,最后惨遭这哥们的毒手。
“要不要试一试?试一试又何妨,本来就是本城主的未婚妻,现在不过是提前透支一下罢了,怕什么呢!麦昆啊麦昆,胆大心细脸皮厚,这是一记杀手锏,要对自己有信心啊!”麦昆暗暗握了握拳头,努力的说服自己。
“一回生二回熟,这种事情没经验不可怕,可怕的没勇气踏出这一步,麦昆,加油,相信自己,以你的英俊相貌,额,还是以你的身份地位吧,什么样的女孩子不是手到擒来,相信自己,噢噢噢噢,来吧!”
麦昆经过激烈的思想挣扎,终于是下定了决心,只见他缓缓地从怀中掏出一个精美的小盒子,拿在手中,没有转过身,语气前所未有的沉稳有力的说道:“琳达,你可能不知道,我从见到你的第一眼起,就已经喜欢上了你。”
“当时你骑着高头大马,一身盔甲,骄傲的就像一只孔雀,我就这样被深深地触动了。虽然在之后的宴会上,你对我很冷淡,但是我却依然深深的将你印刻进我的脑海里了。我是一个感性的人,恨一个人也许需要刻骨铭心的仇恨,但是爱上一个人只需要那相见的一秒钟,我不知道那是不是一见钟情,因为好多事情压在身上,使我喘不过来气,没有时间去细细回味。”
“后来啊,你随着华莱士伯父又一次来到了托斯城,我不知怎么回事,像一个小丑一样的想在你面前卖弄一番,不知道惹没有惹你生气。再后来,我约你去金鱼湖游玩,站在金鱼湖边,你问我有没有大志,我告诉你了一大堆话,证明我自己是有远大志向的,我还记得当初我说的那些话呢。”
“世人谤我诽我骂我辱我,我可曾在乎过,就好比万里高空翱翔的雄鹰,又怎么会在乎野草窝里的野鸡嘲讽,畅游深海的巨鲸,又怎么会在乎小池塘里青蛙的恬噪。我麦昆二十年如一日,不鸣则已一鸣惊人,有怎么会在乎世俗堆里庸人的扰乱。我一心如故,行事如昔,只欠一股东风来,送我扶摇直上青云间。”
“呵呵,其实那时候我在骗你,也是在骗我自己,我哪有那么大的志向呢。就像那天争吵时候你说的那样,或许我真的不是什么大英雄。你不知道,那一次回去之后,我想了很多很多……”
125。百合,俱乐部?
“那一次回去之后,我想了很多很多,我原本都已经灰心丧气了,我以为自己根本就达不到你想的那样。但是加西亚的一席话开导了我,使我突然认清楚了我自己,我也许做不了大英雄,但是我可以向着大英雄迈进,我想只要努力了,是不是大英雄又有什么关系呢。”
“天空中没有鸟儿的痕迹,但是我已经飞过。以前的我不够自信,害怕面对自己的懦弱,要用虚假的伪装来掩饰自己,而你的大英雄梦想,让我不敢正视自己,直到现在,我终于想明白了,尽力去做,潇洒去活,孜孜不倦的去努力,总有一天,在某些人的眼中,我会是一个真正的顶天立地的大英雄!”
街道上人来人往,丝毫没有影响到麦昆的情绪,此时此刻,他真正的敞开了心胸,把自己的感受诉说出来,敢爱敢恨方是英雄儿,如果连自己的感情都不敢表露,又怎么能称得上是个大英雄呢。
“琳达。”麦昆将手中的精美小盒子,缓缓地打开,里面安静的放着一条宝石项链,闪烁着晶莹的光泽,美丽的动人心弦。将项链拿起,麦昆缓缓的转过身子,温柔的说道,“琳达,你愿意让我成为你心目中的大英……”
啪,麦昆手中的小盒子掉在地上,仿佛此时的心情,双手微微颤抖,一颗心跳动的就像敲锣打鼓。他的眼神凝固,似乎遇见了什么惊恐的事情,他的嘴巴张开,舌头打卷,一个“雄”字都来不及吐出。他的脸色当场就刷一下白了,白的十分苍白!
“哎哟,小帅哥,我愿意哦,哎哟,我愿意你成为我心目中的大英雄哦。”一声甜腻之极的娇笑声,差点让麦昆失去理智。
面前那还有什么琳达的影子,而是一个女人,这个女人膀大腰圆,脸就像一个洗脸盆,麻子和豆子在上面激战不休,巨大肥厚的嘴唇上面涂抹着鲜艳的红色,像两根大肥肠,两只芝麻小眼都找不眼瞳,还一眨一眨的胡乱放电。这个巨大的肥女,扭捏着身子,想要扮作一种不甚娇羞的模样,掐着兰花指,哎哟哎哟的掩嘴娇笑。
“呕!”麦昆没忍住肚子里的一阵翻滚,当场就弯下腰,将隔夜饭都给吐了出来,见过丑的甚至见过比这还丑的,但是这么丑还TM装纯装可爱,实在是能吓坏人的。
“哎哟,小帅哥你这是什么反应啊,是不是生病着凉了?哎哟,要不要我扶你去找代夫呀。”肥女一脸关切的问道,说着就要弯腰来搀扶麦昆。
看着那如同泰山压顶的庞大身躯,一点一点的靠近自己,麦昆顿时如遭雷击,猛然一扭身子,煞白着一张脸,以时速每秒二百五十公里的速度,窜进了人群之中,消失的无影无踪。麦昆敢肯定,这绝对是自己有史以来,最快的速度,在巨大的压力之下,人总是可以爆发出无限的潜力,麦昆就是这样,他完成了自我的突破,战胜了身体的极限,他日后前途不可限量。
“哎哟,小帅哥,别害羞嘛,跑什么呀,哎哟。”肥女不知道从哪里掏出一方手帕,拿在手中,一脸不舍的挥舞着说道。路人尽皆避让三米开外,形成了一个以肥女为中心的,直径六米的圆形真空地带,只保留了肥女这么一个奇特风景线。
第一次祭出泡妞三要素的麦昆,就遭受了深深的打击,直到抛开几百米开外,小心肝还在扑通扑通的直跳。“太可怕了,太恐怖了,这一次肯定会在我的心灵上,留下不可磨灭的阴影,本以为如花姐已经是绝世无双了,现在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孤陋寡闻,大千世界无奇不有,要知道天外有天人外有人,永远不要认为你已经见多识广了,见识的越多遭受的打击越多,我记住了!”
“咦,团长大人,你怎么在这里?”一声惊讶的女声,打断了麦昆的沉思。
麦昆抬头一看,却是黑曼巴斯嘉丽,浓妆艳抹,奇装异服,头发高高的站立在头顶,身材性感火辣,就是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