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约终焉-第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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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地死一般寂静,大概只有到下一批炮灰到来才会恢复热闹。
数日之后,我独自一个人离开,与我谈得来的布瑞,因为战场上的表现,被一个小贵族看上,收下作为护卫,虽然与我有着战场上的过命交情,但是,在这个现实的社会中,交情比不上利益,我并不认为自己能够像男主角那样,用空洞的理想,去说服对方拜自己为主公。
“各位尊敬的爵士,一切依照老规矩,价高者得之。”几十个乘着纯血战马的身影,出现在我前进的道路上,暗自低下头用手揉了揉脸的我,很快露出副阿谀奉承的狗腿子模样,小人物没有主角那种可以随时发作狂犬病的权利,所以,一切以和为贵,尊严不能当饭吃。
我用满是绑带的手,颤抖着从衣服里拿出个小包,小包摊开之后,展现在眼前的是一小堆看上去很不起眼勋章,但它们的数量和质量,却是正规骑士,甚至连不少大骑士都难以匹敌的,如果真正用来换算的话,这些看上渺小却沉甸甸的东西,足以让个奴隶成为正式贵族。
十四枚轻铜勋章,它们每一枚是用一千个活生生炮灰的脑袋来换取的;七枚铜叶勋章,每一枚意味着干掉三十个贵族私兵那样的轻装步兵;两枚银纹勋章,只有杀死五名距离下位骑士只有一步之遥的重装军士才能获得;但最为让那些贵族子嗣,眼馋的是最后的东西,一枚金色鹰纹勋章,那是曾经干掉过英灵的荣誉证明。
炮灰根本不是人,在上位者的眼中只是单纯的数字,而获得十夫长资格的我,虽然依旧卑微不足,但却勉强有了计算战功的资格,而每一次大战役后,我用这双沾满敌人或是同伴鲜血的手,心安理得的把勋章全部据为己有,因为我不是圣人,做事情也是需要报酬的。
一阵鸡飞狗跳的竞价后,象征荣誉的庄严勋章,变成了庸俗的黄白之物,一百二十三枚金币外加三十八个银币,捏着比原来鼓上不少的小包,不知为何我就是觉得眼角有点心酸的湿润,人命的价格就是那么的低廉,低廉得让我一直冷笑,可我还是认为金币才最可爱。
区区百余枚金币,在许多穿越文中,只是财大气粗的男主吃饭时,丢给下人的赏赐,不值得一提,作为穿越者,没有动不动丢出几百万上千万金币斗富,为的就是为美人一笑的情节,根本不好意思叫主角,为此,我很无语,真的很无语,这种妄想情节什么的最讨厌啦!
就像是草根阶层从来不会去真正了解财富差距的本质,暴发户也从来不会在意草根阶层的艰辛,捏着小包的手指关节已经发白,我才默默地松开手,压下将钱丢在地面上狠狠踏两脚,然后潇洒离开的无聊冲动,对我这种小人物来说,金钱甚至比尊严与性命还高。
PS:嗯,看到留言,说实话我很意外,居然还有记得我的人,不过,说到节操,这本身就无所谓节操不节操的问题,那段时间因为爷爷的事情,心情很不爽,干脆辞去自己从事的没钱途工作,重新选择了有钱途的事情,而能够挣钱的工作,通常都别指望有空闲的时间留给自己支配,有假期一般都是被子盖头直接补充睡眠,有次夸张到看网络小说篇幅5000字的一章,居然花了两周才看完,而对于一天下来没事情做,光看小说可以看六十万字的我,有点不堪回首。
我有多少瓢水,我自己知道最清楚,吐吐槽可以,码字绝对当不了饭吃,但很郁闷的是,好不容易有空闲的时间下来,居然书荒找不到合胃口的书看,大概忙地习惯了,又闲不下来,所以,重新从围观党转职吐槽党,说实话,我自己都感到很意外,建议大家可以先丢一段时间,等养肥再看,如果没有意外的不可抗力或者事情,以现在工作的空闲程度,每天吐槽4000+应该没有问题!
第六幕 小酒馆与孤女院
潺潺的流水,穿越过翠绿的森林,清澈见底小溪,丝毫没有原来世界环境被破坏后,那种污垢不堪的恐怖场景,让为节约几个小钱,用11路回家的我,一扫疲劳的感觉,而透过清澈的水面,倒影在水面上的是一个脏兮兮的大胡子流浪汉,大概很折损穿越者的光辉形象。
为此,拔出腰间破损短剑的我,先是用水打湿了自己的脸,然后就着锋利的刀刃,熟练地将留了许久的络腮胡子刮去,随着胡子地消失,水面上露出张算不上英俊,却也谈不上囧的脸,普普通通,平平凡凡,但让人注意的是,我的容貌却没有因为岁月变老太多。
“四十多岁的大叔,看上去还像二十六七岁的青年,这还真有点讽刺。”按照奇幻类型的穿越文定律,主角要学的不是什么屠魔杀神的强大绝技,就是召唤丧尸骷髅的黑暗魔法,而且能够学习这些大杀伤性的强力法术,也会因为作弊系统的缘故,完全无视负面代价。
至于,真正对生命个体有着最佳效应的光明魔法,那是反派配角角色才会去用的,作为主角你不杀几个神官,对神明骂上几句,外带勾引几个圣女妹子,来当作水晶宫的收藏,就根本显示不出作为穿越众的不平凡之处,因此,很不幸的我又再一次沦为了反派角色的典型。
每一个人都希望能够自由使用呼风唤雨、无所不能的法术,穿越到剑与魔法世界的我,自然也不例外,纵使资质低下到可怜,我依旧凭借穿越者妄想满载的自我催眠,十余年如一日的练习,学习的不是伸手就是末日审判的元素魔法,也不是巴掌一挥骷髅、僵尸、黑骑士,甚至骨龙铺天盖地而来的亡灵召唤,而是最正统的光明信徒苦修。
信我者永生,不惧疾病,不惧黑暗,说实话,除去那些让人恶心的宣传词,学习光明法术是每一个生命个体最佳的选择,想想在原来的病不起,死不起等等的人生囧事,至少现在我没有了生病感冒这些麻烦事,也用不着为了生病,让医院肆意挤榨本就少得可怜的钱包。
当然,如果你穿越附身到亡灵骷髅身上,或者重生为深渊蠕虫的话,当我没说,在网络游戏或者是作弊式的穿越中,不用考虑负面代价的情况下,只有白痴才不会去学大杀伤性的能力,但是,对于我这种凡人来说,就是将亡灵圣典丢在我面前,我也无福消受这种恩惠。
越是强大的法术,要付出代价越大,就算是黑暗生物,也不能完全抵消强力黑暗魔法,带来的负面侵袭效应,一个资质一般的人类,要修习亡灵法术,最多只有四到五年的时候,来完成向不死生物的转化,期间你还要忍受器官腐败,精神腐蚀等等,挑战自虐极限的事情。
所以,作为个精神取向正常,没有觉醒不良嗜好的人来说,我是绝对不会去学那些男主的,而在这方面上,被主流穿越文,贬得一文不值的光明信徒,却有着先天性优势,那就是随着修为的提升,可以大幅度地自身的生命亲和力,刺激细胞活性化,并且抑制身体的老化。
正当我人老心不老,颇为自恋地用二十六七岁模样的大叔脸,自嘲地秀了几个POSS的时候,一个瘦小却修长纤美的身影偷偷地靠近了我,在再三确定了我是她影像中那个熟悉无比的人时,她露出欣喜若狂地神情,用力扑向我,但迎接她的是一只捏住其咽喉的强劲大手。
虽然不能够像绝世高手那样数百米内了如指掌,也没有作弊系统的小地图提示,但是,连周身数米的情况都无法察觉的话,我现在早就不知道再次穿越到什么世界去了,为此,我很不明白有作弊地图的男主,为什么还总是撞到女主身上,吃豆腐的嫌疑实在是太明显了。
“露……露茜,怎么是你这个小丫头?”当毫不留情地将靠近的家伙制服的时候,我有点想大声吐槽,为什么狗血的剧情,那么多那么相似,自己右手捏住的是纤细的脖子,左手则是接触到传说中柔软的“柠檬酱”,“柠檬酱”是何物呢?那要问为零之使魔吐槽的字幕组。
“咳咳!咳咳!讨厌,林哥哥,你不能轻点吗?对人家温柔点?”捂住脖子咳嗽的露茜脸上一片嫣红,但她嘴里说出的话;以及扭捏的动作,却给我一种干脆把对方捏死算了的冲动,因为我很不喜欢吃柠檬,顺带有对喜欢“柠檬酱”的潜在犯罪者,施以正义铁拳的觉悟。
“唉!我说多少次了,叫我大叔,我老早就已经不是被人叫哥哥的岁数。”面无表情地捏住露茜滑腻的小脸,作为惩罚,我用力拉了拉这个不长记性的小丫头的脸皮,不过,此刻能够活着看到熟悉人的容貌,为我在战场上变得冰冷残缺的心灵,带来了一丝属于人的温情。
“吥咬(不要)……林哥哥才不老呢!”在我捏着露茜的脸皮,进行必要的小孩教育,以及这只健忘萝莉的反侵略抗争中,回家的路不断地变短,顺着崎岖却遍布绿草的道路,我再一次从血腥的战场活着回家了,回到位于异世界的家,一个清贫却又充满着温馨的小山镇。
本应该连名字都不配拥有的小山镇,却有着米露卡丝这一与某个坠落神祗相同的名字,这并不是说那位至高的存在永眠在此,只是因为小镇建立在昔日供奉这位神祗的庙宇上,而且这庙宇还是当年规模最小最不起的,在悠久无情的时间面前,就是神明也无法抗拒黄昏。
手挽着被粗麻布掩盖的大篮子,走在我前面的露茜,兴奋地大叫着先行冲进了她的家,如今米露卡丝神殿唯一幸存的建筑物,一座残破却依旧能够遮风挡雨的祈祷偏殿,而不久之后,是一阵让那些怪蜀黎们,立刻兽血沸腾,却让我很不想也不愿意听到的喧闹嘈杂声。
“欢迎你回来,林。”穿着整洁却依稀可以看到满是补丁的修女服,一个年龄在三十四五岁的美丽嬷嬷,领着密密麻麻的小萝莉军团出现,只是这些小萝莉,没有怪蜀黎们期望的各种萌各种制服控,有的只是破旧的衣衫,以及长时间饥饿带来的面黄肌瘦,而这就是现实。
“是的,我回来了,从那该死的战场,活着回来了。”没有满天的鲜花,妖娆的美女,以及豪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