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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鲍鹏山新说<水浒>(一)-第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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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入节堂”的区别。我们知道林冲进入节堂,是手执利刃的,并且高俅的控告以及此前滕府尹的言辞都认定了这一点,而此处改为“腰悬利刃”,“手执”与“腰悬”的区别显然是很大的。

“手执利刃”,刺杀的嫌疑就大,误入的可能小。要不就是有人引导,要不就是有意谋杀,所以,叫“故入节堂”。

而“腰悬利刃”,误入的可能性就大,而刺杀的嫌疑小。因为利刃在腰间悬着,就有可能被疏忽,在走向节堂时,忘了腰间还有利刃,所以这就叫“误入节堂”。既然利刃还在腰间,刺杀的可能性当然就小。

“手执利刃,故入节堂”,即使不是为了杀人,也是知法犯法;而“腰悬利刃,误入节堂”虽则不能判无罪,但也只能是轻罪,至少决不是死罪。

既不能判林冲死罪,那高俅、陆谦等人欲以此计杀害林冲,一了百了的阴谋便不能实现,或只能部分实现,这就实际上挫败了高俅、陆谦的阴谋。

这孙孔目,还真是个人才。

但是,我们在佩服与敬重孙孔目的同时,在觉得他是一个好人,从而感谢他的同时,还要认识到,这孙孔目也是在玩弄法律。

从“手执利刃,故入节堂,欲杀本官”到“手执利刃,故入节堂”,是慎重;从“手执利刃,故入节堂”再到“腰悬利刃,误入节堂”,就是窜改事实。因为,“欲杀本官”固然是高太尉栽赃;但“手执利刃”却是事实。

实际上,一部《水浒传》都是如此:坏人玩弄法律以害人,好人玩弄法律以救人。

法律在《水浒传》中只是一个儿戏。更严重的问题是,我们看到坏人玩弄法律以害人时,我们只恨坏人阴险奸诈,只从道德角度给他一个判决,而对其玩弄法律违法乱纪并不十分在意。而当好人玩弄法律以救人时,我们更是拍手叫好,连连称快,而对法律之被践踏之被篡改、之被糊弄,不但不惋惜,反而很高兴。

这说明了什么?说明了,当法律被权势者作为玩偶时,全社会都不会认真的把法律当回事,奉公守法的就是傻子,信任法律依靠法律的,更是天真。社会到了这一步,当然是上层实行强权政治,下层横行的全是流氓!而这,不就是《水浒传》描写的宋代的社会现实么?!

滕府尹这次看来是下决心也做一回正直的人,当然他还是不敢得罪高太尉,于是他亲自去高太尉面前禀说林冲口词。林冲的口词是什么呢?

一、详细地说明了高衙内如何两次试图霸占自己的娘子;二、明白地指出了高太尉为帮助养子占有下属妻子而设计陷害自己的内幕。

虽然这第二点是林冲这个当事人恍然大悟出来的,尚无证据,但第一点,衙内两次图谋奸占林冲妻子的事却是皆有人证,满街的人都是知情者。现在林冲直言因此被高太尉陷害,若一定要判林冲死罪并处斩,高太尉还是有担心的。

第一,民议一定沸腾,这会影响他的声誉;高太尉虽然一手遮天,蒙蔽皇帝,但也不能不怕物议。

第二,他在朝廷中也不能没有想抓他把柄的对手,哪怕一时没有,也不能保证将来没有,所以,这事若做得太绝,他也有后怕。

因此,这个滕府尹“再三禀说林冲口词”,也是摸透了高太尉的心理的。

第三,高太尉以前但有人小小触犯,便发来开封府,要杀便杀,要剐便剐,滕府尹也算是一直很配合,他也需要滕府尹以后还能这样一直配合,在林冲这件事上,滕府尹既已再三禀说,他也不能逼府尹太甚。

而府尹呢,他既要救林冲,也要装出为高太尉打算的样子,一定也会在高太尉面前陈说利害。

高太尉情知理短,又碍府尹,只得准了。——我们看,开封府判决犯人,还得要高太尉“准了”,这太尉的权力以及宋代法律和行政秩序的混乱,不是太明显了吗?

实际是,高太尉最后终于准了滕府尹的判决,不光是书中所写到的“情知理短,又碍府尹”两条。关键还在于,他高太尉还有后手。那么,他的后手是什么呢?

第七卷 流血之途

第一章 冷酷抉择,凄然离别

林冲已被这个体制、社会蹂躏得毫无骨骼、毫无胆气、毫无血性。唯有英雄的材质,却无做英雄的勇气。

上回讲到,林冲被诱骗,持刀误入白虎节堂,高俅定了他一个“擅闯节堂,欲刺本官”的死罪罪名,发付到开封府,想借开封府的刀砍林冲的头。林冲家人自来送饭,一面使钱,林冲的丈人张教头也来买上告下,使用财帛,再加上一个当案的孔目孙定一意周全,终于得免死罪,判了脊杖二十,刺配沧州牢城。当即刺了面颊,当厅打一面七斤半团头铁叶护身枷戴上,贴上封皮,押了一道牒文,差两个防送公人监押前去。这两个公人一个叫董超,一个叫薛霸,二人领了公文,押送林冲出开封府来。林冲的丈人和众邻舍在府前接着,到州桥下酒店里坐定。

张教头叫酒保安排酒水果子管待两个公人,又拿出银两赍发他俩。然后林冲和他丈人话别。翁婿之间的这一段对话,明万历袁无涯刻本眉批曰:“此一番往返语,情事凄然,使人酸涕。”金圣叹的眉批曰:“一路翁婿往复,凄凄恻恻,《祭十二郎文》与《琵琶行》兼有之。”他们都看出了这段对话中伤情伤别的内容,但却没有看出,这段翁婿对话,翁婿之间其实并不知心,由于丈人张教头并不了解林冲的真正用心,而林冲也不好太过直白地说明自己的真实想法,以至于两者的对话,反反复复,却总是说在两岔上。

先是林冲对丈人说了一番显然经过他深思熟虑的话,这段话确实很令人伤感,也赚了古往今来不少读者的眼泪,但这段话的根本意思却为读者疏忽了,从而不大能更好地认识林冲这个人。这段话分三层,我们一层一层看。

第一层就一句话:泰山在上,年灾月厄,撞了高衙内,吃了一场屈官司。

这是说自己的这场屈官司,林冲用“年灾月厄”来说明自己的命运不济。年是灾年,月是厄月,高衙内是歹人,被自己撞上了。但细分析一下,他抱怨的乃是灾年厄月,而不是高衙内,为什么?正是因为年运不济,才撞上高衙内,高衙内此前在京师,糟蹋过多少人家的女子?林冲也不见有什么愤怒与不平,这正是林冲不及鲁智深处,鲁智深一听说镇关西“欺负人”,马上就饱以老拳,送他上了西天。高衙内欺男霸女,比镇关西严重多了,而且京师人人都知,林冲哪怕不能像鲁达那样公开惩罚他,凭他的武功,暗中收拾他一顿,总还是可以的。但他一直也像一般人一样,不敢与他“争执”,任他胡作非为。孔子说:“见义不为,无勇也”,从这个标准看,林冲哪里算有勇?既然勇都算不上,哪里能算英雄?——什么是英雄?在人民需要的时候挺身而出才是英雄;在邪恶横行时敢于斗争才是英雄,像林冲这样,高衙内在他眼皮底下作恶多年,他不敢制止,普通百姓被高衙内危害多年,他没能保护,只是希望这灾星不要降临到他头上,并且自以为凭自己的身份,这份灾祸不会落到自己头上,这哪里能算是英雄呢?

真正的英雄,一定是这样的:他不仅反抗加之于自己的不公,他还反抗加之于别人的不公。他不仅为自己争取正义,他还为他人主持正义。比如说,鲁智深,就是这样的人。他是天生的英雄,天赋他一颗正义之心、包天之胆、绝世武功,他一出场,就是英雄,他一出手,就是精彩。而林冲,乃是人间打造的英雄,是逼成的英雄,他本来真的不是英雄,也不想做英雄,只想做官。他已经被这个体制,被这个社会揉捏得无骨骼,无胆气,无血性,甚至连正义感都没了。他有英雄的材质,却无做英雄的愿望;有做英雄的能力,却无做英雄的勇气。因为他有英雄的材质和能力,我们就误以为他是英雄,其实他早已经被体制奴化了,只要灾祸不降临到他头上,他永远都是顺民,如同在深夜,强盗杀进了屋子,挨着床杀过来,只要还没杀到他头上,他就假装睡着了,决不会出头,出手。

在美国波士顿犹太人被屠杀纪念碑上,一个叫马丁的德国新教神父留下了沉痛的忏悔之语:起初他们追杀共产主义者,我不是共产主义者,我不说话;接着他们追杀犹太人,我不是犹太人,我不说话;此后他们追杀工会成员,我不是工会成员,我继续不说话;再后来他们追杀天主教徒,我不是天主教徒,我还是不说话;最后他们奔我而来,再也没人站起来为我说话了。

是的,只有反抗施加于一切他人身上的奴役与迫害,才能最终保护自己不受奴役与迫害。我认为鲁智深“他总是决不接受奴役,亦决不允许有人奴役别人。”不允许有人奴役别人,才能最终避免自己被人奴役的命运。鲁智深身上的优点,或者说,那种英雄的气质,在林冲身上,是比较缺乏的。

现在,高衙内终于欺负到了他头上,与高衙内以前欺负别人一样,根本没有什么人出来主持公道,正像鲁迅先生后来沉痛地揭示的一样,在这样的国度,只有两种人:示众材料和麻木的看客。只是,他以前是麻木的看客,冷漠地看着示众材料;现在自己成了示众材料,眼前都是麻木的看客。当他带着妻子和锦儿在东京空荡荡的大街上走过时,他内心经历的,一定是无比的孤独和无助,无比的绝望与恐惧。

高衙内第一次调戏他老婆后,他一直抱有幻想:这高衙内不认识自己的老婆,若要认识,也不会这样。他暗中希望高衙内在得知是他林冲的老婆后会马上收手。但他等来的是更大的侮辱,甚至连他多年称兄道弟的朋友都参与了对他的欺骗,与他反目成仇,落井下石。他此时非常痛苦,但他仍然没有勇气与他们决绝,他还需要体制,还有在体制内出人头地的梦想。所以他不敢得罪高太尉,既不能得罪高太尉,他就只能忍,满含屈辱地忍。可以说,林冲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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