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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小迷糊与大情圣-第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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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

人杰笑着挽紧她的手,目光从在游乐区和其他小朋友玩成一片的小诗移向她。“马麻吃醋了?”

云英笑。“有一阵子,坦白说,是有一点。其实小诗开始叫诗若的时候,发音不清楚。她学话学得早,十个多月就叽叽咕咕说个不停。教她喊诗若“干妈”,她叫成“斑马”,把我和诗若笑翻了。”

他大笑,热切地听她说着。

“有时候她学我叫诗若,结果到了她五音不全的口里,诗若变成“稀肉”。她开始叫妈妈时,叫的是“木马”,后来才改成“马麻”。”

他注视着阳光在她瞳孔里的光芒,她快乐地弯着的菱形嘴角,内心满溢对她的爱。

她的视线追着跑来跑去的小诗。“她会走路那天,我在厨房里做晚饭。我听到她叫我,便转过头。她本来在地板上,爬着畏到厨房来找我。忽然她就自己扶着墙站了起来,我张大了眼睛,看着她摇摇晃晃朝我走过来。她只走了两步就跌倒了。我跑过去抱起她,高兴的哭起来。”

她此刻眸中也闪着晶莹的泪光。“那感觉……就像她眨眼间就长大了。”

“云英。”他柔声唤她。

“唔?”她把脸倾转向他,部分思维还在过去的回忆中。

“我爱你。”

她专注地凝视他在日光下闪着古铜色的脸。这一刻,她的思维和注意力全部在他身上了。他是个这么好的人,而她全心全意的爱他。

“我从来没想到我能和一个男人谈和分享我女儿的成长。”她的声音颤抖。

人杰将她纤指的手紧握双掌中。“我很高兴你肯和我分享,云英。如果你愿意,小诗可以是“我们”的女儿。“我们”可以一起看着、陪着她长大成人。”

云英震颤地在他眼中和脸上搜索。“你是说……你是……”

“我是在请你嫁给我,云英。让我做个可以和你分享一生一世的男人。让我做小诗的父亲。”

“你……我……”云英震愕得说不出话来。

“我知道,太快了。”他体贴地微笑着。“你不必现在答应我,云英。我只是要你知道,我对你是真心真意的。我要你,要你做我的妻子。我爱你,我也爱小诗。将来有一天你肯点头时,我……”

“好热!好热!”小诗一头冲到人杰怀里。“小诗口渴,海苔叔叔。”

“看你玩得一头汗,衣服都湿了。”云英责怪地说,拿出手帕给她擦汗。

小诗一面把汗水淋漓的脸蛋伸给妈妈,一面继续向人杰撒娇。“小诗要喝可乐,要喝汽水,要黑松的哦。”

“小诗!”云英斥喊。

人杰高兴地笑。“你只能选一样。小东西,可乐或汽水。”

小诗偏着脑袋,皱眉认真考虑,然后她绽开笑颜,说,“可乐和汽水,给马麻和小诗。”

云英笑出来,拍打她一下。“精灵鬼,拿我当挡箭牌,明明知道妈妈不让你喝可乐,妈妈也不喝可乐。”

“妈咪喝可乐。”小诗眼珠子一转,马上说:“可乐给妈咪。”

人杰和云英对望,相视大笑。

“你们坐在这休息,我去买饮料。”人杰说。

“不要麻烦了。”

“没关系。我也渴了。你喝什么?”

“我……不知道。我平常很少喝这些东西。随便好了。”

“冰茶好不好?”

“好。”

“我马上回来。”他对她深情一笑才走开。

云英注视着他高大结实的背影,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踏实感,然而也有些许恐惧,她真的敢再把自己的全部,交给一个男人吗?

“马麻,海苔叔叔是不是爸爸啊?”

小诗天真的问题唤回了她的注意力。“你喜欢海苔叔叔吗?”

“喜欢啊。”小诗用力点头。“他是爸爸吗?”

“他不是。小诗要他做爸爸吗?”

“嗯。”小诗再度用力点头。“马麻喜欢海苔叔叔吗?”她学她妈妈的口气问。

云英柔和地笑了。“喜欢。妈妈非常喜欢他。”

“嗯,好,那海苔叔叔可以做马麻和小诗的爸爸。”

云英愉快地搂着她笑了。

“什么事这么开心?”人杰带着饮料回来,心醉神迷地望者她粲然的容颜。

“妈妈非常喜欢海苔叔叔。小诗非常非常非常喜欢海苔叔叔。那海苔叔叔可以做马麻和小诗的爸爸。”

“哦?”人杰把装饮料的袋子放下,抱过坐在云英腿上的小诗,惊喜地注视云英。“是吗?”

云英粉面嫣然。“你听她瞎掰。你能做我爸爸吗?”

“可以啊。”小诗大声说:“非常可以哪!”

人杰一手抱小诗,一手搂过云英,朗声大笑。云英笑倒在他肩上。夹在中间的小诗左看看,右看看,咯咯地也加入他们的笑声。

※※※

英明觉得他像个白痴。

他拒绝了两个女人的热情邀约,眼巴巴地带了一盒水果,一大束花,来到“侨福大厦”门口,犹豫地自问:他这是做什么?

他想见诗若。可是他不该,因为他打定了主意不和人杰争。

看看她总无妨吧?友谊的拜访嘛。何况还有她姊姊和她女儿在,能发生什么事呢?

“你找丁小姐啊?”大厅的管理员上次见过英明,还记得他。

“哎,是啊。”他做贼心虚的抬抬水果盒。“来看看她和小孩。”

“小孩?出去啦,不在家。”

“出去了?”

“是啊,大人、小孩都出去了,跟一个高高帅帅、皮肤黑黑的男的。出去玩啦。”

“哦。”

英明想留下花和水果,可是用不着让人杰知道他来过。

他提着水果盒,怀抱着花,站回到大厦门外,感觉自己像个白痴。

他漫无目的的开着车,忽然仿佛天地间仅他一人。从前逢周末假期,他从来没有闲着,身边、怀里永远有个女人。但那种激情式的一夜之欢再也激不起他的兴趣。他想要个属于他,和他相依相偎的女人。一个和他分享他的生活和生命的女人。

他不是定不下来。他害怕,怕他会变得和他父亲一样。然而就某方面而言,他已经和他一样了。自从他母亲离开,另嫁,他父亲身边女人不曾断过,但没有一个持久得超过一个星期。

萍水交欢的结果,除了空虚,便是更噬人的空虚。他渴望安定,渴望一个温暖的家。可是他不要孩子。这也是他始终没能和任何一名跟他来往的女人有结果的原因。她们一开始兴匆匆和他谈未来,谈到孩子,他立刻退缩。

在英明心底深处,他一直深信当初是他不对,是他不好,他母亲才会一句话不说的丢下他走掉。他若结婚,绝不要生孩子,免得相同事件也发生在他的婚姻里。

诗若是有个女儿,可是她既然独自带着小诗过了这么多年,她定是个爱孩子的人。她爱她的女儿,绝不会丢下孩子离开,不要女儿,或不要他,不要他们的家。

可是诗若爱的是人杰。人杰也爱她。人杰是个端端正正、规规矩矩的好男人,他会善待诗若和小诗。

我也会,英明苦涩地想。有什么用?太迟了。他迟了一步。虽然说起来,先碰到诗若的是他。偏偏阴错阳差,教人杰抢先了一步。

如果他母亲当年离家是为了不愿被他绊住,她为什么又生人杰?而且给人杰一个健全的家。她要人杰,为什么不要他?

不知不觉地,英明停住车,发现他竟开到了木栅,人杰的家门外。他母亲的家门外。

“你为什么不去看看妈?”人杰有一次问他。

他是怎么回答的?她从来没有回去看过他。他坐在车子里,盯着那扇绿漆门。他小时候也是这般盯着他母亲走出去,未再走进来的大门。每次有人按门铃,或听到大门打开,他都会跳起来。没有一次是她。

他为什么要来看她?她就在台北,她从来没回去看过他。

英明发动车子。绿漆门忽然开了,一个身段依然苗条的妇人走出来,手里挽着个旧式黑色皮包,身上仍是素色旗袍。她以前就爱穿旗袍,他喜欢她穿旗袍的样子,有种静雅的古典美。

她挽成髻的头发变斑白了,可是她的容颜没变。英明很惊奇她看起来还这么年轻。童年的他总认为他妈妈是世上最美的女人。现在看看她,他的感觉一点没变。

英明心中交错着复杂的情绪。他希望她看见他,又希望她不要看见他。

她还认得他吗?

她认得。英明的背僵硬的挺着。她似乎感觉到什么,关上门后,转身便把目光朝停在对面的车子投过来,看着驾驶座上的人。然后脸色迅速变白,被钉住了般,一动也不动的站着。

英明多少有些讶异。她离开时他才三岁,现在他三十七了。经过这么多年,她竟然一眼就认出了他。

表情冷漠地,英明没有表露出丝毫把他五脏六腑都搅翻了的情绪。他本来以为他会恨她,可是他没有感觉到恨。他很激动。激动莫名。

她忽然小心地举步要走过来时,英明想都没想,一踩油门,疾驰而去,没有向后视镜望一眼。

※※※

人杰回到家时已经满晚了。对他每晚九点一定上床就寝的父母来说,十点多算半夜了。

今天是他有生以来过得最充实、愉快的一天。不,愉快还不足以形容。每回云英绽露笑容,他便觉幸福如洪水般淹没他。

今晚他抱着玩得累得在他肩头呼呼大睡的小诗,和云英上了楼。他们一起为孩子脱鞋,换睡衣,把孩子放上床,就好像夫妻一般。

然后在孩子床边,他拥她入怀。那一吻几乎使他难以克制自己。她也要他,他感觉得到。若非担心诗若随时会回来,人杰想,他说不定今晚会留在云英床上。

“诗若。”云英轻轻说,用这两个字就浇了两人之间燃烧起来的欲焰。她旋即走去诗若房间。

“诗若不在。”她讶然。“她从来不会出去,这么晚还不回来的。”

“也许她也去约会了。”他重新将她拥回怀中。

“英明?”她问。他跟她说过英明和诗若在一起时眼里的火花。

“楼下管理员不是说有个高高帅帅的男人来找丁小姐,还带了花吗?”

“可是她随时会回来。”

就这样,人杰不得不走了,他怕再待下去他还要吻她。他似乎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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