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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流云劫-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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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这样叫的,以后也不想改变。”电话那一端的声音听起来不是很愉快,我可以想象出罗浩阳的样子,如果我站在他身边,他会一把捉住我,用行动来惩罚我。可是他现在什么都做不了,除了把那句话说得咬牙切齿。

“呵呵呵,”想到这一层,我开心的怪笑起来,“如果你那样叫我,我不会再和你说话。我说的是真的。”

“今晚,你去哪儿啦?”这个自大狂,是时候了,我决定让他知道这根本不关他的事。当然,前提是我得问清楚他下一步要做什么。

“明天你做什么?登顶,还是下撤?”

“下撤。今晚,你去哪儿啦?”

“和一个装西装的男人在一起,他请我吃冰其淋。”

沉默,不是罗浩阳的风格,可是他居然陷入沉默。

“你听在吗?”我当然能分辨出掉线状态是什么样的,不过偶尔也会做出错误的判断,为了让他说话,于是补充道,“他长得很帅。”

“你不喜欢穿西装的男人。”他霸道的指出。

“现在喜欢了,而且发现这一型的男人很不错,让我感觉很……安定,就象宁林森。”

罗浩阳开始大笑,我认命的咬住了舌头,问题出在最后一句话,他知道我永远不会喜欢宁林森那一型的男人。

我挫败的想扔下电话,“那么我都告诉你好了,我遇到了杜小松,宁林森结婚的时候,我是伴娘,他是伴郎,我突然发现,我很喜欢他现在的样子,所以我决定追他。先做他的女朋友,然后……”我伸出一只手,开始捏自己的脸蛋。

门外传来敲门声,小旺跳起来,大声的叫着。

“是谁?”我把话筒移开。

“杜渐。”

我不知道他为什么去而复返,只能大声说,“先进来吧。”

“罗浩阳,等一下,我再打给你。”

“猴子,”千里之外传来罗浩阳的声音里带着恼火,他的语气近乎咆哮,“三个月之内,我回到你的身边,现在让他尽快离开。”

“再见。”我挂断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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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车胎爆了。”杜渐站在门口,手里握着车钥匙。

“没有备用胎吗?”我抱着一线希望问他,或者只需要我提供适当的工具,他便可以解决问题。

“我自己弄不了。”他看着我摇头,“你能给我找一条毯子吗,今晚我留在车里。”

哦,哦,哦,看来霉运还没有结束。我抓住头发想了半分钟,“你睡隔壁的花房吧,不会很舒服,但是那里有一张床,总比睡在车里好一点儿。”

他沉吟了一下,最后接受了我的建议,“也好,虽然和一大群花住在一起不是一个好主意。”我发现他是一个能迅速面对事实的人,抱怨这个词也许二十年前就从他的字典里删除了。他是一个讲究穿着的人,当我把他的衣服弄脏的时候,他的眉宇间没露出一点让我难堪的神情。他肯定也不喜欢让车胎在这种时候爆掉,可是既然它爆掉了,他也没有因此恼火和沮丧。

好吧,我佩服这种喜怒不形于色的家伙,可是我得举手声明我不喜欢和这种人相处。

我对生命的感觉主要来自色彩,味道,形状,情绪,那些深藏不露的东西会让我困惑。

“你在思考吗?”一个遥远的声音穿越迷雾,抵达我的耳畔。

“哦,我们通常不提倡在卧室里放置花草,偶尔放一两盆也可以,不过必须挑选合适的品种。”

“很有学问。”

“是我在卖弄。”我推开左手边的房门,杜渐跟着我走进去,这个屋子原来住着司机小伍,他是一个二十五岁的大男孩儿,喜欢玩摩托车,喜欢骑着改装过的摩托车在午夜的街道上咆哮、飞驰。

在他过二十一岁生日那晚,因为喝酒过量,他的摩托车翻倒在我的院门前,我将他捡回家。幸运的是那次他只受了一点皮外伤,后来,他就留在了香浓。

“西姐,你是一个捡破烂专业户。”这小子忘恩负义的这样评价我,半年前,当他想爬到我的床上时,我将他逐出了小屋。不过,他仍然赖在香浓不打算离开,“猫歌和小汪都可以留在你身边,凭什么我得走?”他就是这样不讲理,大学毕业以后,本来可以有一份很好的职场工作给他,他偏偏不去。

每次我骂他不求上进时,总会被他骂回来,“你哪有资格说我,女孩子做财务工作,风吹不到,雨淋不到,不好吗?你又是怎么做的,一个半路当逃兵的人。”

“我是在寻找适合自己的生活方式。”我吼他。

他吹吹散到额前的长发,不以为然的吼回来,“我也是,所以你闭嘴。”

香浓除了小伍,还有另外两个棍棒打不走的人,薇薇姐,一个离婚的中年女人,小莫,一个乡下长大、到城里寻梦的女孩子。我们四个人,相依为命,活在香浓园艺这棵这小树下,各得其所。

“对不起,杜渐,是我害你遇到这么多的麻烦。今晚你将就一下吧,等一下,你可以去卫生间简单洗一下,这里原来住过我的同事,你挑一件他留下来的衬衫当睡衣。”我觉得自己应当对杜渐抱歉,所以这样对他说。

“好的。”他简单的说道。

电话铃声又响起来,“我去接电话。”跟杜渐交待了一句,我回到自己的房间。

你能从电话的铃声里听出来情绪吗,我总是觉得我能。比如现在,我听出了气急败坏,上帝,今天真是漫无边际的一天,我拿起话筒时,心里想的是它能快一点结束。

“猴子——。”三年前,罗浩阳离开大连,我们一直保持着每周通一两次电话的习惯,每一个电话的开头,他都会这样叫我。在今晚以前,我一直以为自己已经被他驯化,如果他让我穿上虎皮裙,我一定会当自己是孙悟空。

每次他叫我猴子时,我都是安之若素,但是今晚忽然变得不同,我恼火的对他吼道,“我说过不准再这样叫我。”

“他走了吗?”

“谁?”我的大脑一时短路,白痴的忘记了杜渐的事。

“杜小松。”

“不,他留下来啦,明早才走。”

“发生什么事了?”罗浩阳的声音里透着冷静和克制。

“你还没答应我,以后不再叫我小猴子。”我提醒他。

“我今天没有叫你小猴子,我记得几年前那样叫你时,你心里很欢喜。”我又开始抓头发,并且脸红,想起他最后一次叫我小猴子时,我的确是心里“很欢喜”,混蛋罗浩阳,那一次他差点脱光了我的衣服,因为他一遍一遍的对我说咒语,是一边亲我一边说的,“我的小猴子,我的小猴子……”他每说一遍“我的小猴子”,我都期待着,接下来的一句会是,“ 我爱你。”可是从开始到最后,他一直没有说出“我爱你”,就连“喜欢你”他也不肯说。

“我要挂电话了。”

“他为什么还没走?”受不了了,如果我们一直象是两个疯子一样,自说自话,这个电话永远也讲不完了。

“因为他决定明早再走,现在走的话,就不能明早再走了。”听不懂才好,我把电话扣死。

铃声再一次响起来,“为什么?”这一次没有冷静,也没有自制,喜玛拉雅山上,一定是阴云密面,大雪纷飞。

我已经有很久没享受过惹恼罗浩阳的乐趣了,今晚我决定重拾旧好。

“因为他没有办法让自己离开我。”我当然是问心无愧,如果杜渐有办法背着他的车离开我,或者让他的车背着他离开我,我相信他很乐意那样做。

这个话题已经没有讨论的必要了,所以我再次挂机。当然,电话还会再打进来,我把铃声调到最小,墙上的大船钟指向十点钟,再有两个小时,这一天就结束了。

我起身离开房间时,手里拿了一罐青岛啤酒,是多年前养成的坏习惯,睡前一罐,睡前一灌。

棉花岛本来是一个很小的岛屿,如今只是剩下一个名字而已,很多年前的填海运动将它和陆地连在了一起。

这里只住了百十来户人家,我爱它夜里的安静,也爱它白天的喧嚣,白天总是有很多的游人来此地做一日游。

我爬上秋千架,坐好,打开啤酒开始慢慢啜饮。

夜凉如水,潮声从远处传来,半弯月亮挂在天空上。凉透的啤酒百转千回一路滑进胃里。

“你很会享受生活。”

我转过头,穿了一套白衣的杜渐站在院墙边,我眯起眼睛打量他,很难说他这样穿好不好看,我决定不预置评。

“哦,冰箱里还有,你自己去拿吧。”我懒得从秋千上下来,而且我不相信他会喜欢在睡前喝一罐啤酒。没想到,他很听话的转身回到房间里,两分钟以后,他的手里拿着一罐打开的青岛。

他边走边说,“我突然想起来一件事,小时候我骂过你麻烦精。”也许是因为疲倦,也许是因为夜色,杜渐说话的语气里带着一点点的温柔。

“是马粪精。”我用力咽下一口啤酒,更正他,想起记忆中他很少的几次笑,有一次便是他哄我大声说着“马粪精”时的笑,笑得弯弯的月牙似的眼睛。

面孔忘记了,居然可以单独记住那一双眼睛。

第 59 章

坐在地上的小汪等不及的发出呜呜的叫声,我把最后一口啤酒灌到嘴里,将易拉罐压扁之后高高的抛向空中。小汪身形优美的跳起来,在半空中接住了,落地时的它快活的摇着尾巴,象一个心满意足的淘金者那样,叼着空罐子回到了它的窝居。

小汪不是一只贪心的狗,一根火腿肠会带给它一天的快乐。它的小窝旁边已经积累了十几个空的易拉罐,过些日子,它会将它卖掉,它的主顾是一个六十多岁的拾荒人,每隔二三周,他会来找小汪一次,带给它几根火腿肠,然后拿走它从海边收集回来的易拉罐。

把嘴里的罐子放好以后,它便转身来到杜渐的身边,它安静的趴伏在他的脚下,两只水汪汪的大眼晴里写满了期待。

杜渐坐在一块光滑的磨石上,月光穿过葡萄架,在他的脸上形成了斑驳的阴影。他沉默的和小汪对视良久,也许是被它的安静打动,他终于下了决心似的仰起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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