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面公子-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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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的本意可不是说身材矮小的人。不过身形畸形的人,难免自卑,走在街上又易招惹路人指指点点,被人歧视。久之,心理便多有变态了。
打人不打脸,揭人莫揭短。方裂谷人前人后一口一个死矮子,一口一个死矮子,让风无影怎能不生气?
可生气也不是办法,他打又打不过,惹又惹不起。正万般无奈,忽然赶巧遇上了连启云这个失魂的人,他一时兴起,便想下蛊,置方裂谷于死地。
他想得很美。就算事情败露,首当其冲的也是连启云。
不过,他却找错了人。连启云根本不上这个当。
说完了风无影,连启云又道:“我听赵乱红说,你与冷大堂主曾起冲突,而冷大堂主这人恐怕不是那种说放下就放下的人。”
方裂谷一惊,动容道:“你是说风无影这次下蛊是受人指使?”
“我可什么也没说。”连启云一口否认,道:“不过防人之心不可无,凡事都要做最坏的打算。”
最坏的打算?
最坏的打算,自然是谋反。
可方裂谷一想到这个词,就脸色发青。谋反,说来容易,但他拿什么反,他有什么实力反,他敢反?
连启云见他脸上难看,又笑道:“我是说万一,所谓万一就是万中之一,你倒不必多虑了。你不妨先说说,冷大堂主可有什么缺点?”
缺点?
方裂谷再次皱眉。女色?好象他不爱。财富?似乎他也并不动心。易怒?他几乎没有感情,就象一块坚石。他的人就象他的剑法一样,冷静,冷酷。家人?他可没见过冷独孤有什么亲人,他就象突然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一样。
他摇头,再摇头。
连启云苦笑,他不认为天下会有完美无缺的人。是人,就总会有弱点,有缺点。
他只好换一种方式:“那他喜欢什么?”
有时候一个人沉迷的、喜欢的,恰恰就是他最致命的。
比如花蝶贪恋美色,就可以以色诱而杀之。钱世命嗜财,就能够借财而除之。
只是冷独孤喜欢的东西,大出连启云的意料。
花。
“他喜欢花。”方裂谷很肯定地说:“他的后院种了几棵花树,他简直把它当作宝贝,连看都不让人看。每日必亲自施肥、浇水。听说当年步亏请他出山,就是因为承诺把这后院连同花一起送给他。”
这个答案太出人意料了。
堂堂烈马堂老大,一代枭雄,喜欢的居然不是烈马,也不是美酒,更不是宝剑。而是花。
这究竟是什么样的花?
连启云很想亲眼看看。
上部烈马风云:第十章钱世命的命
钱世命要疯了。
他有一个习惯,总喜欢在酒足饭饱时清点金银。
他清数,不是怕这些财宝自己长腿跑了。
而是在清点的过程中,他有一种满足感,有一种成就感。
他喜欢这种感觉。
@奇@在他看来,坐拥一大堆金银财宝,数来数去,简直是人世间最幸福的一件事。
@书@可以说钱就是他的命,甚至是比命更重要的一件东西。
可是今天,他的“命”竟然丢了。所有的财宝都不翼而飞。
钱世命的眼晴顿时红了。
他的怒火腾地一下就燃烧起来了,他愤怒,比死了爹妈更悲伤。
他就象一条发了疯的狗,黑着脸,东嗅西瞅。
功夫不负有人心,他终于发现了一丝蛛丝蚂迹。
在温水柔的屋外,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有一颗珍珠。
这颗珍珠是那种不值钱的货色,又小,成色又不好,夹杂着淡淡的黄色。
可钱世命一看见,顿时热泪盈眶,象看见了亲妈。
找到了一粒珍珠,其他的财宝还会远吗?
他是这么想的。
当他冲进温水柔的房里的时候,正在梳妆的温水柔吓了一跳。待看清来人,她顿时沉下脸,道:“你来干什么?出去!”
如果这话在平时,钱世命可能还会有所顾忌。她地位虽然比他低,但她却和冷独孤有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钱世命惹谁都不会惹她。
可现在不同,钱世命都快气疯了,他还管她是谁?就是冷独孤在屋里,他也会义无反顾地冲进去。他是谁,他是要钱不要命的钱世命。惹红了眼,命又算什么?
所以他不但没出去,反而气势汹汹道:“贼婆娘,你偷了我的金银珠宝?”
温水柔一声冷笑。笑话,她会偷他的东西,笑话。就算他亲手送她,她也怕脏了自己的手。
她既不做贼,也不心虚,怒斥道:“你给我滚出去!”
她连解释都不屑给他解释。
可这样一来,钱世命越发认定了他的猜测,既然动口不行,他就动手。乌黑的遮云袋象一朵乌云,向温水柔头上罩去。
温水柔一惊,她没料到他真的敢动手。想避已经来不及了,不过好在她还能出手,金鳞龙爪手。
她双手齐出,就想夺下钱世命那古怪的袋子。
只是人人虽然都有两只手,但手和手却不同。钱世命的手非常灵活,象两只翻飞在花丛中的蝴蝶。他的手,和他的人完全不搭界,就象拼凑在一起的怪物。
相比之下,温水柔的手虽然霸道,但招式平庸。一招之下,就被钱世命的遮月袋笼住了手。
她感觉一颤,象是一根弓弦在手上弹了一下。弹不破。
又是咔嚓一声,象是一只伺机而动的老虎,猛然咬了自己一口。咬不动。
接着又是铮地一响,象三、四柄刀同时砍下。砍不了。
最后却是一阵令人牙酸的摩擦声,就象一个人正拿着锯子在锯她的手。
这一下,温水柔不再无动于衷。她感到痛。自己这双手刀剑不入,水火不浸,她以为再也没有任何兵刃可以伤害她了。可现在,她居然感到痛。
她手被缠住,但至少还有脚。她出脚,脚踢钱世命的下阴。
钱世命怪叫一声,一个筯斗翻出去。两人蓦然分开。
她心惊。
钱世命却是肉跳,他比她更骇然。要知道自己这遮月袋里面装了几十种机关,戓割或砍或磨或锯,就是一块精铁放进去,也会支离破碎。
可竟然伤不了她的手。
这是什么手,天下怎会有这样的手?
两人相顾惊栗,一时僵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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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钱世命拾起那粒珍珠的时候,一个人敲响了丑八怪的屋门。
丑八怪开门,屋外的居然是那个比女人更艳的妖莲连启云。
这个一身香气浓妆艳抹的怪物正笑嘻嘻望着自己。
他来干什么?
丑八怪皱了皱眉。他没有请他进去的意思,也没有和他搭讪的意思。
“我来告诉你一件事。”在连启云说这话的时候,丑八怪已经毫不留情地把门关上了。
可连启云却一点也不惊讶,他继续道:“温堂主现在有危险,钱世命正在要她的命,你救她不救?”
门又开了,先前的丑八怪怎么看都象一块没有知觉的石头,现在却象一把出鞘的刀,锋芒毕露,迫人眉睫。
他只问了一句话:“在哪里?”
“在温堂主的闺房里。”
说到最后一个字,丑八怪一闪就不见了。
他的身法很怪,在平直处象骏马,在拐弯处似泥鳅,在凸凹处却象兔子。
“果然是个热心肠啊。”连启云见他消失,嘴角浮起一丝笑意。
“无论别人怎样对他,这恨他记不住。而别人只要有一点点的好,这情他就永远记在心里。”
这是一号种子对吴名的评价。
吴名的故事,他对他说过。
他五岁为奴,甚至没有自己的名字。通常大家叫他“喂”或“陪刀的”。只有叶赫世家的主人叶赫白偶尔叫他一声“吴名”,其实吴名的意思依然是无名。
他的生活就是陪少主人叶赫宫练刀,当他的活靶子。
叶赫宫十岁的时候,至少有三十个“陪刀的”。但在他十五岁时,就只有三个“陪刀的”,其余的不是死了,就是残了。到了叶赫宫十九岁的时候,就只剩吴名这一个“陪刀的”了。他的手越来越稳,他的刀也越来越狠,他很想在吴名伤疤累累的身上再刻上一记,作为自己十九岁的生日礼物。
可他没有办法,这个面黄肌瘦、发育不良,与自己同龄却足足比自己矮了一头的少年,像一条泥鳅一样,无论他怎么努力,都无法伤到他,最多也不过是让他破烂的衣衫再破烂一些而已。
叶赫宫对吴名又恨又恼,有时候,这个叶赫家的少爷甚至想毒死他算了。但吴名有时候却像一条狗。他只要鼻子嗅一嗅,就知道菜里、饭里、水里有没有被少爷做手脚,甚至连叶赫宫花了三千两银子买的蜀中唐门无色无味的断肠散,也不能毒死他。
所以叶赫宫看见他时,就会忍不住咬牙。
不过叶赫宫讨厌他,叶赫家的贵宾西门艳秋却似乎对吴名很有好感。
那一天西门艳秋踱出客厅,发现一个面黄肌瘦的少年傻傻地站在花园的藤架下。她忍不住走过去,想和他说说话。少年的脸却忽然红了,红得像是腊月的灯笼。她走过去,他却想溜。幸好她叫住了他:“哎,你别走。”
吴名忽然就不想走了,她柔柔的细细的声音就像一根看不见的丝线,缚住了他的脚。西门艳秋望着他,轻声问:“你叫什么名字?”她的声音很轻,似乎怕吓着他。她知道他是仆人,也知道自己不该和这种卑微的下人说话。可她忍不住。看着这个又自卑又胆怯的少年,她就想起了家里那只叫“喇叭花”的小猫,心里就忍不住泛起一丝怜悯一丝同情。
就在那一天,西门艳秋亲手为他缝好了衣服上的破洞,也缝好了他心里的那道伤痕。
那是第一次有人对他笑。
他的世界因此而变得美好。
当他得知西门霜路见不平,杀了一个*少女的恶贼,却惹下了滔天大祸时,挺身而出。
西门霜杀得人不是别人,却是雷霆的儿子雷息。为抗拒霹雳堂的报复,他低眉垂首,求东求西,但那些平日里口口声声说“同生共死”的武林好友,江湖好汉,却好像一下子都失踪了,就连亲家叶赫白也托词回绝。
只有这个少年以单薄的身躯,担当了大任。
他的刀法没有任何招式,完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