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水无毒-第4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自从和于航有了一次亲密接触,我开始正视我们之间的关系。于航性格十分开朗,有点男孩子的味道,说话做事情不拘小节,大大咧咧的,不像杨晨那么多愁善感。和她在一起很轻松自在,说话做事儿也无须顾及什么。如果是男孩子,她绝对是很好的铁哥们儿。
很遗憾她不是我喜欢的那种女孩,她始终无法带给我那种心跳的感觉。也许,在我的生命里,她只是充当了一个过客的角色。来则来,走也不会给我留下任何感情的纠葛。
于航依然快乐着,每天给我打电话的次数也越来越多,嘘寒问暖、无微不至。有时候觉得她也很烦,总是不厌其烦的给我打电话,让我陪她去这去那,而不管你的心情有多坏。她总是让我陪她吃这吃那,全然不顾你的胃口有多糟糕。
她经常会告诉我:以后不是你一个人了,你要学会关心我、爱护我,不许欺负我!
每次听到这样的话,我就有种难言的苦涩感,准确的说我不爱她,也不讨厌她,和她在一起却没有一点激情,这对于航也许太不公平。可是,说些违心的话、每天伪装着自己假装去爱她那是生不如死的事情。
于航问我:你爱我吗?
我不在意地点了点头。
于航又问:既然爱我,怎么从没有听你说过“我爱你”三个字呢?
这个庸俗的问题我几乎每天都能听到。是我做的不够?还是她感受不到?为什么总是问这样的话题呢?每次听到她这么问,我心里极为不爽,但又不易发作,只能昧着心告诉她:爱是做出来的,不是靠嘴巴说的,如果我每天像个娘娘腔一样缠着你,说我爱你,烦不烦啊?
于航一乐,说:我就喜欢你这种性格,爷们!
我略显不耐烦,说:我们都是成人了,你以为还像十八九岁初初相遇的年代啊?生活就这么平淡,别想那么多,好好过日子吧。
于航撅起她那可爱的小嘴巴,说:知道啦,只要你的心爱我就行了,不说我也不在乎。
听了这话,真让人辛酸。我恨我自己,明明不爱她还偏偏和她在一起,是可怜她还是在害她?我希望她不爱我,希望她狠狠地离开我,甚至希望她做出越轨的事情,至少能让我感到心理平衡,可是她却偏偏这么爱我。她爱的越深,我的愧疚感就越重。为了弥补我对她的欠缺,准确的说是为了自己寻找一种心里平衡,我尽量满足她物资上的所有要求,但这些都像在履行一种公务,而不是发自于内心。
我是一个粗人,不会在意生活当中细微的东西。在平安夜的当天,于航和我约好晚上一起去教堂,结果我把这事情忘的一干二净。等到晚上11点多的时候,才突然想起于航、想起我们的约定,我赶紧坐车去找于航,到了她的住所,看见她一个人孤零零地抱着我买给她的毛毛熊萎缩在床上发呆。那一刻,我的鼻子一酸,眼泪差点掉了出来。
我轻轻地走过去,托起她的脸蛋,说:“对不起,我今天太忙了。”
于航忽闪着她那双大眼睛爽朗地说:“哈哈!就知道你忙,所以没打电话给你,怕耽误你工作。”
随后,她兴奋的给我讲起今天在街上遇到的一些新鲜事儿,还有她刚从外面买的蛋糕,说很好吃,舍不得吃完还给我留了一半。
我的心碎了,我想对她说:于航你真傻,傻的可怜。此时,我多么希望于航狠狠地揍我一顿,或者哭着闹着责问我为什么爽约?看着她那兴奋的样子,好像丝毫没有把爽约这事儿放在心上。
“于航!”我说。
“怎么啦?还没吃饭吧?想吃什么我现在帮你做,要不你先把蛋糕吃了,垫垫肚子吧!”于航兴奋地说。
“我不饿,我……对不起!”我内疚地说。
“你怎么了?”于航问。
“于航,对不起。”
“干吗说对不起啊?”于航呵呵一笑说:“是不是泡上哪个小妹妹了?呵呵,做了亏心事儿了吧?”
“绝对没有!”我说。
“哼!就算你有我也不怕,我会让你爱上我的,只要你的心是我的,我就满足了。”于航把蛋糕端到我的跟前说:“来!先吃点蛋糕。泡了妞要补补身体的。哈哈!”
“于航!”我停顿了一下,一字一句地对她说:“于航,我爱你!”
于航好像听到了晴天霹雷,一下子愣住了。她似乎不相信自己的耳朵,眼睛流露出质疑的神情,好半天没有喘过气来。她手里的蛋糕突然滑落了一地,只听她“哇”的一声紧紧地拥着我哭了起来。
我没有劝她,只是用手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肩膀,任她哭个痛快。我知道这三个字让她等的太久了,对她来说来的很不容易。就像一个委屈了多年的孩子突然有一天得到了人们的理解一样。
远离那个场景,逃避那个情绪,我又回到了真实的自我。我经常告戒自己:要好好生活,好好爱于航。可是,无论我怎么努力都无拘于事,我左右不了自己的心。每次和于航在一起的时候,眼前都会闪过杨晨的影子,总是有意无意地把她们放在一起比较。比较的结果往往是于航胜出,于航身上的优点远远多于杨晨,我能感受到:于航对我付出的感情远远多于杨晨。然而,是上天赐予我一个扭曲的心,爱情的天平总是偏向杨晨。我狠狠地骂自己太贱,可无论怎样也改变不了我对杨晨的一片痴心。
不管怎样,我还是带着于航见了我所有的哥们,并告诉他们这次我是认真的:找的是结婚对象。
哥们大林见到于航以后,撇着嘴绷紧了脸说:“兄弟,这个不错,比杨晨好多了,我看行。”
我笑了笑没有说话,心里很不滋味,大林的好坏之分完全取决于你是否请他吃过大餐而已。
于航很懂事理,至少我老爸老妈很喜欢她,记得第一次带她去我家的时候,她的言行举止都让我爸妈感到满意——虽然我也知道于航在我爸妈面前隐藏了很多缺点,至少说明她懂事儿了。
于航走后,老妈悄悄地跟我说:我看这姑娘挺不错的,还勤快,要不你到他们家去一趟,见见她的父母,要是没意见啊,这事儿就这么定了。
我对老妈说:急什么啊,我总得多领几个让你们有个选择吧!
老妈把眼一瞪说:不许你胡来,我和你爸对于航很满意,你要再带别的女孩子回来,家门我都不让进。
我说:好好好,听您老人家的还不行吗?不过呢,也不要这么着急的定下来,我们还要再磨合一段时间,增进一下感情嘛!如果万一感情不合,结了婚再去离婚你说麻烦不?
老妈说:你这孩子,还没结婚呢就想着离婚,不知道你脑子里整天装的是什么东西?找个好姑娘不容易,别再飘了,该安稳下来了我的乖乖!
老妈说的对,我是该安定下来的时候。我累了,不想再飘忽不定了。我要找个女孩子把自己的人生就这么交托了。哪怕我不爱她,但至少她要爱我。
人生如戏,变幻无常。爱的人不能共朝暮,不爱的人却可以常厮守。这世界真奇怪!老妈告诉我过一句话:人,这一辈子总归要傻一次。我和杨晨感情纠葛算不算傻了一次呢?如果这种感情叫傻,那么我愿意这辈子永远傻下去。
老妈还说:和谁过一辈子都是过,时间长了自然会产生感情,人生短短的几十年一眨眼的工夫就过完了,别要求太多,合得来就行。
老爸的话更具有哲理性,他说:你要学会用艺术的眼光去欣赏对方,别整天想着改变别人,把对方雕刻成符合自己心中的形象。谁都希望得到对方的欣赏而不希望成为别人刀下的雕刻品。
这些道理我都懂,我也没有对别人指手画脚、挑三拣四。我的人可以属于她,可我的心却背道而驰,我无法改变自己的心,难道这也是我的错?
转眼间和于航在一起已经半年有余了。我以为我在思想上已经足够圆熟了。然而,我错了。在这半年里,我从来都无法掌控自己的身体,只有杨晨,只有她,永远地引领着我,从来都走在我无法到达的地方。我想用一切表示方向的指示的词语来形容她,比如北斗星,比如灯塔,比如火种……
一天又一天过去了,杨晨依旧令我着迷。我迷恋她的所有,她的矛盾,她可以热情如火,不知疲倦地让自己怒放,我们做爱的时候她会遭遇难以忍受的疼痛一样死死缠住我,在我的肩头留下深深的指痕和牙印。她可以幽雅如水,精心装扮她的容颜,吸一种叫“红青百年”的英国烟,或者支着白色围巾在月光里舞蹈……
第四十章
2007年的深秋,我随于航来到了她的家乡——橘子城。
这是我权衡已久的决定。
我要离开北京,换个新的环境,想重新开始我的生活。也许,只有离开这里,才能使我彻底忘记让人耿耿与怀的过去,彻底解脱我对杨晨的思念与渴望,慢慢淡化我对杨晨的情感寄托,以减少我愧对于航的心里不安。
然而,我又错了!
新的环境并不能给我全新的开始,至少我的心还是那颗循环着往日情怀的心,它时时激起我对过去频频回首、对往日无穷眷恋,随着来橘子城的时间拉长,那段曾想不再回望的情感也越来越浓,昔日的情怀也变的愈加清晰。
橘子城的生活很悠闲,无须顾虑吃喝拉洒、衣食住行,于航的是独生子女,她的爸爸是当地小有名气的商人,经营着一家酒楼和一些店铺,并有专人看管,我和于航完全不用工作就可以衣食无忧。
每天早上,于航总是第一个起床,做好早餐后喊我起床。然后一起去海边玩耍,观海上日出日落,看大海潮落潮涨。赤脚走在松软的沙滩上,迎着带点腥味的海风,听着远处传来的阵阵波涛声,那种惬意是一种说不出的舒坦,犹如最心爱的人在你耳边轻声细语。也就在此时,我曾多少次幻想:手拉手的那个女孩儿就是杨晨,用手拢开被海风吹乱的长发微婉一笑,在额头留下深情的一吻。
“快点过来看呀,我抓到了什么?”于航朝我大声喊道。
她的声音打断了我的沉思,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