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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9章

女兵英姿-第4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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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蒲英虽然轻装得彻底,但却深知这个季节的温差很大,山里的夜晚应该很冷了。所以她是女生中唯一背了大衣出来的人,这会儿正好派上了用场。

蒲英还怕光是披在身上,也会漏风,便接过梁菲菲拿着的工兵锹,“你把大衣穿好!”

“嗯,谢谢了。”

梁菲菲把手伸进大衣衣袖,又把前面的拉练拉上。走了一会儿之后,就觉得身上暖和了许多。

她不禁对前面拿着手电开道的蒲英说:“英子姐,你想得真周到,连大衣都带了。我还以为南方的天气温暖湿润,夏无酷暑、冬无严寒呢!”

“南方到冬天,是没有北方的气温低,但是这里的环境潮湿,那种湿冷才更难受呢。”

“嗯,我妈妈也是这么说的。”

说起林医生,蒲英自然想到了西藏的偶遇,想起了初见梁菲菲时的情景。

她忍不住说道:“菲菲,我还记得刚见到你的时候,你正在湖畔大声地背诗。那个诗,我很喜欢——你能告诉我作者是谁吗?”

“顾城啊!‘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多出名的诗句啊?”

“不是这首,是另一首,小花的微笑什么的?”

“哦,你说那首啊。那个叫《小花的信念》,也是顾城的——啊~~~!”

话没说完,梁菲菲忽然发出一声惨叫。

蒲英急忙回头,只见身后乌漆麻黑的——人,已经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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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章 野战生存日

蒲英并没有慌,因为她听到了砂石摩擦的声音,立刻紧走几步,手电筒的光束也追踪而至。

这里是一个小土坡,她们走的是土梁子。

梁菲菲刚才大概是没有跟紧她,走路走偏了,然后一脚踩空,人也滚下了坡。

“菲菲,你没事吧?”蒲英晃动着手电,照着斜坡下那团还趴着不动的黑影。

“没……事。”梁菲菲的声音里带着懊恼,身子动了一下,手撑着地,站了起来。

这个坡其实并不高,坡度也不超过三十度,蒲英直着身子都快要不费力地走下去。

走近之后,她才看清菲菲的身上都是土,脸上也沾了点。

“你可真能干!这么小个坡,你都能滚下来?你是圆滚滚吗?”蒲英一边帮菲菲拍土,一边数落着,“你刚才嚎那么一嗓子,我还以为怎么着呢,吓我一跳!”

“嘿嘿,我刚才是和你说话,就忘了看路。”梁菲菲抱歉地笑着。

“多大的人了,走路还不看路——原来,你还是个小马虎。来,走动两下,看看扭到脚没?”

梁菲菲跺了跺脚,又跳了跳,“没事啊!”

“身上呢?”

“更没事了!”梁菲菲笑了起来,“有你的大衣垫着,什么事都没有!”

不远处忽然传来脚步声,有人举着强光手电走了过来。

“是谁?口令?”原来是夜间巡逻的男生。

蒲英刚要答话,梁菲菲却一把拉住了她,“这个好玩,我来!——春……春风!”

“什么春风?是春华!”

来人是四区队长谢治平,还有和队里另一名男生。

谢治平已经听出了梁菲菲的声音,本来有些紧张的情绪,立刻放松下来,并笑着说:“你该问回令的!”

“哦呵呵……”梁菲菲笑了笑,又重新再来了一遍,“春华——回令?”

“秋实。这就对了!”

“我觉得还是‘春风秋雨’比较顺口!”梁菲菲还在为自己的失误强词夺理。

蒲英不禁笑了。却没说话。她是觉得,像他们刚才这种跟过家家一样的对口令,真要遇到敌人的话,大家早都不知道死多少回了。

谢治平又问:“你们在干嘛?我好像听到你尖叫了一声。”

“没事,就是不小心滑了一跤。”

“你们这是……?”

“方便一下。那个……”梁菲菲不好意思地摆了摆手,“谢师兄,你们回吧!我们两个没事的。”

“哦,好吧。”谢治平学长带着学弟走开了。

不过在她们回来的路上,蒲英还是察觉到那两人在不远处等着她们,直到她们回到了帐篷营区后。他们才真正地走开了。第三天和第四天。依然是走不完的山路。

为了凑够三百公里的里程数。队领导给设计的行军路线,让人十分无语——基本就是在山沟里兜圈子。

大家常常会觉得经过的村庄很眼熟,因为他们可能早上刚刚由西向东地横穿过这个村子,下午又由北向南地纵向穿越同一个村子——自然一回生二回熟了。

第四天是野外生存日。饮食公司的送餐车就不进山了。

学员队的全体人员,从上到下,都要自己想办法解决伙食。

这个时候,就算有学员偷偷带了人民币出来,也会小心藏好,不用拿出来。因为这一天,其实就是队领导、教员以及学长干部们,自掏腰包请客的日子。

每一届入校强化训练快结束的时候,那些平日对学员们特别凶、把他们管得特别死的管理人员。都会放点血,犒劳犒劳大家,让学员们多多理解他们的良苦用心,并淡忘前段时间的积怨——这几乎已经成了军训队的一项传统了。

侯队长、富教导员出大头,几个区队长和班长们也凑了一点份子。

他们早就联系好了相熟的村民。分配好了就餐的人数。到了饭点,几个区队长就直接带着自己的人,分散到各家各户吃饭。

这一天的农家饭,米饭有点夹生,肉菜也不多,主要是炒鸡蛋、烧土豆、炒青菜等简单的菜式。因为学员人多,菜的需求量太大,农村的大婶大姐们自然也不会去做太复杂的菜。

不过,这些食物食材都是农家自己栽种养殖的,没有化肥饲料,品相也许不太好看,味道却比市场上的菜有风味多了。

鸡蛋就有鸡蛋的鲜味,蔬菜就有蔬菜的清香——真正的绿色天然健康食物。

正好大家前几天,吃多了那些重油大料烹制的味道太重的大餐,今天吃点农家小菜,也算是换换口味,清一清肠胃了。

晚餐更为丰富,除了有农家土鸡,还有队长教导员托池军雁代买的盐水鸭。这个南京名小吃,的确名不虚传,吃得大家是赞不绝口。

池军雁也跟着蒲英一起吃农家饭,边吃边说:“好吃好吃!比什么星级饭店的菜还好吃——你们这样的野战生存,应该多搞几次哈!”

蒲英也笑着说:“你怎么不把你那个朋友也叫过来一起吃啊?还是他开车帮我们买的鸭子呢,怎么也该让他过来,与民同乐同乐嘛!”

池军雁斜了她一眼,笑眯眯地说:“你不就是想见见他吗?偏不给你见!”

“好吧!我看你能保密到什么时候?等你结婚那天,总能让我见到了吧!”

“噗——”池军雁把嘴里的饭给笑喷了,好在她有用自己的碗接着,才没弄得太狼狈。

“干嘛?说到结婚,你就这么激动?这么恨嫁啊?”蒲英还在打趣她。

“好啦好啦,不跟你说了!你还是关心关心你自己的事吧,别没事就来琢磨我!”

“我能有什么事?”

“你看,你们学校男女比例这么失调,好小伙子那是满坑满谷啊——你就没想过在军校的这几年,找个男朋友?”池军雁这是有心试探。

“我才不急呢。等你结婚了,我再找也不迟。”蒲英却还在继续说笑。

“这么说,如果我几个月后就结婚了,那你还是有可能再谈一次恋爱的咯?”池军雁却缠着她不放。

蒲英微微一愣,随即正色地说:“不会!我就没想过。”

“那你在想什么?……其实,你心里是不是,还放不下——他?”

池军雁抓住蒲英的手,在她手心里画了三个土字。

不等她画完,蒲英就合上了手掌,摇了摇她的手说:“姐!你就别为我担心了。我不想谈恋爱,是因为现在不是谈恋爱的时候,但那也不是因为他。我说分手的时候,就已经……把他放下了。我是想,等我毕业了,生活安定下来,再慢慢找朋友。”

她把话说得这么明白,池军雁也就不再追问了。

当晚,池军雁没有去住宾馆。

因为明天学员队要搞“行军竞赛”——看哪个区队最先达到目的地,蒲英也想参加这最后阶段的行军,于是池医生就留了下来,好在清晨出发的时候跟她一起行动。

为了明天能够夺标,饭后各区队还开了动员会和诸葛亮会。

谢治平表示,四区队虽然有两个班的女生,但只要大家齐心协力,也一定能夺取最后的胜利。

大家也纷纷献计献策,处理伤病、调整背囊、分配人手、准备食物和水……诸多细节,只要想得到的,都会拿出来讨论,并相互监督检查。

蒲英向谢治平讨了个任务,那就是——明日她要和旗手走在一起。

她的理由是,明天的比赛,最重要的是掌握好节奏。

旗手是个高个子大长腿的男生,他带队会让大家和前些天的行军没什么差别,也就很难对其它队伍获得优势。

如果让她来带队——作为一个经验丰富的老兵,又很了解女生的步幅,蒲英表示,自己可以将整个四区队的节奏很好地整合在一起。

谢治平开始还有些怀疑她到底行不行,毕竟明天的竞赛要的是“速度”,不过蒲英向他详细解释一番后,他开始觉得很有道理,并终于采纳了她的建议。

晚上,大家比前几天睡得还早,就是想为明天储备体力。

可是万万没想到,营地旁边那个村里,有户人家一直在用大喇叭音箱,循环播放着《常回家看看》这首歌。

本来还挺想睡的人,被那魔音穿脑的声音持续骚扰着,哪里还找得着睡意啊?

队领导们忍耐到九点多钟,才去村里找那户人家,结果还是没法让人家关上音箱。

因为这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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