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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章

遇见 (女尊)-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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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云烁,我不能确定我对他是真有感情,还是同情他。
  即使我真对他有不一样的情愫,我也不能够娶他。
  我已经有了依风,我爱他,他也爱我,两个人的爱情,容不得别人再来插一脚。
  既然不打算和他成亲,那么,就不要再给他希望,这样,对我,对他都好。
  看着依风,我坚定的摇头:“不要,我和他是不可能的,他知道,我也知道。咱们尊重他的意思吧,他的未来让他自己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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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烁走了
  很快,我就知道了纵欲的代价。
  后半夜的时候,依风开始肚子痛,比上回还厉害。
  忙叫人请来洪大夫,老女人又是扎针又是灌药的弄了好半天,这才勉强保住了依风肚子里那个小东西。
  老女人对我一顿臭骂,我乖乖的听着,不敢还嘴。这事本来就怪我,明知道这结果,却仍任性的要和依风那样。
  正当我羞愧的难以自已的时候,依风悄悄的握住了我的手,我抬头看他,他苍白着脸送给我一个大大的笑容。
  我将头埋在依风胸前,久久不敢抬起来看他,我怕从依风那深情的眼睛中,看到那个不负责任的我,那个混帐的我。
  虽然和我云烁没什么,但关系有些暧昧却也是事实,依风看在眼里肯定不会好受。
  晚上我又那么折腾他,他绝对想到了这件事的后果,却没有拒绝我,这份包容,这份疼爱,更是让我无地自容了。
  工作是忘掉烦恼的最好办法,好在现在事情也多,我天天忙到很晚,直到累极了才上床睡觉。
  我以为,这样我可以忘了云烁,可正相反,只要我一入睡,云烁立马会出现在梦中。
  那双白皙修长的手,渐渐的染满鲜血,然后慢慢的向我的喉咙掐过来,我拼命的挣扎,那双手始终如影相随,无论如何也无法摆脱。
  每到这时,依风都会叫醒我,用他那美丽的眼睛忧虑的看着我。
  我无话可说,只是小心的躲进他的怀里,依风的怀抱成了我最安全的地方,只有在他抱着我的时候,我才不会梦见那双手。
  为了让我安心睡觉,依风整夜整夜的抱着我,每天早晨起来的时候,他的胳膊都被我压的没了知觉。
  我满怀愧疚的向他道歉,他总是笑着说:“傻瓜,我们是夫妻啊。”
  这样的依风,怎么会让人不爱他,怎么会让人不珍惜他?
  我一直以为自己用情很专一,而且受一夫一妻制观念影响了二十多年,难道我会放着这么好的依风还不满足,还会分出感情再去爱云烁吗?
  这些问题,我不只一次的问自己。
  时间一天天过去,理智一点点回来,我终于有了答案:我对云烁,绝对不是爱情。
  从没有人那么热烈的向我表达他的爱,在我面前展现那么血淋淋的一幕。
  那血腥而又煽情的场面太震憾我了,我被云烁吓到了,也被他感动了。
  遇到那情景,我想不光是我,所有人可能都会感动,毕竟,我们都是活生生的人,都有感情,都有悲天悯人的天性。
  我问了自己无数次,如果换作别人,我还会不会有那么大的反应,那么的失魂落魄?
  无数次的回答就是:会。
  无论是谁,当他那么激烈的向我表白心迹,而且已经到了自残的地步,我想我都会感动,我都会震惊到失去平常心。
  我只是一个平凡的女人,我也会有害怕,也会有脆弱,当然也会有同情。
  如果这样还不能说明什么的话,那么,我还有一个最有力的证据。
  那天以后,我几乎没有想过完整的云烁,我想的一直是他那双手,即使是梦中,见到最多的,还是那双手。
  很显然,对我而言,对那双手的记忆比对云烁本人的还要多,还要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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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我对他,确实没有什么不一样的感情,我只是受的刺激太大了,才会那样的失态。
  理清了这段感情,摆正了心态,那双手终于慢慢的在我的梦中消失了,我终于可以安稳睡觉了。
  我就说,爱上一个人没有那么容易,一见钟情或者二三四见钟情不是没有,可它不会发生在我身上,因为我的心中,早已牢牢的驻扎了一个依风。
  一个多月以后,我正在钱记布庄和钱老板谈生意,清歌气喘嘘嘘的来找我,说云烁来了,依风叫我快点回去。
  这个时候云烁来我家,有什么事么?
  一种不好的感觉隐隐浮上心头。
  急急忙忙的赶回家,走到门口的时候,一大帮人正好从屋里出来,云烁和依风走在前面,边走边说什么,云烁的后面,还跟着一个女人。
  她,应该就是云烁的“安排”吧?
  那个女人大概二十三四,瓜子脸,柳叶眉,杏核大眼,悬胆鼻,樱桃口,水灵灵的,很是漂亮。身上那套淡紫锦缎的衣服,正是我的杰作,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应该是五百两卖的吧,可见这位小姐的家世也应该不错。
  想想也对,云烁这么聪明的一个人,肯定会选择一个条件很好的人来托付终身,他有这眼光,更有这能力。
  “回来的正好,云烁哥和宁小姐刚说要走呢,晚一步,你就见不到了。”依风把我拽到云烁和那位宁小姐面前:“宁小姐,这位是我的娘子袁惜。惜,这位是宁可儿小姐。”
  僵硬的挤出一个笑容:“宁小姐,你好,云烁公子好!”
  云烁没有理我,仍继续和依风说话,倒是那位宁小姐,爽朗的向我行礼:“袁夫人,你好。”
  随即又过来攀住我的肩膀,笑嘻嘻的说:“袁夫人,你好厉害啊,能做出那么好看的衣服,依风公子说我身上这件就是你做的呢。”
  我笑笑:“谢谢宁小姐夸奖,你身上这件确实是我做的。”
  宁可儿挤眉弄眼的,很是可爱:“以后有什么好样式的,一定记得给我留几套,我可喜欢你做的衣服了。”
  “一定一定,宁小姐以后不妨多到弱水三千逛逛,肯定会有所收获。”
  “不行啊,我家不在天化,我家是浮堰的,离那么远,怎么可能常来呢。”她撅着个小嘴,小脸也垮了下来。
  浮堰,离天化城有千里之远,确实不能常来,只是,云烁去那么远的地方干吗?
  再想想也就释然了,新的地方,正好有新的开始,何况宁可儿天真烂漫,个性随和,心地应该也不坏,不知比我好多少倍,云烁跟了她,也算是一个好结局。
  依风牵住云烁的手,眼角闪闪有泪光:“云烁哥,这回分别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再见面了,你到了浮堰就给我写封平安信。”
  云烁眼圈也有点红,却仍自强笑:“知道了,到了我就写信给你,你也多注意身体,生下小宝宝了,一定要通知我。”看依风的眼光,还是满满的关心和宠溺。
  “依风公子,袁夫人,我和云烁还要赶路,你们就留步吧,就此别过。”宁可儿蹦过去攥住云烁的手,向我们告别。
  云烁任她握着手,笑望依风:“依风,你多保重。”
  在依风的叮嘱声中,两人上了马车。
  车声辘辘,绝尘而去,马车渐行渐远,瞬息不见。
  云烁,就这样消失在了我的视线中。
  自始至终,他都没有看我一眼,也没有和我说一句话。
  想起那天他对我说的“再见”,竟然就是与我的最后绝决。
  我这才明白,云烁的性格竟刚烈至此,爱就爱的轰轰烈烈,断也断的干干净净,绝不会有一丝的拖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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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可能是世上最无情的东西,不管别人的欢喜和悲伤,一径的只管流走。
  云烁走后的两个月,捎来一封信,说他一切安好,也已经和宁可儿成亲了。
  看了信,若说心中一点波澜也不起,那是骗人的。
  云烁就象烟花,刚开始只是静静的放在一个角落里,丝毫没有引起我的注意,当点燃的时候,绚烂至极,光彩夺目,美丽的让人窒息,可那只有一瞬,湮灭后,踪迹全消。但只那一瞬间的美丽,就给人留下了难以磨灭的印象。
  如果说云烁弹琴想让我记得他,那么他成功了。
  如果说云烁说“再见”是想让我忘记他,那么他失败了。
  从那以后,我和依风不管是有意的还是无意的,都很少提及云烁,好象我们的生活里,根本就不曾认识这个人一样。
  我和依风,变得更加珍惜对方,感情也更加深厚。
  我们之间越来越默契,也越来越离不开对方。
  有时候我觉得我们不象是才结婚不到一年的夫妻,更象是在一起生活了几十年的老夫老妻。
  依风的肚子一天比一天大,怀里就跟扣了口锅一样。
  肚里的死小孩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折腾的很厉害,天天在里面拳打脚踢的,弄得依风很是疲惫。
  我终于雇到了可靠的掌柜和帐房,他们帮我挡去了大部分的工作,我清闲了许多。
  整整一个冬天,我天天窝在家里陪依风,嘘寒问暖,关怀备至。
  春天到来之后,憋了一冬天的沉闷心情被春风带走了,我又恢复了以往的活力。
  坐在栖凤楼上看着川流不息的人群,懒洋洋的晒着太阳。
  清尘端了盘菜,眉开眼笑的放在我面前:“夫人,你尝尝,味道还行吗?”
  我挟了一口放到嘴里,嗯,味道还不错,有我八九分的意思了。
  “好吃,好吃。”我连声夸奖。
  清尘高兴的很,笑的小眼睛都眯成了一条线。
  他现在是栖凤楼的大厨,手艺嘛,当然是和我学的喽。
  以前生意忙,有时不能赶回来给依风做饭,就教清尘做,我不在时,好能应急。
  这小家伙也很聪明,学的有模有样的。
  林之静自从尝过我做的饭后,就一直缠着我合伙开个酒楼,我笑她太贪心,家里钱那么多,还要开店。
  林之静唉声叹气,我这才知道她也有苦衷。
  林锦庄是由朝廷支持才有了今天的规模,所得利润林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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