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此良知是路人-第1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还有,他们正派已经决定联合抓捕李重皓,武林大会之时在联名声讨他。我们‘刹血楼’不蹚浑水,你在武林大会之前也死不了。”
也就是说死孩子成为正派人士的首要通缉人士,人人见而逮之。沈暮欢想,他可千万不要死啊,不然她可就活不了了。可是死孩子傻乎乎地样子却一下子冒了上来,他浓而密的长睫毛,闪着光晶亮晶亮的丹凤眼,噘起来的嘴巴,瓷白的脸蛋。以及那一句:“阿欢姑姑,我只要你。”一下子搅得沈暮欢心里一阵慌乱。
他现在已经傻了,又武功尽失,能逃得过去么?
倒不如跟在他身边,和他待在一起的好。
“阿欢,你可不要犯傻。”沈逸之凉凉一句话刺进耳膜里。
沈暮欢绞着手指:“我怎么可能犯傻?你什么时候见我犯过傻?”
沈逸之点点头:“那就好,你也该接点任务赚点钱了。”
沈暮欢一呆:“啊?”
“你是个杀手,你是个敬业的杀手,你不杀人赚钱你干嘛?”
“可是那啥,老头你确定要我出任务,你不怕砸了招牌?”
沈逸之一脸高声莫测:“所以我准备让你从杀鸡练起,长安街上的朱掌柜少个在厨房里打下手的,你正好过去。争取一刀毙命,刀口整齐,血不可溅出二十滴以上。”
沈暮欢想,她好歹也是杀手谱上排的上号的人物啊,这要是传出去她的老脸还往哪搁?
可是沈逸之却说:“必须去,没得商量。一日十文钱呢!”
作者有话要说:小李要是知道〃碧湖〃用来杀鸡,是不是会一刀劈死我?……
小白逃生中……
☆、后人与真相
沈暮欢在半讨饶半威胁沈逸之挫败之后,不顾他的反对提了碧湖剑就往外走。恶狠狠道:“死老头,以后碧湖就专门杀鸡了!”
死老头挥挥手:“走吧!走吧!”
于是沈暮欢就真的扎根在长安街朱掌柜的小客栈了,这两日一共杀了三十六只鸡,够得上死老头标准的一共有两只。可是朱掌柜却笑眯眯地赞道:“好!阿欢啊,不错。要是你能将鸡去毛挖肠那就更好了。”
沈暮欢龇牙咧嘴,一天也就十文钱,犯得着精益求精么?
然后便导致她的伙食从每顿一块红烧肉降到了每顿一只白面馒头。沈暮欢啃着馒头的时候想:原来有钱人都是这么发财的?啃着啃着却又想:不知这时候死孩子在吃什么?是不是也像她一样受人抛弃、孤苦伶仃连块肉都吃不上?
“沈姑娘?”
沈暮欢一口噎在喉咙口,气没喘上来,脸立马涨得跟溅了一脸鸡血似的。身后连忙有一碗水端过来,还仔细得叮嘱道:“慢慢喝,别再呛着了。”
“咕咚咕咚。”沈暮欢这才活了过来,便转过身,在看清楚来人后气不打一处出来,哎呦,这位少爷来这干嘛?
“萧公子?有何贵干?”
萧佑今日穿了一身湖蓝色的长袍,衬得是长身玉立,潇洒倜傥。他伸出一只手拍拍她的头,笑眯眯地问:“沈姑娘惹沈掌门生气了,沈掌门罚得也太狠了。”
沈暮欢撇撇嘴:“他哪是罚我?不过是打发我来挣钱养家而已。”
养家?萧佑脸色有一丝的恍然,什么时候他的小师妹也要养家了?他再问:“沈姑娘的身体如何了?”
沈暮欢顿时觉得这个人真是多话,老是问一些无关紧要的话题,她有了些不耐烦了,摆摆手便说:“哎呀,我向来身体好得很。”
是么?中了蛊毒还能很好?萧佑握了握拳,却不想稍微用了力,发出“咯咯咯”的声音,仔细一瞧,他的掌心突然有一圈红印,指节都是白的。
沈暮欢奇怪地瞧了他一眼,摆摆手便说:“呐,萧公子我这会要开工了,你还是回避吧,待会儿鸡血一地的可不吉利。”
萧佑突然想起好像还是不久前,他的阿欢还紧紧拽着他的手臂瞪着滴溜溜的大眼睛警告他要是他丢下她,那他沈朝醉就死定了!可是现在呢,她摆摆手一副不想看见他的样子,看来自己真的是死定了。
沈暮欢也不理他,抄起碧湖就一剑刺向鸡圈。
碧湖是绝世名剑,随便一出手那都是带着剑气的。人对着这种剑,会浑身起鸡皮疙瘩,何况是鸡?
“咯咯咯!咯咯咯!”一只只鸡顿时在鸡圈里乱作一团,飞的飞,躲的躲。沈暮欢也不管,只管把剑往它们身上招呼。她反正想好了,举世名剑要是连几只鸡都解决不了,那么她就把碧湖给当了换钱!
这厢沈暮欢没有章法地瞎砍,那厢的萧佑早就笑欢了,沈暮欢手里的剑他岂能不认识?他这才呼出一口气,这样才是他的阿欢啊。
可是突然一瞬间,沈暮欢手里的碧湖去突然剑锋一转,直直地向萧佑刺过来。
恰恰是晌午的时候,阳光真是一天中最烈的时候,一道道光从碧湖的剑头折射到萧佑的身上,萧佑当即就仿佛动弹不了了。他从来没有想到会有这样一天,这样阿欢用剑目标精准的要刺他的一天。
他下意识地就伸出了左手,仿佛下一秒就会将手往前一拍,笑道:“阿欢,别闹!”可是他生生就将伸在半空的手收了回去,一副任你宰割的模样。
沈暮欢心里说不出来的失落,收回剑的时候再也忍不住便说:“你真像我认识的一个人。”
萧佑心里一动:“谁啊?”
沈暮欢却念念叨叨:“呐,你看。他掌心也有一颗跟你一样的痣,他摸我头的时候也总是喜欢用掌腹蹭我几下。”可是后来却又一摊手说:“没什么。萧公子,你真该走了。”
沈朝醉就像是嵌在她心间的一根刺,拔不掉,轻轻一碰的时候还是会痛得死去活来,可是这些为什么要跟别人说呢?没必要的。
想到这里,她便把萧佑当空气了,从鸡圈里拿起一只鸡便对着它地脖颈“刺啦”一声割开来。
娘的,她骂了一声,还是不得要领,血还是洋洋洒洒地溅了出来。
她杀得满眼通红,连萧佑什么时候走的都不知道。萧佑在离开的时候却碰到了一个人,她眨眨眼睛,娇俏地问:“脾气很大?”
萧佑笑着摇摇头:“她其实很乖的。”
来人哼了一声:“还是不要管的好,免得坏了大事。”
萧佑却说:“你帮帮她,她中了‘偷生’,只有两年的活头了。”
“我为什么要帮她?她死了最好!”说完,“蹭”的一声便已经足下轻点,当即飞檐走壁。
这一幕正好落在了李重皓的眼里,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立马便悄悄追了过去。
可不想,此女子轻功竟是极高,步法又极其奇怪,均是走些奇门歪道,李重皓最后跟到城门的时候竟然让她没了身影。正想往回找,却不想那女子竟然就站在了他身后!
试问,江湖上,能有几个女子轻功在他李重皓之上?
他当即便叫出那个名字:“楚惜往。”
楚惜往总是一身红衣衬得人肤白似雪,明眸皓齿,一副纯真少女的模样。可是李重皓知道,这位楚姑娘可不是什么大家闺秀、名门之后。她可是江湖上大名鼎鼎的“毒后”。说来也好笑,“医圣”杨谨的后人最擅长的居然是杀人于无形的剧毒。而她的造诣也在苏烟之上。
“李公子?”楚惜往笑起来:“或者是二公子?”
李重皓皱起眉头:“你也是沈朝醉的人。”
“什么话?”楚惜往咯咯地笑:“我才不是他的人。”可是突然间,她却又满脸怒色,恨不得一口吞下李重皓:“倒是你,二公子,自家亲哥哥不认,却认贼作父。想来父母之仇,你也一定不会报了,哼。”
李重皓见她此番变脸,只是问:“仇自然要报,只是证据呢?”
“也是,你的李敏姑姑哪里会跟你说那些?你要证据是么?来,我就给你看你要的证据。怕只怕到时你又不敢承认!”
那是一月的最后一天,李重皓眸光微闪:“自然要去。”
作者有话要说:嗯,很快就要大转折了,这两天会狂存稿,求表扬,躺平任调戏~~
☆、变傻与失忆
时间过得极快,“嗖”的一下子,转眼间沈暮欢已经杀了将近半个月的鸡了。在此期间,沈逸之从来没有来看她一眼,就跟已经忘了她这个徒弟一样。每每沈暮欢啃着白面馒头的时候,她都会一阵心痛,谁知道死老头这会儿正在吃什么香喝什么辣呢?
朱掌柜十年如一日的奸商模样雷打不动地出现在沈暮欢面前,笑得那叫一个奸诈无双。
“阿欢啊。”他搓搓手,一副很难开口的样子。
沈暮欢在心底骂,你个贼眉鼠脸的样子,一看就是不安好心。于是她决定先下手为强,开口叹道:“哎,掌柜的,我近日动不动就两眼发黑。卖包子的李大娘说我脸色苍白,双眼发肿,凭她多年经验断定我将命不久矣。白马寺门口的黑瞎神算说我印堂发黑,必有血光之灾。”
朱掌柜吞了口口水:“所以呢?”
沈暮欢再叹:“烦请掌柜速速将我酬劳拿来,我好回家孝敬师父大人。”
朱掌柜再次吞口水:“阿欢啊,这酬劳可是每月按时发放的。你才做了半月……这不好弄啊。”
沈暮欢十分善解人意:“那就发半个月的呗。”
朱掌柜瞪眼,隐隐有大谈今日青菜涨了几文、黄瓜断货、客人又赖账的生计大事。沈暮欢直接一挥手,心里把这扒皮掌柜骂了一通,然后一副有气无力的样子:“掌柜,我家师父就我一个知冷知热的徒儿,你说我要是走了,他该怎么办?”
“这、这……”朱掌柜老半天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来:“去意已决?”
“可不是么。”沈暮欢将碧湖收拢,点头跟拨浪鼓似的。
“照规矩,你这情况本是没钱领的,这样吧。”朱掌柜就大发善心:“结十日的酬劳,怎么样?”
沈暮欢一声他娘的就在嘴边了,为了早日脱离每日只有白面馒头的苦海,立马又将脏话吞了进去。点头哈腰说好,拿过一百文转身就走。
这会子日头已经上来了,长安街上渐渐热闹起来了。人来人往,街上的卖字画的、卖胭脂水粉的都纷纷将摊位摆了出来。而李大娘家的包子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