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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42度呛辣爱恋-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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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惜之


楔子

我叫做林芷樱,有点交情的喊我阿樱,痛恨我的叫我奸诈樱、狗腿樱、排骨樱……各种名号都有。

你大可不必记住我的名字,反正我不会出现在这一系列的小说内文中,因为我是个同性恋,而以同性恋为主题的小说想大卖,呃,有实质上的困难。

虽然我长相超优、身材超赞、智商超高,虽然我的优点多到“罄竹难书”……什么?罄竹难书是这样用的吗?没错、没错,今年才改的用法,教育部长刚刚颁布的新解,记起来哦,下次文学测绝对会考。

重拾正题,男人都说我当同性恋未免暴殄天物,但我是那种喜欢把浪费当成高尚品德的女人,所以罗,我这种同性恋女生,绝不会成为小说里面的主角。

我是写小说的,性格孤僻、喜欢独处是必备条件之一,对空气喃喃自语是我的职业病,一下子哭、一下笑,对我而言是正常情绪。

我会抱着蜡烛轻轻对墙上的蒙娜丽莎说:“别在生日时哭泣。”什么,你不晓得蒙娜丽莎为什么会在生日时哭泣?你看不出她的身材吗?典型的未婚怀孕嘛!她当然会在宝宝的生日当天哭泣,哭怨那个只顾自己,不负责任的小孩父亲。

我也会晃起仙女棒,站在阳台上对着月光说:“温哥华的月亮呵,多么皎洁明亮。”什么?你又有意见了?在台湾看不到温哥华月亮?拜托,难道你头上的月亮和温哥华那颗,不是同一颗?

基于我种种奇怪言行,附近邻居开始传出我的公寓闹鬼、我被狐仙附身……这类不实言论。

唉,真有鬼就好了,要是有几个鬼治治世界上的坏蛋,也许就不会有人爱绑炸弹,炸炸别人的双子星大楼,不会有人想尽办法挖空穷苦百姓的微薄薪水,不会有人卖官、卖赎罪券,不会有人……

看吧、看吧,我又在唠唠叨叨对空气说话了,没办法,我的病在我的小说大卖的同时,更形严重。远在加拿大养老的爸妈,害怕哪天我和自己聊得太愉快,直接从五楼往下栽,忍不住打119,叫我把公寓分租出去,于是,那几只成为我笔下主角的家伙出现了。

好啦,接下来的名字,你可以花点脑筋记一记,因为他们会出现在接下来的故事里。

我的第一个房客叫做贺纬翔,在我贴上招租单的第一天,他当着我的面把单子撕下来,告诉我,他租了。男是阳、女是阴,找个阳人来治治邻居嘴里的阴鬼,是个不坏的主意。我很阿莎力,点收了押金和前三个月的房租,指指上面,说:“五楼,门没关,自己上去。”然后把招租单重新用胶带贴回原处。

这回更狠,我才贴完第一块胶带,夏书青就在我身后说:“把房间租给我。”我猛回头,看见她,神志有几分错乱。我的美貌已经够“罄竹难书”了,她的美更是、更是“罄竹难书”,连回收纸都用罄了,还写不完。她冷冷的美、冷冷的说话语调……好,我承认,我有指染她的邪恶思想。于是,我吞吞口水,用比对贺纬翔温柔十倍的口气说:“请上五楼,门没关,自己选你喜欢的房间。”

当我傻傻地看着夏书青的背影时,乔力夫出现,他用我看夏书青的色狼眼死盯我,我很明白那种眼神的意图,但没心情责备他,因为我还在肖想夏书青的美色。

后来,我实在想不起他是怎么拿走我手上的招租单,怎么变成我的房客,总之乔力夫加入我的生活,变成我挥之不去的梦魇。在他们同时搬进来的那个晚上,我立即明白自己作了多么错误的决定。

先是乔力夫偷渡到我的房间,下半身只围一条和他身材不成比例的小毛巾,很无辜地告诉我停水了。停水关我屁事?难不成要我吐口水让他洗小鸟?当天,我理解乔力夫是个变态,他的变态有种学理名词,叫作“精虫泛滥八七水灾式发射症”。

好吧!就算我是同性恋,好歹也称之为女人,体格上的弱势是天生注定,于是,在乔力夫的魔掌伸向我傲人峰顶时,我逃到贺纬翔房前拼命敲门。

救房东是件多么教人崇拜的英雄事迹啊,可他居然隔着门,淡淡对我说:“两条路:一,减免八成房租;二,你让那个精虫泛滥八七水灾式发射症的男人玩死,从此我不必交房租。”

贺纬翔是人吗?他要是人就不会讲出这种缺乏人性的鬼话。我转身敲夏书青房门求救,她先是假装没听到,后来开启一条小缝,严肃说:“我在赶报告,要是你害我赶不出来,我对你做的,绝对比睾丸长在脑袋正中央的白痴更残忍。”

她的门关上,我呻吟一声。现在,我承认,我的公寓闹鬼,而且这三只鬼是我亲手招进门,佛祖、观音菩萨、玄天上帝、耶稣、阿拉和祖灵,请你们帮我驱鬼,我愿意早晚三炷香,每天念经文,答谢神明相助。

什么?请鬼容易送鬼难?天……呐……救我啊!八代祖宗,救我啊!释迦牟尼佛……

半年后,我的哀号老天爷听见了。

在我被贺纬翔的鲜花惹出花粉热后,在夏书青的碍眼男人登堂入室后,在乔力夫性能力衰竭后,它帮我找到一个非常非常好的人,呵呵,我们决定搬出去,共度一生。我要把房间让给下一个倒霉女生,你、你,还是你想租房子?欢迎来电加入。

三天后,啥事都不会的康予璇出现,她成了纬翔、力夫和书青的新室友,也许是头脑不够好,也许是对人性要求不多,总之,康予璇对于这三位“人面鬼身”的室友,没有什么意见。于是他们和平相处、快乐生活,从此闹鬼公寓撕去符咒,再没出现闹鬼传说。

第1章

乔力夫第一次看见她,是在法国巴黎东北方的香槟亚丁区。

第一次遇见女孩时,她手拿数位相机,对着高挂在特华市教堂外的女性雕像猛拍照,似乎对两百多年前的女人非常感兴趣。

大部分教堂墙上会放着Gargoyoe(一种具有保护意味的怪兽雕像),而这里却摆了个张大嘴巴喊叫的女人,因她的动作很像对着手机咆哮,于是旅游手册上,将她喻为史上第一个使用手机的女人。

会让乔力夫注意的女性,都有个共通特点,就是她们长相非常抢眼。

对,这女孩异常美丽,她的皮肤白得像雪、眼睛黑得像泡在水里的龙眼籽,她的五官可以和芭比娃娃媲美,而她乌黑柔软的长发松松地扎了辫子,直垂到屁股边缘。她不算矮,至少有一百六十五公分,身材窈窕、比例完美,让人印象深刻的是,她穿了一身黑色洋装,特殊吧!在夏天、在最讲究时尚的法国,她穿了一身材质高档的黑色……丧服?

她微跛,不仔细看的话,看不出来。乔力夫之所以发现她的跛足,最重要的原因是她穿着平底鞋。美女配高跟鞋,天经地义,他认识的漂亮女孩没有不穿高跟鞋的,所以,他发现女孩子的缺陷。可惜,这么美丽的女人,居然是令人扼腕的瑕疵品。

这是他第二次看见女孩,在汉斯市的圣母大教堂。汉斯圣母大教堂是除巴黎圣母院之外,最豪华的大教堂,所有法国国王必须在此处被教廷承认之后,才算正式继承王位。

女孩对教堂后方彩绘玻璃上的夏卡尔画作相当着迷,她的视线没离开过那里,在一连串的快拍之后,她拿出画册,动手作画。

她画图?很意外的发现。在什么都讲求快速的科技时代,爱画图的人太少。

“乔,我很累,什么时候才回饭店?”他身边的女人娇嗔。

女人很美,符合他对惊艳的要求。她是法国人,有头卷金发和高挑丰满身材,乔力夫喜欢她蓝色的眼珠子,那让她带上神秘色彩。她一身香奈尔,全是今年春天新款,彩绘指甲轻轻揠着乔力夫的脸,她用柔媚的肢体语言,表达欲念。

艾琳是他在法国念书时的同学,听说是某位贵族的后裔,他没时间研究她的身世背景,因为每次见到他,她便急着同他上床。

“很累?那我们不是什么事都办不了?”他暧昧一笑。

乔力夫是亦达企业的小开,这些年亦达在乔力夫寡母的经营下,研发出来的新车款,在国际上受瞩目,许多大厂牌汽车纷纷跟他们接触,希望有合作的机会。

他认为,母亲比父亲更适合经商。父亲去世前,母亲无权参与公司营运,那时候的亦达只能守成,无大作为。父亲去世,母亲接手公司,家族里的长辈纷纷跳出来,说她没有资格当董事长,甚至有人提出退股,企图逼退母亲。

母亲被逼退了吗?并没有,他们卖房子、卖黄金、卖土地,把叔叔伯伯手中的股票全数买回。这是项非常危险的投资,当时,亦达并没有好到值得全心投入。但在母亲大刀阔斧的改革下,去年,亦达挤进台湾最赚钱的十大企业之一,而五年前的美洲投资也慢慢看见成绩。眼红的叔叔伯伯找上母亲,希望再投资亦达,母亲笑着婉拒了。

乔力夫本性固执坚持、内敛深沉,但往往表现出玩世不恭、洒脱不羁,他习惯让对手轻忽,而这种轻忽,往往造就了力夫的成功。

他和母亲是同款人,当所有人都不看好柔弱无能的母亲能撑起亦达时,她隐藏实力,笑着同意所有人对她的批评,几年过去,一堆人跌破眼镜。因此,当大家嘲笑乔力夫是个只会画画的富家子弟时,他的母亲微笑接受批评,她知道儿子和自己一样,当他决定展翅高飞时,绝对一鸣惊人。

手机响起,乔力夫接电话。

“喂,乔力夫你好。”低醇的嗓音充满魅惑力,往往让女孩子未出言先陶醉。

“儿子,你见过江书亭了没?”

“我和江叔叔约明天见面。”

此行到法国的目的,是和江起华谈谈技术合作的可能性,并与江书亭相亲,这叫企业联姻,他看多听多,从未排斥过。他知道自己的婚姻和母亲一样,早晚要拍卖,于是趁自由时及早享受爱情,他在不同女人身上获得不同程度的满足,他在每段爱情里面,品尝自我肯定的幸福。女人是他的蔬果,他坚信一天五蔬果、疾病远离我,而且他对于健康相当看重,于是他每天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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