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全译-第98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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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右仆射刘延孙使荆、江二州,旌别枉直,就行诛赏;且分割二州之地,议更置新州。
孝武帝诏令右仆射刘延孙前往荆州和江州,调查甄别忠奸曲直,就地进行奖赏和惩处。并且,将这二州的地区进行分割,拟议再设置一个新州。
初,晋氏南迁,以扬州为京畿,谷帛所资皆出焉;以荆、江为重镇,甲兵所聚尽在焉,常使大将居之。三州户口,居江南之半,上恶其强大,故欲分之。癸未,分扬州浙东五郡置东扬州,治会稽;分荆、湘、江、豫州之八郡置郢州,治江夏;罢南蛮校尉,迁其营于建康。太傅义恭议使郢州治巴陵,尚书令何尚之曰:“夏口在荆、江之中,正对沔口,通接雍、梁,实为津要。由来旧镇,根基不易,既有见城,浦大容舫,于事为便。”上从之。既而荆、扬因此虚耗。尚之请复合二州,上不许。
当初,晋朝向南迁移时,曾经把扬州作为京畿,朝廷所需要的布帛粮食等等,都由扬州提供。同时,晋朝又把荆州和江州作为重要的军事要镇,全国的精锐部队全都聚集在这二州,常派大将驻守。这三个州的人口数目,占了长江以南地区人口总数的一半。如今,孝武帝嫌这三地的军力、民力过于强大,所以打算把它们分割开来。癸未(十八日),在京畿地区扬州分出浙江以东五个郡,设立东扬州,治所设在会稽。又从荆州、湘州、江州、豫州中分出八个郡,设立郢州,治所设置在江夏。撤销南蛮校尉,将其所属部队调回建康。太傅刘义恭打算让郢州州府设在巴陵,尚书令何尚之说:“夏口位于荆州和江州中间,正以着沔口,又直接通向雍州和梁州,实在是一个险要的津口,它自古以来就是军事重镇,基础稳固,不容易改变,而且,它既有现成的城池,又有很大的港湾,可以停泊很多船只,在此设立州府,是再合适不过的了。”孝武帝批准。不久,荆州和杨州由于 这种变动而财力消耗很多。尚书令何尚之请求重新恢复这二州原来的辖地,孝武帝不允许。
'12'戊子,省录尚书事。上恶宗室强盛,不欲权在臣下;太傅义恭知其指,故请省之。
'12'戊子(二十三日),孝武帝下令撤掉录尚书事。他对皇室的力量不断强大深为厌恶,更不想让自己的臣属们把持着大权。太傅刘义恭看准了他的心思,所以请求撤掉。
'13'上使王公、八座与荆州刺史朱之书,令丞相义宣自为计。书未达,庚寅,之入江陵,杀之宣,并诛其子十六人,及同党蔡超民、从事中郎蔡超、谘议参军颜乐之等。超民兄弟应从诛,何尚之上言:“贼既遁走,一夫可擒。若超民反覆昧利,即当取之,非唯免愆,亦可要不义之赏。而超民曾无此意,微足观过知仁。且为官保全城府,谨守库藏,端坐待缚。今戮及兄弟,则与其馀逆党无异,于事为重。”上乃原之。
'13'孝武帝下令王、公以及八座,给荆州刺史朱之写信,让朱之告诉丞相刘义宣自己裁断。信还没送到,庚寅(二十五日),朱之已经进入江陵,杀了刘义宣,同时诛杀了刘义宣的十六个儿子以及刘义宣的同党竺超民、从事中郎蔡超、谘议参军颜乐之等。竺超民的兄弟在以前就应该在斩首,何尚之上书说:“贼寇刘义宣已经远远逃走,一个人就可以抓获他。如果竺超民是个反复无常、贪图小利的人,那么,他就应该逮捕刘义宣,这样,不但自己可以免于惩处,而且,还可以得到不义的封赏。但是,竺超民却并没有这种想法,从他的这一过失中,我们足可以看到他的仁义之心。而且,竺超民为朝廷保住了江陵城池,他一直是小心地坚守江陵的仓库,端坐在那里等待被抓。如果我们今天连他的兄弟也要杀了,同其他叛贼逆党一样对待而无分别,刑罚是过于重了。”于是,孝武帝赦免了竺超民的兄弟。
'14'秋,七月,丙申朔,日有食之。
'14'秋季,七月,丙申朔(初一),出现日食。
'15'庚子,魏皇子弘生;辛丑,大赦,改元兴光。
'15'庚子(初五),北魏皇子拓跋弘出生。辛丑(初六),北魏实行大 赦,并把年号改为兴光。
'16'丙辰,大赦。'16'丙辰(二十一日),刘宋实行大赦。
'17'八月,甲戌,魏赵王深卒。
'17'八月,甲戌(初十),北魏的赵王拓跋深去世。
'18'乙亥,魏主还平城。
'18'乙亥(十一日),北魏国主返回平城。
'19'冬,十一月,戊戌,魏主如中山,遂如信都;十二月,丙子,还,幸灵丘,至温泉宫;庚辰,还平城。
'19'冬季,十一月,戊戌(初五),北魏国主前往中山,顺路又去了信都。十二月,丙子(十四日),北魏国主启程返回,经过灵丘,又到了温泉宫。庚辰(十八日),回到平城。
二年(乙未、455)
二年(乙未,公元455年)
'1'春,正月,魏车骑大将军乐平王拔有罪赐死。
'1'春季,正月,北魏车骑大将军乐平王拓跋拔有罪,被命令自杀。
'2'镇北大将军、南兖州刺史沈庆之请老;二月,丙寅,以为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庆之固让,表疏数十上,又面自陈,乃至稽颡泣涕。上不能夺,听以始兴公就第,厚加给奉。顷之,上复欲用庆之,使何尚之往起之。尚之累陈上意,庆之笑曰:“沈公不效何公,往而复返。”尚之惭而止。辛巳,以尚书右仆射刘延孙为南兖州刺史。
'2'镇北大将军、南兖州刺史沈庆之请求告老还乡。二月,丙寅(初五),朝廷任命沈庆之为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沈庆之坚决辞让,几十次上奏章,同时,又当孝武帝面自己陈说,言辞恳切,甚至于到了叩头哭泣的地步,孝武帝无法改变他的意志,只好让他以始兴公爵的身份回到了自己的私宅养老,并优厚地供给他的用度和俸禄。不久,孝武帝想要再次起用沈庆之,就派何尚之前往去劝说。何尚之一次次地反复陈述孝武帝的想法,沈庆之笑着对何尚之说:“沈公不致仿效何公,离开了又再次回去。”何尚之听后,面有愧色,也就不再去劝说沈庆之。辛己(二十日),朝廷任命尚书右仆射刘延孙为南兖州刺史。
'3'夏,五月,戊戌,以湘州刺史刘遵考为尚书右仆射。
'3'夏季,五月,戊戌(初八),朝廷任命湘州刺史刘遵考为尚书右仆射。
'4'六月,壬戌,魏改元太安。
'4'六月,壬戌(初二),北魏改年号为太安。
'5'甲子,大赦。
'5'甲子(初四),刘宋朝下令大赦。
'6'甲申,魏主还平城。
'6'甲申(二十四日),北魏国主返回平城。
'7'秋,七月,癸巳,立皇弟休为山阳王,休茂为海陵王,休业为鄱阳王。
'7'秋季,七月,癸巳(初四),孝武帝立皇弟刘休为山阳王、刘休茂为海陵王、刘休业为鄱阳王。
'8'丙辰,魏主如河西。
'8'丙辰(二十七日),北魏国主前往河西。
'9'雍州刺史武昌王浑与左右作檄文,自号楚王,改元永光,备置百官,以为戏笑。长史王翼之封呈其手迹。八月,庚申,废浑为庶人,徒始安郡。上遣员外散骑侍郎东海戴明宝诘责浑,因逼令自杀,时年十七。
'9'刘宋雍州刺史、武昌王刘浑和其左右侍从们一起写了一份檄文,自己号称楚王,改年号为永光,设立文武百官,以此作为戏笑。长史王翼之把刘浑亲笔写的这一文告,呈报给了朝廷。八月,庚申(初一),孝武帝下令,把刘浑贬为平民,放逐到始安郡。孝武帝又派遣员外散骑侍郎、东海人戴明宝前去严加盘问斥责刘浑,并因此强令他自杀。这一年,刘浑十七岁。
'10'丁亥,魏主还平城。
'10'丁亥(二十八日),北魏国主返回平城。
'11'诏祀郊庙,初设备乐,从前殿中曹郎荀万秋之议也。
'11'孝武帝颁下诏令,要去南郊祭祀。朝廷首次设置规模比较完备的音乐,这一做法,是接受了前殿中曹郎荀万秋提出的建议。
'12'上欲削弱王侯。冬,十月,己未,江夏王义恭、竟陵王诞奏裁王、侯崐车服、器用、乐舞制度,凡九事;上因讽有司奏增广为二十四条:听事不得南向坐;剑不得为鹿卢形;内史、相及封内官长止称下官,不得称臣,罢官则不复追敬。诏可
'12'孝武帝打算削弱皇家王公侯爵的权力。冬季,十月,己未(初一),江夏王刘义恭、竟陵王刘诞向孝武帝启奏,请求先裁减王爵、侯爵使用的车马、服饰、用具器物以及歌舞制度,一共有九条。孝武帝就暗示有关部门,再进一步增加到二十四条,诸如:在处理事务时,不能直接面向南坐,剑柄不能做成辘轳的形状,内史、宰相以及所封的其他官员对王、侯自称为下官,不能称臣,罢官以后,不再追加其他封赐。孝武帝下诏许可。
'13'庚午,魏以辽西王常英为太宰。
'13'庚午(十二日),北魏任命辽西王常英为太宰。
'14'壬午,以太傅义恭领扬州刺史,竟陵王诞为司空、领南徐州刺史,建平王宏为尚书令。
'14'壬午(二十四日),朝廷任命太傅刘义恭兼任扬州刺史,竟陵王刘诞为司空、领南徐州刺史,建平王刘宏为尚书令。
'15'是岁,以故氐王杨保宗子元和为征虏将军,杨头为辅国将军。头,文德之从祖兄也。元和虽杨氏正统,朝廷以其年幼才弱,未正位号;部落无定主。头先戍葭芦,母妻子弟并为魏所执,而头为宋坚守无贰心。雍州刺史王玄谟上言:“请以头为假节、西秦州刺史,用安辑其众。俟数年之后,元和稍长,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