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娴短篇小说-第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你说今天放假,可是我明天要考试,这几天不能陪你。
你可以等我吗?
雪儿
百佳咖啡:
我希望考试快点完结,可以跟你见面。
今天考作文时,我写了红牛仔褛和百佳咖啡的事,红牛仔褛终於爱上百佳咖啡,假红牛仔褛黯然仁退,这个结局是不是很悲惨?
妈妈这几天放假,我发现她好像老了很多,自从跟爸爸离婚後,她一|奇…_…书^_^网|直没有再恋爱,我想她仍是爱爸爸的,我不敢告诉她,爸爸在日本有女朋友。
我妈妈是个很坚强的女人,她并不容易表达自己的感情,也许因此她并不快乐。
说了太多我的家事,对不起。
雪儿
百佳咖啡:
考完最後一科,我悄悄走到你工作的图书馆找你,你正在低头看乔斯坦……贾德的苏菲的世界,书上有两条问题:
“你是谁?”
“世界从何而来?”
你见到我,好像很高兴,你是不是正在想念我?
你问我,对於这两条问题,我的答案是甚麽?
我心里有答案。
我是谁?
我是喜欢你的人。
世界从何而来?
世界从红牛仔褛与百佳咖啡的故事而来。
你说要请我食饭,地点任我选择。
我选了新蒲岗。
你吃了一惊,问我为甚麽要去新蒲岗。
到了54M小巴站,我问你红牛仔褛是怎样的,你告诉我她的姿态神情,我扮演她,
站在小巴站前偷看你,你笑了。
你跟我说,不要再扮演红牛仔褛,因为我是我。
“你喜欢我吗?”
我问你。
“女孩子不该问男孩子这个问题。”
你说。
“我喜欢你。”
我告诉你。
你的脸涨红了,送我回家的时侯,只是望着我,我多麽希望你跟我吻别。
雪儿
百佳咖啡:
我们相约在天台餐厅见面,你穿着红牛仔褛来,我有点生气,你还没有忘记她吗?
你从背包里拿出一件蓝色牛仔褛,说是送给我的。
“你不是红牛仔褛,你是曹雪儿,我喜欢的是你。”
你说。
我不敢相信这句说话竟然出自你口。
你脱下身上的红牛仔褛,从背包里拿出另一件蓝色牛仔褛,跟你送给我的那件一模一样,然後,你把那件红牛仔褛从天台抛到街上。
“为什麽要这样做?”
我问你。
“想你快乐。”
你说。
我这个假冒的,竟然战胜了真红牛仔褛,我真的不敢能相信。
《卖爱情的小贩》
作者:张小娴
每天入夜后,尖沙咀弥敦道骤变成一条比日间更繁华,更绮丽的大道。落魄的画家替人画人像素描。尼泊尔人贩卖他们手造的工艺品,本地小贩卖冒牌T恤、冒牌手表、毛衣、饰物等。
这里是另一个俗艳的世界。
我时常在这里碰到一个卖胸针的小贩,他卖的胸针是用荧光胶管造成的,每一个都象婴儿手掌那么大,清一色是心型。小情人买下心型胸针送给身旁的另一半,直至灯火阑珊,那些胶管内的荧光液体会逐渐变得黯淡,是最短暂的盟约。
我时常想,世上会不会有一个专门贩卖爱情的小贩,在他的档摊前,什么爱情都有,任由顾客挑选,我们不用再寻寻觅觅。
我跟徐亮明约会的头一天,我们在弥敦道走了一遍,他买了一个心型的荧光胸针给我。
“现在送给你好象是早了一点,但我希望你会接受。”他说。
“我喜欢啊!”我把胸针别在胸前。
我跟徐亮明早在约会前几个月便认识,他是我朋友的朋友。一天晚上,我接到我朋友的电话,叫我去唱卡拉OK,那间卡拉OK正是在弥敦道上。徐亮明原来是我朋友的中学同学,他们曾经很要好,后来失去了联络,就在那天早上在街上重逢,所以要庆祝一下。我的朋友叫冯彬,是个风流多情的男人,经常恋爱,但徐亮明看来很老实,不象他。
离开卡拉OK之后,徐亮明负责送我们回家,我是最后一个下车的。他问我要电话号码时,我紧张得差点忘记了自己的电话号码。
两个星期之后,他约我吃饭。我们在弥敦道一间酒店的扒房吃饭,然后,他在街上买了一个心型的胸针给我。
这已经是六年前的事,卖胸针的小贩依然每天晚上在弥敦道出现,亮明送给我的胸针已经不再发光,我依然保存着。
亮明比我年长五年,他是我的守护神。说来好笑,我是一家政府医院的护士,照顾别人是我的职责,我自己却需要别人的照顾。
家里的电话录音机坏了差不多一个月,我也懒得拿去修理,亮明知道了,会替我拿去修理,然后很认真地教训我:“坏了的东西要拿去修理。”
我发脾气摔烂了家里的闹钟,他却立即买一个新的给我,在这种时刻,他偏纵容我。
有一天,我无端地伤感,摇电话给他,我在电话里哽咽,他着急地问我:“发生什么事?是不是有人欺负你?是不是工作上有什么不开心?”
“不是,我只是想听听你的声音。”我哭着说。
他啼笑皆非:“你现在不是听到我的声音了吗?为什么还要哭?”
“听到你的声音,很感动,所以就忍不住哭嘛!”我向他撒娇。
往后,他常常拿这件事来取笑我,打电话给我时,经常对我说:“我想听听你的声音,呜呜。”
如果说亮明有什么不好,是他的占有欲太强了,他希望我把所有的时间都给他。
幸而亮明的工作经常要出门,他不在香港的时候,我可以得到一些私人空间。我想,爱一个人,也该接受他的缺点吧。如果有一天,他不需要我把所有时间都交给他,或许我会不习惯呢。
今天,女内科病房来了一个新病人,这个女孩子只有二十三岁,身高五尺十一寸,体重只有八十二磅,瘦得只剩下一双大眼睛。
她患的是厌食症。由原来一百二十多磅,变成现在这个样子,她已经半年没有来月经了。
我替她注射盐水,女孩躺在床上,一句话也不说,只是怔怔的望着天花板。我想,如果世上有爱情小贩就好了,女孩可以再买过一段爱情。
一滴眼泪从女孩的眼角流出来,不知为什么,比她情况更坏的病人我都见过,偏偏是她,令我很不安。
下班后,回到家里,我接到高致云的电话,我有些意外,他移民到美国已经十年了,为什么会突然打电话找我?
“阿岚,你好吗?”他的声音很爽朗。
“还不错。”我说。
“我刚从三藩市回来香港,可以出来见面吗?”
我和高致云相约在酒店顶楼的餐厅见面,那天刚好是我休假。
我没想到高致云会回来。在十年前,他曾经追求我,但我拒绝了他。我记得那天晚上,他向我表白,说很喜欢我。我说:“我们没有可能的。”
后来,他缠得我很厉害,我不肯再跟他见面,他打电话给我,我在电话里冷冷地告诉他:“我对你根本没有那种感觉,我永远不会喜欢你的,你不要勉强我好不好?还有很多女孩子很好,你去找她们吧!”
此后,他没有再找我。几个月之后,他跟家人移民到美国,寄了一封信给我,内容大意是很挂念我之类,但我没有回信。那时我才十八岁,不懂得照顾别人的感受,所以说了很多伤害他的说话,如果在今天,我一定不会说我永远不会喜欢他。
去到餐厅,我差点认不出高致云来,他变了很多,从前的他是胖胖的,脸上长满暗疮,现在仿如脱胎换骨,脸上的暗疮没有了,身材高大标准,十分英俊。
“阿岚,你好吗?”他热情地招呼我。
我真的不敢相信,他变得那样有魅力。
“你改变了很多。”我说。
“我离开香港时才不过十七岁。”他说。
我记得他比我年轻一岁。
“你现在做什么工作?”他问我。
“护士。”我说。
“你以前的梦想也是做护士!”
“对呀!你呢?”
“和你的工作很相近,我是医生。”
“医生?”我没想到他会当上医生。
“我的志愿本来不是当医生的——”
“那为什么?”
“因为我知道你会当护士,所以我要当上医生,这样在精神上好象跟你很接近,是不是很傻?”
我惊讶得不懂得怎样回答他。
他把名片给我,他现在是三藩市一间政府医院的内科顾问医生。
“读医学院的日子苦不堪言,但想起你,我就可以熬过去。”他说。
“你有女朋友吗?”我问他,我不想他再提起以前的事。
“十年来总共跟两个女孩子谈过恋爱,都是用来替代你的,都完了。”
“我也有男朋友。”
“我还担心你结婚了。”他说。
“还没有。”
“香港变了很多。”高致云望着窗外说。
“是呀!”
“有什么地方是一定要去游览的?”
“湾仔海傍吧,这十年间改变了很多。”我说。
“你可以陪我逛逛吗?”他问我。
“没问题。”
我和高致云在海傍散步,十年不见,我也不知道跟他说什么好。
“你陪了我一整天,你男朋友会吃醋吗?”他问我。
“他不在香港。”
“浅水湾现在变成怎样?”他问我。
“去看看便知道。”我说。
我们乘车到浅水湾,就在浅水湾露天茶座坐下来。
“浅水湾一点也没有改变。”他说。
“不,这里多了一间酒店。”我指着浅水湾酒店说,“这间酒店很漂亮。”
在浅水湾,我和高致云谈得很投契,他告诉我他在医院里工作的情形,我也告诉他我这边的情形。他变得很健谈,以前我觉得自己跟他合不来,没想到今天晚上竟然谈了这么多。
高致云送我回家,他在门外问我:“我会在香港逗留两个星期,你可以陪我四处逛吗?”
“我要回去看看是否可以拿到假期。”我说。
我跟同事对调了三天假期,不知为什么,我很想陪伴高致云。
亮明在四天后回来,这三天刚好用来陪高致云。
这三天我们玩得很开心,高致云真的变了很多,他成熟、聪明、有趣,而且一直没有忘记我。
第三天晚