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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民国芳菲-第22章

小说: 民国芳菲 字数: 每页3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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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就是如此,不管活着的时候经历多少坎坷、幸福、欢笑、泪水,死了之后都是很快就什么都没了。幸运的人还可以活在别人的记忆里,更多的人,都只能早早消失在时光的背后。

能够穿越,带着前世的记忆再活一世,自己真的,已经很幸运了啊!

烧完最后一张纸钱,静静的看着面前的火光暗淡下去、青烟消散,最终只剩下一堆黑色的灰烬,胜兰擦干了脸上的泪水,抬起头目光坚毅的看向天际;那儿碧空湛蓝,有白云浮散流转,看似飘忽任性,自由自在。

我一定会好好的活着,活的幸福快乐!她盯着那些云彩定定的看了许久,忽然莞尔一笑,那一笑如春花绽放,若雨过天晴,似将一切的烦恼都抛到了九霄云外。

房间里久没人居住,到处都落了一层厚厚的灰,想要住进去,首先就要打扫,大家很快就分好了工;长工小邱和新雇来的门房吴大爷负责清理院子和厢房,李妈和胜兰打扫正房。

拿着抹布拎着小水桶,胜兰兴冲冲的推开自己以前住过的卧室的房门,却惊讶的发现房间里像是遭过贼一样;东西凌乱不堪,箱子子柜子全翻到在地上,屋里值钱点又不沉重的摆设全都没有了,连原有的被褥都少了几床。幸亏她这次来把什么东西都带全了,不然晚上都没法住了。

“这怕是真遭了贼了”吴大爷仔细检查了门窗后道:“有撬门的痕迹,那贼肯定是得手又把门关好才溜,看样子是个胆大心细的贼,大姑娘要是不放心的话,就换个房间住吧!”

“敢到刚出过人命案的院子里偷东西,可不就是胆大”胜兰笑了笑道:“没事,贼人肯定是看准了这里没人才敢来偷的,如今咱这有人了,他也就不会来了,实在不放心的话,明天咱去买把新锁,夜里或者出门的时候锁上就行了。”

她不想换房间住,这个房间里家具齐全,床啊桌子啊椅子啊什么的都是当初父亲王佑全特意为她挑好布置好的,去别的房间睡还要搬来搬去的麻烦。

“也行,这撬门的痕迹都落了一层灰了,想必那贼人得手后就没再来过。晚上院子里有我和小邱在,房子里又有李妈陪着大姑娘住,大姑娘不用害怕什么。”

“我也是这么想”胜兰点点头,谢过吴大爷后,带着李妈从容的走进屋里收拾起东西来,扫地擦桌子换窗纱帐幔什么的,她和李妈两人一处处一件件的认真擦拭,一口气忙了大半天,直忙到下午,才把几间正房全打扫干净。

此时的庭院里也已经焕然一新了;沐浴在初夏温热的阳光下,胜兰瞧见各处房间窗明几净,墙壁整洁。地上所有的杂草都已经被拔光,垃圾被运走。青砖地面平平整整,一点儿灰尘都没有。石头井台擦的锃亮,边上的爬山虎被刻意洒了清水,干净清爽的绿意盎然。

最美丽的是房前的花圃,杂草枯枝被清理干净后,胜兰惊讶的发现这一方小小的天地比她想象中的要美的多;已经过了花期的桃树枝叶繁密,结了小小的青桃子,远远看着就像绿叶间藏了一个个小小的毛绒球,非常的可爱。低矮的太阳花红红黄黄的铺满了树下的空隙,朵朵迎风舒展,绚丽热闹的像是匹杂色的碎花毯子。绣球花开的一大朵一大朵的,白里透着绿,洁白的小花片挨挨挤挤的团成了一个个碗口大的花球球,把枝叶都坠了下去。边上的蔷薇花枝则懒懒的爬在栅栏上,密密的开满了枚红色的小花,蔷薇花枝的边上,还探出了蝴蝶花小小的脑袋……

花朵开的绚烂多姿,把一切都映衬的是那样的美好,看着眼前崭新的生活环境,胜兰觉得格外的舒心。自然而然的就想到;现在住处已经安定下来了,各种生活所需都已经到位了,她要快乐长大,总不能天天缩在这个小院里两耳不知窗外事吧!

她还是应该去读书的!

自从提议来桐花巷居住,胜兰就有过再去学堂读书的念头,如今她已人在县城,祖父离得远管不了,凡事自己当家做主,梦想自然要快速去实现。

真没想到,经历了一系列的伤痛打击,人生兜兜转转几个月后,她竟然又回到了当初准备读上学时的原点。

这就是所谓的造化弄人么?胜兰一笑泯过去,安顿好后就将自己的打算说给李妈知道,然后第二天一大早,她就迫不及待的去了玉阳女校。

天气晴朗阳光正好,在春夏交接最美丽的五月里,校园里百花盛开处处姹紫嫣红,杜老师穿着一身粉紫色的碎花旗袍,窈窕立在飞泻如瀑的紫藤花架下,如一幅画一般落进了胜兰的眼眸,如花笑颜明眸善睐,人比花美,更比花娇。

幻想中的美好生活就这样近在眼前,从此以后,一切的一切,会很幸福吗?

………………第一卷完……………………

新人一个,笨手笨脚的,一开始发文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分卷,就都弄一起了。

下一卷就是女主长大后的生活了,在她成年后,身边除了她那有缘无分的小未婚夫,和几次三番偶遇的六少,还会有新的男性角色加进来,不同的人物不同的身份,却同样深爱着女主。

女主成熟理智,不玛丽苏,不花痴,不贪钱,不妄想飞上枝头变凤凰……自然也不会刻意在几个男人之间周旋。

具体内容,还请您看文,作者会很努力的每天更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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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二十九章 七年后

艳丽的晚霞染红了西方的半边天空,夕阳金红的光线透过树荫的缝隙斜斜的洒下来,在青灰色的石板路面上照出了昏黄色的、细碎斑驳的图案,微风送爽,初夏的空气闻起来总是那样的芬芳清新。

玉阳女子学堂内的林荫路上,已经十六岁的胜兰剪了齐耳短发,一身蓝衣黑裙标准的女学生装扮,沐浴着潋滟的霞光,抱着几册书匆匆的往校门口走去。与此同时,校门边上一个同样装扮的少女频频向她招手,语气欢快的喊道:“胜兰、快点快点,位子早订好了,今天是刘芬第一次在外面过生日,去晚了她可要生气的。”

“哎!”胜兰应了一声,飞快的跑过去,笑嘻嘻的道:“骆金凤你别骗我,才放学多长时间呀,刘芬自己都不一定到了!”

“最后一节课你去了杜老师那不知道,刘芬他们早请了假先走啦!”骆金凤说着就拉过她往外走去,边走边把眼睛往胜兰的怀里瞟:“都放学了你还抱着书干什么?又是刚从杜老师那借来外国小说?”

“是啊!”胜兰有些不好意思的笑笑:“几本原版的外文小说,写的挺有意思,我无聊时可以翻着看看。”

一转眼胜兰都已经在玉阳女校上了七年的学了,七年的时间,玉阳女校不断的发展壮大,变成了玉阳女子学堂。因为有了前世的学历打底,她跳着级轻轻松松读完了小学中学的全部课程,若不是顾虑着祖父如今时常生病身体不好,她早听杜微雨的话去省城读大学了。

前世她读的是外贸专业,对外语要求很高,她天生语感好,不但英语考过了专业八级,连辅修的德语都过了六级,还因为爱看日剧动漫,日语也马马虎虎。穿越到这里后虽然丢了一段时间,好在上学后及时补了回来。

杜微雨老师虽然教的是国文,但她出身名门,自小在南方大城市的教会学堂读书,说的一口流利的英文。又因为家中兄弟都在欧美各国留学,所以私藏了不少经典的外国小说,胜兰与她关系极好,便时常去借几本看看。

“哎呀,都是原版外文的呀!”刘芬英文学的不好,她一瞧见封皮上那花枝般缠绕的外国文字就觉得头大,有些羡慕的道:“外国字都弯弯曲曲的,我一看到就想睡觉,也亏得你能看下去。”

“各有所爱嘛?你不是就更喜欢作诗,每一次诗社比赛都是你独占鳌头”胜兰微笑着回她,两人嘻嘻哈哈的,一路顺着中心大街往玉阳县最大的酒楼走去,路过同一条路的玉阳第一学堂时,一个瘦高的身影突然开口叫住了胜兰。

“胜兰,你放学啦!”

是李承华,胜兰当初进了玉阳女校读书后没多久就发现李承华在同一条街的玉阳第一学堂读书,两人在上学的路上时常低头不见抬头见,抛却小时候那件事的顾虑,李承华为人谦恭有礼,个性秉直,这些年下来与她倒也相处的不错,勉强算是好朋友。

胜兰笑着转头看向眼前穿着黑色立领校服的少年,停下脚步问道:“李承华同学,有什么事吗?”

“那个,后天我和我娘要回一趟老家,家里有车来接,想问问你要不要也顺路一起回去一趟”李承华看到胜兰身边还有骆金凤在,说完话有些不好意思的低了低头。

因为李承华家所在的李家庄和胜兰老家小王庄离的很近,前几年胜兰回家时经常会顺路坐李家的车,既方便又安全,不过这两年她和李承华都大了,为了名声着想,已经很少坐李家的车子了。

“谢谢,也帮我谢谢梅姨妈,不过不用了,后天我们班的同学们要一起出去游玩,没空回家呢!”胜兰笑着拒绝了。

“哦,这样啊,那我回头说一声!”李承华讪讪的回了一句,脸色微红,有些结结巴巴的道:“那,那就算了,再见。”

“恩,再见”胜兰冲他摆摆手,为免对方尴尬,赶紧拉着一双眼睛骨碌乱看的骆金凤走人。

“咳咳,别走那么急嘛!咱班谁不知道那个李承华李少爷对你有意思,胜兰,你真够狠心的,一点机会都不给人家哦”骆金凤打趣的道:“哎,你能不能告诉我,你到底对他有没有意思?听说你们可是一个地方的人,青梅竹马两小无猜……”骆金凤边说边夸张的比划着。

“停,你再说下去,我就回头去告诉李承华,说你暗恋他”胜兰板着脸坏笑着打断了骆金凤的话。

“胜兰,你想害死我啊,你明知道我都快嫁人了。”骆金凤立马去捂胜兰的嘴巴。

玉阳县毕竟是小地方,旧思想重,女孩子一般十七八岁就订婚出嫁了,就算是读书,也顶多读到中学,增添点找好婆家的资本就算了,没几个想继续读大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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