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拉拉升职记-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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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可
自序
大部分人是要谋生的,不单要谋生,而且希望谋得好。
说到谋生,有人适合自己做老板,更多的人则靠打工。其实,自己做老板,也就是给自己打工。
打工的人要搞定很多关系,比如搞定上司,搞定下属,搞定同级,搞定内外部客户――HR的说法就是:了解组织架构并具影响力,建立内外部关系以达成绩效。
可能你干了很多活上司却不待见你,没准你有个本事不大脾气不小的下属,也许你的平级争风吃醋不怀好意,或者你的客户拽得像二五八万――你要很好的完成任务,就要设法摆平他们。
人的一生中,又可能遇到很多机遇,它们也许会赤裸裸的在你面前卖弄风情,又或者是不显山不露水的在某个角落等着你识别――抓住机会、识别机会,甚至,创造机会,首先是你的任务,然后才是组织的任务。
人的精力和资源都是有限的,应该了解并掌握正确有效的手式,因为正确的原则可以让你少走很多弯路,专业就是力量。
您可以消遣的来看看这本纯属虚构的小说,也可以把它当经验分享之类的职场实用手册来使用。
小说的主人公杜拉拉是典型的中产阶级的代表,她没有背景,受过较好的教育,走正规路子,靠个人奋斗获取成功。对于大部分人来说,她的故事比比尔盖茨的更值得参考,因为她的所作所为有更大的可行性。
怎么样的书才算一本好书?
以我个人来说,我经历过书本年代、电视年代和网络年代。书本年代,我贪婪的阅读到手的每一本有点意思的书;电视年代,每周六晚上8点到11点,我雷打不动的收看各种故事片;而到了充斥信息的网络时代,最不缺乏的就是信息了,人们受到的是信息甄别与筛选的困扰。
书应该提供怎样的帮助呢?我以为,好书应该做到集中的提供逻辑的、生动的、有效的信息。所谓逻辑、生动而有效,光是经验分享还不够,这些经验是要容易理解和记忆的,实用的,并且是有意思的,还要周到而通用,能上升到常识甚至原则的境界,以便于人们达观的遵从及现实的获益。
我希望拉拉的故事,就是这样一本好书。
现在时髦说感谢CCTV,我实在搭不上CCTV,我想我感谢赐予我经历的生活,感谢亲爱的家人和朋友,还有,建议我写这本小说的王总。
然后,我感谢每一位读者,没有你们,我会寂寞的。
引子(1)
杜拉拉,南方女子,姿色中上。
大学毕业那年,拉拉二十出头,先在国营单位工作了一年,就辞职跑到珠三角,进了一家做汽车配件的民营企业,任职业务员。
公司的效益不错,老板胡阿发被当地镇政府树为农民企业家的旗帜。其实阿发最恨人家管他叫农民企业家,偏偏媒体和有关部门不知趣,但凡和乡镇企业或者农民企业家扯得上的,就要把他这面旗帜迎风招展一番。
江湖传说胡阿发和读书人有仇。他不管需要不需要,收罗了一堆大学生到他厂子里,报酬还算付得不错,厂里的工作和生活条件也颇说得过去。但是,人家来了不多久,他就要开始在精神上折磨人家,特别要是碰上个名牌大学毕业又模样体面的,这种折磨更是要加倍了。看在报酬不错的份上,不少人选择了忍着。
拉拉所在的业务部设在广州,但胡老板让她先到各车间去轮岗一圈,以便了解生产流程,日后对做业务有帮助,拉拉心里不愿意,还是装出一副积极向上的样子到了设在花都的厂子里。不到十天,阿发的秘书请病假,阿发就点拉拉暂且去填空。
有一次,拉拉陪阿发出去办事,阿发在宝马上问她:“会背《陋室铭》吗?”
其实这是阿发想卖弄,拉拉不明就里,还暗自高兴自己能很完整地背《陋室铭》,呆头呆脑地背将起来:“山不在高,有仙则明;水不在深, 有龙则灵……”
阿发忍着气,等她背完,问她:“这《陋室铭》共有多少个字?”
拉拉没数过,直接说:“不知道。”
阿发说:“81个字。”其实阿发也没有点过《陋室铭》中到底有多少个字,只是他估计拉拉断然不确定字数,他总得说点啥她不知道的东西好镇她一把。
拉拉心说:我知道《陋室铭》说啥的不就得了,管它有多少个字呢!虽然嘴上没有说出来,脸上全写着呢。
阿发龙颜不悦。
但是拉拉干活还是舍得下力气,对公司的活计忠心耿耿地傻干,老板阿发见了心中欢喜。
他觉得要赏脸,就把拉拉叫到办公桌前,说起自己的创业史,唾沫星子都要喷到站在办公桌对面的拉拉脸上了,口又臭,足足喷了两个小时也不见停,从米粉肉与经济增长的关系,一直说到自己拉板车的故事:“拉拉啊,你知道我以前是怎么做销售的吗?白天我去单位找管事的人,人家不理我,晚上,我就骑个自行车到他家里。我天天去,人家家里有什么事情,我都知道,他一有需要我就马上去帮忙。我那时候年轻,什么苦没有吃过?为了运货,我自己去拉板车,板车你知道吗?胡总自己拉。”
拉拉觉得自己挺聪明,找个由头从大写字台的正面转到侧面,好避开口臭的袭击。一气站了两钟头,拉拉少不得两脚轮流倒班支撑身体重心,因为缺乏锻炼,到后来竟累得脸都涨红了。阿发看了,忽然拉过她的小手,用自己熊掌样的手使劲往台子底下拽。
拉拉有生以来第一次遇见这号事,连连提醒阿发:“胡总,叫人看见了不好!”
阿发一面眼观六路耳听八方,一面并不放手说:“你太可爱了,我被你感动了。”
拉拉觉得阿发“感动”二字用得不通,她还算有点临危不惧的小胆识,赔笑道:“我有男朋友,胡总。”
阿发不理她那个茬说:“拉拉,你并不漂亮,你知道吗?”
拉拉赶紧自我检讨说:“是的是的,我皮肤太黑,也太瘦。”
阿发努着肥胖的下巴说:“就是!”
拉拉劝说道:“所以呀,您放开我的手呀。”
阿发委屈地说:“拉拉,你把胡总当成随便的人了么?要知道,多少女的要勾引胡总,胡总都不理她们呢!不信,你看这个!”
他松开了拉拉的手,从写字台下抄出一根黑棒子表白道:“你看,拉拉!上周还有个美女到我办公室来,好端端的就往胡总身上靠过来!嘴里说啥天热让我请她吃雪糕。胡总当场就抓起这电棒问她:‘雪糕和冰棒都没有,电棒要不要吃?’把她吓跑了!胡总可不是随便的人啦。”
引子(2)
拉拉只求他先松开手,他一松手,她几乎想大呼救命或者马上跑出去,但是拉拉舍不得那份薪水。都说EQ 在斗争中成长得最快,她果然急中生智,假装委屈道:“胡总,您事先也没有和我透一点意思,人家根本没有思想准备,您这不是欺负我嘛!”她一面说,一面使劲忍着恶心。
阿发看她撒娇扮嗲十分受用,高兴地说:“你明天就回广州业务部上班去吧,给你一个空间好好想想,别整天坐在我办公室门口了。”
傍晚下班,阿发送她回广州。有司机在车上,拉拉就放心享用了宝马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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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发在车上坐得端端正正,小声和拉拉说,他以后会在中国大酒店长包一间房,给拉拉享用。
拉拉大学实习的时候在一家有钱的国营单位,见识过五星酒店的派头。听阿发说要在中酒给她包一间房,她虽然肯定不会去,小脑袋里还是不禁神往了一下。
阿发又和拉拉说:“你知道蓝妮吧?她现在自己办公司办得很好,她原来就是胡总的员工,上海一个名牌大学毕业的,这人和你一样聪明,胡总培养过不少人啦。”
拉拉不知道蓝妮是谁,她也不关心这个。宝马在中酒附近把她放下,她暂时化险为夷,迷迷登登地回住处去了,一路上只感觉自己两只脚的长度好像不一样,走起路来高一脚低一脚的。
第二天,拉拉开始在业务部上班。业务部经理是北大毕业的,挺好一人儿,说话做事处处露着才子气,但又有别于常见的牛B哄哄的北大才子,他为人谨慎,甚至有点软弱。拉拉后来想,大约是叫胡阿发给折磨成那样的。
业务部其余的几位同事,都是些25岁至30岁不等的年轻人,个个聪明活跃。和他们在一起,拉拉感觉自己仿佛回到了大学时代,精神一放松,气色就红润起来。
这么过了两个月,阿发一直没有动静,拉拉不仅没有再看到他,甚至没有接触到和他有关的文字,比如《陋室铭》之类的。
拉拉天真乐观地猜想并希望:胡总有钱,他自己不是都说骚扰他的女人多吗,保不准他遇到中意的,就不使电棒,和人家吃冰棒去了。
这天拉拉出了个长差,兴冲冲地回到业务部,一进门就发现阿发正在和自己的经理谈话。阿发一眼看到拉拉,温厚地打个招呼道:“拉拉回来了。”一副憨态可掬的模样。
拉拉很高兴,觉得大约可以双赢了,不由得活泼地说:“胡总,两个月没有见到您了,您气色很好呢。”
阿发只是憨厚地笑,招呼拉拉坐。
拉拉的经理出去接个电话,拉拉坐下看一份传真,忽然感觉阿发拿脚在摩挲她的脚背。正是夏天,拉拉没有穿袜子,光脚穿着凉鞋。她浑身一激灵,活像有只又湿又冷的肥老鼠爬过她的脚背,一夜回到旧社会的感觉霎时扫去她满脸阳光。
拉拉把脚抽回来,假笑道:“胡总,不好意思,我乱伸脚,碰到您了。”
阿发凑近她一点,说:“说得好。你真的不是很漂亮,但是又真的很聪明。你刚才这话就说得得体呀。”
拉拉又开小差了,魂不守舍地想:“得体”这样的词可是很书面的,阿发用在这里不算错。
这时候拉拉的经理走了进来,她赶紧告退。
经理叫住她说:“拉拉,胡总的秘书身体不好,不能来上班了,你也许要顶替一阵那个位置。”
拉拉脑袋“嗡”的一大,恍惚间看到阿发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