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的花火节-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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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奇怪,她在高兴什么呢?唉,还是克制一下,别表现得太明显才好。
次日,新出刊的太阳报为此事件下了个不算评语的评语——
本镇麻烦人物抢先获得一分。
后势持续看好。欲下注者,请把握机会。
日前下注赔比是一赔十三。
呴,这个友情专卖的社小月!
第六章迟来的正义仍须获得伸张。
——一名小镇女权运动人士严肃宣称
“你真的是我们家的梓言少爷啊!”福嫂和王伯终于激动地承认那名因为妨害公共安全而被拘留的男人是他们家的小主人。
一夜又一天后,带着保释金一元前来派出所将他领走。
由于一夜没睡好,当官梓言离开派出所时,还有点搞不清楚方向,直到他们将他带回官家那栋白色大宅——
“少爷,快进屋里吧,阿霞已经在帮你放热水了。”福嫂催促道。
官梓言身上的衬衫早在先前与镇民拉扯推挤时,就被扯得破破烂烂的;再加上一夜没睡,现在整个人看起来充满了浪子气息。
当他意识到自己站在哪里之后,他猛地停住脚步,害得跟在他身后的王伯一头撞上他,跌了个踉跄。梓言连忙扶住老人家。
福嫂则回头喊道:“少爷,快进来呀!”
然而梓言仍然犹豫不前。不想两位老人家频频催促,他耙了耙头发,扯出一抹微笑道:“福嫂,老王伯伯,你们先进去吧,我想在外头吹点风。”
见老人仍不大想先走,他笑得更用力,还扯了扯衣服的襟口。“有点热,让我在这里坐一会儿。”
在官家工作了那么多年,老早看出这不过是个规避的藉口。然而,唉,他们也知道,一意勉强是不会有用的,也许等他想通了……他终究会想通的吧?毕竟老爷年纪可不小了,不可能一直等下去。
“我们先进去吧。”老王轻推了推福嫂。“小少爷,不要在外头坐太久,会着凉。”然后便留下官梓言一个人坐在玫瑰花园当中。
两老离开后,他放松地坐在花丛前。脑袋空白了好半晌,才慢慢意识到玫瑰的存在。
先是一股若有似无的香味在鼻端萦绕不去,再来才看见一朵朵殷勤绽放的黄昏色彩玫瑰……
忍不住低头深深嗅闻那曾经无比熟悉的香气。
他爱这玫瑰。一如当年母亲深爱这花。
十年了,还是开得很好,是有人细心照料着吧。想来必定是老王伯伯的心血。
再抬头,朝大宅望去,屋里的灯火已经点亮了。
怎么办?要进去吗?如果进去的话,一定会见到那个人吧。
先前突然决定要回夏日镇来时,并没有想到也得面对这个问题。
他有十年没有见到那个人了,不知道现在的他是否仍像当年一样严厉残酷?
其实,若以成年人的角度冷静下来思考的话,他当然知道,这样憎恨世上唯一一个与他有着血缘关系的老人是一件很不成熟的事,可每次想到那个人,他就忍不住从心里感觉寒冷。
童年、少年时代,那个人一直在他生命中扮演着权威及施恩者的角色。那人对他的照顾泰半基于义务,而非出于亲情。
然而妈妈……妈妈说过……要爱爷爷,不可以恨。
但那好难,真的好难。每回想起母亲,总觉得彷佛仍尝得到二十年前那种痛彻心扉的滋味;而他仍是个七岁大的小男孩。
离开小镇的十年来,他逃避这梦魇纠缠的方式就是拒绝回想。然而与这梦魇交缠在一起的却是一个女孩以她纤细的双臂紧紧地拥住他。
他多么想回应她的拥抱,然而一旦选择要她,就得全盘接受属于小镇的其它。
他试过很多次,想将那种复杂的情绪分离开,但始终没有一次成功过。
终于决定暂时还是无法面对那个人,他摇摇晃晃地站起身,往大门走去——
“又想逃走了是吗?”
一个如同记忆中一般残酷冰冷的声音从身后传来,只是这声音听来似乎比起当年更加苍老。
梓言整个人出于某种只有自己熟悉的原因而僵住;他的站姿过分挺直了些。
“你就逃吧,尽管逃吧,反正不管再经过几个十年,你到头来都只是一个没有勇气面对现实的懦夫。”
紧紧捉着铁门边缘,又松开。梓言头也不回地道:“不,你错了。我就是有勇气,所以才能离开这里。”
“但现在你又回来了。”
“我是回来了。”他承认。“但不是因为你。”
他没有回头地走了,因此没看见身后老人眼中的深深寂寞。
更没有看见,在身后,女孩握住老人的手,一如当年紧紧握住他的,命令他不准放开。
待梓言走远,官老爷才看着来到他身边的女孩道:“他是为你回来的。我看你就原谅他吧。”
娃娃眼中有着说不出的难过,勉强挤出一抹笑,她眨了眨略泛湿意的大眼。“那要他自己说才行啊,老爷,你说的不算数。”
“假如你一直跑给他追,让他找不到你,又要怎么向你道歉?”
“恐怕暂时我并不想听他讲那些废话。”
“我的老天,这拗脾气是像谁!”
“真奇怪,我对你也有同样的熟悉感呢。”
“如果你硬要说你是我独生女儿的私生女,想来分财产的话,我是不会相信你的。”
“我如果真想分你那点不像样的财产的话,一定不会用这么逊脚的方法。”
“看你这么伶牙俐齿,大概也不可能是出自我们家的遗传。”
“谁说得准。俗话说,三百年前本一家。”
“你扯太远了,丫头。”竟然扯到三百年前去了。
“就大方承认其实你挺喜欢跟我斗嘴的吧。”
“孤单老人只要能够消磨时间,什么事情都喜欢。”
真是死要面子不肯认输。娃娃在心里边笑边摇头。算了,这一局就让让这位嘴硬的老人家吧。
“呵,官老爷,如果时间给我们机会再重来一遍,你会不会对他客气一点?”
“如果我有办法对他客气一点,我现在哪里还会变成一个孤单老人?”
“说的也是。不过,你不觉得你跟他其实很像吗?一样固执己见。”
“是吗?我倒觉得我们三个人的固执程度很有得比。”
娃娃故作轻快地叹了口气。“唉,这就是整件事情里最麻烦的地方。”
“真的没得商量?”老人耸了耸眉。
还想替孙子当说客啊!故意瞪老人一眼,她噘嘴道:“偏不给你商量。”
她怎么能大剌剌地说,早在见到他的那一刻起,她的心就己经不听劝告地原谅了他。因为他看起来,真的一点改变也没有啊。
他以为她没有看着他;他错了,她只是没有正大光明在看而已。
当然,他的外表跟以前比起来是改变了一些。
他看起来成熟多了,而他一直以来就很好看,二十八岁的他也不例外,甚至变得更加赏心悦目一些。
但外表向来不是她最重视的地方;她看一个人,往往只看眼睛。
因为眼睛里面住着一个人的灵魂。
她说他没变,就是因为他的眼睛。
他的眼晴仍和当年他说要离开时,一样的忧伤。
只是,当时觉得自己被丢下的她并不太愿意承认,他或许有一个很好的理由必须出走。当年她不懂,现在虽然可以理解,但仍然不懂。
会在十年后看清这一点让她很惊讶,毕竟她自以为了解他,有很长一段时间了。她曾以为,她对他的认识可能远比对自己的还要清楚。
或许确实如此,但也可能有些误差。就像她以为自己是个超会记仇的人,但今日看来,她终究不是一个真的爱记仇的家伙。
那么是否该原谅他了?
可惜,尽管她的心说要原谅,但她的自尊却还不太允许。
总觉得气一个人气了那么久,太轻易就表示原谅的话,可能会太戏剧化了些。而且可以想见的是,这种结果,夏日镇居民也不会满意的。
这就是住在小镇的难为之处。人不能只为自己而活。
当然,这并不是意味着,镇上每一个人的生活起居都时时受限于他人的眼光。
只是长到二十七岁的她已经比较能够柔软地接受,不单是为自己而活,也为别人而活的生活方式。
春花奶奶杂货店前,门庭若市。
官梓言一回到这个住处,看到店门口又围聚了一些人正在东家长、西家短,他立刻停住脚步,往另一条街道走。
回到镇上近半个月,他已经习惯跑给一群想看热闹的叔叔阿姨追。
镇上这几年确实改变了一些,但大体的运作方式似乎还是跟以前一样,仍然以流言在推动小地方居民生活的步调。
家家户户的厨房几乎都有共通的晚餐话题。
曾经,他很不喜欢这样的生活方式。然而,当他真正离开小镇,去追求梦想中的新天地时,却又经常觉得只有一个人的餐桌太过冰冷。
人就是这么复杂的动物吗?或者只有他特别贪心?既想要这个,又想要那个,常常不满足于手边已然拥有的事物;而当拥有许多之后,又觉得欠缺的似乎只有更多,永远都处在不满足的情绪里,试图捉住离自己最遥远的东西,直到让已经拥有的也失去。
好蠢。
这就是他。一个多么愚蠢的人。
总是那么自以为是,用自己主观的想法来决定方向,因而总是犯错。
转个身,走进“美美茶饮”里,希望寻求些许宁静。
他一推开店门,走进店里,美美就懒洋洋地道:“娃娃不在我这里啦。”
“我知道。”但还是环顾了下屋内四周,彷佛仍然想要看到是否有人穿上了隐形斗篷。
他找不到她,已经有一段时间。
自她将他关进拘留室里、自他被保释出来至今,将近两个星期来,他到处都找不到她的人。
那还来干嘛?美美有点小心眼地想。“本店有最低消费金额。”
他立刻将手伸进口袋里。
美美提醒:“记住,不收信用卡。”
他第一次进来店里时,不小心掏出一张钻石卡,吓了她好大一跳。
当然,这条消息立刻就在最新一期的太阳报里公诸于世。
但这回他腼腆地从口袋里掏出两个五十元硬币,规规矩矩地放在柜台上。
“招牌珍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