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之矿工也拔刀-第2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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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到底想干什么?”
“你会看到的!”
“看到什么?”
白愁飞笑笑,看着依旧坐在场中的人开口:“看到你一手建立的天王众,跟你一样死在这里,甚至死的比你还早。”
“你……”天无悔失笑:“天王众到现在已有三百万人,就算只是这小镇中,也有三万核心人员,就算三万头猪你也一下杀不完。”
“是的,三万头猪我也一下杀不完。所以你得多活一会。”白愁飞认真点头:“一秒钟一刀,一刀一个人,一分钟六十刀,一小时三千六百刀,也得十小时才能杀光。我相信你能活过十小时的。”
这本该是个笑话的。
可听到的人,却没有一个人笑得出来。
因为他们都听的明白,想的清楚,说这话的人当然是个疯子,却是个可怕的疯子!
“你不可能杀光的。”天无悔叹气:“不要做了!”
“我可以!”白愁飞笑笑:“真的,我可以。三万头猪也许我真的杀不了,不过三万个人我却能杀得了。”
“不是三万,而是九万,都是可以复活的玩家的。”
“那你要再多活点时间了。不过也不是那么急的去死,不是吗?”白愁飞轻笑,他的手中已经多出了一把刀,红色的刀。
他在行走。
场中的人,已经有一半拿出了兵器,一半开始往外跑,白愁飞没有拦着他们。也懒得去拦着他们。
他就那样静静的走着,对着冲上来的人静静的挥刀,将一个一个的玩家,连武器带人一刀斩断,四十五个玩家,他挥了四十五次刀,身上留下了十五道伤口。场中已经除了几个不动的人,都是死尸了。
“你看,很简单不是吗?跟我说的一点都没区别。一秒一刀,一刀一人。”白愁飞回过头朝天无悔笑着说着。他的身上已经满是鲜血,苍白的脸上却没半点血沾上。
天无悔静静的看着他,看着这个已经几乎疯了的男人:“你何苦,又何必?”
“战王,智王,法王。”天无悔忽然朝着场中依旧不动的几人开口:“带上你们的团队,把这个要毁了天王众的男人杀掉!”
他的命令本该不折不扣的被完成。可他叫的这三人却忽然沉默。
“你们想干什么?”天无悔看着这些人的眼中已经满是震惊和失望。
“你已经把天王众交给了这位兄弟,这位兄弟既然想要让天王众给你陪葬,那我们做为天王众的一员,自然有遵守老大的安排了。”战王坐在那里笑着开口,他看着天无悔笑的几乎眼泪都流了出来:“大哥,死而已,有什么大不了的吗?”
“我只恨我只能陪大哥死上三次!”战王起身,朝天无悔跪拜:“一路走好,兄弟们有人去的早有人去的迟,大哥在那边要早早建立起一个地方,让大家过去后再在一起,可以吗?”
第三百二十九章 酒鬼
江湖记事……
天下第一恶人白愁飞,与游戏二十三年,杀人数万,将自己结拜大哥天无悔人头斩下,杀尽天无悔门下三万人,一身白衣尽染红。
自此白愁飞成就天下第一恶人之名。
江湖上不知道有多少人,想着拿走这个天下第一恶人的人头,也不知道有多少人,想去搞清楚,他一个人,怎么能杀得了三万多个人,可是却没人能找到他。
因为没人能想得到。一个所谓的天下第一恶人,会在一个破败的酒馆里,喝着一两银子五百斤的酒,醉的象只狗一样……
秋,木叶萧萧。
街上的尽头,有座巨大的宅院,看来也正和枝头的黄叶一样,已到了将近凋落的时候。
那两扇朱漆大门,几乎已有一年多未曾打开过了,门上的朱漆早已剥落,铜环也已生了锈。
高墙内久已听不到人声,只有在秋初夏末,才偶然会传出秋虫低诉,鸟语啾啁,却更衬出了这宅院的寂寞与萧素。
江湖间就有了种可怕的传说,都说这地方是座凶宅!
凡是到过这里的人,无论他是高僧,是奇士,还是倾国倾城的绝色,只要一走进这大门,他们这一生就不会有好结果。
现在,这里白天早已不再有笑语喧哗,晚上也早已不再有辉煌灯光,只有后园小楼上的一盏孤灯终夜不熄。
小楼上似乎有个人在日日夜夜地等待着,只不过谁也不知她究竟是在等待着什么……
后墙外,有条小小的弄堂,起风时这里尘土飞扬,下雨时这里泥泞没足,高墙挡住了日色,弄堂里几乎终年见不到阳光。
但无论多卑贱,多阴暗的地方,都有人在默默地活着!
这也许是因为他们根本没有别处可去,也许是因为他们对人生已厌倦,宁愿躲在这种地方,被世人遗忘。
弄堂里有个鸡毛小店,前面卖些粗劣的饮食,后面有三五间简陋的客房,店主人孙驼子是个残废的侏儒。
他虽然明知这弄堂里绝不会有什么高贵的主顾,但却宁愿在这里等着些卑贱的过客进来以低微的代价换取食宿。
他宁愿在这里过他清苦卑贱的生活,也不愿走出去听人们的嘲笑,因为他已懂得无论多少财富,都无法换来心头的平静。
他当然是寂寞的。
有时他也会遥望那巨宅小楼上的孤灯,自嘲地默想:“小楼上的人,纵然锦衣玉食,但他的日子也许比我过得还要痛苦寂寞!”
一年多前,黄昏的时候,这小店里来了位与众不同的客人,其实他穿的也并不是什么很华贵的衣服,长得也并不特别。
他身材虽很高,面目虽也还算得英俊,但看来却很憔悴,终年都带着病容,而且还不时弯下腰咳嗽。
他实在是个很平凡的人。
但孙驼子第一眼看到他时,就觉得他有许多与众不同之处。
他对孙驼子的残废没有嘲笑,也没有注意,更没有装出特别怜悯同情的神色。
这种怜悯同情有时比嘲笑还要令人受不了。
他对于酒食既不挑剔,也不言赞美。他根本就很少说话。
最奇怪的是,自从他第一次走进这小店,就没有走出去过。
第一次来的时候,他选了角落里的一张桌子坐下,要了一碟豆干,一碟牛肉,两个馒头和七壶酒。
七壶酒喝完了,他就叫孙驼子再加满,然后就到最后面的一间屋子里歇下,直到第二天黄昏时才走出来。
等他出来时,这七壶酒也已喝光了。
现在,已过了一年多,每天晚上他还是坐在角落里那桌子上,还是要一碟豆干,一碟牛肉,两个馒头和七壶酒。
他一面咳嗽,一面喝酒,等七壶酒喝完,他就带着另七壶酒回到最后面那间屋子里,一直到第二天黄昏才露面。
孙驼子也是个酒徒,对这人的酒量他实在佩服得五体投地,能喝十四壶酒而不醉的人,他一生中还未见到过。
有时他也忍不住想问问这人的姓名来历,却还是忍住了,因为他知道即使问了,也不会得到答复。
孙驼子并不是个多嘴的人。
只要客人不拖欠酒钱,他也不愿意开口。
这么样过了好几个月,有一阵天气特别寒冷,接连下了十几天雨,晚上孙驼子到后面去,发现那间屋子的门是开着的,这奇怪的客人已咳倒在地上,脸色红得可怕,简直红得像血。
孙驼子扶起了他,半夜三更去替他抓药,煎药,看顾了他三天,三天后他刚起床,就又开始要酒。
那时孙驼子才知道这人是在自己找死了,忍不住劝他:“像这样喝下去,任何人都活不长的。”
这人却只是淡淡地笑了笑,反问他:“你以为我不喝酒就能活得很长么?活的很长又能怎么?”
孙驼子不说话了。
但自从那天之后,两人就似已变成了朋友。
没有客人的时候,他就会找孙驼子陪他喝酒,东扯西拉地闲聊着,孙驼子发现这人懂得的可真不少。
他只有一件事不肯说,那就是他的姓名来历。
有一次孙驼子忍不住问他:“我们已是朋友,我该怎么称呼你呢?”
他迟疑了半晌,才笑着回答:“我是个酒鬼,不折不扣的酒鬼,你为什么不叫我酒鬼呢?”
于是孙驼子又发现这人必定有段极伤心的往事,所以连自己的姓名都不愿提起,情愿将一生埋葬在酒壶里。
除了喝酒外,他还有个奇怪的嗜好。
那就是发呆。
他总是喝酒喝着就开始发呆,发呆发的老久老久,送驼子曾见过,他发呆发过整整一天,坐在那里动也不动。
这实在是个奇怪的客人,怪得可怕。
但有时孙驼子却希望他永远也不要走。
这天早上,孙驼子起床时就发觉天气已越来越凉了,特别从箱子里找出件老棉袄穿上,才走到前面。
这天早上也和别的早上没什么两样,生意还是清淡得很,几个赶大车的走了后,孙驼子就搬了张竹椅坐到门口去磨豆腐。
他刚坐下就看到有两个人骑着马从前面绕过来。
弄堂里骑马的人并不多,孙驼子也不禁多瞧了两眼。
只见这两人都穿着杏黄色的长衫,前面一人浓眉大眼,后面一人鹰鼻如钩,两人颔下却留着短髭,看来都只有三十多岁。
这两人相貌并不出众,但身上穿的杏黄色长衫却极耀眼,两人都没有留意孙驼子,却不时仰起头向高墙内探望。
孙驼子继续磨他的豆腐。
他知道这两人绝不会是他的主顾。
只见两人走过弄堂,果然又绕到前面去了,可是,还没过多久,两人又从另一头绕了回来。
这次两人竟在小店前下了马。
孙驼子脾气虽古怪,毕竟是做生意的人,立刻停下手问道:“两位可要吃喝点什么?”
浓眉大眼的黄衫人道:“咱们什么都不要,只想问你两句话。”
孙驼子又开始磨豆腐,他对说话并不感兴趣。
鹰鼻如钩的黄衫人忽然笑了笑,道:“咱们就要买你的话,一句话一钱银子如何?”
孙驼子的兴趣又来了,点头道:“好。”
他嘴里说着话,已伸出了一根手指头。
浓眉大眼的黄衫人失笑道:“这也算一句话么?你做生意的门槛倒真精。”
孙驼子道:“这当然算一句话。”
他伸出了两根指头。
鹰鼻人道:“你在这里已住了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