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手-第7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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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涛嘿嘿一笑,算是对罗处的理解。
“没工夫跟你闲扯,我把抄手交给你,这是我最后一点权力,把她押在省城,我不放心。”罗处道。
钟涛会意地点点头,罗处也真是敢作敢为,这种违犯纪律的事,弄不好就会授人以柄,轻者挨批,重者会被清出公安队伍。但特殊时期特殊策略,罗处也顾不上那么多了。好在已有足够证据证明,抄手跟连环杀人案有染,以此理由把她移交给彬江警方,法律程序上倒也说得过去。
等他们办完移交手续,将抄手羁押到第二看守所后一同往乌山赶时,抓捕腾龙云的大好时机已经失去。
遗憾往往就是这么来的。
有人抢先一步,闯进了狼园!
这晚的狼园非常平静,空气静得有点离奇。
脸上横挂着三块刀疤的老狗早早吃过饭,抱着一杆猎枪蹲在了狼园门口,他的样子看上去孤独,还带着些许的惆怅。也许他意识到,好日子快要到头了,也许他什么也没意识到,只是习惯于那种姿势。
院子的另一头,那个阴森森的铁笼子下,跟班男人正在尽责地打扫着狼屎。这是一个寡言少语的男人,四十岁,他的语言少到了吝啬的程度,就是跟老狗这样忠心耿耿的人,他也一天超不过一句话。老狗其实是很想跟他说些什么的,比如狼园,比如新近关进来的两个女人,或者就说说主人,总之,不要让嘴巴失去功能就行。但跟班男人显然缺少这种兴趣,或者他对老狗的动机抱有某种警觉。他用目光警告老狗,少动这种脑子,他是不会配合的,他宁肯跑到后院,站在“太子”或“风华”面前,用一种奇怪的语跟它们交流,也懒得跟老狗这样的奴仆动嘴。
老狗发现,“太子”和“风华”更喜欢这个沉默寡言的跟班男人。
为什么呢?老狗想不通。他可是把全部的心血还有热情都给了它们呐。腾龙云不在狼园的众多个日子,只有他,才是它们忠诚的伙伴,也是它们的衣食父母。而跟班男人只不过是这些天才亲近它们。
畜牲就是畜牲,老狗得出这样的结论。
两个人离得远远的,各自揣着一些心事,还有某种想法,等待夜色把狼园一点点吞噬。
狼园中心,那座类似于碉堡的房子里,漆黑掩盖着一切,也掩盖着主人腾龙云的悲凉心情。
的确,腾龙云的心境有些悲凉,这是一种奇怪的感觉,腾龙云很少有这种感觉。从他赤手空拳打天下那一天,他就被一种叫野心的东西鼓舞着,振奋着。那是一种很适合他的东西,他找到了它,便也找到了人生目标。腾龙云一开始是没有人生目标的,他胡乱地来到这个世界,胡乱地被父抛弃,胡乱地又被一个叫腾墨的潦倒男人收养。此后,他便活在了一种没有希望的人生里。小小年纪,他便跟腾墨喝酒,便跟腾墨行窃,为了一个包子,他跟腾墨拿刀子恐吓卖包子的老妇,为了垃圾桶里一个塑料瓶,他跟腾墨联手放倒收破烂的老人。没办法,大家都是为了生存,不这样他跟腾墨就活不下去。六岁的时候,他忽然得知,潦倒如乞丐的腾墨,原来是一高级知识分子,只因那场大灾难,他被打成反革命,后来又被下放到一个叫夹边沟的劳改农场,那可是真正荒无人烟的地方,因为一场大饥饿,腾墨逃出了那个地方,一路被人追捕,他九死一生,算是捡了一条命,但,那个一腔热血满腹才华的腾墨死了,活在这世界上的,成了一个乞丐腾墨,一个白痴腾墨,一个任人欺负任人羞辱的不知廉耻的腾墨。
没办法啊,要想活下去,你就得把一切思想和负都丢掉,像鬼一样苟且。六岁那年的一个冬夜,喝得醉酗酗的腾墨抱着酒瓶,这样教育他。
六岁的腾龙云有了人生的第一条常识,人是不能有思想和抱负的,苟且地活着,你的生命才能由自己把握。
七岁那年,一场车祸无情地夺去腾墨的生命。一辆单位的公车在郊外的月下,在腾龙云的眼皮底下将半醉的腾墨碾成肉饼。腾龙云和腾墨住在郊外一菜农废弃的一间棚屋里,郊外通向城区的那条路是他们父子为活命必须要走的路,谁知最后却成了夺走养父生命的路。鲜血汨汨中,腾龙云伸出瘦弱的小手,撕住了驾车人的衣服,原指望他能为自己的过错说几句什么。或者,为还没咽气的腾墨尽最后一点力。没想到,那人抬起高贵的腿,一脚把他踹到了路边。嚎啕中,腾龙云记下了车号,也记下了驾车者的面孔。后来他在为养父奔走的过程中,才得知驾车者不是司机,而是市里某单位的局长。
正义是没人主持的,高贵者为了自己的尊严和体面,是可以任意践踏一个弱者的。弱者的生命在强者眼里,还不如一条狗。这是腾龙云获得的第二条人生常识。
有了这两条,腾龙云就知道,要想活下去,你就得想方设法爬在强者之上让强者屈服于你。
仇恨便是在那一年冬天产生的,此后它像熊熊大火,燃烧了他整个人生。
现在想起来,七岁那年那场车祸依然清晰可见,血腥充斥了他漫长的一生。七岁那年他用仇恨点燃的那场大火依然气势汹汹,他甚至能听得见噼噼剥剥的声响,能看见直入云霄的火焰。
要把一切燃烧掉!
必须把一切燃烧掉!
燃烧吧,我的怒火。腾龙云再次听见这个伟大的声音,它来自地狱深层,来自养父腾墨的心中!
哈哈哈哈!腾龙云爆出一片狂笑,每每想起养父,想起那场惨祸,他心里就会发出这样的狂笑。
从七岁到现在,他就是一路狂笑着走过来的,他用狂笑把自己的人生走到了尽头,从一个黑暗走到了另一个黑暗,从最初的绝境走到了最后的绝境。
是的,绝境。
腾龙云从没想过,自己的人生会拥有光明,他讨厌光明,也拒绝光明。为什么要光明呢,光明只是一种虚假,黑暗才是人生最真实的颜色。
他喜欢黑暗,比如现在,他宁可把灯全关掉,把自己置入暗无天日的黑暗中,他觉得充实,觉得幸福,觉得饱满,觉得很有成就感。
哈哈哈哈。他再次爆出一片狂笑,为成就两个字。
尽头他不怕,他的生命应该在七岁那年结束,应该在撕住驾车人衣服的一瞬间灿然而逝。是的,如果那一天他勇敢一点,如果那一天他知道有些事原本是可以用暴力来寻求到公正的话,那么,他的生命就不会延续到现在,他会在那一刻毫不犹豫地用生命去捍卫一种尊严,弱者的尊严。
可惜,这个道理他悟到的太迟了,他的生命白白浪费了这么多年。
足了,现在我可以安静地死去。
这是他为自己做的一首诗,记不清是哪一天做的,好像生下来那一天,他就为自己准备了这首诗。又好像他用一生的努力来为自己做这首诗。
足了,现在我可以安静地死去。
他又朗诵了一遍。
对眼前的形势,腾龙云看得比谁都清,比范宏大清,比范正义清,比庞壮国那个弱智清,比郑春雷也清,甚至,比省城那个刽子手贾成杰还要清。
刽子手!这是他送给范宏大和贾成杰的雅号,对这两个人来说,没有哪个雅号比这更贴切。只不过,他们穿着另一套衣装,他们用一种叫做光明的东西蒙骗着世界,蒙骗着众人。如果说,他是用仇恨来任意涂抹这个世界,那么,范宏大和贾成杰就用权力来肆意强暴着这个世界。
在我死去的瞬间,让我亲手为他们掘一个美丽的墓。
这是养父腾墨留给他的一句诗,现在他把这首诗送给范宏大和贾成杰。
墓已经掘好。他这一生,看似辉煌多彩,耀眼得很,按常人的眼光,要多成功有多成功,钱他拥有,誉他拥有,都还是美誉、荣誉,各种头衔都有,各种光环都戴过。其实在他看来,他就做了一件事,掘墓。为贪婪者掘墓,为好色者掘墓,为权力膨胀者掘墓,为人面兽心者掘墓。
为一切该送进坟墓的人掘墓。
他成功了。他用自己独特的方式,一步步的,将他们引向死亡之路。
独特的方式,腾龙云非常中意这几个字。别人看来,他腾龙云只是一奸商,一个为达目的不择手段的人,一个想雄霸地产界的,一个想做地王的人。是啊,地王,在地产业如火如荼的今天,哪个地产商不想做地王?地王带给地产商的快乐,又岂能是别的快乐所替代的。不可否认,他腾龙云也确实想做地王,他也实实在在做到了。彬江这么多土地,只要他腾龙云看中的,就一定是他的,例外或许会有,但夺走他土地的人必得付出代价。这个时候腾龙云想起一些人,比如死云的程浩清,刘嘉伟,还有那两个愚蠢的女人,华英英和周晓芸。没有谁能阻止他,野心也罢,贪婪也罢,谁想阻拦他,谁就得付出代价,付出生命也不为过,这就是他腾龙云的逻辑。然而,做地王只是一种手段,只是一种简单的快乐,腾龙云想做的,是借地王这个名义,更好地为别人掘墓。
他要那么多地干嘛,要那么多钱干嘛?地永远是地,永远地放在那儿,谁也搬不走,并不因你拿到了那块地,那块地就会跟一起走,这跟女人不同,女人只要被你占有了,她会跟你走,风里雨里,她都跟你一起走,想甩都甩不掉。地呢,它就是一块地而已!钱他也不稀罕,七岁的时候他稀罕过钱,很神往,有钱多好啊,这是他七岁时的想法。后来这个想法占有了他很长时间,直到他淘到第一桶金。现在不同,现在对他来说,只是一堆废纸,不,比废纸还糟糕。这辈子要说钱给他带来过快乐,就是这狼园,狼园才是他的家,才是他的幸福所在,梦所在,向往所在。别的,只不过是他挥霍钱的一种方式。钱这破玩意,该挥霍时还真得挥霍。但挥霍钱的过程并不快乐,相当烦。
远没有坐在狼园里享受这么惬意。
哦,我的狼园,我的家。
他又开始咏诗了。
每次回到狼园,腾龙云首先想到的,不是怎么活,而是怎么死。死对他来说,是一种绝美的诱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