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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东京大审判-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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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寿夫在血泪交织的控诉声中悚悚自危了。他说:“恭聆郭先生所述,确实太残忍。”

他继而狡辩:“不过,我部进驻中华门时,该地区已迁徙一空,无屠杀对象了。至于草场门、上新河等地若有屠杀行为,那是别的部队干的。”

法庭如火山爆发!有的指着谷寿夫破口大骂,有的气愤地挥着拳头喊打,有的号陶痛哭!愤怒和悲痛之声,大有掀翻屋顶之势!

石美瑜连击几下惊堂木,大家才平静下来。接着他说:“谷寿夫先生!你在你的部队开展杀人竞赛没有?”

谷寿夫一惊,旋即矢口否定:“没有!我谷寿夫哪有这样野蛮和残酷?”

石美瑜手对台下的法警一挥,吩咐说:“将两名丙级战犯押上法庭作证!”

四名法警将向井敏明和野田毅之押上来了。两人都是三十多岁年纪,同穿着褪了色的土黄色军装,齐声说:“请罪,请罪!”向台上台下各一鞠躬。

“谷寿夫先生!你认识我们两个吗?”向井问。

谷寿夫将他们打量了一会儿,摇着头说:“不认识,不认识。”

“日军侵占南京时,我们是你手下两名少佐军官。”野田说,“我名叫野田毅之,他名叫向井敏明。那年十二月十四日,也就是你号召开展杀人竞赛的第三天下午五点左右,你在师团部接见我们两个,怎么不认识了?”

“十年了,十年了。”谷寿夫含糊其词地说着又摇摇头。

向井说:“我们之所以受到你的接见,因为我们响应你的号召最积极。十四日那天,野田君砍下了七十八个人的脑袋,我砍下了八十九个脑袋,准备接受你的奖励。可是,你却说,我们都没有杀满一百人,不能夺标,明天再来。”

野田紧接着说:“第二天,我杀了一百零五人,向井君杀了一百零六人,我们认为可以夺标了。可是你又说,究竟你们谁先杀足一百人没人作证,还是不能获奖,明天再来。”

他说到这里,拉着向井面向听众跪下去,两人连说:“我们罪该万死,我们罪该万死!”

谷寿夫两脚颤抖了几下,似乎也想表示忏侮,但他终究没有下跪。

“我有罪,我有罪。”他说,“人老了,记忆衰退了,二位所说的这些实在记不起来了。不过,即使我号召杀人竞赛,也不会要下边用刀砍,因为这方法太原始,远不如用枪杀方便!”

法警将向井、野田押走之后,石美瑜宣布:“把从中华门外的万人坑里挖掘出来的、被害者颅骨搬出来!”

顿时,在场者仿佛进入深山古刹似的,森森地肃静下来。接着,两个法警各从里面房间里提来一个白布袋子,向一张铺着黑布,宽约五尺,长约七尺的桌子走去。桌子正好对着谷寿夫,距离他约三步远。不一会,一颗颗白生生颅骨从布袋里滚出来,堆满了一桌子。法医张瑞之身着白褂,手戴橡胶手套走过来,指着颅骨说:

“刚才谷寿夫先生狡辩时,说什么用刀砍太原始,而从这些颅骨底部的切痕看,全部是刀砍下来的。”

他见谷寿夫呆若木鸡,不置可否,喝道:“你向前走三步,看这五十多颗颅骨,哪一颗不是用刀砍下来的!”

谷寿夫胆战心惊地走向摆着颅骨的桌子,瑟缩地低头看了好一阵。

“是的,是的,都是刀砍的,残酷,残酷!”他继续狡辩,“进驻南京的部队还有中岛君的第十六师团、牛岛君的第十八师团和未松君的第一百一十四师团,也许是他们所为。”

“不是!”石美瑜拿起一份案卷,“去年七月二十一日,你在东京接受预审时,中岛贞雄与你面对面揭发时,他用事实说明,日军进犯南京时,第十六师团、十八师团、一百一十四师团分别驻扎在南京的东郊、西郊和南郊,南京大屠杀全是第六师团干的。当时,你不仅没有反驳,而且在审讯记录上签上‘情况属实’四个字和你的姓名。纸写笔载,你无法否定!”

他接着说:“你是不见棺材不流泪!那好,下面放一段美国驻华使馆新闻处实地拍摄的谷寿夫部队暴行纪录影片给你看!”

礼堂的电灯一灭,银幕上映出趾高气扬的谷寿夫,由一批军官簇拥着来到雨花台。这时,一批日军士兵正强迫一百八十多个中国难民跪在地上。紧接着,士兵们挥动马刀将一百八十多颗头颅砍了下来。谷寿夫摸着仁丹胡,很欣赏地点点头,又向随来的军官伸出一个大拇指表示称赞,然后扬长而去。

电灯亮了,石美瑜间:“谷寿夫先生!你看了电影,还有什么话要说?”

“无话可说,有罪,有罪。”谷寿夫如重雷轰顶,他怎么也没有想到竟然在法庭看到了十年前的自己。

“再放映一段纪录影片。”石美瑜说,“是日本随军记者、谷寿夫先生的好朋友伊藤敏松先生拍摄的。”

出现在银幕上的是一个个日军士兵强奸中国妇女的镜头,以及一支日军部队押着五十多个年轻漂亮的中国女人送往第六师团部,谷寿夫马上挑选其中一个,拉着她走进自己的卧室,然后砰地把门闩上的镜头。

放完影片,石美瑜说:“谷寿夫先生!你没有想到这段影片会落在我们手里吗!”

谷寿夫茫然地摇摇头。

这段影片为什么会落在中国人手里?原来,九年前,伊藤敏松在武汉认识了中央通迅社记者李健君。半个月后,伊藤从前线采访回来,因中暑倒在汉口码头,被路过这里的李健君送往医院抢救。谷寿夫被远东国际军事法庭逮捕后,曾托人捎信给伊藤,恳求他将这段影片销毁。

正在这个时候,李健君登门访问他来了。伊藤灵机一动,就将影片交给李健君,以表示他对中国朋友的感激之情。

在一桩桩一件件、铁证如山的事实面前,谷寿夫瞠目结舌,哑口无言,颓然低下头去,俯首认罪。

接着,根据国际《海牙陆战条例》和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处决战犯的有关条款,由石美瑜宣读了由叶在增执笔写的《对战犯谷寿夫之判决书》。

当他宣读到:“谷寿夫在南京作战期间,纵兵大肆杀害俘虏及非战斗人员,并强奸妇女和抢劫破坏财产,众证确凿,罪行恶劣!凡此种种,不仅为人类文明之重大污点,即揍其心术之险恶,手段之毒辣,贻害之惨烈,亦属无可矜全,应予科处极刑,以昭炯戒”时,台下的中外记者和听众全体起立,报以暴风雨般的掌声,感谢为中国人民与人类和平伸张正义的法官们!

把别人的生命视为草芥的人,把自己的生命看得最重。尽管谷寿夫早已预料到会有这一天,但真正成为现实,他已经吓得魂不守舍,面无人色,浑身战战兢兢,两脚发软,由两个法警半搀半推押出法庭。

几天后,谷寿夫从一场恶梦中清醒过来,要求见看守所所长文瑞华,在一号囚室他向文瑞华一鞠躬,哀求说:

“恳望所长先生给我解除手铐,一个小时之后再给我戴上。同时恳望给我剪刀和针线。”

文瑞华不解地问:“你想干什么?”

“我想写首诗,留给我的妻子清子女士;想缝制一只小布袋,装上我的头发和指甲,也留给我的妻子。”谷寿夫说,“用头发和指甲作永别物,是我们日本人的传统习俗。”

文瑞华望了望两眼浮肿的谷寿夫,满足了他的要求。

谷寿夫坐在床沿上,用一块硬纸板垫在膝盖上,写了以《赠清子》为题的四句诗:

樱花开时我丧命,痛留妻室哭夫君。

愿献此身化淤积,中国不再恨日本。

这个南京大屠杀的刽子手,最终还是在铁的事实面前认罪伏法,希望以他的死来消除中国人民对日本的仇恨。可是,事隔十多年之后,日本文部省却想翻案抹掉这段历史,这就连谷寿夫也不如了!

接着,谷寿夫将一条白色手帕撕成两半,将一半缝制成一只小袋子,然后剪下十个指头的指甲和三束头发,连同那首诗装入小布袋,再用针线封住袋口。他双手捧着小布袋,面向日本方向跪下去。喃喃念了几句什么,从地上爬起来,将布袋塞进左胸口袋里,伸出两手让身旁的一名法警再给他戴上手铐。

四月二十六日,雨过大晴,大地一片明媚春光。在这一天,一个杀人魔王将带着磐竹难书的罪行从人间消失。上午十一点,两个法警将谷寿夫从看守所提出来,押到监刑室。监刑法官葛召荣对谷寿夫验明正身之后,宣读了执行处决的命令,然后说:

“战犯谷寿夫!你若有话还可以作最后的陈述。”

谷寿夫惨白着脸,低声说:“我左胸口袋里有个小布袋,里面装着我的指甲、头发和一首诗,烦请法官先生用挂号寄往东京都中野区富士町五十三号近藤清子女士收:让我的指甲和头发回归故土。”

他戴着手铐的手摇动了一下:“不方便,有劳先生把小布袋拿出来。”

葛召荣向旁边一个法警使了个眼色,示意他给谷寿夫解除手铐。谷寿夫两手相互搓了几下,从口袋里掏出小布袋,双手捧着递给葛召荣。

“我们一定负责将它寄给你的妻子。”葛召荣将布袋交给一个法警,手指桌上的执行死刑命令:“请在上面签名。”

这种签名实在艰难,加之两手被铐得酸痛,谷寿夫的签名如同鬼画符。

葛召荣说:“你想喝什么酒,吃什么菜,要大米饭还是要馒头,我们尽量满足你最后的要求。”

“什么都不想吃了。”谷寿夫说罢,又面对日本方向跪下去,连磕三个响头。

两个法警给谷寿夫来个五花大绑,在他背上插块“处决南京大屠杀主要战犯谷寿夫”的木质斩标,将他押上一辆红色刑车。

当刑车由前后各五十辆武装摩托车开道和压阵,经中山路、中华门驶向雨花台刑场时,沿途人山人海,欢声雷动。十年前,谷寿夫在南京砍倒了千千万万的中国人;今天,站起来了的中国人要怒斩谷寿夫!

“血债要用血来还!”“伟大祖国万岁!”的口号声,好像一阵阵滚动的雷声,又像是雷雨和暴风雨期间大海的怒吼声,此起彼伏,惊天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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