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獒-第47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就等于脱掉了团结,脱掉了友爱,脱掉了工作成绩啊。李尼玛满心不服自主任白玛乌金的训斥,但表现出来的却是服服帖帖的样子。这是他的习惯,照他的说法就是:我把我跟领导的关系看成是藏獒跟主人的关系,惟命是听是我的最大特点。
换下了齐美管家送给他的衣帽首饰,李尼玛就该出门了。他要按照白主任的指令,把东西还给人家。一步跨出牛粪碉房时,他想起了那天被领地狗追咬的狼狈情形,顿时就惊得满身肉跳。他回身进房,带上了手枪。上级没有给他配备枪,他带上的是白主任的枪。白主任本来不想把枪给他,又一想万一狗再咬他呢?这里到处都是狗熊一样壮实豺狼一样不讲理的藏獒,咬破了皮肉不要紧,咬出了人命给上级怎么交代?毕竟李尼玛是我们的人,在人与狗的矛盾中,我们不能一味地袒护狗啊。自主任把枪交给他时说:“吓唬吓唬就行了,可别真的开枪。”说这样的话,证明白主任虽然来草原好几个月了,其实并不了解草原,草原上的藏狗尤其是那些可怕的藏獒是随便能吓唬的吗?你越吓唬,它就越要往你身上扑。藏獒的眼睛,那些珠黑色的深黄色的暗红色的玉蓝色的灰白色的青草色的如火如电的眸子,正在远远近近地研究着你,你的吓唬就是人家研究的结果:原来他是来送死的,送死的来了。
李尼玛在口袋里揣了枪,来到了原野上。原野是很安静的,出事前的原野都是很安静的。安静得没有了野驴河的涛响,没有了风中草叶的低唱和空中鹰鸟的高鸣。最近的草冈就像最远的雪山一样悄然无声。
他先来到了工布家的门口,想叫上梅朵拉姆一起去。工布家的两只看家狗叫起来,那是一种从喉咙里颤动而出的哼鸣,一听就知道不是冲着李尼玛而是给自家主人的通报:来人了,来人了。工布的老婆央金走出帐房冲他笑着,看他怕狗不敢过来,就退了回去。接着,梅朵拉姆出来了。
梅朵拉姆不去,不跟他到原野里去。她在原野里遇到过金钱豹,遇到过荒原狼,差一点被它们吃掉,但原野的柔情和魅力一点儿也没有减少。她在原野里遇到了一个男人的强迫,雪山草地河流树林的好风景就一下子消散殆尽了。那似乎是永不谢幕的惊恐,在她被草原的野风吹掉了贞洁之后,就牢牢地抓住了她的心和她的梦。她已经不再有旖旎幻美的“姑娘梦”了,她在结结实实地考虑这样一个问题:她被一个半爱不爱的人突如其来地夺取了贞操,她应该怎么办?恨他?恨他是不对的;爱他?爱他是不能的。一个男人追求一个女人的结果到底是什么?一个女人属于一个男人的原因到底是什么?难道我要心甘情愿嫁给他?在这些问题没有想清楚之前,她是不可能再跟他单独在一起了。她把原野的美丽荒废在视线之外,用藏獒冰山一样的冷漠和暴风雪一样的果断对他说:“我不去。”
李尼玛心有不甘,情有不甘,被大草原催生而出的青春的朝气勃勃地向上冲着,欲望之水突然就澎湃成了野驴河。他忍不住抓住梅朵拉姆的手,拽上她就走。她不走,跟着他踉跄了几步,往后赘着身子,使劲推搡着他。一直监视着李尼玛的两只看家狗叫起来。
两只看家狗是纯粹的藏獒,那决定着它们性格特征的血脉牢牢地牵连着远古的祖先心脏,而祖先是以好色闻名历史的:它们因为长期和人厮守便有了人的眼光,人眼里美丽的,在它们眼里同样也是美丽的。也就是说藏獒的好色与生俱来,公的母的都好女色,因此它们和女人的关系相处得最好,尤其是喜欢漂亮女人的喂养和抚摩。一个男人把一只成年的生獒豢养成熟獒,大约需要两个月,即使这样它也不可能忘记旧主人而完全在感情上归顺你。而一个女人用不了二十天就能让一只生獒听命于自己,漂亮的姑娘需要的时间就更短了,一个星期就能笼络它并把它指挥得滴溜溜转。而汉姑娘梅朵拉姆格外漂亮,她在工布家只住了三天,仙女一样的容貌就感动了工布家的藏獒。它们以最快的速度把她当成了自家人,就像光脊梁的巴俄秋珠一开始就把她当成了真正的仙女一样。在草原上,美丽的姑娘可以享受仙女的待遇,这种待遇既可以来自人,也可以来自聪明的藏獒。
第二十三章(2)
藏獒一叫,李尼玛就不敢动手动脚了。梅朵拉姆赶紧回过身去,拦住了跑过来的两只藏獒。李尼玛遗憾地摇摇头,大声说:“梅朵拉姆你听着,你当我的老婆有什么不好,我们结婚吧,就在这里结婚吧。我等着你的回话,你必须给我回话。”梅朵拉姆驱赶着藏獒无声地离开了那里。李尼玛气恼地把怀里的衣物扔到地上,又捡起来,愣愣地站着。他没想到,这时候和两只藏獒一起用凶鸷的眼光盯着他的,还有光脊梁的巴俄秋珠。
巴俄秋珠躲在工布家帐房一侧的牛粪墙后面,一直守望着他心中的仙女梅朵拉姆。仙女是不能拉扯,不能欺负,更不能占有的。而这个厚颜无耻的男人居然什么都做了。他无法忍受这样的事情,心里一遍一遍地喊着:“獒多吉,獒多吉。”突然他转身就跑,穿着那双羊毛褐子和大红呢做靴筒的牛皮靴子,跑向了领地狗群正在聚会的地方。
李尼玛多少有些伤感,为了一个姑娘不能像他爱她那样爱他,他忧郁地离开了姑娘的帐房,一个人走向了草原连接着昂拉雪山的灌木林。灌木林深处有几顶八宝吉祥的彩帐,野驴河部落的头人索朗旺堆一家和齐美管家就住在这里。遗憾的是他还没有走进灌木林,就碰到了一大群让他骨头酥软的领地狗。
领地狗们认出他就是前天被它们在巴俄秋珠的唆使下追咬过的那个外来人。前天追咬过的,今天自然是可以继续追咬的,因为在藏狗尤其是藏獒的意识里,好人永远是好人,坏人永远是坏人。有几只心浮气躁的藏狗首先叫起来,边叫边朝他迅速靠近着,眼看就要扑到跟前了,突然又停了下来。它们听到了獒王的声音,獒王让它们停下,它们就停下了。
獒王虎头雪獒用一种空飘飘的眼光研究着这个外来的汉人和他怀里的衣物:衣物怎么不是穿戴在身上而是抱在怀里的?凭它的经验,穿着的才是自己的,抱着的都是别人的,而别人的往往又是偷来的。他莫非是个外来的贼?他偷了谁的?但是獒王虎头雪獒仍然没有发出扑咬的指令,原因很简单:它不想。它带着几个伙伴刚从昂拉雪山回到野驴河边,需要休息,更需要把自己的身心沉浸在“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的亲切氛围里,享受大家殷勤的问候,并不希望让撕咬一个外来人这种怒气冲天的事情破坏了众星捧月的和谐局面。
但是獒王的心思李尼玛并不知道,也不知道研究一下领地狗群的阵势——显然不是进攻的阵势而是团聚的阵势。他甚至都不知道狗群有王,獒王是谁,当然也就不会面对獒王察言观色了。其实他现在最应该做的,就是转身逃跑。狗群里那些好事之徒会追咬他,但是并不会追上他,狂吠是为了震慑,而不是为了夺命,因为獒王虎头雪獒空飘飘的眼睛里是迷瞪瞪的安详。领地狗们都知道,当獒王需要和平与宁静的时候,任何过于激烈的逞能都会被獒王当作破坏祥和气氛的冒犯记在心里。作为一个必须和草原藏狗尤其是藏獒打交道的外来人,李尼玛应该知道,即使你不会看狗的眼色行事,那也不能以为狗冲你叫就是想撕咬你。另外,除了逃跑此刻他至少还有两种脱身的办法是比较保险的,一是放下怀抱里的衣物大步走开,狗群会把注意力集中在研究衣物上(谁的?好像是齐美管家的,咱们给他送去吧?)而放弃对他的追咬。二是穿戴上怀抱里的衣物迎狗而去,狗群觉得你身上的气味是它们闻惯了的和敬畏着的,自然就不会对你怎么样了。遗憾的是,可以做的李尼玛都没有做,不可以做的李尼玛却不假思索地做了。
他惊恐失色,他在发抖,他的腿软了。他不是贼,但一看他那个畏葸不前的样子就是典型的贼样子了。贼顽固地抱着赃物,贼慌里慌张地在自己身上一阵乱摸,贼的神态里有着所有行窃者的惧怕和苍白,苍白得好像等不及它们去咬他,就已经提前死亡。当然最最重要的,还是他一阵乱摸之后胆怯地掏出了枪。獒王虎头雪獒黑黄色的大吊眼突然睁圆了,目光灼灼地盯上了他。枪谁不认识?上阿妈的人、骑兵团的人,他们来到西结古草原抢掠杀人的时候,手里都有枪,有长枪也有短枪。獒王警惕地看了看远方,发出了一阵洪钟般的叫声。这叫声既是对李尼玛的威胁,也是对众狗的提醒:“注意啊,他有枪,我们要准备战斗了。”立刻响起一片狗吠声。
但是战斗仍然没有开始,李尼玛还有机会收回手枪,转身走掉。不幸的是,狗吠很快消失了,原野里传来另一种声音:“獒多吉,獒多吉。”一听就知道是光脊梁的巴俄秋珠发出来的。他人在哪里谁也看不见,连目光敏锐的獒王也看不见,声音却越来越激烈:“獒多吉,獒多吉。”仿佛是一股从地层深处喷涌而出的泉水,顿时幻变成无数水花,以仇恨的形式洒落在了领地狗的身上。它代表了不可违背的人的意志,激发着领地狗的杀性,獒王虎头雪獒不再犹豫了。它张大嘴,用最典型的藏獒之声让地上滚过了一阵轰隆隆的雷鸣。显然这就是扑咬的指令了,小喽哕藏狗们一拥而上。
枪响了,一只领地狗应声倒地。连李尼玛自己也没有想到,他是一枪毙命,而且打死的不是跑过来纠缠他的小喽哕藏狗,而是一只站在五十步开外根本就不屑于纠缠他的雍容大雅的藏獒。它是一只黑背黄腿眼睛上方闪烁着两颗小太阳的铁包金公獒,它谋深计远,老成持重,在昂拉雪山和冈日森格刚刚进行了一场战斗,败北回来后元气还没有完全恢复,就被李尼玛打死了。李尼玛一枪打烂了西结古草原吉祥的云彩。
接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