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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4章

毒妃狠绝色-第1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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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洐之死了二十年,依旧能令一国之君深自忌惮,单凭这一点,绝对是个能让史书家们大书特书的人物。

可,他却一直隐在乡间,做一名乡绅,当一个名医!

当年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他到底想做什么,他的真正身份又是什么?

所有的秘密,都随着顾洐之的逝去被掩埋,变得扑朔迷离!

而与顾家相交百年,一直是通家之好的夏家,是否牵涉其中?他们扮演着怎样的角色?有着怎样的目的?

想到夏雪的有恃无恐,想到南宫宸对她虚与委蛇,百般娇宠……

杜蘅娟秀的脸上,浮起一丝冷厉的笑。

夏家当然清楚内幕,否则,夏风以小侯爷之尊,怎么可能迎杜荇入门!

那种百年勋贵世家,最看重的就是门第出身,最引以为傲的,就是尊贵的身份。

柳氏虽然扶正,却无法抹杀掉丫环出身,做过姨娘的事实。

这对最注重血脉传承的许氏来说,简直是奇耻大辱!

也因此,杜荇前世在侯府的日子并不好过,跟许氏关系闹得很僵。

然,不管杜荇怎么闹,以许氏的强势,竟然从不曾提出要休掉杜荇!

当时自己将这归劳功于夏风,现在才发现,只怕未必。

顾洐之已死,或许,只有通过平昌侯夏正庭的口,才能令真相大白于天下!

想通这一关节,她轻轻地摩挲着颈间贴身藏着的钥匙,整个人忽然变得疲软无力……

“不出殿下所料,罗旭果然连夜去了杜府,见了二小姐。”陈泰神色恭谨。

南宫宸微微一笑,并不意外。

她想藏拙,可惜本身光芒太盛,难掩芳华。

“除此之外,阅微堂的少东石南,也求见了二小姐。”陈泰犹豫了一下,道。

“石南,他去做什么?”南宫宸惑然不解。

“去辞行。”陈泰眼里有淡淡的不屑:“前段时间京都米价飚涨,原来是他在幕后推波助澜。这次灾情暴发,皇上征调他手中二百万石米入官仓,命户部山东清吏司郎中为正使,赏了他一个副使的头衔,同赴灾区勘察灾情。”

勘灾副使,听起来好象很威风。

实际上,这种勘察灾情的小组是临时组建,一旦灾情勘察完毕,回京述职之后,小组就会解散。所谓副使,也就不存在了。说白了,皇帝就是用副使的头衔,胡弄他。

当然,受灾情况如何,不是地方上说了算,而是由勘灾小组的报告决定。

朝廷的恤灾款,也会根据灾情的轻重有所侧重。关键,还是要看灾情报告如何写。

换言之,这其实是个大大的肥差,是皇上给他的一种变相补偿。

南宫宸哂然一笑,并未放在心上:“这人倒也算长情,不枉当年顾老爷子救他一场。此人也算个人物,只手空拳,在临安商界占了一席之地。”

陈泰不以为然:“不过是贱贩贵卖,惯于投机取巧而已!再有能耐,也只是一介商人而已。”

“不要小看商贾。”南宫宸淡淡道:“陶朱公范蠡,阳翟大贾吕不韦,就是辅佐君王,成就了千秋霸业的典范。”

“姓石的怎么能跟这二位相提比论?不止不能比,只怕是连提鞋都不配!”

南宫宸正色道:“他小小年纪,能在临安商界占一席之地,必有过人之处。若能善加利用,收服到本王麾下,说不定能派上大用场。”

陈泰悚然而惊,垂手恭立:“殿下高瞻远瞩,小人望尘莫及。”

南宫宸却没再理他,曲指轻轻敲着桌面。

杜蘅把罗旭召到家中,摆明了是要让他做中间人,自己避而不出。

他也的确不可能每日登门,强迫她随行。

可是,他却不想就此放弃。

她就象一座蕴藏了无数宝藏的矿山,相处得越久,挖掘得越深,收获越多,越是受其吸引,被她蛊惑。

又象是一块未曾雕琢的璞玉,越是打磨,越是光彩照人,让人移不开视线。

手指不由自主地摩挲着薄唇,时隔二个月,被她狠狠咬破的唇,似乎仍隐隐泛着些疼。

然,想着她泣血呼唤着他的字,晕倒在他的怀中;想着那双燃着烈焰的黑玉似的眸子;想着两人双唇相接,唇舌交融的甜美滋味,全身的血液,突然间沸腾了起来……

他微笑着,做了决定:“拿我的贴子,去请平昌侯世子夏风。”

祸事不单行(二五)

“夏风,他还有脸来?”紫苏板着脸,语气十分尖锐。叀頙殩晓

杜蘅淡声吩咐白前:“请他到花厅奉茶。”

“这种人,直接一棍子打出去就好,还奉茶!”紫苏嘟着嘴,噔噔噔跑出去,瞪着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夏风。

夏风一开始莫名其妙,时间久了开始发怵,以为仪容不整,失了礼数。

杜蘅莞尔,也不理她,换了外出的衣服去花厅轹。

“阿蘅~”夏风正如坐针毡,见她出来松了口气,迎了上去。

“吃过早饭没有?”杜蘅神色自若,含笑问。

“吃过了~”夏风暗自感激醣。

“这么早过来,有事吗?”杜蘅态度和善。

紫苏硬梆梆插了一句:“如果是大小姐,哦,现在应该改口叫杜姨娘了吧?若是她闯了祸,想叫我们小姐帮她收拾,最好还是免谈!”

夏风满脸通红:“……”

他贵为小侯爷,从小到大给人捧在掌心,几曾受过这般的奚落?更不要说,对方还是个乳臭未干的小丫头!

“紫苏!”杜蘅颇为不悦,低叱一声:“这没有你说话的份,下去!”

“我又没说错!”紫苏噘着嘴。

杜蘅把脸一沉:“罚二个月的月银,自个去屋子里面壁思过!”

她看着夏风,一脸歉然:“这丫头,平日给我惯坏了,有些恃宠生骄。言语无状,冒犯之处,请多多包涵。”

夏风红着脸道:“不要紧,她还小,慢慢教就是。”

“大姐在侯府,过得还习惯吧?”杜蘅不置可否,啜了口茶,转了话题。

夏风神色尴尬,含糊道:“还……可以。”

事实上,杜荇嫁进来快半个月,两人几乎连面都不曾碰过。

虽隐约听人提过,她好象受人排挤,过得十分艰难,他却选择了忽略。

这时冷不防被问起,心中不由得有些发虚。

他当初之所以要娶杜荇进门,有一大部是为了负起责任,不使她一生凄苦无依。

可若是娶进来不管不顾,任她自生自灭,甚至还要看人脸色,那还不如当初让她绞了头发去庙里做姑子。

他隐隐约约觉得,当初好象仓促之下,做了个错误的决定。

现在后悔,也已经晚了。

杜蘅客客气气地笑道:“有小侯爷在,家父家祖都很放心。”

看着她疏离的笑容,夏风心中苦涩,难过地垂下头:“放心吧,我会照顾好她。”

事已至此,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兑现当初的承诺,给杜荇一份安稳的生活。

杜蘅低头喝茶:“那就好。”

“昨日,我收到燕王殿下的邀请,协助他灭蝗。”夏风道明来意。

时序已快进入十一月,往年临安早就大雪纷飞,今年气候反常,入秋来只下过零星小雨,雪更是迟迟未降。

不过,据钦天监预测,十一月中旬将迎来今冬第一场雪。

到时气温骤降,蝗虫不治而灭。

南宫宸敢在御前立军立状,不能说凭恃的完全是这点,却也不能说毫无干系。

把他叫进来,实际等于是让他来捞功劳的。

虽然他并不喜沽名钓誉,但想到接下来至少有半个月的时间,可以光明正大的与她朝夕相伴,这才没有推辞。

“恭喜。”杜蘅淡淡道。

夏风热切地望着她,鼓起勇气:“跟你在一起做事,我,我很欢喜。”

“这话什么意思?”杜蘅很不高兴,板了脸道:“难道你去灭蝗,不是替皇上分忧,为百姓解难,是为我吗?”

夏风温和儒雅,含蓄而内敛,感情极少宣之于口,他能对杜蘅说出这样的话,已经是孟浪之举。

岂料,她丝毫不领情不说,还狠狠奚落于他,顿时狼狈不堪:“我……我只是怕你受流言侵扰。所以,所以才会答应……”

她一个闺中少女,每天抛头露面跟着一群男人在田间地头穿梭,时间长了难免有流言蜚语。

如果有他在身边,不止不会成为污点,反而会成为一段佳话。

杜蘅冷冷道:“多谢小侯爷,我现在想不去都不行了!”

夏风闻言一呆:“你没打算去?”

常安在外面禀道:“少爷,时候不早,再不出发可就迟了。”

“走吧。”杜蘅叹了口气,不想再跟他多说。

夏风极度不安,追上去:“阿蘅,你若不想去,我帮你推了殿下就是。”

虽不需要她亲自动手,但每日奔波往返却是免不了的。

乡间的路又比不得京中宽敞平稳,就算坐在马车里不动,也是极为辛苦的。

他只想着能多与她相处一刻都是好的,却忘了她一个弱质女流,受不得颠簸之苦!

杜蘅瞥他一眼,淡淡道:“我还没这么娇弱。”

常安牵了一匹高头大马立在路旁,四肢修长,眼睛纯净明澈如水,一身火红的毛,没有一根杂色,亮丽如一匹绵缎,象一团烈焰熊熊燃烧。

杜蘅不禁多看了一眼:“这马真漂亮。”

夏风俊颜一红,似乎不愿意多谈。

“那当然!”常安十分骄傲,大声道:“这是胭脂马,也叫赤兔,整个临安城独一份,是燕……”

“常安~”夏风轻声喝止,从他手里接过缰绳。

“呃~”常安这才察觉失言,摸摸鼻子不吭声了。

杜蘅却已经猜到,哂然一笑,弯腰钻进了马车。

想必,这是燕王送他的礼物,恭喜他抱得美人归。

此后夏风每日大清早来接,晚上亲自把她送回杜府,两人同进同出,朝夕相伴。

每到一地,都会有不同的灾情,南宫宸会根据实际情况,集思广益,想出了数十条灭蝗的办法,编写成条例,颁发下去。

每日增加,不厌其烦地派出特使,往来各地州府,力求尽善尽美。

例如:蝗虫喜藏于深草之中,每日清晨露水打湿翅膀,不能飞跃进,这时就用筲箕,栲栳之类,左右抄掠夺,装到袋中。

又如:掘深坑于地头,两边用木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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