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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命犯桃花?!-第1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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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有识货之人,还望周老爷万千替陈某对此保密……”

陈管家说起以前,禁不住咧开嘴巴露出一对大板牙,面上满是既猥琐又幸福的微笑。

好一个花痴。

我笑着点点头:“这是自然。能够认识陈管家,是周某的福气。还请陈管家放心。”

“周老爷果真是个爽快人!”陈管家嘿嘿一笑,看着花的慈祥笑容又深了几分。

我盯着面前奇异墨色植株,眉头不由皱了起来。开口还欲再问,就听得有小厮一溜烟来报:“老爷回来了!”

作者有话要说:明天……望天……

咳咳,14日三更,特此通告……望诸位奔走相告……继续望天……

20

20、第二十章 …

待我和李安文赶到时,府里的各位已经就座。又过了约莫半盏茶的时间,台上悠悠扬扬起了琵琶轻敲了檀板,这便是开场了。

今日青离演的是最常见的《惊梦》一出,方适时,杜丽娘梦中相会柳梦梅,一切纠缠缱绻死生羁绊即由此而起。我虽对昆曲一知半解,但也知是经典,便打点了十二分精神看。

台下忽然起了骚动,琵琶婉转变调,便有两人着女装迤逦上台,打了个亮相。

“好!”有人拍桌大叫,如石投水面,激起一阵叫嚣。

韦青离长衣水袖,视台下如无物,起调展袖,发声吟唱。方一开口,唇齿间发出的水磨腔调流丽悠远,又惹得台下一片叫好。

韦青离在府中给我的感觉向来是有几分疏离。眉目疏朗内蕴光华,如浊世冰雪,不惹尘埃。到底才子风流,扮相唱腔,回风流雪。水袖长舒,轻衣缓带,姿态步法轻盈款款,顿挫徐急,缠绵柔曼,悠远见长。

我头一次见到如此惊艳的古典之美,看得眼光直直目不转睛。

殷元笙在我身旁,许是我表情过于花痴,又或神情太过白痴,使他误以为我欣赏能力过低,好心偏过头来提醒道:“下一调便是皂罗袍。”

话音还未落,琵琶声又是一调收尾一调新启,起承转合利落连贯,即便是外行也听出不是凡俗之技。

“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再熟悉不过的唱词在耳边生生绽开,美的夺人心魄。

“好。”我终于似叹非叹,跟着众人叫了声好。

再后面,台上一路咿呀风流,我的心思在场内几位公子身上转悠了一圈。

华眠年纪尚小,对这些事还不甚懂得,只是看那旖旎风景。殷元笙、夏辞秋、尹维舟还有李安文,都是一等一的读书人,阳春白雪品位不俗,此时看的自是投入。

其他几位虽然对昆曲如我一般不甚精通,但也被韦青离牢牢吸引。

一曲唱罢,台下好声轰然。韦青离眉目淡扫过底下诸人,垂眼敛袖,不做分毫停留。

啧啧,真是个好样儿的。是以我在走出大门的时候,腰杆儿也比平时更直了几分。

“看不出来,老爷倒也多情。”回府路上,夏辞秋这厮不知怎么着,就从我身边钻了出来,笑容暧昧。

废话,要是这壳子原周大地主不多情,府上这些幺蛾子又从哪里来?我心里笑一声,面上却挑了挑眉:“喔?”

“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这可是老爷唯一叫的一次好,我都替青离有些不值。”

原来如此,这倒是我忽略了。不过习惯了鼓掌,真要学那些人拍桌子叫好,一时还真有些为难我。

对了,这叫啥,文化差异。

“呵呵呵呵,这样啊。不过是小姐闺怨矫情,有什么多情不多情的,呵呵呵呵。”我被夏辞秋闪闪烁烁的眼神盯得头皮发麻,只好干笑几声。

府上诸人连同李安文一起,在聚财楼吃了顿庆功宴,我才抱着花枕深一脚浅一脚的回了府。

晚上许是多喝了两杯,只觉头疼得更厉害了些,偏偏又无心睡眠。

闲极无聊,看见藏书里正巧有本《牡丹亭》,便随手取了下来翻读。

扉页翻开,上面却正书《红妆别传》四个大字,龙飞凤舞,笔法有些熟悉。

似乎,似乎我并没有买过这本书……

我盯着书蹙眉发了老半天呆,终于拍案而起:他奶奶的王老板,居然敢浑水摸鱼,夹书加卖给我!

心里打定主意明儿个就去寻他退书,当然,在退书之前不看白不看。我多取了支蜡烛,打算通宵看完。

这红妆原来姓周,嘿,好家伙,又一个姓周的。我对自己本家的发迹史向来感兴趣,捻捻手指继续看。

这周红妆是本朝的大将军,也是前大将军周长翎的独生女儿。专门说周长翎的那本《长翎全传》我这两日偷空在府里大致翻了几页,对这位家喻户晓的大将军生平,也知晓了个七八分。

这事儿说起来就远了。周长翎原本是先皇周长茹的亲弟弟,因为这燕国尚女尊,因此周长翎筒子长期不受老老皇帝的重视。

但是,和所有传奇话本一样,金子是总有发光的一天的;是男猪脚,生活是总会为他开金手指的。

于是周长翎筒子一直奋发向上,在逆境中不屈不挠,自学成才。终日苦读兵法,平时热爱锻炼,以玩弄刀枪等危险物品为兴趣。

在周长翎筒子的不懈坚持下,在热爱生活的人生活也会热爱他的标语下,周长翎筒子大展身手的机会终于来了。

魏国、楚国和卫国,三国联合攻打燕国。盟军号称百万。

燕国损兵折将,最后竟然无将可出。周长翎主动请缨,不得已,先帝派其统帅全国兵马,号称兵马大将军,振臂一呼,莫无不应,风光煊赫。

而后,燕、魏、楚、卫会于惠州,成为这一次战争的最终之役。史称长翎之战。

叫长翎之战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周长翎打赢了。

以燕国举国三十万兵力,战胜盟军百万之师。

当然,这里面不可置疑的有水分。按照史书定律,对于战争,为了凸显皇帝的英明,国人的爱国,往往自己的军队人数会在记载时大大缩水,而对方军队人数则是诡异的多。

但是,就算加减十万,这个数据还是不可思议。

古代的打仗没啥高科技的东西,也就是在阵法诡计上面钻钻空子。但是大多数时候,战争就是肉搏。好比对殴,人数多的一方胜算则大。

是以我看到这一记载的时候,长长的吸了一口冷气。

话不多提,依然和所有的传奇小说一样,这个时候周长翎筒子一将功成,班师回朝。于是,顺应历史的轨迹,往往这个时候得胜回来的将军,就会被某个小人在皇帝面前说成功高震主,有谋逆之心布拉布拉。

这个时候,将军的选择通常有三条路。第一,谋反。反正黑锅也背了,不如坐实咯。第二,跟皇帝痛哭流涕大表忠心,双手奉回兵权告老还乡。第三,死脑筋一条筋,要死不死的回了朝,还拿皇帝当自己人。

这周长翎偏偏被水注了脑子,和皇帝血缘上是一家人亲兄妹,也真把皇帝当成了自家人。

周大将军虽然是男猪脚,但是作者好歹也是读书人,不至于丧心病狂篡改历史。在某年某月某一天,周大将军,在府上离奇身亡。

《长翎全传》到此结束,我还记得在书的最后一页上是满满当当批驳皇帝哀悼将军的悼词。言辞恳切,不忍卒读。

人能活到这份儿上,倒也不枉在这人世几十年走了一遭。

长翎筒子和先帝都乖乖回去见祖宗了,在我手上这本《红妆别传》中,两代人的恩怨那个情仇还在继续。

粗粗看了一下《红妆别传》,似乎大抵写书人对周红妆这人尤其不齿。

作为皇室血脉,功臣独子,又是个女人。不论是不是皇家要笼络天下人心,周红妆从小到大的小日子过的滋滋润润。

继承了老爹的优良基因,红妆姑娘从小便展露了惊人的兵学天赋。排兵布阵,沙盘对决,杀得陪读的兵部侍郎片甲不留。

后来渐渐长大,红妆姑娘也懂了些人情世故。和已经是兵部尚书的原陪读兵部侍郎再摆沙盘时,也知道尊重老人,总是会好心特意让对方留下一兵一卒的活口,让空旷旷的营阵上好歹还有那么点象征性的生机。

老先生受不了这等刺激,为了眼不见为净,特意上书现在的皇帝大姐庆帝,推荐红妆姑娘女承父业,接任周长翎兵马大将军一职。

庆帝见红妆年纪尚小,不足以成大乱,收回其兵符,便让红妆姑娘当了个光杆将军。

如果没有平地升起波澜,红妆姑娘一辈子或许也就当个闲散将军,悠游一世了。

可是,魏国、楚国、卫国眼见长翎大将已死,只是个小姑娘坐镇,待自家兵力恢复后,不死心的再次大举来犯。

这一次,还是和上一次一样,盟军号称百万,连个数字都懒得改。

作者有话要说:让大家久等啦!来来,大家唠唠嗑,下午三点继续直播~21

21、第二十一章 …

红妆姑娘在燕国危难之际,顺理成章的接过兵权,作为皇帝大姐心中的头阵炮灰人选,隆重登台亮相。

可是,红妆姑娘作为传奇故事的猪脚,就算是个女的,金手指定律依然存在。

这一次四国军队依然相会在惠州。史称红妆之战,正发生在三年之前。

输赢一目了然,只是这一次战役,并不是战争的尾声。

红妆一战,其血腥程度虽然不及长翎,但是造成的后果却是比之惨烈十倍。

四国相会,回去的军队,只有三国。

一月之后,卫国这个名字在史册中消失。

写到这里,写书者给周红妆定了四字判词:残暴无道。

周大将军意气风发的回了朝,英姿飒爽,举国欢庆。皇帝大姐和她娘一样,开始坐不住了。

更要命的是,这红妆姑娘仗着年轻,抢了皇帝大姐的意中人——魏国二皇子。

后面的剧情就颇有些艳~情~史的味道了。估计这也是写书人为了多赚几块版权费,不惜花笔墨大肆描摹了一番红妆姑娘和三个绝色男人的4P故事。

全书除了记叙红妆之战的精彩几笔后,全学了那春秋笔法。剩余的大半本儿,皆在那里为了创造下一代而努力锻炼。好家伙,这分明是打着历史教育类书籍的标签,私然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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