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中人-第6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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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男子眉毛一弯,眼角含笑,他说:“我们是漠北一带的马贼,小娘子难道没听说过吗?”
“马贼?!”我眼一闭,想死的心都有了,山贼碰上马贼,还要被抢回去做压寨夫人,任墨予,你死哪里去了,我跟平安就快被人抢回去玷污了。
那马贼制住我的双手,而后一把揽住我的腰丢到马上,哈哈大笑道:“兄弟们,今日大哥我大婚,速速回去准备喜堂,我要拜堂成亲。”
身后的众人大笑着起哄,那男子如得胜的将军一般翻身上马,他扶正我的身子,紧紧扣在怀里,轻声调笑道:“小娘子今年贵庚?”
我忙真诚道:“我很老了,都二十三了,大侠不如去寻个年轻标致些的吧。”
那男子便说:“我也不年轻了,不才刚刚二十九,倒正喜欢你这种风韵犹存的。”
风韵?风韵个头!
我想啐他,但是为了小命,还是忍了,我咬牙道:“我长得不好,不温柔不体贴,还跟男人一样长着大脚,你受不了我的,还是找个温柔一些,小家碧玉的吧。”
那男子扬鞭打马,在呼啸而过的风中低下头来笑着说:“没事,我长得够好,我既温柔又体贴,还专门有个嗜好,不喜欢小脚女人,你恰恰对了我的胃口。”
我终于忍不住吼他:“你个变态,你怎么不去喜欢男人?!”
他仰头哈哈大笑,声音在肆虐的北风中恣意飘散。
于是当夜,我被强行穿上凤冠霞帔,在吹吹打打的锣鼓声中嫁给了一个马贼,那马贼将平安扣押起来,声称我不跟他拜堂他便让我永远见不到孩子。
我欲哭无泪。
这就是报应啊。
想当年叱咤风云的落云山第九任寨主云夕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跟一个漠北境内的马贼头领拜堂成亲了。
虽然是门当户对,可他好歹也要让我先看清楚他的长相,不是他说自己长得好看就是好看,就好比东施还觉得自己是个美人,可她捧心的样子足足吓倒了古今中外的一票男女。
不过有一点我倒是可以肯定,这位马贼老兄绝对是个有势力的马贼,因为婚礼举办的很像那么回事,苍茫的大草原上到处是喝酒吃肉的汉子,他们纷纷起哄道:“新娘子,你就嫁了吧,保准不后悔。”
这个婚宴阵势太大,大到我觉得自己即便作为公主嫁给秦延之也不过如此。
夜里我一个人坐在洞房,新婚夫君出去陪酒,临走前还故意封了我的穴道,他说:“娘子乖,省些力气留给今晚。”说完在我的脖子上吱嘤亲了一口。
气得我一口气提不上来,连骂人的力气都没有了。
浑浑噩噩等到半夜,房门“吱嘎”一声打开,马贼兄酒气熏天的踱进来,他举起烛台照在我面前,而后拿起挑囍帕的筷子缓缓说道:“今天,终于轮到你跟我成亲了,所有人都做了见证,你想赖也赖不掉。”
“你是我的人了,这辈子都逃不开!”囍帕挑起,烛光闪耀,任墨予妖孽的姿容呈现在我的面前,因为喝了酒,他的面色微红,美得令人窒息。
我震惊得张了张嘴,他便凑上前来,轻声说:“什么都别说,你已经嫁给了我,反悔不得。”
我说:“不是,任墨予……”
他揽着我的肩头,闲闲得“嗯?”了一声,似乎对这个称呼很是不满。
我咽了口唾沫,柔声道:“相公……平安呢?”
任墨予紧了紧怀抱,缓缓道:“今天夜里你只能想我,平安也不行。”
我:“……”
腰身忽然一紧,整个人便落在红帐内,男子的身躯随即压上来,他在我耳边轻轻吹口气:“一年零五个月外加十天,丫头,我忍不了了。”
……
整整一夜,我试图想要爬起来,终究未果。
第二天,我又试图想要爬起来,依旧未果。
第三天,结果同上。
……
直到第四天,我已经不想再爬起来了。
任墨予挑开幔帐端进来一碗粥
,笑眯眯道:“丫头乖,这是我特意为你熬的海参枸杞紫米粥,听说很补。”
我望着他,脉脉无语两眼泪:“原来醉金坊那夜,你的确已经很克制了。”
一抹笑容瞬间在男子的面容上荡漾开来,他说:“你知道就好了,快些起床见见大伯,二伯,三叔还有三个妹妹她们吧。”
“大伯?”
任墨予笑着点头。
“二伯?”
任墨予依旧笑着。
“三叔?”
任墨予抱肩倚在床侧,笑意晏晏。
“还有三个妹妹?”
任家二公子的面容前所未有的柔和,他说:“还有平安和平阑,你想要的东西一样都不会少,全都给你。”
我望着他,忽然之间很想对他说一句话,于是我就说了:“任墨予,我爱你。”
此生唯一的一次。
作者有话要说:本章已完。
☆、尾声 之 谈笑一生
无垠的大草原上,风,若有若无得吹着,层层草波上下翻滚,慢慢湮没在我的脚下。
远处是牵马而行的小五众人,三个妹妹坐在马背上,清脆的笑声如同初春的银铃,大妹妹已经同小五结成夫妇,现下孩子都一岁多,余下的两个妹妹也到了适婚的年纪,吸引了草原上血气方刚的男儿纷纷前来大献殷勤,村落里一派喜气洋洋。
任墨予从背后揽住我,他将头抵在我的肩窝,深深得嗅了一下,而后笑着说道:“草原上挺好,不比山里差。”
我也笑着说:“由山贼变成马贼,我们还真是天生做这行的命。”
是了,这个尘世间再也没有落云山寨,再也没有汉北王家的二公子,有的只是草原上一对纵马驰骋的马贼夫妇。
我问他,你曾挖空心思想要得到的东西呢?权利、地位、名誉和金钱……
任墨予当时便捂着胸口一副悲痛欲绝的表情说道:“你看,丫头,我为了你放弃那么多那么多……你是不是该一生一世得跟着我,安抚我,报答我。”
我没好气得瞥了他一眼,轻啐道:“不是。”
任马贼闻言跳脚,目眦尽裂,他一把抓住我的腰打横扛在肩头,伤痛咬牙道:“云夕,我现在就回家将你锁起来!”
我看到他抓狂的样子,遂俯在他坚实的肩头咯咯笑起来,我说:“我想生生世世跟着你,你要不要?”
任墨予却并不放我下来,也不说要还是不要,只是气鼓鼓得“哼”了一声,很骄傲的样子,而后便当真将我扔回屋内锁了起来。
直至晚间时分,他才打开窗户指着月亮对我说:“月老为证,你说的话还做不做数?”
我托腮看向他:“那你要还是不要?”
任墨予闻言单手支窗一个旋身翻进屋内,而后邪邪笑道:“要,但我还是要将你锁起来。”
我:“……”
至于秦延之,我想他的一生都不会寂寞。
他少年老成,机关算尽,心机深沉,而我则在临出宫前救下上官宇,这个尘世间唯一能跟他斗、同他抗衡的男子,这是我送给他的礼物,令他一生不会寂寞的礼物。
我同他相识近八年,从未送过他一件像样的东西。
药庐我去过多次,后来在极偶然的机会下发现赵院正在提炼两种药材,其中一味便是小皇帝所中之毒的解药,另一味似乎更为繁琐,药性也更猛,只不知所用何处。
我临走的时候跟上官宇说:“我并不是在帮你,这个天下到底是谁的便看你们自己,若是你在同秦延之的逐鹿中死了,也莫怨我,若是你有那个本事将他杀死,我同样也不会怨你。”
有上官宇陪伴秦延之,我想他们两个都不会太寂寞,人生其实很漫长,他们只是需要一个可以匹敌的对手,至于是非对错,后世自会有论断。
我离开皇宫后,有很多正史野史记载了如下的事情:
那一年,汉北王大举挥军南下,长驱直入,直逼京城,摄政王曾亲自带兵与其对战城楼,胜负未分,宫中却传来消息,皇帝陛□体康复,开始正常上朝,并且大肆整顿朝纲,罢黜相关官员。
彼时,年轻的摄政王孤身立于城楼高台,眺望远处战场上的千军万马,久久不语。
落云公主也于当年卒于落云山,有人说是失足落崖,也有人说是情仇虐杀,然而不管如何,摄政王一生念念不忘的三个人大概都已经死了,男宠云子宁于七年前即失踪,山贼首领云夕战死在四王之乱那一役,落云公主最终也在落云山香消玉殒。
后有权臣劝谏摄政王再聘娶一名皇族女子,因为他的确需要一位这种身份的女人来拉拢权势、稳固地位,秦延之却严词拒绝,他说:“我这一生只会娶一个女子,不管她是什么身份,什么地位。”
众人都说,可是那落云公主已经死了。
于是摄政王缓缓低下头,良久才喃喃说道:“她现在在哪里,我想我是知道的。”
所有人都说摄政王思念爱妻成狂,那么高的悬崖,一个弱女子抱着孩子跳下去,怎么会不死,下山搜寻的侍卫也汇报说是崖下瘴气横生,公主和孩子已经尸骨无存,绝无生还的可能。
只有这位执拗的摄政王坚持自己所爱的女子并没有死,他为她留着正妃之位,终生未娶,只有早年所纳一妾,陪伴其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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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实体书版)
故事结束,历时一年,从构思到完稿,写到最后,我甚至有些恋恋不舍。
看着书中人物的悲欢离合,最后一卷时,我常听江淑娜的《谈笑一生》,我觉得像云夕那种性格的女孩子,就应该像是天上的鸟儿,没有任何一个笼子能够囚得住她,心在飞,人便也会飞起来。
我不能说秦延之不爱云夕,他能付出的爱他都已经付出,只不过在他的最心底,有些事情永远摆在爱情的前头,这样的男人现实里比比皆是,就如歌词中所说:“浮云世事最难料,计较太多人已老。”
而对于任墨予的界定,我认为他只归属于童话,并不是说他这个人有多优秀,或有多完美无瑕,我所说的是他对感情的执着,不爱的时候完全不爱,一旦爱了便坚无可摧,一眼万年,他很清楚自己要的是什么,自始至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