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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看见-第4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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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那个声音犹豫了一下,又挣扎着问出一个问题:“可是,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等自然资源属于国有还可以理解,为什么城市的土地非得国有呢?”

嗯……宪法里就这么一句话,无注解。

网上也査不到。

我问周其仁,他说他也持有同样的疑问。

我劝他接受访问,他一乐:“去采访陈锡文吧,他都知道。”

陈锡文是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学界当时对土地问题争论很大,我不知道一位官员的解释是否服众,周其仁说:“就算反对他的人,也是尊重他的。”

我要走的时候,他又补了一句:“陈锡文是个有些emotional(感性)的人,不要让他扮演灭火的角色,让他顺着说,他能说得很多,很好。”

这句话后来很有用。

我在“东方时空”时已采访过陈锡文。采访结束后一起吃工作餐,一大桌子人,他说起丰台民工小学被拆,小孩子背靠拆了一半的墙站着看书,等老师来了才放声大哭。他说到这儿停下,从裤袋里抽出一条皱巴巴的蓝布手绢,擦眼睛。

媒体这个行业,提起谁来,大都百声杂陈,但我认识的同行私下说起他,无一吐槽。有位同事说他采访另一个官员时,对方有点支吾,他还拿陈锡文劝人家,那位一笑,说了句掏心窝子的话:“陈主任六十了,我才五十,他已经忘我了,我还忘不了。”

二〇〇六年两会时,我对陈锡文有个短采访,別人大都是对报告表态,他谈农村水利,当时离西南大旱还有四年:“越来越多的水利设施是满足城市,满足工业,就是不让农业用水。这种局面如果下去,短则三五年,长则七八年,我们整个农业灌溉系统,要说得可怕的话,甚至是崩溃。”

审片人说:“这个人说得再尖锐也能播。”

“为什么?”

“因为他特别真诚。”

采访陈锡文,是他开会的地方。好几天没怎么睡足的脸色,嘴唇青紫,满屋子烟。在毛背心外头套了件外衣,鞋子上头露一点老秋裤的裤脚,坐镜头前,说“土地的事情是该谈一谈”。

我问他,八二年宪法的“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这话从哪儿来的?

他答:“‘文革’前国家没财力建设,到了八二年,人口膨胀,没地儿住了,北京的四合院、上海的小洋楼都得住人,可是城里不像农村,没土改,都有地契,就改法律吧,改成城市土地国有,人就住进去了,相当于一个城市的土改。”

这么大的事,居然没有引发社会动荡,“私权”这个概念当时还让人陌生和戒惧。没想到的是,这一句原本为了解决城市住房问题的话,误打误撞居然埋下了农村征地制度的巨大矛盾。很快,中国城市化开始,城市土地都属于国家所有,所以,农村土地一旦要用于建设,都经由政府征地,转为国有土地。

陈锡文说的也都是大白话,不含糊,没有把玩语言的油滑,字字用力气说出来,嘴角带些白沫,他也不自知。他说问题的根源并不在政府征地上,全世界各国政府都征地,但只有用来建医院、学校,涉及公共利益建筑时才能征。可是,一九八二年,“宪法里加了这句话后,建设用地里有没有经营性的利益在里头?肯定是有的,那些地怎么变成城市土地?宪法没有讲。”

“讲不清楚变成什么结果?”

“讲不清楚就变成多征。”

经济学上有一个著名的理论,叫“巴泽尔困境”,就是没主的事情,会有很多人来要占便宜。这个困境与道德关系不大,而是一种必然发生的经济行为。

采访的场记我看了又看,再对着那张白纸,战战兢兢写下节目中的第一句话:“在市场经济中,有一条众所周知的规则:自由地买和卖,等价交换。在三十年的改革开放之后,中国已经因为尊重和适用这条规律,得到巨大的发展,但是却在影响人口最多的土地问题上有了一些例外。”

多么寻常的一句话,我敝帚自珍,看了又看。一个人从小到大拾人牙慧,写日记的时候抄格言,做电台的时候念别人文章,做电视了摸仿别人提问,像是一直拄着拐杖的人,现在试着脱手,踉踉跄跄,想站起来。

我犹豫着,写下了第二句:“‘给农民的不是价格,是补偿。’陈锡文用一句话说清了农民的处境,‘地拿过来了你去发展市场经济,拿地的时候你是计划经济,这事儿农民就吃亏了。’”

多大亏呢?

我算了一下:“按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课题组的数据,征地之后土地增值部分的收益分配:投资者拿走大头,占百分之四十到五十,城市政府拿走百分之二十到三十,村级组织留下百分之二十五到三十,而最多农民拿到的补偿款,只占整个土地增值收益的百分之五到十。”

像有什么推着我手里的笔,去往某地。“如果一方总占便宜,另一方总吃亏,那么这样的商品交换,是不能持续下去的。”

不能持续下去的结果是什么?

我握着笔,字歪歪斜斜写得飞快,像扔了拐杖的人迈开打晃的腿往前跑。“不能持续下去的结果,就是中国大地上,因此而起的各种冲突和群体性事件,以至于‘征地’这样一个普通的经济行为,演变成为我们这个转型时代最重要的社会问题之一。”

我明白了,这个“穿”过去的东西就是逻辑。

深夜里,我细看当年的节目。

二〇〇四年,我坐在福建一个村庄的石头磨盘上,问对面的小孩:

“你几岁啦?”

她两只小辫子上系着红色的塑料花,怯怯地伸出五个指头。

我说:“上学吗?”

孩子的奶奶说:“没有钱。”她七十五岁,房子被拆了,没有土地,没有社保,儿子死了,媳妇走了,帮人扫地养活娃娃,将来让她去学裁缝挣钱。

“你想上学吗?”我问那孩子。

“想上。”

她看我一眼,仰脸看她奶奶。奶奶满面的悲苦,孩子嘴一弯,哭了。

老人把孩子按在胸前,无声地哭,眼泪沿着皱纹纵横地流。小孩子的哭声憋着,过了好一会儿,才从胸前很闷地爆发出来,哭了很久。小仲在剪辑的时候,这哭声随着村庄的镜头,一直上升到空中响彻整个大地。

镇里亲自成立开发公司,把土地卖出去给工厂,这笔钱进了开发公司的账,再去买地。大量征的地闲置着,有个纺织厂的地荒了四年,我们的车绕着上千亩荒地转了好久,沙填到了半人高。买地时是两万五千块钱一亩,现在最低价是十六万八千元一亩,企业不是在做生意,是在做土地买卖。

这种节目播出后,总有很多观众留言给我们,说把那些贪官污吏抓起来就好了,事情就解决了。一九九七年修订刑法时,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就已被列入刑事犯罪,严厉程度在全世界都是前所未有。但新刑法施行十年来,到我采访时,陈锡文说,还没有一位官员因此入狱——因为若想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定这个罪,必须以他有“徇私舞弊”行为作为前提。也就是说,如果你抓到一个官员违法批地,但他没有徇私舞弊,就拿他无可奈何,而你抓到他徇私弊了,判的时候大多只能以受贿罪判,与违法批地无关。

这个罪名变得失去了牙齿。

我采访的违法批地官员,接受采访挺坦然,一位市委书记说:“九三年分税制改革,我现在一半以上财政收入要交给中央,剩下的这一点,要发展,要建设,经济增长有指标,我这儿没有什么工业,种田也不交农业税了,你帮我算算,我怎么办?也是一片公心,是吧,公心。”这是周其仁说的“不要妖魔化地方政府”的意思。

我们采访完,有的官员被处分了,逢年过节还给我发个短信,说谢谢你们当年的支持,现在我已改在哪哪任职了这话。

我卡住了,控诉我擅长,观众会在哪里掉眼泪我也知道,可这次,这矛盾密布的现实,要想砍一刀下去,却如入棉被,无处着力。媒体上各派对土地产权问题的笔战也没有共识,几乎人身攻击,从讥取戾。争议就集中解决之道上,“土地要不要私有化”。

实习生一边转着手里的圆珠笔一边说:“赶紧把地都给农民,让他们直接卖给商人,问题不就解决了吗,啰嗦那么多干什么呢?”

我问他:“你将来想干什么?”

小伙子挺坦率,“当制片人。”

“当了制片人呢?”

“当台长。”

“当了台长呢?”

“影响别人。”

“影响别人什么呢?”

“……这个还没有想。”

我说:“你还是给我一个宾语吧。”一个动词总是比较简单的,但如果没有宾语,它不知会落脚何处。

陈锡文的采访播出后,我在网上看到一个留言。

这哥们是在洗脚城对着电视无意中看到的,他说听到一个问题吓了一跳,一脚踩进了盆底:“记者居然敢问‘土地不私有,是意识形态的原因么?’”

咦,这个问题怎么了?

中央政府的决策是土地性质不改变,陈锡文是起草决策文件的人之一,当然只能问他。

陈锡文说:“我觉得不是意识形态的原因,中国的资源禀赋在全世界来说非常独特。土地人均只有一亩三分八,很小的私有制规模非常快就会分化,这点土地只能维持温饱,刚过温饱,不能有任何风险,遭遇一点风险,就得卖地卖房子。”

“有些经济学者说农民能判断自己的生活,能让自己的利益最大化,你让他自己作判断不就行了吗?”

“判断错了怎么办?现在农村没有社会保障,卖了房卖了地谁来管?进了城要不政府管起来,要不他自己有就业。否则走第三条,出现大的贫民窟,这个社会就毁了。”

这期节目播后,各种地方甚至找到我这儿,说能不能让陈主任来看看,我们这儿农民用宅基地可以换户口,换市民身份,这保障行了吧。我说跟陈锡文没私交,没法带这个话,但这个问题他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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