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新证-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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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初次得见的《懋斋诗钞》,是个清钞本,年月次序,清楚明白,诗是编年顺录的,按内容推到这首《小诗代简寄曹雪芹》,是癸未年春天。而其前二首的题下也正注明〃 癸未〃 二字,同年十一月二十日一诗又有自注云:〃 先慈自丁丑见弃,迄今七载。〃 自丁丑越七年,正是癸未(注意传统算法,凡说越几年,都指〃 连头带尾〃 共包括几个年头,经历几个干支,不是〃 核实〃 了满十二月才为一年的意思)。因此敢说癸未年并无错误。
迨后又见到了原底稿本——圈选以备付刻的底本,事情更清楚了,底稿本是随作诗随续抄上去,本来就是按年照月,连〃 编〃 都用不着的。这再不会错。这个底本因付刊前要删割有避忌的诗(清代曾获罪的宗室如敦家,写作是要非常小心的,不然就要惹祸),遗有空白处,后来收藏者〃 燕野顽民〃 得到此本,见有脱粘等处,怕有零落,因此略为粘缀修整,并为此写下识语。未想这却引起有些研究者的误会,说诗集的次序不可靠了,被他搞乱了。其实全非如此。想证明此本并非编年的提出了一些论证,但都难成立。
再说,癸未年的〃 上巳前三日〃 ,即三月初一正是敦诚的三十岁整寿,敦敏〃 代简〃 的含意是邀请雪芹来给敦诚过生日。又敦诚在甲申开年作挽雪芹诗,自注说:〃 前数月,伊子殇,因感伤成疾。〃 从作诗人说这话时往前推〃 数月〃 ,当然是前一年癸未年的某月里。如果曹雪芹早在〃 壬午除夕〃 死去了,那么就成了先死的父亲因〃 感伤〃 后死的殇儿而〃 成疾〃 的怪事了,也断不可通。乾隆癸未年北京曾发生严重痘灾,幼儿死亡殆尽,亦正合榫。
不执着孤立的一点,综合地看证据和所联系的事情,我认为曹雪芹确是卒于癸未年的除夕,合公元一七六四年二月一日。
至于脂批的话,是记错了。史书、碑版、文章,误记干支的例子,简直多得不可胜举,并不是什么稀奇的事情。为什么对脂砚斋的〃 壬午除夕〃 四个字又信他〃 除夕〃 呢?这很好理解,一个人在大年除夕逝世,这样一个日子不会记错。情理需要具体分析,而不能囫囵吞枣。
若说起生年,就更麻烦。胡适之所以推为生于康熙末年,毫无根据,只有两个理由:一是根据敦诚挽诗〃 四十年华付杳冥〃 的话,断为曹雪芹〃 至少〃 活到四十岁(为什么不能是〃 至多〃 活了四十岁?他却没有说)二是因为雪芹如果生得晚,〃 就赶不上曹家的繁华〃 了,所以要把〃 四十年华〃 放长五年,特意叫他〃 赶〃 到康熙末年,经一经所谓当年的〃 繁华〃。后一论断实在可笑得很。
我的看法却两样。我们应该相信敦诚的话,在别无旁证可求的条什下,只能暂按四十岁的年寿,把雪芹生年推为雍正二年(一七二四),(或迟早各一二年,自属可能,但无法确定。)如果照胡适之说,生在康熙五十七年,死在乾降二十七年,活了〃 四十五〃 岁,那么挽诗说〃 四十年华〃 ,还勉强可通,如果照后来王利器先生的主张,认为曹雪芹是颙之〃 遗腹子〃 ,生于康熙五十四年(一七一五),则是活了四十八九岁,——这一来就更不对头了,在旧社会里,是没有人肯为亡友〃 减寿〃 的,如果挽一个四十八九岁死去的人不说〃 五十年华〃 而偏说〃 四十年华〃 ,那就是太没情理,迹近开玩笑了,我想敦诚比我们知道得总要清楚些。
现在再就胡适的那个〃 赶繁华〃 说几句。假如曹雪芹真个生于康熙五十七年,到雍正六年曹氏落职籍家北返时,他算起来已十一岁,该把南京情形记得清清楚楚。但雪芹书中于此,正面一笔都没有。依胡说他是要写当日南京的〃 繁华〃 的。那么为什么要写的主题反而一字不写——或是一字写不出?足见他并不记得。此其一。又如第五回宝玉向瞢幻道:〃 常听人说金陵极大〃 ,脂砚的批说:〃 常听〃 二字神理极妙!也可以从侧面窥见雪芹之对于南京的印象遗存不多,他只能从旁人嘴中〃 听说〃 而已。〃 十一岁〃 的雪芹如果这样记忆薄弱,是说不通的。若依我所推生于雍正二年,到六年北归,刚刚五岁,其记不清南京,便不足怪。说列这里,则要雪芹〃 赶上当日的繁华〃 一节,就更不在话下了。其实,即使雪芹真是生于康熙五十七年而在〃 十一岁〃 上离的南京,他又有什么〃 繁华〃 可赶?他祖父在康熙五十一年已经死去,接着人亡家败,惨不可言(看笫七章自明)。要他〃 赶繁华〃 ,早生五年六年,正是糟糕!——赶上了最坏的几年。〃 赶繁华〃 至少得早生十五年才行,换言之,雪芹须活五十五岁。那么,〃 四十年华〃 的诗怎么交代呢?迨后又发现了敦诚的《鹪鹩庵杂记》(记字后笔改为〃 诗〃 ,不可据。此本系〃 杂记〃 用的册子,改钞了诗,但不得因此而造〃 杂诗〃 之名),其中挽雪芹的诗原是两首,其〃 四十年华付杳冥〃 句作〃 四十萧然太瘦生〃。这是最可注意的,诗人两次定稿,改动顿大,〃 四十〃 二字独无更易,可说是大书特书,明白无讹。难道可以推诿为事出偶然?如照〃 四十年华〃 实推,还有一点可作旁证。曹家的命运,从雍正初年倒霉之后,到乾隆皇帝上来,又曾小小〃 中兴〃。雪芹如生于雍正二年,到乾隆元年为十三岁,还未成丁,所以《八旗满洲氏族通谱》于元年开始征集档案资料时不曾载入〃 曹霑〃 一项,就得到了合理的解释。如果他是生于康熙五十四年,到乾隆元年即已二十二岁,早达成丁之年,那么《氏族谱》为何已载曹天祐而不载曹霑其人?综合我的证据,我坚持我的意见:曹雪芹是生于雍正二年(一七二四,甲辰)左右,卒于乾隆二十八年(癸未)的除夕,合公历一七六四年二月一日,实际的年龄约是三十九年半。
「附记」
曹雪芹的生卒,引起很多纠纷,由于我是〃 祸首〃 ,应当负责任交代下原委。
一九四七年秋,我根据敦敏的诗句,草为《红楼梦作者曹雪芹生卒年之新推定》(副题〃 《懋斋诗钞》中之曹雪芹〃 )一文,原为自存。适有师友来函征及文稿,遂为介与刊物编者,后乃刊于天津《民国日报》〃 图书〃 副刊第七十一期(十二月五日)。次年同刊第八十二期登出《胡适之先生致周君汝昌函》一短文,中云:〃 先生推定《东皋集》的编年次序。。。。,我很赞同。……先生推测雪芹大概死在癸未。。。。除夕,我很同意。敦诚的甲申挽诗。。。。,得敦敏的弔诗互证。。。。,(引者按,指弔诗亦在甲申春初。着重点皆引者所加),大概没有大疑问了〃 又说:〃 关于雪芹的年岁,我现在还不愿改动。。。。。。〃〃最要紧。。。的是雪芹若生的太晚,就赶不上。。。。。。。。。。亲见曹家的繁华时代了。〃 我于是写《再论红楼梦作者曹雪芹的生年》一文,发表于同刊第九十二期(一九四八年五月二十一日),进行答辩。
该副刊于其第九十五期(六月十… 日)又登出俞平伯先生《关于曹雪芹的生平致本刊编者书》一文。其中涉及生卒年的意思是,说不出我所推考的生卒年哪里错误了,只是曹雪芹生年既然赶不及曹家〃 全盛〃 时代,则以《红楼梦》为雪芹所自叙就可疑了,曹雪芹该是曹寅的儿子才合适云。
以上还都是解放前的陈迹。解放后,本书出版时,适逢作家出版社重订《红楼梦》,卷端介绍作者时,在生卒年上采用了拙说。俞先生对此似乎很不满,就在文学研究所主编的文学遗产创刊号上(一九五四年三月一日《光明日报》)发难,登出《曹雪芹的卒年》一文,批评〃 周君标新立异〃。又隔半月,和俞先生紧密合作的王佩璋先生又在同刊第三期上发表《新版红楼梦校评》,在对作家出版社新版严厉批评时,再进一步,指责出版社采用拙说〃 发生了不良影响〃 (并无具体论证理由)。于是该出版社公开检讨版本时,连拙说也成为〃 错误〃 而被检讨在内。
我在此情况下,曾分头致函于《文学遗产》与作家出版社,对这种做法表示意见,并要求声辩,寄上了答文。都不获申理,文稿由《文学遗产》退回来。
但是,在我无法答辩的同时,文学研究所方面却继续对此问题不断寄予关注。
例如,到一九五七年五月出版《文学研究集刊》第五册时,就又发表了王佩璋《曹雪芹的生卒年及其它》的专文。同时先后俞先生在撰文设注时,更时有涉及。何其芳先生《论红楼梦》(亦同时发表于上述《集刊》第五册)这样与考证全然无关的论文,在第二节注四中,也详说生卒问题,并推举王佩璋文章与观点,相为呼应。拙说出后,受到俞、王等多位专家这样多的重视,惠予指教,实感荣幸。不过我也要说明,王佩璋氏的论点,我是不敢苟同的。所惜者我没有机会对它发表意见,无法就其歪曲事实、强词夺理的手法加以揭橥。而读者若单看她的〃 一面之词〃 ,也许真难清辨是非。很后来,我才写文重加讨论,反驳了反对意见的十个论点,提出〃 癸未说〃 的正面理由。这距俞先生发难,几乎十年,才得一申鄙见。(《文学遗产》的主编人见此文后,还来信表示批评意见。)可是这样的文章,极不为读者欢迎,——不要说读者,连我自己执笔时都觉得确是十分讨厌。但是如果在王佩璋氏的论点上始终不置一词,会被认为是默认自己的〃 错误〃 ,而申辩一下,又繁琐罗嗦得出奇。无怪读者反对这样的东西。为此,本书此次重印时,不考虑增收此类文章。研究者如有个别需要,检索可得' 注1'。 由于同样理由,此处亦不多作补说了。只简单重申两点;一、在卒年问题上,最关键的问题是《懋斋诗钞》是否为编年排次一点' 注2'。 关于这,所有反对者都未能举出任何真正理由证明它不是编年,而我曾举出了更多的证据说明它之编年毫无疑问。二、在生年问题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